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书法的“现代性”探索
《书画世界》杂志 2024年1期 作者:吕令贺 刘竞一
内容提要:作为中国书法领域的重要话题之一,“现代性”的探索问题一直备受关注。然而,中国书法“现代性”内涵、样态等方面问题在学术界还存在模糊之处。中国书法“现代性”的特点主要体现在由现代人丰富的精神决定的多元性、文化性、社会性、表现性、设计性和精神性。本文通过分析中国书法“现代性”的内涵、样态等问题,提出“现代書法”与传统书法的不同发展策略。
关键词:中国书法领域;现代性;内涵;样态
“中国书法展现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髓,其艺术创造反映出每个时代的精神风貌,展示了典型的东方艺术之美和东方文化内涵。”[1]这不仅体现在中国的书法自文字诞生起,就与其并行发展[2],并且体现在中国书法对传统文化事业发展及中国当代社会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事业的发展起着重要推动作用。[3]近年来,学界以“中国书法”为研究主题的研究多数是从宏观的层面去探讨中国书法的史论梳理和学理完型,如对中国书法的传承和发展[4]、文化建设和传播路径[5]、学科建设[6]的研究。也有研究者从微观的层面进行研究,如探讨中国书法的审美现象[7]、探讨书法理论教育对传统文化的推动[8]、探讨国外艺术家对中国书法的研究[9]、探讨中国书法与绘画的关系[10]。事实上,已有研究对中国书法进行了详细的梳理,为其发展提供了宝贵的经验。但是,中国书法在进入现代化语境后,失去了其生长土壤,并由于书写工具的变革,书法与人们的日常生活渐行渐远,导致其发展呈无序的状态。由此,就产生了关于中国书法“现代性”的一些问题。关于中国书法“现代性”,学界已有研究多为资料性的总结,但关于中国书法“现代性”的系统性解读和理论构建还相对匮乏。所以在中国书法领域探索“现代性”就显得尤为重要。本文通过分析中国书法“现代性”的内涵、样态等问题,提出“现代书法”与传统书法的不同发展策略,为我国书法未来可持续发展提供理论性的参考。
一、中国书法“现代性”的内涵特征
(一)中国书法领域“现代性”的提出
中国书法“现代性”的提出与发展,是一个不断探索的过程。自1978年中国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发展重心转向经济发展。这一转变不仅催生了经济体制的全面改革,还带来了文化和艺术领域深远的影响。在此背景下,受到西方艺术理论的启发和影响,中国的艺术家开始注重自我个性的表达,并开始以各种实践进行中国艺术的现代化探索,中国传统书法也不例外。1985年“现代书画学会书法首展”在中国美术馆开幕,学界和业界开始关注中国书法的“现代性”探索,正式提出了“现代书法”的概念。[11]刘灿铭先生界定“现代书法”,具备“现代性”的或者对中国传统书法有突破的书法艺术都可以称为“现代书法”,“现代性”的书法应该和中国传统书法形成历史性的对应。[12]“现代书法”发起人之一的王学仲先生首先站在书法发展史的角度提出,中国书法应该走现代化探索的道路。[13]受“现代书法首展”的影响,20世纪末的中国书法学术界将所有的目光聚焦于“现代书法”的发展,对此展开了激烈的讨论。彼时中国书法的研究也不可避免地带有改革开放的时代烙印。中国“现代书法”的实践探索和案例分析成为主要的研究方向。[14]研究者们更专注于中国“现代书法”是否或者在多大程度上脱离了中国传统书法的范式,而不是对“现代书法”创作实践进行事实上的考据。
学术界对中国书法“现代性”的探索众多,已有的研究大体可以分为两个视角:一是“现代书法”实践视角。“现代书法”是以展览实践为主体的。在书法实践的层面,已有研究主要将“现代书法”的作品和实践活动进行了分类和总结,朱青生先生将“现代书法”作品分为十三派,即“字画派、动势派、几何派、制作派、行为派、笔意派、墨象派、字意派、词意派、非字派、非幅派、非写派、非人派”[15]。而高天民先生则以艺术元素更为融合的视角认为“现代书法”应该分为“书法字象、书法绘画、书法构成、书法观念、书法行为、书法装置、书法结构”[16]七类。二是“现代书法”理论构建的视角。已有相关研究主要围绕“现代书法”产生的内外因素、“现代书法”概念的界定、“现代书法”的审美精神等方面展开。文备先生在归纳、总结20世纪后期关于“现代书法”的讨论中认为,“现代书法”的产生原因主要有三点,“一是书法艺术自身发展规律所决定,二是受西方现代思潮冲击,三是受日本现代书法的启示”[17]。对此,王冬龄先生则有不同看法。王先生认为,“中国的现代书法跟在日本后面走是非常缺乏依据的,是凭空臆测的。中国的现代书法是中国文化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不以任何人的意志为转移”[18]。
显然,对于中国“现代书法”,学界已经进行了深入的探讨。然而,需要强调的是,当前的研究很大程度上仍然依赖资料性的总结和主观分析。不论是在实践还是理论上,研究者们的主观倾向常常“先行一步”,影响了研究的客观性。由于缺乏系统性的理论架构,理论与实践之间出现了显著的鸿沟,使得已有的“现代书法”研究难以为实践活动提供明确的指导。正如邵岩等学者所述:“现代书法的理论研究仍然落后,专注于此领域的研究者相对较少,这导致了现代书法创作的无序和混乱。”[19]因此,对中国书法“现代性”的深入解读,准确把握其内涵及特征,并对其形态的精准分析,对中国书法未来可持续发展有重要意义。
(二)中国书法“现代性”的内涵特征
在人文社科的探索中,“现代性”有着丰富的内涵。狭义上,它指代在历史参照中,立足现实、对特定事物做时间范畴的讨论。广义上,它描绘了人类社会历经的深刻变革,是一个跨越多个领域和维度的综合性概念。关于中国书法的“现代性”,学界普遍解读为:在特定文化背景下,多种艺术理念交织、融合,从而展现当下中国社会人文精神的新的艺术表现形态。本质上,中国书法的“现代性”并非仅仅局限于时间维度。更深入地说,它描述了中国传统书法在逐渐失去原有生长土壤、进入现代语境后,基于其自身内涵的挖掘与扩展的文化自觉。就艺术实践而言,一个具有“现代性”特质的书法作品,不仅要求创作者拥有独特的艺术表达。这里独特的艺术表达指,包括工具、形式、表现媒介等艺术元素,只要不是完全沿袭中国传统书法的艺术范式,都应该算是展现中国书法的“现代性”。借鉴人文社科领域的常规理解,一般认为,中国书法的“现代性”主要包括以下六个基本特点。
其一,“现代书法”的多元性。在当下一个信息爆炸的时代,人们的审美日益多元化,这导致“现代书法”的审美结构也呈现出多样性。这种多样性不仅体现在不同的艺术元素的融合,还体现在“现代书法”的基础技能、艺术语言及艺术表现媒介的整合。中国传统书法在失去其生长土壤的当下,打破了传统的精英艺术门槛,消减了其作品欣赏的指代性,使中国“现代书法”成为最普及的“大众艺术”。
其二,“现代书法”的文化性。这体现在对外部艺术影响的吸纳、对传统文化的深度依赖和对传统范式的革新三方面。中国书法“现代性”的实践探索和发展理路极大地受到了日本现代书法的影响,另外,在20世纪末的85新潮美术思潮中受到了大量西方现代艺术思想的裹挟。尽管如此,“现代书法”的成长依旧深受中国传统文化的滋养。要使中国“现代书法”的发展更具有可持续性,我们就断然不能割裂“现代书法”与传统古典书法的血脉关系,必须深入探寻传统文化的精髓。但这并不意味对传统的简单模仿,而是对传统文化进行选择性的继承,积极发掘传统中所蕴含的现代因子。而中国“现代书法”对传统古典书法的突破,是对传统书法中“中和”“雅正”思想的一个“大跃进”,大胆地打破传统书法的方正与均衡,对传统书法的字形、章法、结构等进行夸张处理,还有对作品表现手法的突破,以及在西方艺术思想的影响下对传统书法元素的再创造等。“现代书法”展现了更符合当下时代精神的文化属性,更加迫切地需要走中国式現代化道路。
其三,“现代书法”的社会性。这主要体现在其创作过程的行为化与市场导向两方面。中国的“现代书法”积极与国际当代艺术对话,希望作为中国社会人文沟通当代世界艺术的一个桥梁,建立起中国书法的国际视野,展现一个更为开放、多元和包容的现代中国形象,进而将中国“现代书法”的创作实践融入当代世界艺术。此外,在现代社会科技进步和文化自觉、自信的背景下,“现代书法”的创作也呈现出强烈的市场化特征。众多的书法展览、各种公共和私人空间里充斥的书法展示,以及电视、报纸和网络媒体的广泛宣传,都反映了书法的创作蕴含高度的市场性。“现代书法”在创作过程中更强调书写行为本身。它突破了传统书法在静谧书房中独自创作的形式,使创作者和欣赏者共同置于书法创作的场域之中,实现创作与欣赏的同步进行,强调互动与体验。
其四,“现代书法”的表现性。这体现在纯粹的艺术化倾向、“现代书法”的艺术自觉、“现代性”作品的抽象化倾向、作品的绘画性、“现代书法”的空间性、“现代书法”的书写性等方面。在与传统古典书法的实用性和文化属性渐行渐远后,“现代书法”呈现出更加纯粹的艺术化倾向。这一转变,凸显“现代书法”在当下新时代语境中的艺术本体追求和其深厚的文化使命感。从古至今,中国书法经历了三大理论范式的发展:正统的“帖学”思想,明清时期发迹的“碑学”思想,最后就是在西方艺术思想影响下形成的、中国“现代书法”实践过程中以“画”入书的理论观点。此外,“现代书法”的抽象化特点突出表现在对书法元素、汉字书写,以及物体形象的抽象解读上。而西方抽象主义则为“现代书法”创作者重视线条在空间中的关系、重视作品的空间的构成等实践活动提供了典型形态的参考。在“现代书法”创作过程中,对线条的交织、空间的重构、墨块的堆叠都是蕴含强烈节奏感的书写性的体现。“现代书法”视书写性为最高精神体现,同时书写性也是“现代书法”区别其他艺术门类的有力循证。
其五,“现代书法”的设计性。现代书法不仅承载着传统书法的思想性和表现形式,还融入了“现代性”的设计观念。这种设计性表现在作品的观念性构思、对传统书法形式的外延,以及更为明显的视觉化和装饰化倾向上。在创作中,“现代书法”重视主题构思,强调作品的思想深度,试图在尊重和弘扬传统书法的基础上注入现代艺术的理念。这并非简单地模仿现代艺术,而是受到西方艺术空间、构成等理论的启示,对传统书法中的空间、字法、线条、章法和墨法进行重新塑造和解读,从而实现传统与现代的有机结合。“现代书法”在强调其纯粹艺术性的同时,对视觉上的感官刺激赋予了更大的重视。这种视觉化的倾向使得“现代书法”更加注重表现面的铺展,寻求与现代绘画的肌理效果的共鸣,并倾向于展现工艺的制作效果。而这种设计性的表现不仅增强了“现代书法”的艺术魅力,也使其在现代文化语境中更具有沟通和交流的能力。
其六,“现代书法”的精神性。“现代书法”作品对情感宣泄的诉求是明显的、迫切的:不仅强调书法创作者本身的性灵和情感的表现,更要求表现出当下人们的精神诉求。在创作中保持激情和充沛的情感诉求才能在心理上打破我们对传统书法产生的惰性依赖,这种惰性依赖是对几千年来中国传统书法固有审美经验的高度依从。将中国“现代性”书法作为连接传统书法与当代世界艺术的桥梁,不断地汲取和提炼属于自己的艺术语言,每一个笔触都是对当下人们的真实情感与心境的直接映射。而在文本上,“现代书法”不仅保持汉字本身的意义,更深入挖掘其背后的情感与文化。对诗意与词意的指向性表达,进一步强调了书法作为艺术载体的深度与广度。
二、中国书法领域“现代性”的多种样态
作为中国现代艺术的一部分,“现代书法”在受到西方艺术冲击的背景下孕育而生,也为中国书法未来发展提供了宝贵的经验。需要强调的是,关于中国书法“现代性”的讨论主要限定在近几十年,并且集中在“现代书法”的创作实践领域。在实践方面,尽管中国“现代书法”的探索还未能形成成熟的艺术风格,一些积极实践的“现代书法”作品却已为未来在书法领域内探索“现代性”提供了典型范式的参考。通过对各类“现代书法”实践作品集与相关研究文献的梳理发现,中国“现代书法”的实践探索已呈现出以下四种典型范式。这些范式不仅丰富了书法艺术的表现手法和审美层面,也为今后的研究与实践提供了新的视角和思考路径。
(一)引入绘画的“现代书法”创作
1985年,由现代书画学会举办的“现代书法首展”为“现代书法”探索拉开帷幕。受日本“少字数派”影响,此展作品融绘画造型、构图及色彩于少数汉字创作,以其恣意的笔墨呈现强烈的视觉效果。这种融合画与书的艺术,既继承了传统特点,又展露了创新,是对中国传统“书画同源”学说的实践。其中,古干先生的《山摧》(图1)将“山”的形象与书法相结合,营造出“写山像山”的氛围感。作品的构图和留白呼应了山的意境,既突显了艺术创新,又深入文本内涵。这一作品暗示了中国书法即将突破传统的局限,探索“现代性”,并为中国书法未来发展提供新的视野和可能。
马承祥先生是“现代书法”的重要践行者和“现代书法首展”的核心发起人之一。他的作品《步行》(图2)巧妙地融合了金文的“行”字和绘画元素,营造出十字路口的形象。这不仅呈现了汉字的“指意”精神,更喻示中国书法艺术处于变革十字路口的社会现实。作品中的足迹形状也切实呼应了西方绘画的“点线面”理论。而左右的小字题款则增强了视觉张力,喻示传统书法创作者的迷茫。《步行》不只是“现代书法”的典范,更是传统与现代审美对话的见证,展示了中国书法对未来的坚定探索和积极期许。
(二)解构汉字的“现代书法”创作
将汉字解构的书法作品创作,以中国传统书法的基础载体——汉字为切入点。中国传统书法作品,无论是从汉字本身的结构,还是从文字内容语义的规范性来说,都已经为“现代书法”的创新实践施加了两重难以打破的枷锁。徐冰,一位不受传统笔墨束缚的艺术家,巧妙地结合版画技法和古代书籍装帧,创作出《天书》系列作品(图3)。此系列用雕版技艺重新组合横、竖、撇、捺等汉字基本元素,呈现了似字非字的结构,让观众产生既熟悉又陌生的感受。其独特性使其超越了汉字的具象性和指代性,成为面向全球观众的“现代书法”装置。徐冰通过这一系列,表达了对当代艺术被时代裹挟的担忧和对“现存文字的忧虑”[20],彰显了“现代书法”在艺术、文化和时代对话中的复杂性和深度。
在对汉字进行消解的“现代书法”创作中,邱振中先生作为中国书法专业的早期硕士研究生,尽管深受传统书法熏陶,却以开放的态度,对“现代书法”的转型提出反思。他的《最初的四个系列》展示了对“现代书法”的实践和探索。特别是在《待考文字系列》(图4)中,他选用了先秦古文字中未被考证的汉字,并采取随意、不规则的排列,消解了传统汉字语义,展现纯粹的视觉形式。这一系列作品不仅体现了他对传统与现代、形式与内容的深入理解和反思,也通过挖掘古文字的视觉潜能,为“现代书法”的创新提供了启示。
(三)强调主题性的“现代书法”创作
随着“现代书法”实践和理论的深入发展,业内逐渐达成共识:即使探索“现代性”,也必须维护汉字的边界。基于此前提,“现代书法”实践者也尽可能地对“现代书法”做了范式上的外延。陈振濂先生是其中的代表人物,他倡导的“学院派”理念在今日依然产生深远影响。陈振濂的理念首次公开亮相是在中国美术学院(原浙江美术学院)的书法专业展中,其中呈现了以“主题构思”为导向的作品。他认为,学院派书法应超越传统的记录功能,事先确定“主题”,并强调“技术品味”[21]为基石。这一理念目标明确:书法不仅是书写,更是“视觉艺术形式”的表达。1995年,中国书法家协会首次在全国第五届中青展中接受“现代书法”作品。广西籍作者的突出表现被业界赞颂为“广西现象”,其中指导老师张羽翔从陈振濂的学院派理念中汲取灵感,关注书法的视觉冲击与心理影响,重新发掘书法的形式内涵。陈振濂的经典之作《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图5)融合了甲骨文、简牍、西域残纸和其自己的题跋,通过拼贴技术体现了“学院派”的核心理念—“主题先行、形式至上、技术本位”[22]。这幅作品里的书法,表现的已经不是书法“本体”的意义了,而是作为体现作品主题理念的工具。其作品名称也突显了他对书法新生命力的追求和维护书法本体意义的决心。总的来说,陈振濂为“现代书法”理论注入新思,也为艺术创新提供了新视角,将其推向一个新高度。
(四)强调书写性的“现代书法”创作
在强调书写行为的“现代书法”创作中,大多数实践者来自中国传统书法的阵营,具备深厚的笔墨功夫。他们以传统书法为语言,基于传统范式探索书法的“现代性”,尽可能地拓宽书法艺术的边界。王冬龄,中国“现代书法”的旗帜人物,指出我们要明确传统书法和“现代书法”是相辅相成的关系,传统书法为“现代书法”提供了深厚的基础,也只有立足于传统书法,“现代书法”才能被赋予历史的高度。[23]经历国外游学后,他融合了西方的艺术理念,以更开阔的视野全身心投入“现代书法”的实践,并鼓励更多的传统书法家参与。他的作品《逍遥游》系列(图6),不仅捕捉了他对“现代书法”理念的精准诠释,而且展示了他将传统书法艺术与现代审美相结合的卓越技艺。王冬龄的《逍遥游》系列创作于两个时间节点(2003年和2011年),由30张巨幅草书构成,旨在响应书法在新时代面临的特殊挑战。与传统书法的私密性相反,“现代书法”面向的是更开放、多元的公共场域。这种转变突破了传统书法作为“精英艺术”的局限性,面向更广泛的大众领域。王冬龄选择《逍遥游》这一经典文本为基础,在公共空间展现巨幅草书创作。此举不仅促进了创作者与欣赏者的共同参与,也反映了传统书法进入现代语境后对“笔墨当随时代”思想的实践。庄子《逍遥游》无拘无束、摆脱心灵枷锁的中心思想,一方面契合草书创作要求表达艺术家情感的要求,另一方面也表露出王冬龄先生对中国“现代书法”未来发展的终极愿景。这样的巨幅草书创作与展厅形成呼应,强烈的视觉冲击使“现代书法”在艺术和社会层面都达到了新的高度。
事实上,“现代书法”实践作品不胜枚举,一些冲破书法边缘或者说远离书法“本体”概念的作品我们就不再过多讨论,总体上中国书法領域“现代性”的探索主要体现了“引入绘画”“解构汉字”“强调主题”“强调书写”四种样态。
三、推进中国书法“现代性”探索的策略
诸多实践表明,借鉴人文社科领域的发展经验,深入挖掘“现代性”的内涵,无疑是中国书法在新的社会语境下对自身内涵进行深化的一次重要探索。然而,与其他人文社科领域不同,中国书法主要以创作者的主观实践为主导,而创作者的学历背景和认知水平却良莠不齐。故如何有效推动中国书法“现代性”的探索,仍存在许多实践和理论上的问题,需要我们进行更深入的讨论和细致的研究。我们认为,要使中国书法在探索“现代性”的过程中朝着更为可持续的方向发展,需要把握好以下几个策略。
(一)重新审视传统书法在“现代性”探索中的本体地位
事实上,从中国书法的“现代性”探索所表现出的样态来看,与中国传统书法相比,中国的“现代书法”在创作理念和艺术表现形式上有着显著的区别。我们必须认识到,“现代书法”是传统书法在当前时代的拓展和补充。现有的实践探索显示,从某些角度寻求中国书法“现代性”有助于突破传统书法发展的藩篱,并展示书法在当前社会中的时代精神。然而,我们也需要直视这些探索中所揭示的问题和矛盾。例如,有一些以“引入绘画”为创作理念的实践者,在创作过程中过于强调绘画意味和肌理装饰效果,却忽视了传统书法中书写的本质,有脱离书法“本体”意义之嫌。还有一些尝试“解构汉字”的探索,这些探索在本质上是对一些艺术元素的基础性挪用和开发,将原本无关的字、词、汉字元素肆意堆砌在一起,刻意营造出语境上的陌生感,并或多或少弱化书写行为。此外,有些创作者过度解读了“现代性”的探索行为,表现出一些“博取眼球”的趋势,这导致本就缺乏公众认知的“现代书法”被误解,阻碍了“现代书法”的正向发展。以上暴露出来的诸多问题,需要我们更为深入地反思,在今后的中国书法领域“现代性”的探索实践上加以纠正。
(二)中国“现代书法”创作的“去西方化”
在西方文化和艺术理论的影响下,中国书法在探索“现代性”实践中展现出新的样态,如“引入绘画”“解构汉字”“强调主题”和“强调书写”。这些“现代书法”作品在创作中广泛地采用了拼贴、装置、工艺制作等艺术元素,作品表现出强烈的视觉化趋势,背离了传统书法的创作方式,走向了西方美术绘画的装饰性效果。传统书法强调的动态美被转变为了西方线条的静态构成美。然而,这种对西方艺术思潮的接受并未从艺术的本质出发,缺乏深入的辩论和批判性思考。从历史角度来看,中国书法在探索“现代性”的过程中对西方艺术理论的依托是薄弱的。从文化发展的联系来看,由于中国书法艺术发展中一体化的政治和经济因素的缺乏,对其西方文化的依托也颇为脆弱。因此,中国“现代书法”的“去西方化”可以被视为一种文化自觉,是对中国传统书法的重新认识和自信的体现。“去西方化”并不代表对西方文化的全然否定。然而,鉴于中国书法自身发展的特殊性,西方现代艺术中的工艺制作、拼贴、色彩、构成等表现手法对中国“现代书法”的实践具有多大的借鉴价值仍需要我们进一步印证。在借鉴西方现代艺术手法的同时,我们必须更加强调中国传统书法的精髓,通过现代化手法,将中国“现代书法”推向新的高度,使其更好地满足现代审美需求。中国“现代书法”创作的“去西方化”既是对传统书法的继承和发扬,也是对现代化和全球化的积极回应。中国“现代书法”的“去西方化”也是对全球化时代下,如何坚持本土文化特色,并与世界文化进行对话的有力回答。未来,中国“现代书法”的“去西方化”将成为中国书法回归本源,在现代化探索中寻找新立足点的途径,也将为学界和艺术界的重要研究和实践提供方向。
(三)中国“现代书法”评价体系的构建与完善
中国书法学界和业界已经达成了一种共识,对“现代书法”的探索应该包括对其评价体系的构建和完善。中国“现代书法”在当下面临的最大挑战在于缺乏观赏群体。然而,什么是“现代书法”,如何评判一幅“现代书法”作品的优劣,以及我们应该如何欣赏它,对于这些问题,不仅社会公众,甚至大多数书法从业者都存在疑惑。近年来,出现了公众把自己有欣赏障碍的作品统称为“丑书”的现象,这也表明了中国“现代书法”的审美和评价正处于一种无序的状态。因此,建立一个科学、公正和公平的“现代书法”评价体系,是中国书法界亟待解决的问题。尽管“现代书法”的创作在内容和形式上都有所创新,但其核心审美价值仍然应该基于传统书法的评价体系。“现代书法”的创作应坚守“汉字”和“书法”两个底线是学界和业界早有的定论。同时,我们可以借鉴世界当代艺术评价体系中的一些有利元素,如社会影响力、创新性和艺术表现等。此外,“现代书法”评价体系的完善需要我们重视实践反馈。从中国书法“现代性”的探索来看,已有的作品样态主要反映了创作者个人的思考,很难推动中国书法“现代性”探索的集群智慧向前发展。我们可以积极组织各种“现代书法”比赛和展览,通过公众和专家的反馈,不断调整和完善评价体系。
新时代人们精神的丰富性和审美的多元性也决定了“现代书法”的评价标准也应该是多元的,建立一个开放透明的平台,提高中国“现代书法”的社会影响力,让公众更多地了解“现代书法”的审美标准和艺术价值,鼓励公众真正参与到“现代书法”评价体系的完善过程中,从而提高评价体系的普适性和接受度。总的来说,中国“现代书法”评价体系的构建和完善是一个长期且复杂的动态过程,需要我们从多个维度和层面进行深入的研究和讨论。积极推动中国“现代书法”评价体系的构建与完善,是中国“现代书法”获得社会正统地位,进入中国社会人文评价体系的必由之路。
(四)加强对中国书法领域探索“现代性”的实证研究
探索中国书法的“现代性”,重点不在于“现代”而在于进入现代语境后的一种持续的发展状态。当探索中国书法“现代性”时,建立科学的理论体系,以及激发“现代书法”的内在发展机制,是提升实践创作质量和推动书法发展的基本保障。然而,通过对前期的文献梳理来看,由于中国书法“现代性”的研究多为资料性的总结和研究者的主观臆断,相关实证研究匮乏,所以中国“现代书法”还存在一些含混、复杂的问题仍需我们在进一步的实证研究中加以印证。加强对我国书法领域探索“现代性”的实证研究,系统地分析创作实践过程中不同创作理念展现出的书法作品,构建起结构清晰、多方融合、科学完整的“现代书法”理论体系,既是中国书法领域探索“现代性”的最大出发点,也是探索“現代书法”的最好归宿。通过构建完整、科学的理论结构,从根本上消除中国书法“现代性”探索内容单一、行为僵化、活力不足等核心问题,不断激发“现代书法”创作的内在活力,是中国书法领域探索“现代性”的重要途径。
结语
虽然我们无法预测中国书法“现代性”的探索到底会是何种走向,但近年来全国数以万计的理论家和实践创作者的参与对中国书法“现代性”的探索来说本身就是一种积极的信号。单纯以艺术的角度解读“现代性”会导致中国“现代书法”失去历史的厚度,对已有实践过度的赞许则会贬损传统书法的价值。将中国书法的“现代性”探索定位于传统书法与新时代社会背景二元融合下自然生发的产物更具意义。基于此,我们应将目光从“现代性”转移,转到思考中国“现代书法”如何从一种破坏式的探索活动发展成一种更可持续的发展样态。
我们与其寄希望于“现代书法”实践探索带来的开创性变革,不如在科学完整的“现代书法”理论体系指引下,拓宽创作传统书法的本位格局,让传统书法成为养分、根基,激发“现代书法”实践中持续的创作活力。当中国“现代书法”如百花齐放般映射出新时代的多元面貌时,中国书法才能被赋予更丰富的时代价值和意义。彼时,中国书法的“现代性”则不再是一个“流行的概念”、一场对传统文化的“地震”和“反叛”,而是彻底融入中国书法整个生态体系,成为未来中国书法的新范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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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划、组稿、责编:金前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