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名片】乡间美学|《淮南子》农业美学观三题(作者:方国武,曹 旭

2024-04-01 21:59 《安徽农业大学学报》  主页 > 趣旨 > 美学国土 > 美学农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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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子》农业美学观三题*
 
《安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1年3期 
作者:方国武,曹 旭
 
(安徽农业大学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安徽 合肥 230036)
 
传统农业文明为中国美学提供了丰厚的土壤和鲜活的生命价值。中国美学的各种艺术形态和审美范畴植根于中国传统的农业环境,是传统农业社会的诗意化呈现。无论是山水田园诗、山水画创作传统,还是传统音乐、雕塑等艺术表达,都彰显了传统农业社会对艺术美学的精神滋养。《淮南子》关于农业活动的论述集中体现了中华美学的智慧。《淮南子》在其“大浑为一”的审美理想基础上,提倡一种整体的农业美学观,表现为“天、地、人、物”系统的协调和统一,强调“天道”与有为的统一,建构起大汉历史时代农业美学思想。从《淮南子》的农业思想中,我们可以去感受中国古人对自然、社会、生命的美学化的价值追求。
 
一、农业因自然之资:求真之美
《淮南子·主术训》云:“禹决江疏河,以为天下兴利,而不能使水西流;稷辟土垦草,以为百姓力农,然不能使禾冬生。岂其人事不至哉?其势不可也。——是故圣人举事也,岂能拂道理之数,诡自然之性,以曲为直,以屈为伸哉?未尝不因其资而用之也。”古代圣君引导人们从事农业生产活动,始终遵循对象的自然规律,即“因其资而用之”,而不能违背“自然之性”。这里的因自然之资,即是对对象世界的规律性把握,从中去发挥主体的能动性和求真精神。
 
《淮南子》关于农业思想论述中提到的自然之性,首先是求真之美的第一层表达,即客观物性的本质表达,也就是庄子所提到的“物性之真”。《庄子·天道》中有“极物之真,能守其本”的论述,《庄子·秋水》中亦有“谨守而勿失,是谓反其真”等表述。这些关于“真”的美学表达,皆指具有存在论意义上的自然万物的本性之真。《淮南子》继承了庄子“美真统一”的价值传统,并通过农业思想充分表达出来。《说山训》云:“兰生幽谷,不为莫服而不芳。”兰草的芳香并不会只存在于人的装饰佩戴行为中,而是自然物性的本质特征和真实之美的呈现。《淮南子》认识到自然物性法则。《原道训》云:“故橘树之江北,则化而为枳;鸲鹆不过济,貈渡汶而死;形性不可易,势居不可移也。”《天文训》谈到气候变化对不同农作物生长的影响:“摄提格之岁,岁早水晚旱,稻疾,蚕不登,菽麦昌,民食四升。寅在甲曰阏蓬,单阏之岁,岁和,稻菽麦蚕昌,民食五升。卯在乙曰旃蒙,执徐之岁,岁早旱晚水,小饥,蚕闭,麦熟,民食三升。”这里指出,雨季早,秋季旱,那么稻子就有病灾,蚕不能生长,而豆类和麦类则会茂盛;如果气候平和适宜,则各类作物大多丰收;如春季干旱,秋季多雨,蚕孵化不出,但麦子生产较好。这里对各类农业资源与季节雨水的关系有了一定的认知,虽涉及天象等唯心表达,却已昭示人们已能够觉察到不同作物种类对季节气候的适应状况。一定的气候条件下,每种农作物都有其适宜的生长条件。这是中国最早的“物性论”思想表达。物性特征的发现,人们可以借此因地制宜栽种不同的作物品种,进而不断培育新品种引进新品种,促进古代农业的发展。这种理论表述为人们在农业生产过程中合理利用农业资源提供了基本保障,其背后彰显出《淮南子》对自然物性的求真追求。《淮南子》有很多农业谚语、农业发明等农业智慧思想, “悬羽与炭而知燥湿之气”(《说山训》)是世界上最早的测知空气湿度的农业技术方法。人们力图把握自然现象,去探求自然本质。在自然物性的属性把握中,将人的本质力量充分彰显出来,体现出求真之美的价值探求。《淮南子》肯定了美的客观真实性,表现出对真实美理想的追求。求物性之真,事实上是《淮南子》推崇人追求自然天性之美的体现。在《淮南子》看来,人“无为复朴”(《庄子·天地》),始终是通向审美自由的关键路径。但在中国古典美学命题中,《淮南子》强调的真实美有唯物主义倾向,一定程度上是对道家美学过于虚无空幻精神特征的补充和纠偏。
 
《淮南子》求真之美的第二层意义表达,即美不仅仅在于自然物性,更在于事物本身的合规律性。《原道训》有“因天地之自然”和“万物固以自然”的表述。这里的自然不仅仅是老庄所说的混沌未开、纯朴未化的自然,更是万物生存发展的规律性自然。《泰族训》云:“天设日月,列星辰,调阴阳,张四时,日以曝之,夜以息之,风以乾之,雨露以濡之。其生物也,莫见其所养而物长;其杀物也,莫见其所丧而物亡。此之谓神明。”“神明”之美不仅是自然之美的呈现,更暗含天地运行的规律之美。因此,人的审美也以符合自然规律性为前提。《说林训》云:“靥黼(酒窝)在颊则好,在颡(额头)则丑。绣以为裳则宜,以为冠则讥。”酒窝长在面颊即美,长在额头则丑;刺绣丝织裁制衣裳则美,制成帽子则为人讥笑。这种合规律性还体现在对人类生存空间的特征把握上。不同地域空间有着不同的地形特征,农业生产正是把握这些自然对象的规律,才能合规律性地生产,实现万物生长之美,满足人的合目的性的需求。《地形训》云:“东方之美者,有医毋阎之珣玕琪焉。东南方之美者,有会稽之竹箭焉。南方之美者,有华山之金石焉。西方之美者,有霍山之珠玉焉。西北方之美者,有昆仑之球琳琅玕焉。北方之美者,有幽都之筋角焉。东北方之美者,有斥山之文皮焉。中央之美者,有岱岳以生五谷桑麻,鱼盐出焉。”这里详尽描述不同地域自然大地的丰富物产之美。东方之美区别于东南方之美;南方、西方、北方、东北方、西北方及至中央,无不各有特产,各美其美。淮南子对大地生产的物品之美的尽情描绘,暗含着中国古代农业文化思想中的地利原则。《淮南子》还谈到了物性要与自然环境相统一的农事规律。《地形训》云:“何谓九州?东南神州曰农土,正南次州曰沃土,西南戎州曰滔土,正西弇州曰并土,正中冀州曰中土,西北台州曰肥土,正北济州曰成土,东北薄州曰隐土,正东阳州曰申土。”高诱原注:“东南辰为农祥,后稷之所经纬也,故曰农土。”十二支有“辰”,地配东南,时配三月,为农事之始,故注云“东南辰为祥”。不同空间地域的土地具有相异物性,这为农业生产因地制宜提供了理论参考。这种农业观的哲学根基在于“五行说”。春秋时期就有以五行之说引发农业观念的月令学派。《礼记·月令》《吕氏春秋·十二纪》等即将五行说与自然节气和社会政治相互对应,形成一个包含农、林、牧、副、渔“五业”与五行相应的统一整体结构。物性规律的把握,“体现出已经成熟和空前强大起来的汉民族,正在前所未有的广大范围内,占有着和创造着现实的人间美的热烈情怀;而坚持美的客观规律性正是他们去积极寻求万物之美的前提”。
 
求真之美还意味着《淮南子》所主张的人的主体性精神。真即是人的本质力量的表达,代表了中国古代积极进取的主体性美学精神。《淮南子》农业思想中强调因自然之性,但并不贬低人的主体性作用。在继承传统农业思想天、地、人“三才”理论基础上,《淮南子》非常突出人的主体性能动作用,同时也强调因自然之资,即顺应“天地”规律,最大程度上发挥人的主体性,体现求真之美。中华农业文明智慧下的很多农业景象都是这种求真之美的体现。湖南怀化紫鹊界南方稻作梯田仿佛一幅浑然天成的图画,是古代劳动人民辛勤劳作、主观创造的产物。但这种创造不是肆意妄为,而是因自然之资,在保持良好水土的前提下,最大能动性地创造发挥农耕智慧。这种合规律性的创造成就了一幅幅传统农耕文明的美学画卷。
 
《修务训》:“夫地势,水东流,人必事焉,然后水潦得谷行;禾稼春生,人必加功焉,故五谷得遂长。听其自流,待其自生,则鲧、禹之功不立,而后稷之智不用。”如果任由江河水流的自由泛滥,完全靠庄稼作物的自生自长,那么,如鲧禹、后稷这样的明君也无法建功立业。因此,人们在农业生产活动中,不能一味依赖自然,放弃人的主体性,应积极进取,彰显出人作为大地主人的豪情。《淮南子》从人在农业生产活动中的能动性,延伸到人生命存在的价值根本,突出“人必事焉”“人必加功焉”,来倡导在求真之美的过程中人的主体创造性。《淮南子》农业思想中积极有为的主体性表达,是对先秦道家求真之美的一种充实。先秦道家主张“天道”, “天地固有常矣,日月固有明矣,星辰固有列矣,禽兽固有群矣,树木固有立矣”(《庄子·天道》),肯定天地万物有自己的运行规律。但其自然法则更加强调人的宁静返性,通过“坐忘”“无己”“无为”去合道、达道。《淮南子》在继承先秦道家的天道求真之美基础上,又拓展了自己的理论视野。它既强调因循自然法则的重要性,如《泰族训》“故因则大,化则细矣”,“因”即客观规律;更强调在尊重客观规律基础上,充分发挥人的主体性。在《淮南子》看来,“自然无为”并非是“寂然无声,漠然不动,引之不来,推之不往”(《修务训》),而是“若夫水之用舟,沙之用鸠,泥之用輴,山之用蔂,夏渎而冬陂,因高为田,因下为池”(《修务训》),即在充分尊重自然物性的客观规律基础上,更大程度上发挥人的主体能动性。《淮南子》将对自然物性的求真之美追求,延伸到人对大自然的开拓过程中来实现。这样的求真之美是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统一。《泰族训》曰:“圣人之治天下,非易民性也,拊循其所有而涤荡之,故因则大,化则细矣。禹凿龙门,辟伊阙,决江浚河,东注之海,因水之流也。后稷垦草发菑,粪土树谷,使五种各得其宜,因地之势也。”《淮南子》关于夏禹、后稷等圣人在农业活动中对自然的改造和利用,正是在“因地之势”“因水之流”的实践开拓中,将主体求真的本质力量充分显现出来。汉代初期,宽松的政治文化氛围并没有招致人的懈怠懒散,却直接开启一个历史上的伟大时代。在这样的时代,人们生活、生产自由而轻松,精神超拔;朴实而豪爽,追求事功财富。广阔的视野、雄浑的气势、粗犷的力量处处显示出人作为大地主人的豪情。农业生产活动是中国古代社会发展的基础,农业实践领域的开拓进一步激发起古代人们的创造性。在因自然之资的求真美学法则下,社会的物质财富和精神文化得到充分发展,人类自身本质力量对象化的范围也不断扩大,美的形态更加丰富。
 
二、 农业因时而为:生命之美
《淮南子》主张农业因时而为,在物候与节气的统一模式中,时间与自然空间形成同构关系,包括农业生产在内的一切行为以及世间万物,都内化到人们的生活和情感愿望中,呈现出生命存在的本真之美,“物象”与“情感”的对应也就形成了。农业彰显出生命之美的特征。
 
首先,《淮南子》倡导时间法则,主张顺时宜气的农时观念。《本经训》:“四时者,春生夏长,秋收冬藏,取予有节,出入有时,开阖张歙,不失其叙,喜怒刚柔,不离其理。”春、夏、秋、冬四时之季乃自然节奏,这是天地之大美;节、时、叙、理,人的生产活动应暗合这种节奏之美,方能充满生机。这是对农业生产的时间法则的基本尊重。只有遵从“春伐枯槁,夏取果瓜,秋畜疏食,冬伐薪蒸”这样合乎作物自然时间的生长法则,最终才能“以为民资”(《主术训》)。《时则训》中提出,一年之中的农业活动,应该遵照季节与时令的变化,让春、夏、秋、冬各有差异,但“因天时”的原则必须贯彻其中,正所谓“天为绳,地为准,春为规,夏为衡,秋为矩,冬为权”。当人们的农业活动完全“与天合德”,就能“养长化育,万物蕃昌,以成五谷”。反之,“焚林而田,竭泽而渔;……则阴阳缪戾,四时失叙,雷霆毁折,雹霰降虐,氛雾霜雪不霁,而万物燋夭”(《本经训》)。这里列举了种种破坏自然生态的做法,时节错乱,其结果必然导致农作物不能够正常的繁殖生长。相比较庄子等先秦道家“因物自然”的抽象哲思,《淮南子》脱去了玄冥之气,更直接落实到具体的生活、生产上,其现实针对性更强。
 
《淮南子》“二十四节气”思想是其农业哲学最具代表性的理论表达充分体现了因天时的美学原则。“在月令类文献中,‘四时’已不仅是纯粹的季节,而是与空间相结合,构成了笼罩人类与自然界的律动不已的场域”。在继承先秦节气理论基础上,《淮南子》第一次对二十四节气的运行规律做出了全面、体系化的描述。二十四节气将历法与天象、气候、物候、农事、音律、干支等关联,建立了一个严密的逻辑系统。在这一体系中,农业活动与天地自然的规律契合一致。二十四节气理论充分体现了中国农业哲学遵从天地之道、与自然和谐一体的文化精神。“时间不是直线流逝,而是循环往复的,空间不是无限扩展,而是随时间流转的。时间的量度单位虽有年月日等计量单位,但与空间相联系的天干地支占重要地位,而且其基本的标志和内容是特定的农业物候。”遵从时间法则,正是生态美学的文化精髓。《泰族训》云:“原蚕一岁再收,非不利也,然而王法禁之者,为其残桑也,离先稻熟,而农夫耨之,不以小利伤大获也。”“不以小利伤大获”既表明了汉初时代人们雍容大度的审美心态和不拘于眼前利益的阔大视野,也是一种基于长远发展的生态农业思想。《俶真训》提出动植物生长变化的“阶段论”,认为万物生成均有三个阶段,“有始者,有未始有有始者,有未始有夫未始有有始者”,为农业生产因天时提供了宇宙生成论的哲学基础。因此,在这样的天时规律面前,所有生命体都是顺其自然;也只有这样,每一个生命体才能保全自己的天性之美,人们也才能获得生命存在的依据。《主术训》云:“先王之法:畋者掩群,不取麛夭;不涸泽而渔;不焚林而猎;豺未祭兽,罝罦不得布于野;獭未祭鱼,网罟不得入于水;鹰隼未挚,罗网不得张于溪谷;草木未落,斤斧不得入山林。”这是强调在合适的时间从事农业活动,注重因时所需。这种古老的生命美学观念已成国家治理之法。
 
《淮南子》倡导的时间法则体现了其“宇宙生成论”观念,即将整个宇宙万物生命放置在一个历时性的时间发展过程中。在这个过程中,自然万物皆有运行的时间安排,同时也意味着一种生命节奏的呈现。美就在于节奏。从自然来说,春去秋来,寒来暑往,昼夜更替,都是宇宙自然的节奏呈现。对于每一个生命体来说,节奏是生命的本质。我们每一个生命体的鲜活呈现,都以富有节奏的心率、脉动来呈现。失去了节奏也就意味着生命的衰亡。因此,具有生命气息的节奏之美是中华美学的根本特征。
 
同时,农业活动因天时,又是《淮南子》“宇宙生成论”空间性的呈现。从空间结构维度看,“时”的重要性正是基于人与天的同构关系。“时”的形成与“天”相关,天时一体。一年十二个月,四季往复循环,正是人类生存的基本条件。在追求求真之美,突出人的主体性的同时,《淮南子》并非将人与农业生产对象置于对立的位置。在人与对象的关系中,人是以生命的、情感的姿态去看待自然,将其与人自身统一于天地一体。农业生产的活动构成中,人作为生命主体和其他每一个元素相互统一。《淮南子》立足于大生命观来认识农业活动中的自然万物和生产环境,阐释了天、人之间的同构相通之处。《精神训》云:“天有四时五行九解三百六十六日,人亦有四支五藏九窍三百六十六节。天有风雨寒暑,人亦有取与喜怒。”《淮南子》认为天地万物与人一样,有着某种生命特征的情感状态,正所谓“怒者为风,和者为雨,感而为雷,激而为霆,乱而为雾”(《天文训》)。天时自然状态是人类农业活动依赖的环境。其间天地万物生生不息之理是人类农业活动应当效法之处,也应当为人所尊重。《原道训》所云“不以人滑天”“与造化者为人(伴)”“达于道者,不以人易天”等,即是强调人类活动应遵从天时,才能彰显生命本质力量之美。
 
建立在这种情感共通性基础上的农业观,《淮南子》赋予了“时”生命化和审美化。《天文训》云:“四时者,春生夏长,秋收冬藏,取予有节,出入有时,开阖张歙,不失其叙,喜怒刚柔,不离其理。”这里将自然赋予“喜、怒、刚、柔”的情感状态。春、夏、秋、冬四时之季乃自然节奏,这是天地之大美;节、时、叙、理,人的生产活动应暗合这种节奏之美,方能充满生机。这是对农业生产的时间法则的基本尊重。农业生产的合时规则其实是合规律性合目的性的统一,是一种美的价值表达。
 
在《淮南子》这种情感视角的观照下,人们在农业生产中以一种“同情”体验去对待对象。万物皆有生命,每一种生命的过程都有它的自然之性。在时间的表达中,自然事物的生命状态顺其而成。时间创造一切生命,时间是每一个生命个体成长的生存情境。如同人的生命孕育,《精神训》中“故曰一月而膏,二月而肤,三月而胎,四月而肌,五月而筋,六月而骨,七月而成,八月而动,九月而躁,十月而生”描述了人的生命在时间的推移中孕育的过程。同样,农业活动也是在时间的生命法则中去进行。《时则训》描述了自“孟春之月”至“季冬之月”的合配关系及物候特征,如孟春之月“禁伐木,毋覆巢杀胎夭,毋麛,毋卵,毋聚众置城郭 ”,仲春之月“毋竭川泽,毋漉陂池,毋焚山林,毋作大事以妨农功”,“季春之月”应“田猎毕弋、罝罘罗网,矮毒之药,毋出九门。乃禁野虞,毋伐桑朽”,明确了以季节时间作为农业生产的价值准则,也为自然留出了生长的空间,从而保全自然的天性周全。在《淮南子》这里,“时”为天地万物生发出生命的次序。时间既能赋予人的生命存在,违背时间也能丧失生命。当人类以一味自我的态度去对待对象进行农业生产,这是一种极度功利性的行为。农业生产中,无论是生产主体、生产对象还是生产出的产品都统一于天时的大环境中。
 
农业活动的因天时延伸到人类一切社会活动中,就演绎出 “时”在生命存在意义上的美学品格。中国古典美学中,“时”往往有宇宙本体之“道”的境界,背后蕴含着真、善、美的价值意蕴。《尚书·舜典》云“百揆时叙”,《尚书·皋陶谟》云“百工惟时”,都强调人们在做任何事时都应揆度良好的时序,是“时”在现实生活层面的体现;《诗经·大雅·文王之什》云:“帝命不(丕、大)时。”天命文王之大时、大美,是“时”在生命最高境界的呈现。《周易·随封·家传》云:“随,大亨贞无咎,而天下随时,随时之义大矣哉。” “天下随时”意味着天下万物的存在、发展都应有一个基本情境,必须随顺其时,才能亨通贞定而无咎。《孟子·万章下》云:“孟子曰:‘伯夷,圣之清者也。伊尹,圣之任者也。柳下惠,圣之和者也。孔子,圣之时者也。孔子之谓集大成。集大成也者,金声而玉振之也。金声也者,始条理也;玉振之也者,终条理也。始条理者,智之事也;终条理者,圣之事也。’”孟子之所以赞美孔子为古代圣人中的集大成者,就在于孔子 “圣之时者也”,能随“时”而为。正是基于这样的美学传承,《淮南子》在《要略训》中阐释《时则训》云:“时则者,所以上因天时,下尽地力,据度行当,合诸人则,形十二节,以为法式,终而复始,转于无极;因循仿依,以知祸福,操舍开塞,各有龙忌,发号施令,以时教期。使君人者知所以从事。”这里的“时”,是每个生命体存在和发展的根本。因时而为,才能使得世间万物都能充满灵动鲜活的生命节奏,才能 “终而复始,转于无极”,超越有限的时间概念,实现精神生命的无限绵长。在《淮南子》这里,自然万物的生长,看重的并不仅仅是结果,而是一个因时而为的过程。正如狄尔泰所说:“时间性作为生活之首要的范畴描述包含在生活之中,它对于其他描述范畴来说乃是根本的。”“时”体现的是过程的“绵延”,在这个过程中,包含了人的生命体验,从而就具有了生命美学的特色。《淮南子》将农业生产的“时”与人的生命境界相统一。《诠言训》云:“为治之本,务在于安民。安民之本,在于足用。足用之本,在于勿夺时。勿夺时之本,在于省事。省事之本,在于节欲。节欲之本,在于反性。反性之本,在于去载。去载则虚,虚则平。平者,道之素也;虚者,道之舍也。”守“时”意味着省事,省事意味着节欲,节欲意味着返回人的天性。这样,农业生产中的守时可以提升到人的体道、达道的哲学高度,也是人追求生命之道、实现大美的路径。
 
在《淮南子》以四时秩序为基础的农时观念中,四时的循环往复也影响着空间方位的转换,形成一个生机勃勃、富有生命韵律之美的结构系统。这个结构系统以生生不息的时间循环为主要架构,世界万物与之同构,衍生出无数生命的变化,形成一种内在的节奏性。在《淮南子》节气模式中,时间构成了世间万物生成、生长、繁盛、衰落的自然节奏,地域空间与其配合,形成丰富而又秩序化的美丽图景。对于中国美学而言,这种蕴含在农时节奏中的生命之美具有特殊的意义。时间与万物之间的同构变化,影响着一切生命的存在和发展。因为与人们赖以生存的农业生产、自然万物的关系,这种节气农时模式就内化于人的现实生活,直至进入人的情感世界,生命的美学意义也即如此。
 
三、 农业因民施政:善行之美
从尊重自然万物的天然状态,因自然之资、因天时,到关注百姓个体生存,推导人之应行之道,《淮南子》将农业活动与人们社会生活中的秩序之美相统一,更是向“善”的价值追求。《淮南子》的文化语境下,农业活动包含着一种深切的人文情怀,以及人所不应违逆的规范性意义,引导规范着一种人所应当行走的“善行之道”。
 
首先,《淮南子》中强调一切农业活动应以民为本,以满足老百姓的生存需要为价值目标。《淮南子》深知在农业社会中“民”的艰辛。“夫民之为生也,一人踱耒而耕,不过十亩;中田之获、卒岁之收,不过亩四石,妻子老弱仰而食之,时有涔旱灾害之患,无以给上乏征赋车马兵革之费。由此观之,则人之生,悯矣。”(《主术训》)传承了屈原的“哀民生之多艰,长太息以掩涕”(《离骚》)的民生情怀,同时将“民”的身份直接指向农民阶层。《淮南子》从先秦诸子继承的民本思想具体到关注现实民众生活,关注他们从事农业活动的艰辛生存状态。《人间训》云:“解扁为东封,上计而入三倍。有司请赏之,文侯曰:‘吾土地非益广也,人民非益众也,入何以三倍?’对曰:‘以冬伐木而积之,于春浮之河而鬻之。’文侯曰:‘民春以力耕,暑以强耘,秋以收敛,冬闲无事,以伐林而积之,负轭而浮之河,是用民不得休息也,民以敝矣,虽有三倍之入,将焉用之?’此有功而可罪者也。”解扁下令老百姓冬伐树木,不得休息,虽财政收入多出三倍,却并未得到文侯嘉奖。在这里,《淮南子》的叙述带有明显的价值立场。 “有功而可罪者”,“有功”指涉的是一种不顾百姓死活而获得的事功;“可罪”是急功近利、毫无人文情怀的政治行为。正是在这样善行为主、兼具发展的政治文化价值引导下,《淮南子》所在的时代,社会生产得到了很好发展,人民也能安定宁静地生存于社会。
 
《主术训》提出:“食者,民之本也。民者,国之本也。国者,君之本也。是故人君者,上因天时,下尽地财,中用人力,是以群生遂长,五谷蕃殖,教民养育六畜,以时种树,务修田畴,滋植桑麻,肥墝高下,各因其宜,丘陵阪险不生五谷者,以树竹木。”《淮南子》始终坚持农耕“以为天下先”,强调 “人之情不能无衣食,衣食之道,必始于耕织” (《主术训》)。只有保证老百姓安定的生活状态,所有的农户都能“身自耕,妻亲织”,让他们能从事正常的农业活动,不为基本的“衣食”之需所困,国家才能获得丰富的农业资源,整个社会才能处于一种“衣食饶溢,奸邪不生,安乐无事,而天下均平”即安居乐业、道德自律的理想状态。因此,如“雕琢刻镂,伤农事者也;锦绣纂组,害女工者也。农事废,女工伤,则饥之本而寒之原也”(《齐俗训》等一切不利于农业为“本”的逐“末”行为,都将有害于整个社会政治的和谐状态。胡乱作为有伤农事,这是孟子就已提出的观点。《淮南子》在此基础上加以延伸,指出农事伤则社会乱,就会出现“犯法干诛”危害社会和谐稳定的现象。因此,《淮南子》将农业上升到社会政治的安定层面来描述:“夫民有余即让,不足则争。让则礼义生,争则暴乱起。扣门求水,莫弗与者,所饶足也;林中不卖薪,湖上不鬻鱼,所有余也。故物丰则欲省,求澹则争止。”(《齐俗训》)农本思想在中国古代社会占据主要地位,主要表现为“务本抑末”。战国时期秦国在实行商鞅变法后,首先确立起来这样的治国理念。“务本”即发展农业,“末业”即工商业。《史记·商君列传》云:“民之内事,莫善于农。”“末事不禁,则技巧之人利,而游食者众之谓也。”撇开“抑末”在特定历史时段的局限性,“务本”为中国古代社会的稳定发展提供了极为重要的制度根基。同时,以“士”阶层为创作主体的中国文学、艺术等美学形态,“在本质上都是‘农’的反映和看法”,儒、道两家虽是“彼此不同的两极,但又是同一轴杆的两极,两者都表达了农的渴望和灵感”。《淮南子》突出“以农为本”的思想,并且从民的生存状态加以描述,更加关注每一个生命个体受到的影响。从生命存在的视角去谈论农业生产,这就使得《淮南子》的农业思想带有浓厚的伦理道德情怀,具有“善”的价值导引和美学意蕴。
 
其次,在淮南子看来,农业不仅是百姓生存之本,还具有强大的现实功能,更是一种社会政治图景的实现路径。《淮南子》中关于农业管理、政策和生产习俗的论述,都带有政治治理和道德规范的伦理色彩,将其与社会政治效果相统一。《淮南子》论农业,并不是把它作为一个社会生产的客观问题,按现代农业科学的态度来分析,而是始终将农业活动的“天时”之性、自然之资与人世关联,即将农业的自然秩序与人的“善”行秩序相统一。即便是天文、地理,同样对人世也有一种规范性或警示性的意义。《泰族训》云: “昔者,五帝三王之莅政施教,必用参五。何谓参五?仰取象于天,俯取度于地,中取法于人。——俯视地理,以制度量,察陵陆水泽肥墩高下之宜,立事生财,以除饥寒之患。中考乎人德,以制礼乐,行仁义之道,以治人伦而除暴乱之祸。”这些自然世界的运转变化为人类的活动指示某种“合目的性”善的方向。《淮南子》中,四季农业活动对应的是一种自然法则和规范,天、地、四时是包括人的活动在内的行事之规矩、准绳和权衡。天、地、时为人们的一切农业活动提供了一种不可违逆的价值原则和规范。人们的农业生产实践只有顺此而行,合乎这样的自然规范,才能“养长化育,万物蕃昌,以成五谷”(《时则训》)。《地形训》云:“万物之生而各异类。……汾水濛浊而宜麻,泲水通和而宜麦,河水中浊而宜菽,雒水轻利而宜禾,渭水多力而宜黍,汉水重安而宜竹,江水肥仁而宜稻。平土之人慧而宜五谷。”首先,一个国家的农业生产需要多元化的方式,水域发展渔业,山地发展林业,山地可以放牧,平原可以种植农作物。各类农作物需要与之相适应的地理环境。《淮南子》很清晰地描述了农业生产结构和多种农业经营思想。只有当各种生产齐备,人们获得了生活中的各类物质资源,国家才能安定,民心方能稳定。更为重要的是,“平土之人慧而宜五谷”,说明人的行为特点受地理环境影响。这就表明,《淮南子》把农业活动放在人的生存环境这一层面加以论述。因此,客观的农业活动环境就带有人的主观意愿,是一种合乎人的意愿,即合目的性的价值要素。也就是说,人具有什么样的审美追求和道德规则,就会有什么样的农业活动环境。同样,不同的农业活动环境,也会造成人的不同的行为气质以及不同的人情风貌,进而形成人们不同的审美心理特征。
 
最终,《淮南子》将农业活动的最高价值旨归指向一种“神化”的政治境界,《主术训》云:“昔者神农之治天下也,神不驰于胸中,智不出于四域,怀其仁诚之心,甘雨时降,五谷蕃植,春生夏长,秋收冬藏,月省时考,岁终献功,以时尝谷,祀于明堂。……因天地之资而与之和同,是故威厉而不杀,刑错而不用,法省而不烦,故其化如神。”传说中中国农业始祖的神农氏,其治天下即为“神化”境界。所谓“神化”就是以“至精”化人,在农业生产的自然秩序下,以至真之情、至真之心去感化民众,直接打动民众的情感心理。延伸到一切社会政治治理,通过一种深层次的精神感化,直达人的心灵深处。“神化”的效果是“得人心”,即让民众与君王实现心灵同应。从农业的以民为本,到“神化”的政治理想状态,《淮南子》始终遵循的是“因民之性”。其传承道家的自然为本,尊重人的自然本性;融汇儒家的礼乐教化,社会政治以民为本,应根据人的本性确定,因人之性而化导。“神化”是君王治理天下的最高政治理想状态,“故太上神化,其次不得为非,其次赏贤而罚暴”(《主术训》),其次是仁义礼制的道德境界,再次是奖赏惩罚的强制规范状态。在此基础上,《淮南子》建构起审美政治的层次论。
 
可以看出,《淮南子》倡导的是一种和谐共生的文化价值目标。《原道训》云:“所谓一者,无匹合于天下者也。卓然独立,块然独处;上通九天,下贯九野。员不中规,方不中矩。大浑而为一,叶累而无根。怀囊天地,为道关门。”“大浑为一”是《淮南子》主导的审美理想,代表了一种贯通天地、苞括宇宙的生命理想和审美境界。 “大浑”所代表的是大全、整体,体现的是《淮南子》尽收百家之说的阔大视野和汇通古今的博大情怀;“为一”是《淮南子》所追求的实现自然、社会与政治相统一的价值目标。所以,这里“一”虽是《淮南子》抽象的哲学表述,但透视的是一种自然与社会政治和谐共生,真、善、美相统一的审美理想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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