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朗”行动整治网络水军
作者:姚瑶
近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有关负责人介绍了2023年“清朗”系列专项行动相关情况。《法人》记者发现,2023年“清朗”系列专项行动方向重心与2022年有所不同,其中“清朗·优化营商网络环境 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专项行动被提上日程。此外,专项行动还聚焦网络水军操纵信息内容、规范重点流量环节网络传播秩序等问题。
严打恶意损害企业家形象行为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主任申月在上述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今年的专项行动具体开展三方面治理工作:一是依法依规及时处置网上涉企业的六大类虚假不实信息,具体包括捏造事实、主观臆断、歪曲解读、恶意关联、蓄意炒作和翻炒旧闻等;二是依法依规处置网上涉企业家的六大类侵权信息,具体包括泄露个人隐私、诋毁侮辱谩骂、虚构私生活话题、关联炒作负面新闻、捏造违法犯罪事实、违规使用姓名肖像等;三是严厉打击网上恶意损害企业和企业家形象声誉,甚至从中牟取非法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
4月6日,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法官郭艳飞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面对网络传播乱象和网民反映强烈的问题,国家有关部门出台专项整治措施,有助于规范网络传播秩序,加强网络文化建设,构建清朗有序的网络空间。在企业及其经营者创造就业、保障民生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尤其对新冠疫情后经济恢复和发展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一段时间以来,网络上有些网民甚至“大V”称呼企业家为“资本家”“买办”,的确伤了一些民营企业家的心,增加了他们对未来的不确定感。郭艳飞认为:“企业及其经营者承担了一定的社会责任,应受到相应保护。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企业健康发展需要法治保驾护航。”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下称“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企业及其经营者享有名誉权、荣誉权,严厉打击网上恶意损害企业和企业家形象声誉的违法违规行为,对保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优化营商网络环境,具有积极意义。
整治网络水军迫在眉睫
高先生是新浪微博用户,由于工作繁忙,较长一段时间没有登录过自己的微博账号。今年2月,他突然发现账号被他人盗用并转发了大量无关内容,很可能被动充当了别人的水军。
“我的微博账号虽然目前可以正常登录,但登录后被平台告知存在异常,无法使用转发、评论等功能。我查看微博内容后,发现账号被不同IP地址登录并转发了600多条微博,还关注了很多账号。最糟糕的是,我无法修改密码。”4月5日,高先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我的账号相当于废掉了。”
高先生还告诉记者,在他的微博账号被多个IP盗用进行批量发帖期间,他本人没有接收过任何被盗号提示,也没有收到过异地登录所需验证码,甚至在被盗号发帖后,他本人依然可以正常登录。“就像是可以与他人共用同一个账号一样。”
记者发现,与高先生遭遇相同情况的网友不在少数。有些用户账号被盗用后,关注了上百个“网红号”,这些“网红号”普遍为娱乐博主、旅游博主、带货主播等。很多“网红号”会在某些热议微博下方留言,或发布某些商品购买链接。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网络综合治理局局长张拥军在上述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目前网上存在各种变着花样招聘网络水军的情况。从实施工具来看,有的群控软件控制多个账号进行批量发帖,操纵机器人刷量刷评;还有一些非法采用技术手段操纵正常账号充当水军。验证码被破解后,一些正常账号变成了水军,当事人可能毫不知情。
张拥军介绍,今年的水军治理重点聚焦网络水军操纵信息内容问题,主要从阻断招募推广渠道、全面查处实施水军活动工具、严惩违规账号及背后主体、压实网站平台主体责任等四方面整治。将从严处置、坚决关闭水军恶意蹭炒热点、刷转评赞数据的水军账号。对于组织水军的公司、MCN机构,一经发现列入黑名单,禁止违规公司或者MCN机构从事和网络有关的活动。涉及违法犯罪的,将移交有关部门。不断提升网站平台对抗机器人水军的技术手段,查处批量养号、“僵尸”账号等问题,完善榜单、话题、异常流量的测评机制,加强同质化文案识别处置,有效防范遏制水军操纵内容信息等问题。
自媒体应注意信息内容合规
近年来,网络中出现部分“高仿账号”通过谐音、错字等方式,仿冒官方账号,甚至出现恶意造谣、炒作等行为。无底线的自媒体账号逍遥法外,与账号在平台中注册、运营、资质认证等环节密切相关。由此可见,自媒体账号管理体系亟待合规。记者注意到,2023年“清朗”系列专项行动,明确了自媒体营利收益与信息内容合规问题。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副主任牛一兵在上述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此次专项行动重拳整治自媒体造谣传谣、恶意炒作、假冒仿冒、违规营利等突出问题,并力争取得立竿见影的成效,努力铲除自媒体乱象滋生土壤。
对于自媒体营利收益与信息内容合规问题,牛一兵认为,应严格落实法律法规要求,优化自媒体账号注册、运营、关闭等全流程管理细则,并及时向社会公开,引导自媒体从业者做好自我管理,生产优质内容。强化自媒体账号专业资质认证管理,对于从事医疗、司法、教育等专业领域信息内容生产的自媒体,从严审核认证材料并加注标识。对于无资质发布专业信息和假冒仿冒党政军机关、事业单位、新闻媒体的自媒体,明确管理底线,保持高压严管态势,力争让其无处遁形。同时,应指导网站平台建立健全自媒体粉丝数量管理、营利行为监管等机制,将自媒体营利收益与信息内容合规情况深度绑定,决不允许自媒体靠发布传播谣言、有害信息、虚假消息破坏网络生态,博取流量,增加粉丝,攫取经济利益等。此外,2023年“清朗”系列专项行动还将整治不文明直播PK、青少年沉迷短视频、搜索引擎排序等问题。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四条至一千一百九十七条对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的权利、义务、责任作出了明确规定:网络用户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承担侵权责任。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及时采取删除、屏蔽、斷开链接等必要措施,否则也需承担相应侵权责任。
“规范网络传播秩序,加强网络文化建设,构建清朗有序网络空间,不仅需要依法压实网站、搜索引擎、短视频等平台企业主体责任,也需要广大自媒体从业者做好自我管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避免造谣传谣、恶意炒作、违规营利等侵权行为。”郭艳飞表示,“清朗”专项行动是网络综合治理的一项基础性、长期性任务,在加强行政监管、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同时,也需要从民法视野,将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纳入规范管理。
(责编 王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