从科学共同体到创新共同体
《商》杂志 2015年38期 作者:胡宗雨 李春成
摘要:创新是从经济学的层面上把知识成果商业化的过程。以科技园区为载体的创新共同体通过构建创新网络形成创新生态系统,整合创新资源,集成创新活动的各种要素,实现由知识到产品的动态循环过程。十八大以来,国家提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在此大背景下,科技園区发展的新趋势——创新共同体成为我国完善自主创新的新尝试。本文对创新共同体的溯源做了梳理,并对创新共同体的运行机制做了相关论述。
关键词:科技园区;科学共同体;创新共同体;运行机制
无论是从理论界对“创新”的研究而言,还是就其现实中的使用情况来看“创新”在当今社会已慢慢成为我们生活中的密不可分的一部分。“创新”之所以受到世界各地人们的青睐与当今社会财富的生成方式和经济的发展特征有着十分紧密的联系。十八大以来,国家把“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上升为国家战略,为我国的经济的快速稳定发展注入了一剂强心针。随着区域经济全球化和技术创新区域化的发展,作为区域经济的典型代表——科技园区(作为由知识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载体),其对一个区域甚至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越来越受到国内外学者们的高度关注。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的提出可以说进一步明确了创新共同体作为协同创新机制的重要性,本文针对创新共同体的溯源、内涵、系统构成及经济运行机制做如下论述。
1.科学共同体的发展与内涵
从科学共同体的雏形初步形成到科学共同体的概念正式提出,从而引起学者们的注意,期间关于学术研究的讨论也经历了从无序到有序的一个转变。中世纪时期,大学推动了西方学术活动的自由意识和宽容意识的社会文化氛围的形成,激发了科学家们对知识发现的向往。同时对自然科学的研究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自然科学研究由个人事业或业余爱好向社会事业和专门职业转变,使得学术研究慢慢的从一种散漫的状态逐步过渡到团体组织化的状态。学术团体组织化的出现为西方近代知识的爆炸式发展奠定了基础。从16世纪那不勒斯“自然秘密研究会”的创立,到17世纪英国“哲学学会”的成立,标志着正式科学共同体的制度化时代的开启。随后的伦敦皇家科学院和巴黎科学院等综合性研究机构,以及实验室、天文台等专门研究机构在西方世界的普遍建立,科学共同体的制度化的基本格局正式被奠定[1]。从科学由自由散漫到后来发展到学术团体制度化使得科学研究成为专业职业,可以说国家政策以及社会各方的物质支持在科学共同体制度化的过程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到了18世纪,随着工业革命的到来,人们在得到物质极大满足的同时更大限度地激发了对知识的需求,爆发式的知识需求,使得从事科学研究成为一个热门职业,使得科学共同体发展不断走向成熟。进入20世纪,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成熟,科学由“小科学”变为“大科学”,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使得科学的发展更加具有方向性。科学研究与经济活动之间的联系日益密切,科学共同体出现的分化与重组,开始有纯粹的学院式科学向商业化科学慢慢过渡。
根据相关学者的研究认为科学共同体的内涵为:科学共同体是科学研究中的一种社会结构,它是在在同一科学规范的约束下,经过严谨的学术训练,掌握大体相同的文献和接受大体相同的理论,有着共同的探索目标,在相近或相似的科学领域中进行着科学探索和学术交流、人才培养的科学家所组成的群体[2]。
2.由科学共同体过渡到创新共同体
随着科学共同体概念的提出,学者们的研究也日益增多,但是,真正使科学共同体这一概念引起学术界强烈关注的是哲学家库恩。1962年,他在出版的《科学革命的结构》一书中把“范式”成功的引入到科学研究中,从而使科学共同体与范式密切联系起来。库恩认为科学共同体是一种专业的学术团体,不同时期的共同体的研究成果来推动科学的发展与前进,科学共同体是知识的生产者和确认者,范式则是指共同体成员所共有的东西[3]。
自从默顿的科学范式[4]发表以后,科学研究便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变化,与社会的交流和联系更加紧密。从此,科学逐渐由学院式的“纯粹科学”过渡到后学院式的“商业科学”,大学、研究机构、政府研究所和实验室等学术共同体都发生了变化。学者齐曼[5]认为,后院式的“商业科学”不仅是知识生产的一种新模式,而且是一种全新的生产生活方式。“一体化”则意味着科学、技术、经济、社会之间的传统界限日益模糊,科学不仅仅是认知活动,更是社会经济取得长足发展的服务者,两者在今后处于一种相互融合,共同存在的状态。现代科学不仅已将技术融于自身,而且它已成为经济活动的重要部门,并作为经济结构的主导要素与社会发展日益密切地联系在一起,推动社会的发展。知识作为科学家们对世界未知探索的成果,丰富了近代科学的发展,但是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以及人类自身欲望迫切需要,就需要把科学转化为产品,形成产业化的商业产品,由此进而引出了经济学中的重要名词——“创新”。
随着创新系统研究的深入,学者们逐步转向以企业为核心的创新系统研究,更加强调企业的主体地位,同时加入了更多的创新要素来研究创新系统。其中加尔布雷斯[6]认为现代社会的特征在于超企业体制,技术创新的主体不是一个人而是由专家组合形成的集团。梅迪奎[7]通过引入更多的创新参与者,比较全面的提出,技术创新的成功依赖于创业的、管理的技术的等角色的组合,这些角色随着企业的发展而变化,且由不同的以不同的方式来参与。在创新系统的基础上有的学者开始提出创新经济体和创造共同体来解释创新系统的发展。与创新系统不同,创新经济体更加强调经济的循环式发展,把知识创新看作经济过程。在知识的消费中实现知识的创造从而形成生产——交换——消费——再生产的经济微循环体系。创新共同体的概念真正得到深化是美国为应对金融危机,而提出的一种区域协同创新的战略模式提出通过一是挖掘和利用好潜藏的创新能量;二是围绕私营企业,加强各个主体间的协同创新来促进研发成果产业化。在协同创新网络中,创新是创新主体的主要任务,主体之间围绕着创新形成一个循环系统,创新共同体是一个生产知识,消费知识,并且推广知识使其商业化的开放式创新网络,促进创新集群与创新社区的形成。
3.创新共同体的内涵
作为协同创新的新形式和新观念,创新共同体的提出进一步的丰富了区域、产业协同创新理论。关于创新共同体的内涵通过美国提出的理念与目的以及英国的实际操作,结合协同创新的特点以及本质,因此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理解创新共同体。一是创新资源的共享共用。创新共同体的主要构成元素共享基础设施、信息资源、创新政策、生态环境等,创新体制机制壁垒彻底消除。二是创新要素的自由流动。创新的核心要素人才、资本、成果得以在统一市场上,基于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得以自由流动,优化配置。三是创新和产业结构的错位。在创新链、产业链的分工上有所侧重,合作互补,发展共赢,高新技术产业错位发展,打造独具特色的产业集群。四是创新合作的宽泛化与常态化。创新主体,包括科技园区、大学、科研院所、企业、政府、中介结构等之间的合作形式多样,途径多元化,合作创新成为常态,建立起便于合作的体制机制。五是创新文化的融合贯通。创新文化、创业文化、创意文化、合作文化等相互融合,相互激发。根据以上的理解我们可以提出创新共同体的内涵是:以科技园区为创新载体,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知识创新为基础,各创新主体之间的协同创新为驱动力实现创新价值的创新生态系统,目的是形成区域创新文化,打造以产业集群為主的创新集群。对我国而言,市场的形成多半要靠政府的引导与推动,因此在在创新共同体协同创新网络中应该重点强调政府的作用。
4.创新共同体协同创新的运行机制
创新共同体协同创新的运行机制是指系统各部分及创新要素之间的相互联系、相互作用,不断实现创新的内在机理和运转方式。科技园区是创新共同体存在的重要载体和平台。创新共同体的运行则依托于各创新主体之间形成的协同创新网络,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通过创新主体之间的互动协同推动知识的生产、扩散、存储、转移、传播和商业化。这一过程包含知识创新、技术创新和产业创新,同时更离不开创新文化。本章基于上述认识来系统分析创新共同体协同创新的运行机制。
4.1创新共同体的系统分析
创新共同体可以被看作是一定的地理空间内各创新主体之间通过相互作用而形成的推动创新的空间,当然也可以被视为有各种创新要素形成的创新系统。因此从系统的角度来分析更能准确把握要素之间的连接方式,系统的特征与功能。
1.系统构成
从协同学和系统学来说,创新共同体协同创新网络实际上是一个有若干的子系统构成的系统。各个子系统之间通过相互之间的协同来达到1+1>2的创新绩效。根据程骄杰等的理论,企业和科研院所、孵化器等是协同创新活动的内在驱动者,政府和市场是协同创新活动的外在引导力量。从系统结构上来说,创新共同体主要包括四个层次的创新子系统。协同创新活动的主体包括高技术企业、科研机构、高校和政府等,其中企业是创新投入、产出及收益的主干在创新网络中处于核心地位。企业一方面通过与大学和科研院所通过联合开发并且为产学研合作提供资金支持,使创新活动有资金的保障与支撑;另一方面,企业承担着创新成果转化和创新成果产业化的重任。
1) 知识创新系统
知识创新系统是由知识创造、传播和扩散的相关机构和组织所形成的网络系统,主要包括大学、科研机构、企业的研发部门等。根据国外有关文献的定义,知识创新是指新思想产生、演化、交流并应用到产品中去,以促进企业获得成功,国家经济活力得到加强,社会取得进步。知识创新系统是在一定空间范围的创新氛围内进行的与知识生产和扩散相关的创新活动,它的主要功能就是创造和产生新知识,主要目的是追求新发现、探索新新规律、创造新方法促进创新文化氛围的形成。
2) 产业创新系统
产业创新系统是通过应用知识创新系统产生的科技成果来提高市场竞争力的网络系统,主要包括高技术企业。同时产业创新不仅发生在产业链的纵向上下游之间而且还发展在横向的企业之间。高技术企业在创新系统中居于核心地位,是创新活动的领导者和承担者。因为企业的目的就是追求超额利润,因此受到经济利益的驱动和来自市场竞争的威胁,企业就需要通过技术创新等创新策略在市场中生存下去,并获取竞争优势;另一方面知识创新系统的知识产出经济价值的实现还要依靠企业通过产业化来实现。此外,企业是市场中最敏感的主体,通过多种渠道获取市场信息,从而可以为知识创新提供有效的指引,形成双向共赢的互动机制。
3) 创新服务系统
产业创新系统作为创新活动的主要辅助者,在创新网络的形成和发展过程中,起到“粘合剂”的作用。它通过促进技术知识转移扩散来强化知识创新系统与产业创新系统的系统性关联。在纷繁复杂的市场中,它作为信息中介通过传递有效的市场信息和技术来帮助企业降低交易成本,同时缩短创新周期。创新服务系统一般包括企业联盟、行业协会和金融投资机构等。他们是促进创新企业间网络联系和官产学研结合的纽带,尤其是在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方面起到重要作用。金融机构利用自己的资金优势,可以通过提供贷款或投资来推动企业的成长与创新活动的进行;同时还可以有效的支持知识创新系统的研发活动,加快创新速率,促进园区知识与技术存量的增加,推动园区创新文化氛围的形成。
4.2创新共同体的经济运行机制
创新共同体协同创新网络的运行主要是指网络内各创新主体利用多种创新要素进行生产、流通、分配、消费等经济活动过程。创新共同体协同创新网络的运行机制主要是指在经济运行过程中,各创新主体间发生相互作用的机理,同时经济运行机制功能的有效发挥依赖于各构成要素及创新主体之间的相互作用、相互制约和相互联系。
1)创新资源的市场化配置机制
在创新共同体协同创新网络中,知识创新系统、产业创新系统和创新服务系统通过创新资源的优势互补,企业通过市场中的需求信号,来决定创新的方向,而金融投资机构在创新网络中,为知识创新的顺利开展提供资金支持与金融保障进而通过市场这双看不见的手实现创新资源的优化配置,达到帕累托最优状态。
2)创新主体的集群化互动学习机制
创新共同体中包括企业、大学、科研机构、中介服务组织、金融机构、政府等多种创新的主体。园区的发展与区域发展实践表明,通过产业集群与创新集群,以专业化分工合作为基础,形成主体之间的学习互动,在创新链、产业链的合作对接等机制,从而构建创新生态系统,提升区域或园区创新共同体的创新效率。
3)创新环境与管理的治理机制
创新共同体需要良好的创新环境和创新管理制度,包括政策和法律的制定、知识产权的保护、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创新风险保险系统的建立,同时执行国家战略、维护公众利益、规范创新主体的行为等。政府在其中发挥着关键性的作用,因此就需要政府与其他的创新要素之间应建立稳定的双向沟通机制,为保障创新共同体顺利运行提供制度保障。此外还包括创新活动开展需要的条件,这些条件是创新活动所必需的,而且不可能由单个行为主体自行解决的基本条件,包括科技基础设施、教育基础设施、情报信息基础设施等,需要创新主体间的协同与配合。
5.结语
知识创新作为高技术企业技术创新的开端指引着整个技术创新的方向,本文针对创新共同体的提出,从技术创新的角度对创新共同体做了溯源论述——从科学共同体到创新共同体。共同体的提出是知识探索由无序向有序转变,科学共同体作为创新共同体协同创新的源起,创新概念的提出与发展使得知识慢慢的从实验室科学向商业化科学演变。科学共同体已经内嵌在了创新共同体内,但是创新共同体的协同创新的实现并不仅仅是知识的生产,它是一个内含多种创新主体的、开放复杂的协同创新网络和创新生态系统。创新共同体作为协同创新的一种新机制,在京津冀一体化协同发展的背景下,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因此本文对创新共同体的内涵、系统构成以及经济运行机制做了尝试性的解读与探索。
其实归根到底创新共同体就是通过整合各种创新资源和创新要素,以科技园区为载体构建生态系统,打造创新集群。在当前全球经济形势下,打造创新共同体是我国进一步完善自主创新,增强国家竞争力和区域竞争力打造具有与硅谷比肩的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科技园区的重要手段。但是本文还存在很多局限性,毕竟理论知识存在于理论发展的推演中,缺乏相应的实证分析作为佐证,因此下一步的研究应该围绕企业进行企业与企业之间、企业与政府、企业与高校及科研机构、企业与金融机构及中介机构的协同创新能力研究。(作者单位:1.河北工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2.天津市科学学研究所)
参考文献:
[1]韩彩英.论西方近代科学共同体的兴起[J].东北大学学报.2012(6):471-476.
[2]梁飞.《科学共同体概念、运行及其社会责任初探》[J].法治与社会.2010(35):217-218.
[3]T. Kuhn.The Structure of Scientific Revolutions[M].Chicago: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2nd Edition, 1970.
[4][美]罗伯特·金·默顿.十七世纪英格兰的科学、技术与社会[M].范岱年,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0.
[5]约翰·齐曼.知识的生产[J].科學学研究.2003,21(1)8-11.
[6]Galbraith J.K. The New Industrial State[M].Boston: Houghton Mifflin,1973.
[7]Maidique M.A..Entrepreneurs, Champions and Technological Innovation[J]. Sloan Management Review, 1980,Winter:59-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