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官腐败:制衡监督是关键
作者:习 文
2004年6月18日,对浙江省武义县的张舍南来说,是一个难忘的日子。就在这一天,经过32位党员、17名村民代表的两轮选举,他成为了中国第一个“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
“我们的职责就是看他们有没有按程序办事,有没有搞暗箱操作。”张舍南说。从审核每个月的发票,到基建工程的投标验收,旧粮站出租等村里的大小事务,每一项都要经过监委会的审核后公布。
就在17号文件发布的第四天,武义县后陈村选出了中国已知的首个“村务监督委员会”,由3名成员组成。在中国村庄的权力结构中,出现了党支部和村委会之外的“第三驾马车”。由于《村委会组织法》中并没有设立“监委会”的内容,这一机构的产生,最初是冒着违法的质疑和风险的。
但就是这个一度争议重生的监委会,成立半年来为村里省下了数十万元,光招待费一项就省下了两三万元。
尤其让村民放心的是,监委会成员必须从不是村两委班子成员及其直系亲属,而又热心村务、公道正派的村民代表中选出。而且,遇到真敢抛开监督的村干部,监委会还可以直接向上反映。街道、县里都有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办公室,县委书记亲任管理小组组长。有了县委这把“尚方宝剑”,监委会的工作开展底气十足。
这个曾经上访不断,村支书因为经济问题落马过的村庄恢复了生产、生活的平静。在去年年底的村两委述职考核中,村民代表对每个村干部都打了最高分,这在以前从未有过。
后陈村作为试点无疑迈出了成功的一步。目前,武义县的96个村已经建立了村务监督委员会,并准备在全部村庄推广。
“我们缺少的并不是制度,而是监督制度执行和约束干部行为的制衡机构。”王金华一语中的地说。“17号文件的及时出台可谓目光长远,可行性非常大,但是怎么落实,如何细化是一个核心问题。”
加强审计和监督、完善立法是当务之急。
中组部全国基层党建协调小组办公室主任常月英在采访中深有感触地说:“村干部工作在基层第一线,我们一方面要关心他们,另外还要加强严格的管理和监督。”
2005年9月,农业部、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做好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的通知》规定,村干部在任及离任都要接受经济责任审计,并将审计结果向村民公开。这无疑为村干部戴上了一套“紧箍咒”。
但是,如果审计部门关起门来搞审计而不依靠群众就可能被个别干部蒙蔽,使审计村干部成了过场。因此,审计村干部要吸收村民代表参与审计的全过程,推行公开审计,充分调动村民的“话语权”,发挥民主监督的力量,“相信群众、依靠群众”,使村干部审计更直接、更透明。只有这样,才能让村干部审计真正成为一道高压线。
并且要给予村民更加便捷的质询、罢免程序,开辟不符合村委会组成成员任职资格条件的“当选人”的清退渠道,并保障村民随时有权让腐败村官“下课”。
在充分发动群众民主监督的同时,要加强地方县、乡镇党委政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进一步明确县、乡党委政府对村级组织和村干部的监督职责,强化上级组织对村干部的监管。“只要县乡干部真正监管到位、自洁自律,村干部腐败问题没有解决不了的”,王金华语气肯定地说。
同时,要结合机关干部要求,建立村干部行为规范,加强约束和规范。必须坚持不懈地对农村干部进行廉洁自律建设的宣传教育。
监督教育的同时,也要解决村干部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落实村干部的经济待遇、政治待遇,疏通优秀村干部招考录用进入乡镇公务员队伍的渠道,建立健全村干部激励保障机制,充分调动村干部工作的积极性。
“村官”腐败问题引起了中央领导和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副总理回良玉、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副书记何勇等中央领导先后批示,要求摸清目前村干部违法违纪的真实情况,并寻求解决的办法。
2005年9月6日至7日,中纪委和各省市有关领导聚首河北廊坊,召开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座谈会。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副书记何勇在会上指出,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为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提供有力的政治保证。
目前,督查调研组对一些重点问题的探讨正在进行中,除了出台一些新政策完善制度外,最终将对《村委会组织法》、《刑法》、《刑事诉讼法》三部法律进行补充和修改,增加对村干部违法违纪行为的认定、处罚等相关内容的硬性规定,从法律层面完善和加强对村干部的监督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