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玉溪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发布
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96.7%
近日,玉溪市生态环境局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2023年玉溪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公报》显示,2023年,玉溪市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为96.7%,其余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除峨山彝族自治县(96.9%)外均达到98%以上;全市33个国控、省控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断面中,水质优良(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率达75.8%;2个市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东风水库、飞井水库水质达标率为100%,12个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比上年上升7.7个百分点;全市整合优化自然保护地面积181683.79公顷,占国土总面积的12.14%;全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为78.79%,与2020年相比产生量下降9.4%,综合利用率提高3.83%。全市共建成投运的污水处理厂12座,累计处理污水6252万吨,全市污水处理率为99.23%;全市共建成并投入运行的规范垃圾处理厂7座,总设计处理规模为每天1504吨,江川—通海—华宁生活垃圾焚烧项目开工建设,新平县、元江县、易门县生活垃圾焚烧项目持续推进。
《公报》全面梳理了玉溪市为改善生态环境所采取的一系列积极举措。包括大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中央和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效显著,群众投诉举报问题得到妥善处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加强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治理、开展扬尘污染专项治理百日攻坚、推进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治理;碧水保卫战以减少入湖污染负荷为核心深入推进“湖泊革命”,实施湖泊保护治理三年行动,加快“五位一体”湖外水资源循环利用综合性工程建设;净土保卫战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控和农业农村污染治理。
《公报》显示,玉溪市共建立10个随机抽查数据库,共计1285家监管对象。2023年,共出动执法人员10392人次,抽查重点企业404家次、一般排污企业687家次,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146份;全市189户重点排污企业600台(套)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完成建设安装,全市污染源数据传输有效率达到99.93%,位于全省前列;全市生态环境信访举报投诉群众满意率达97.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