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酒业经济】高明华 方志斌 胡锋:贵州茅台捐资事件的企业社会责任视角分析

2021-08-24 23:12 财会月刊-上半月2021年02期  主页 > 趣旨 > 国土经济 > 国土经济观察 > 酒业经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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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土经济学会研究室主任乔惠民书:诗酒大国     (天下口碑数据库插播)



贵州茅台捐资事件的企业社会责任视角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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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世界白酒第一品牌的贵州茅台, 备受关注的不仅仅是它的股价, 还有它的公益活动。 2020年11月, 贵州茅台的股东之一、网名为“茅台900元真不算高”的财经博主发文质疑贵州茅台近期的捐资行为不符合相关法规。 该股东在其微博上表示: “贵州茅台董事会违反公司章程、未获得股东大会授权, 年内替我们中小股东捐掉了13.9亿元巨款! 相当于每股股票被捐掉1元钱。 ”由此引发了关于贵州茅台做公益是否侵害股东权益以及是否违规的讨论。

一、贵州茅台捐资13.9亿元做了什么公益

根据统计, 贵州茅台进入2020年以来公布的捐资项目一共有11项, 捐资金额合计高达13.9亿元。 2020年10月26日, 贵州茅台发布了“第三届董事会2020年第四次会议”的决议公告, 公告中通过了6项议案, 其中就有5项和捐资有关, 包括为贵州省见义勇为基金捐资200万元、为建设酒类火灾处置专业队捐资1200万元、为建设生活污水处理厂捐资2.6亿元、为建设习水县习新大道捐资5.46亿元等。 随后在10月29日的决议中, 贵州茅台再次捐资8.3亿元。 其他主要捐资项目还包括贵州茅台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捐赠8000万元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议案》《关于捐资实施仁怀市茅台酒酿造用有机高粱高标准种植示范基地项目的议案》《关于捐赠物资用于共建国防教育基地的议案》《关于开展“中国茅台·国之栋梁”希望工程圆梦行动公益助学活动的议案》《关于向贵州省孔学堂发展基金会捐款的议案》《关于向道真县大磏镇文家坝村等6个村捐赠村级集体经济产业帮扶资金的议案》等。

二、贵州茅台捐资争议

对于贵州茅台上述捐资做公益的活动, 在其股东层面却引发了质疑和争议。 茅台股东“茅台900元真不算高”认为有些捐资完全没有必要, 比如该股东提出:“修建习新大道是在有旧路的情况下再修新路, 只为提速25分钟! 原来5月10日开工建设的习新大道直到10月26日才公告! 原来习新大道最为受益的贵州茅台同业竞争对手——习酒公司坐享其成却不用掏一分钱!” 据该股东计算分析, 按照5.46亿元修建5.31公里公路计算, 每公里造价超过了1亿元。 于是他提出质疑:“茅台酱香系列酒是战备物资吗? 需要你争分夺秒抢运?” 类似质疑引发了贵州茅台公益活动是否侵害中小股东利益以及捐资程序是否合法合规的争论。 同为茅台中小股东的深圳市林园投资董事长林园则支持茅台的捐资行为, 他认为这是茅台承担社会责任的表现, 如果补充进行股东表决程序的话将投赞成票[1] 。

关于贵州茅台的捐资行为在程序上是否违法违规, 本文不作重点讨论, 而是主要从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视角进行分析, 并提出对股东及其他投资者利益的保护措施。

三、企业是否应该履行社会责任

关于贵州茅台捐资争议中的一个焦点是, 这些捐资行为是否具有必要性? 本文认为, 贵州茅台的捐资行为是其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一种表现。 Jones[2] 提出, 企业社会责任是指企业除了对股票持有人负有义务, 还对社会团体负有义务, 并且这些义务超出了法律与社会契约的范畴。 经过多方论证, Jones得出了以下结论:第一, 公共政策并不能解决企业在社会领域遇到的问题; 第二, 在企业社会参与度方面, 不同地域的同一个层级的政府可能存在相矛盾的规定; 第三, 当不同层级的政府发布不同规定时, 企业不知道应该听谁的。 当把公共政策作为企业公共战略的规范时, 上述三点都将有可能成为其推行过程中的绊脚石。 很显然, 当企业管理层决定实施企业社会责任时, 他们将会承担公共责任, 而公共责任有助于限定企业适当的社会参与度, 但这并不会影响他们的决策标准。

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 企业社会责任是道德义务和法律义务的统一。 道德义务是指未经法定化的、由义务人自愿履行且以国家强制力以外的其他手段作为其履行保障的义务。 这类义务仅是一项软约束, 是否履行取决于主体的道德意识, 意识强者会时刻牢记, 意识淡薄者则会无视。 法律义务是指国家强制履行的法定义务, 体现为企业社会责任中的法律责任。 相对道德义务, 法律义务是一项硬约束, 如果懈怠履行或者拒不履行则会受到有关部门的警告, 义务人需及时补充履行, 甚至接受相应的惩罚。

2. 企业社会责任是对“利润至上”理念的修正。 传统的企业经营理念是站在股东角度努力实现利润最大化。 但是, 社会整体利益和单个企业利益在很多情况下是相互制约甚至是相互矛盾的关系。 单纯追求企业利润最大化往往会使社会整体利益受损, 而过度追求社会整体利益又容易使企业自身得不偿失, 所以企业需要在两者之间找到平衡。 而且, 在只顾追求自身效用这个目标驱使下的企业利益增长也只是短暂的, 边际效用递减的趋势将十分明显。 因此, 企业应将社会整体利益、社会责任的实现渗透到寻求利润最大化的过程中。

3. 企业社会责任是市场竞争战略发生变迁的表现。 在企业发展的各个阶段, 其在市场上面临的竞争是不一样的。 例如, 在发展初期主要是来自价格的竞争, 在成长期主要是企业品牌影响力之间的竞爭, 成熟期的竞争一般取决于企业的文化建设, 衰退期的竞争则主要是企业战略竞争。 而在当前市场基本饱和的状况下, 买方占据了市场的主导地位, 企业要成功进入一个市场, 最重要的是要有社会公众所认可的企业文化与正确的战略选择。 因此, 企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 并将履行社会责任的意识作为企业文化的标志, 已经成为企业获得社会公众好感与认可的主要途径之一, 是企业成功获取竞争优势的战略选择, 也是必然选择。

因此, 从上述三个方面看, 贵州茅台的捐资行为对其履行社会责任而言并非无的放矢。

四、企业社会责任与利益相关者的关系

贵州茅台捐资事件之所以引发争议, 根本原因在于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与利益相关者关系之间的博弈。 从公司治理的角度来看, 利益相关者是对企业现金流量享有要求权的个人或组织; 从组织行为学的角度来看, 利益相关者是受到组织实现目标过程影响的所有个体或者群体; 从管理学角度来看, 利益相关者是处于组织外部且会受到组织内部决策和行为影响的个人或群体。 利益相关者这一概念出现的时间可以追朔到1963年, 斯坦福研究院的学者研究认为利益相关者是一个组织生存所必需的存在, 并表示未来利益相关者的概念将会出现在企业经营管理、企业组织责任等研究中[3] 。 弗里曼[4] 对利益相关者进行了深入的研究, 提出企业经营必须平衡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企业应该脱离传统的股东至上理论, 切实追求利益相关者综合利益的最大化。 这一理论提出后被普遍认可, 并发展成为当时利益相关者管理理论的核心。 Carroll等[5] 将利益相关者的内涵进一步细化, 认为真正的利益相关者会将某种“筹码”投入企业中, 经过企业的运作内化为企业的资源, 这一过程具有交换价值, 但企业经营方式会直接影响交换价值的实现。

1997年, 美国学者Mitchell等[6] 结合利益相关者的界定和分类, 从合法性、权力性、紧迫性三个属性出发, 根据利益相关者的属性表现来确定其相应的类别。 具备全部属性的属于确定型利益相关者, 股东、员工、客户一般都属于这种类型; 拥有三种属性中任意两种的利益相关者属于预期型利益相关者; 仅拥有其中一种属性的利益相关者则属于潜在型利益相关者。

米切尔分类法具体见图1。

根据弗里曼[4] 的观点, 企业要兼顾股东利益和社会利益, 平衡彼此的利润分配需求。 进一步来说, 该种观点又可以产生两种具体的衍生观点。

1. 工具性观点。 该观点认为, 企業将承担社会责任视为一种手段, 通过这样一种手段, 可使企业有利可图, 所以企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 换言之, 如果企业仅仅注重自身利益, 忽视利益相关者的诉求, 将会产生较大风险, 并影响自身生存。 比如, 企业为了节约成本, 可能宁愿向政府部门缴付罚款, 也不愿花费巨资购进大型节能减排设备。 对上述捐资行为, 某些利益相关者可能会采取支持行动, 因为该行为可以增加企业的利润, 从而方便为股东创造财富。 但另外一些利益相关者可能会表示强烈反对:由于排污严重, 生活在工厂附近的当地居民将会面临恶劣的生活环境, 因此可能会抵制工厂生产, 从而影响生产效率; 媒体会因环境污染而发布对企业不利的负面舆论, 间接影响企业的发展。 因此, 企业管理层应准确估计利益相关者可能的抵制行动所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 再将该损失与企业潜在的利益相比较, 做出取舍权衡。 即企业考虑利益相关者的需求并踏实认真地承担社会责任, 是因为企业将其作为工具可从中获利。

2. 规范性观点。 从实质上看, 该观点强调了利益相关者理论成立的必然性, 重在突出企业本身具有一种基于道德层面的社会责任, 理应主动回馈利益相关者。 工具性观点认为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目的是不受干扰地创造经济效益, 与之不同的是, 规范性观点淡化了这一具体行为的功利性。 规范性观点指出, 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是一种必然的行为, 是任何企业必须承担的社会义务, 而无需权衡公司的财务业绩 。 例如, 制药企业一旦出现产品质量安全风险, 就必须不遗余力地回收产品, 保证消费者安全。 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应以利益相关者的利益需求为主要参考角度, 而非工具手段的思考角度。 因此, 规范性观点更倾向于强调单个实体在社会责任中应承担的现实义务。

利益相关者与企业之间契约关系的建立并非易事, 因此企业必须向利益相关者传递某种信号, 将其作为自身区别于其他企业的暗示, 从而赢得利益相关者的信任[7] 。 企业履行社会责任, 实际上是在向利益相关者传递信号, 而利益相关者对资源的使用, 又会促进企业承担社会责任。 该过程见图2。

由于企业社会责任信号传递功能的存在, 近年来关于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披露越来越受到企业的重视。 根据Wind资讯, 2007 ~ 2019年, 我国A股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报告披露的数量超过了7000份, 并且数量呈逐年递增趋势, 见图3。

总而言之, 利益相关者与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之间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 一方面, 利益相关者为企业的生存发展提供所需的各种资源, 如股东提供入股资本、债权人提供借款资金、政府提供公共资源等。 有投入必然要求有回报, 利益相关者会基于自身的影响力, 通过各种方式直接或间接地参与到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中。 另一方面, 企业的生存发展需要利益相关者的支持。 为了获取更多的利益相关者投入, 企业会通过履行各种契约来满足不同利益相关者的需要, 积极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 以便得到利益相关者更多的支持, 从而增加企业价值。 贵州茅台重视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 是值得肯定的。 然而, 在其履行社会责任的过程中, 正是对其与利益相关者关系的处理上未妥善为之, 导致了企业社会责任与利益相关者关系之间的失衡。

五、贵州茅台捐资事件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启示

1. 贵州茅台捐资事件社会责任分析。 对贵州茅台捐资事件的争论, 其实是不同企业社会责任视角的体现。 如果根据早期的企业社会责任视角, 贵州茅台被视为是股东的财富, 其所需承担的所有社会责任就是对股东负责, 以股东为唯一核心创造并分配利润。 在这一观点下, 尽管贵州茅台过去一年来捐资的13.9亿元平摊到每股股票上只有一元左右, 但也是对股东利益的一种损害。

随着现代经济的发展, 贫富分化、劳资关系、消费者权益、环境资源保护等问题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关注和重视, 社会责任的内涵和外延不断拓展, 以更加辩证的思维和角度对企业社会责任进行多样化的实施。 企业已经不只是为股东创造财富的工具, 更是背负着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等职能。 一方面, 中小股东是利益相关者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贵州茅台捐资事件从程序上讲, 并未很好地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0年以来贵州茅台董事会多次通过大额捐款议案, 而在公司章程中明确列示的董事会职权中却缺少与捐赠有关的描述。 此外, 公司对于捐赠管理、股东大会是否授权董事会代表捐赠等事项也无明确的规定或文件。 贵州茅台捐资金额虽大, 可相对于其巨大的公司价值来说不过九牛之一毛, 但其捐资背后无视公司章程的程序性“瑕疵”, 折射出其对占比高达40%的中小股东知情权、表决权的忽视。 从这个角度讲, 贵州茅台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是有瑕疵的。 另一方面, 社会公众同样是贵州茅台捐资事件中衡量其社会责任履行的一个重要角色。 贵州茅台多次捐资用于公益助学、国防教育、社会援助、环境保护、脱贫攻坚等多个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的领域, 其实际行动对社会和谐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 实现了企业利益与社会的共享; 其通过捐资回馈社会公众的行为, 也为企业塑造了良好的企业形象, 做到“取之于民, 用之于民”, 进一步促进了企业价值的良性循环。

值得一提的是, 贵州茅台特殊的国企背景让其社会责任的履行具有更多的政治色彩。 长期以来, 贵州茅台常被投资者诟病为贵州省的“巨型血包”, 将企业巨额利润输送地方。 但若将其捐款、参与公益等行为与其国资控股的背景相结合, 可以说这是国企积极践行其对社会应尽的慈善责任或伦理责任的表现, 是国企在国家支持下做大做强后对社会的“反哺”, 体现了我国经济制度的优越性。

因此, 从不同理論和角度就贵州茅台捐资事件进行社会责任分析, 结论“千人千面, 见仁见智”。 但捐资作为贵州茅台主动、自愿的慈善行为, 展示了其积极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企业价值观, 这无疑符合当代社会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期望。

2. 对股东及其他投资者利益保护措施的建议。 不管从什么角度分析企业社会责任, 股东及其他投资者都是企业最重要的利益相关者之一。 贵州茅台捐资事件也提醒我们, 企业在履行社会责任的过程中需要特别重视并加强对股东及其他投资者利益的保护, 主要可以采取以下措施:第一, 细分不同投资者的利益诉求。 投资者作为利益相关者对于企业的诉求可分为财务业绩诉求、权益保护诉求、企业透明度诉求和风险控制诉求等。 企业应细分不同投资者的利益诉求, 在运营及管理过程中体现这些诉求, 并通过法律、合约、公司章程、道德等方式进行约束。 第二, 结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要求, 建立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 同时形成多元化的投资者表达机制, 切实保障企业的整体利益以及不同层次投资者的局部利益。 第三, 进一步建立健全内控框架, 充分发挥内控的有效性。 在此基础上, 确保企业信息在内外部之间进行良性沟通, 为投资者提供更为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信息。 第四, 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 平衡投资者的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 为投资者创造持续、稳健、合理的投资收益, 这也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一种表现。

【 主 要 参 考 文 献 】

[1] 李健.贵州茅台13.9亿做公益存“程序违规”?[EB/OL].http://www.hongzhoukan.com/,2020-11-28.

[2] Jones T. M..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Revised, Rede-fined[ J].California Management Review,1980(3):59 ~ 67.

[3] 龚剑雄,陈国华.企业社会责任及应用研究综述[ J].江苏科技信息,2010(11):158 ~ 159.

[4] 弗里曼著.王彦华,梁豪译.战略管理:利益相关者方法[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6:37 ~ 58.

[5] Carroll A., Buchholtz A.. Business and Society: Ethics and Stakeholder Management,7th Edition[M].Cincinnati: South-Western Publishing Co.,2008:55 ~ 71.

[6] Mitchell R. K., Agle B. R., Wood D. J.. Toward a Theory of Stakeholder Identification and Salience:Defining the Principle of Who and What Really Counts[ J].The Academy of Management Review,1997(22):853 ~ 886.

[7] 温素彬,方苑.企业社会责任与财务绩效关系的实证研究——利益相关者视角的面板数据分析[ J].中国工业经济,2008(10):150 ~ 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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