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美:乡土景观的土地美学构建
原载:《当代旅游》2017年06期
摘要:土地不仅具有经济价值,也具有生态和审美价值。本文主要从乡土景观领域探讨促进人地和谐的审美观,并研究乡土景观独特的地域性赋予其的鲜明的朴实之美。本文将地域常识与艺术感觉结合起来,运用美学的眼光进行审视,探究在设计的同时感知美学形态,创造可持续的和谐景观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美学;乡土景观;土地美学;人地和谐
我们可以把景观定义为土地和物体所构成的地域综合体。它是复杂的自然过程、人文过程和人类的价值观在大地上的投影[1]。所谓乡土景观是指当地人为了生活而采取的对自然过程、土地和土地上的空间及格局的适应方式,是此时此地人的生活方式在大地上的显现。因此,乡土景观是包含土地及土地上的城镇、聚落、民居、寺庙等在内的地域综合体。乡土景观的这种理解包含几个核心的关键词:即它是适应于当地自然和土地的,它是当地人的,它是为了生存和生活的,只者却一不可。
一、“美学”如何介入乡土景观
随着城市化的高速发展,钢筋森林的包围使人可以自由呼吸的空间越来越少。与此同时,大量的所谓“现代派”“高技派”“奢华派”的设计充斥着我们周围的建筑、景观、环境。这种夸张的设计理念不仅改變了环境的原有样貌,也改变和破坏了土地的自然肌理:原始河流蜿蜒的边缘被硬化,铺上了硬质石材体现其现代;自然的原生树种被富有“异域风情”的景观树替代,后期还要花大量精力来维护……人与自然的距离越来越远。随之而来的水土流失、土地污染、森林衰竭、草原退化、生物多样性锐减、土地沙漠化等一系列土地生态环境问题已严重地影响人类的健康生活和制约着人类社会经济的发展,人地关系不断恶化(陆红生,2002;吴次芳等,2003)。1993年10月,美国景观设计师协会(ASLA)就发表了《ASLA环境与发展宣言》,提出了景观设计学视角下的可持续环境和发展理念(ASLA,1993)。[2]这种健康的、可持续的发展理念,正是“美学”“低碳美学”的核心所在:我们在改变每一块土地之时,首先要尊重这块土地的本身自然属性,不仅要以艺术的眼光去审视,更要以保护土地的再生性和可持续性作为基本准则,所有装饰性的手段都应让位于景观的再生和自我更新能力。乡土景观作为最朴实、最贴近自然的景观,其与当地自然环境的适应性决定了它的多样性和地域性。乡土景观的内涵可具体解释为:自然风光、乡村田野、乡土建筑、民间村落和道路,以及人物和服饰等所构成的文化现象的复合体,具有自然、社会、文化三个层面的内涵。[3]根据这三个层面,我们可以摸索出乡土景观设计的大致脉络:乡土景观设计必须放在其更大的空间层面来考虑,包括当地的历史文化特征和地域特征。
(一)乡村景观的形式美
乡土景观通过它独特的地域性特征、土地生态系统的和谐以及景观的美感,,引发人们的审美情趣、愉悦人们的审美心理、满足人们的审美需求,构成一种特殊的景观形态。(1)地域性。乡上景观是源于各地域本土特色的相关内容,并蕴涵一定的地方精神和文化意义,同时乡土景观的地域特色还表现在建筑形式和色彩搭配与就地取材上,所以说乡土景观是地方的、传统的。俗话说“百里不同风,千里不同俗”,不同地区的自然条件、经济基础以及在此础上形成的文化环境、生活习俗便产生了不同的地域风格,这就是地方特色、地域特征。[4](2)人与自然的和谐。自然美就是事物按其本性存在的自由之美,“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代表了美的最高理想。乡土景观的自然生态秩序是自然选择法则的内在规律。景观类型及分布与自然地貌、气候、土壤、径流、海拔有密不可分的联系,这是景观在进化中适应环境形成的自然属性。(3)形态多样性。乡土景观具有多样性特征。乡土景观的多样性主要是由乡土景观的斑块在数量、大小和形状,以及景观的不同类型、分布及其斑块之间的连接性、连通性等构成的多样性。由于中国地大物博,对于乡土景观来说,由于文化结构的多样性,在此基础上出现的景观多样性也是必然的。比如各式各样的乡土特色的建筑,可以看出乡土景观在内容、形式、形态和功能上的丰富多彩。
(二)乡村景观的内在美学特征
乡土景观意蕴着它特有的历史和文化内涵,人们透过眼前或耳边具有审美价值的感性形象,或者通过实践,从而获得审美享受和情感升华。土地伦理观的体现。乡土景观这种持续稳定的人地生态关系是千百年来我们的农耕先辈们应对诸如洪水、干旱、地震、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以及在择居、造田、耕作、灌溉、栽植等方面的经验结晶;是人与土地上的各种自然过程、生物过程及人文过程,经历无数的尝试、适应、失败和胜利而获得的“生存艺术”。这种艺术教导了我们祖先如何构建并维持“桃花源”,使得我们的乡村景观不仅安全、丰产而且美丽;它使我们不但为丰饶富足而生活劳作,而且也为富有意义而生活劳作。[5]
二、研究乡土景观的土地美学对现代景观设计的意义
乡土景观领域的土地美学是从美学的角度对土地进行考察,在理论和实践的层面揭示出土地的美学意义与价值。土地美学并不只是一种抽象意识上的美学,它直接关涉人与土地、与自然间的互动,实际上是一种基于保护土地生态系统、促进人地和谐的审美观,是人类在对生态文明追求的过程中产生的一种崭新的存在观,是人与自然、社会趋于动态平衡、和谐一致地处于审美状态的存在观。乡土景观土地美学的建构目标是为创造“宜居”“居乐”的环境,合理安排土地利用空间结构,突出自然景观和生态美,创造土地的人文景观美,最终协调人地关系,实现人地和谐、诗意栖居。(作者单位: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作者简介:赵梦钰(1992~),女,硕士,研究方向为设计艺术学-环境景观设计。
参考文献
[1]孙鹏.传统汉族村落乡土景观形成过程研究[D];王志芳.哈尼族乡土景观研究[D].北京大学,2001.
[2]俞孔坚,李迪华.可持续景观[J].城市环境设计,2007(01):7-12.
[3]孙新旺,王浩,李娴.乡土与园林——乡土景观元素在园林中的运用[J].中国园林,2008(8):37-40.
[4]彭一刚.传统村镇聚落景观分析[M].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2.
[5]俞孔坚.土地伦理学视野中的新农村建设:“新桃源”陷阱与出路[J].古今谈,2006,(3):26-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