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专题新闻发布会
- 时间:2024年9月10日上午9:30分
- 地点:市政府新闻发布中心
- 本期市政府新闻发言人:无锡市生态环境局四级调研员金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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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领导:无锡市生态环境局总工程师王海明
- 文字实录
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计划方案新闻发布会新闻通稿
各位媒体朋友们,大家好!首先我谨代表无锡市生态环境局,对大家长期以来关心和支持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表示衷心感谢。一直以来,环境空气质量都是公众较为关心的话题,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人民群众的关心支持下,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稳步改善,截至目前PM2.5年均浓度27.3微克/立方米,全省排名第2,Ⅰ类城市排名第1。近期国家和省相继发布了《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明确了到2025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都明确了“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的工作方向。为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我市结合实际制定了《无锡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下面我简要介绍方案具体内容:
(一)目标路径
《实施方案》确定了今明两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以改善空气质量为核心,以降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主线的总体思路,明确了到2025年全市PM2.5平均浓度比2020年下降10%,氮氧化物和VOCs排放总量比2020年分别下降10%以上的总体目标。
(二)重点任务
《实施方案》细化了10个方面9大行动共53项重点任务,提出抓好三项结构,聚焦两项治理,强化四项监管。
一是三项结构转型升级行动。优化产业结构,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上马,加快退出重点行业落后产能,推进园区、产业集群绿色低碳化改造与综合整治,优化含VOCs原辅材料和产品结构。优化能源结构,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推进燃煤锅炉关停整合和工业炉窑清洁能源替代。优化交通运输结构,健全绿色运输体系建设,严控机动车尾气排放,强化非道路移动源综合治理。
二是两项治理提质增效行动。强化面源污染治理,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加强扬尘污染防治,推进矿山生态环境整治,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强化多污染物减排,切实降低排放强度。强化VOCs全流程综合治理,推进重点行业超低排放与提标改造,开展餐饮油烟、恶臭异味专项治理,稳步推进大气氨污染防控。
三是四项监管提能优化行动。加强机制建设,完善大气环境管理体系,实施区域联防联控和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完善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加强监测和执法监管能力建设,严格执法监督;加强决策科技支撑,健全标准规范体系,完善环境经济政策。积极发挥财政金融引导作用,强化标准引领。最后,通过加强组织领导,严格监督考核,加强舆论引导和监督,普及大气环境与健康知识,实施全民行动。
(三)主要特点
强化总体要求。以改善空气质量为核心,以减少重污染天气和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突出大气环境问题为重点,以降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主线,大力推动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双减双控”。
坚持系统治污。坚持源头防控、系统治理,扎实推进产业、能源、交通绿色低碳转型,强化面源污染治理,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多赢。
压实各级责任。大气污染防治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必须持之以恒、坚持不懈。《实施方案》在部署重点任务的同时,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责任分工,细化了各部门工作职责,扎实的推进各项重点任务落实落地,全力推进全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入学习领会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出的新部署、提出的新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强化系统观念,更好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和依法治污,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推进全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谢谢大家。
媒体提问
问题一:《实施方案》中提到关于“到2025年,PM2.5平均浓度较2020年下降10%的目标”,请问到2025年PM2.5平均浓度要达到多少呢?
2020年无锡市PM2.5平均浓度为33微克/立方米,到2025年下降10%,即不高于30微克/立方米。
问题二:我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中有哪些是无锡的自选动作?
答:我市在国家和省计划的基础上,主要新增了六项重点工作,是无锡的自选动作。
在VOCs治理方面,一是建设推广VOCs治理服务中心。发挥VOCs治理服务中心作用,扩大燃烧法技术和装备研究中心、水性共享钣喷中心、源头替代技术服务中心影响,制定建设标准和指南;鼓励公共领域单位车辆维修优先选择具备水性共享钣喷条件的钣喷中心;推动涉活性炭及燃烧法企业纳入平台闭环管理,提升全市VOCs减排空间。二是开展油品储运销专项整治。加强油品进口、生产、仓储、销售、运输、使用全环节监管。全面清理整顿自建油罐、流动加油车和黑加油站点,严格规范流动加油船监管。推动年销售汽油量5000吨及以上具备条件的加油站安装三次油气回收处理装置。建立联合监管机制,督促油品码头、油船依法依规安装、使用油气回收设施。三是强化园区综合治理。在做好年度任务的基础上,重点开展VOCs源头治理专项行动。在保证安全生产的前提下,推广使用低泄漏的呼吸阀、紧急泄压阀,定期开展密封性检测。重点工业园区建立分环节、分物种管控清单,建立重点园区“嗅辨+监测”异味溯源机制,实施高排放关键活性物种“指纹化”监测监控和靶向治理。到2025年,重点工业园区VOCs浓度力争比2021年下降20%。
在氮氧化物治理方面,一是推进重点行业超低排放与提标改造。巩固钢铁、火(热)电行业和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成效,有序推进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和铸造、垃圾焚烧发电、玻璃、有色、石灰等行业深度治理。力争2024年底前完成单机10万千瓦及以上煤电机组深度脱硝改造任务,完成铸造行业新一轮提标整治。到2024年底前淘汰2蒸吨以下生物质锅炉。到2025年6月底,全市水泥企业基本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实施钢铁、水泥、铸造等重点行业绩效等级提升行动,打造一批绩效A、B级优质企业。二是加快推进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新能源替代。推动公共领域车辆新能源替代,2024年,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3万辆以上。2024年底前基本淘汰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2025年,公共领域新增或更新公交、出租、城市物流配送、工程运输、轻型环卫等车辆新能源比例不低于80%。鼓励推广使用新能源渣土运输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新能源替代。2024年底,完成29个“全电”工地建设。2025年,力争全市建成区施工工地采用新能源运输车辆和作业机械。
在扬尘治理方面,加强扬尘精细化管控。按照《中共无锡市委办公室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打造“全国最干净城市”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通知》(锡委办发〔2022〕22号),持续推进城市扬尘治理。开展工地扬尘分类治理专项行动,推进5000平方米及以上施工工地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备并接入当地监管平台。推广装配式施工,推进防尘“天幕”“水幕”和新能源工地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