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全面部署“乡村著名行动”
助力乡村振兴
来源:江苏省民政厅时间:2023-09-06
为贯彻落实民政部“乡村著名行动”工作要求,9月4日,江苏省民政厅下发《开展“乡村著名行动” 助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全面部署“乡村著名行动”。
《实施方案》明确建立健全乡村地名管理制度机制、规范地名标志设置和采集上图、深化乡村地名信息成果应用、加强乡村地名文化保护传承利用等4方面共8项重点任务。从制定实施方案、开展宣传培训、分类施策开展工作等方面明晰工作步骤,有序推进“乡村著名行动”。从加强组织领导、突出示范引领、加强宣传引导等方面细化工作要求,强化“乡村著名行动”组织保障。
《实施方案》注重体现江苏乡村地名建设工作特色。强调建立健全乡村地名法规政策。将乡村地名管理服务作为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修订以及地名管理相关政策重要内容,推进全过程规范管理,建立健全乡村地名申报、论证、审批、备案、公告等制度规范。加强地名标志设置维护。规范设置村牌、街路巷牌、门(户)牌等标志,依据标准地名规范设置标准地址,推广地名巡检制度,鼓励开展联合巡检,加大执法力度。突出行政区划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将行政区划历史文化保护传承融入乡村建设,注重保护不同层级的行政区划历史文化遗产。加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以及传统村落的保护和活化利用,不随意更改老地名。在行政区划调整中,加强对历史文化传承影响的专项论证评估,健全落实历史文化传承保护措施。加大乡村地名文化保护宣传。持续推进省、市、县三级地名文化遗产评定工作,挖掘宣传本地乡村红色地名资源,大力弘扬革命文化。
《实施方案》强调分类施策开展工作。部、省级试点地区先行先试,着力打造“乡村著名行动”先行区,及时总结推广先进典型做法经验,为全省各地开展“乡村著名行动”做示范。其他地区全面开展“乡村著名行动”,通过3—5年时间,基本形成江苏特色“乡村著名行动”工作模式,达到乡村地名管理服务水平基本能够适应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及农民生产生活需要、地名助力乡村振兴的成效明显增强的预期效果。
《实施方案》明确建立健全乡村地名管理制度机制、规范地名标志设置和采集上图、深化乡村地名信息成果应用、加强乡村地名文化保护传承利用等4方面共8项重点任务。从制定实施方案、开展宣传培训、分类施策开展工作等方面明晰工作步骤,有序推进“乡村著名行动”。从加强组织领导、突出示范引领、加强宣传引导等方面细化工作要求,强化“乡村著名行动”组织保障。
《实施方案》注重体现江苏乡村地名建设工作特色。强调建立健全乡村地名法规政策。将乡村地名管理服务作为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修订以及地名管理相关政策重要内容,推进全过程规范管理,建立健全乡村地名申报、论证、审批、备案、公告等制度规范。加强地名标志设置维护。规范设置村牌、街路巷牌、门(户)牌等标志,依据标准地名规范设置标准地址,推广地名巡检制度,鼓励开展联合巡检,加大执法力度。突出行政区划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将行政区划历史文化保护传承融入乡村建设,注重保护不同层级的行政区划历史文化遗产。加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以及传统村落的保护和活化利用,不随意更改老地名。在行政区划调整中,加强对历史文化传承影响的专项论证评估,健全落实历史文化传承保护措施。加大乡村地名文化保护宣传。持续推进省、市、县三级地名文化遗产评定工作,挖掘宣传本地乡村红色地名资源,大力弘扬革命文化。
《实施方案》强调分类施策开展工作。部、省级试点地区先行先试,着力打造“乡村著名行动”先行区,及时总结推广先进典型做法经验,为全省各地开展“乡村著名行动”做示范。其他地区全面开展“乡村著名行动”,通过3—5年时间,基本形成江苏特色“乡村著名行动”工作模式,达到乡村地名管理服务水平基本能够适应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及农民生产生活需要、地名助力乡村振兴的成效明显增强的预期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