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空间规划未来几何?

2019-09-14 16:39 快资讯 慧天地  主页 > 趣旨 > 国土经济 > 空间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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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3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这是一次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机构改革。根据方案,重新组建的自然资源部将原国土资源部等部委的规划职能整合到一起,统一行使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这就意味着未来“陆海空一体”,“空间规划”迎来历史性的重要一刻。

回溯我国空间规划发展历程,先后经历了从浙江、上海等地力推的“两规合一”,到2008年《城乡规划法》提出的“三规合一”,到2014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四部委开展的“多规合一”,再到2017年四部委推行的“空间规划”等阶段。新形势下的空间规划体系,融合各部门之间的职能要素,以此规避原先“政出多门”“九龙治水”等不合理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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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间规划就像一张“白纸”,在体系调整、治理创新、行业与学科转变等领域尚未清晰明朗,需要规划学者用科学理性的设计理念去描绘填补。

一张“白纸”上展开蓝图

所谓“多规合一”,就是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多个规划融合到一个区域上。而在此之前,各部门之间体系庞杂,缺乏沟通,经常出现规划目标相抵触、内容相矛盾的现象。

为解决这些问题,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四部委曾在2014年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市县“多规合一”试点工作的通知》,选择28个市县,分别指导试点,但效果不甚理想,主要是各部委仍以各自负责的职能为主,现行的规划标准和流程均无法统一。

在此背景下,2017年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省级空间规划试点方案》。方案要求在海南等地试点基础上,将吉林、浙江、福建、江西、河南、广西、贵州7个省份纳入省级空间规划试点范围,推进省域范围的“多规合一”改革。此外,还明确提出整合目前各部门分头编制的各类空间性规划,编制统一的空间规划,实现规划全覆盖。

海南开展“多规合一”改革,要率先啃下规划“各自为政”这块硬骨头,把省级各部门规划落实到一张无缝对接的蓝图上。

从2014年开展市县“多规合一”试点,到2017年布局省级空间规划试点,规划术语的发展变迁似乎从侧面说明,“多规合一”的目标已经由过去的“统一的规划体系”变为“统一的空间规划体系”。这既明确“多规合一”的对象是空间规划,也明确“多规合一”与空间规划的关系,即推进“多规合一”是手段和过程,而编制空间规划、构建空间规划体系是目标。

中山大学地理科学与规划学院教授刘小平认为:“空间规划是最基本的规划,要给所有的规划限定一个帽子。以往各种规划,如土地利用规划、城市规划、国民经济规划、生态环境规划等存在‘打架’现象,产生较多冲突矛盾,导致有些用地得不到合理利用和及时审批,现在通过制定空间规划作为基底,有助于实现规划间的上下联通。”

将“多规合一”的思路延续下来,国务院组建自然资源部,其目的同样也是为了解决空间规划重叠问题。“一张蓝图干到底”,自然资源部的重要职责正是给出这张蓝图的空间底图,告诉我们哪些地方能够开发,哪些地方需要保护。自然资源部部长陆昊上任伊始,曾选择雄安新区和海南作为调研对象,原因是这两个地方在构建空间规划体系上下了很多气力。

雄安新区作为一张白纸上建设的新城,在空间规划方面具有天然的优势。雄安借鉴了国际经验,着手探索“多规合一”模式下的规划编制,打造城市建设的典范。2017年5月,原国土资源部就已经将雄安作为国土资源管理改革试点和创新政策的先行试点区,重点从保障用地需求、土地供应政策、城市地质调查、不动产统一登记和土地税费相关政策等方面给予支持。

海南则是全国第一个开展省域“多规合一”改革试点的省份。海南敢于创新、勇于突破,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因此评价它“在推动形成全省统一空间规划体系上迈出了步子,探索出了经验”。

国土空间规划与治理创新

国土空间规划一旦发生变革,就如同一粒石子投入水里,泛起阵阵涟漪。其辐射影响既包括城乡规划领域的职能切割,也包括不同层级政府的事权重构。 去年10月,“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城乡治理与政策研究学术委员会2018年学术年会暨工作会议”在武汉召开。面对未知的行业发展态势,规划学者围绕“国土空间规划与治理创新”这一主题,积极谋划探讨未来会发生哪些变革调整。

国土资源经济研究院高级工程师张维宸认为:“国土空间规划并不是采用‘拼凑模式’将所有规划简单地进行合并,而是将经济、社会、土地、环境、水资源、城乡建设、综合交通社会事业等各类规划进行恰当衔接,确保任务目标、保护性空间、开发方案、项目设置、城乡布局等重要空间参数标准的统一性,以实现空间优化布局和资源有效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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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组建的自然资源部将原国土资源部等部委的规划职能整合到一起,统一行使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

辩证地来看,推进国土空间规划,既是国家的战略要求,也是地方的发展需求。目前我国的城镇化进程已经进入下半程,城市发展面临从量的“扩张”到质的“提升”,城市规划的主战场从“增量”向“存量”转变,面对的利益主体日益多元和复杂化,规划的思想、理念、主要对象、技术方法等发生相应变化,行业和学科发展也需要顺势而为。

在华南理工大学建筑学院教授刘玉亭看来,“规划”和“治理”本身是个大概念,涉及很多行业和学科,相互之间也不断交叉、融合,有时甚至处于博弈与权衡之中。在此阶段,城乡规划领域要重视凝练学科内核,聚焦不同尺度的空间和场所,同时也要适度拓展学科的知识领域,比如土地、管理等,进一步提升城乡规划的方法、技能和手段。

从实践上来看,无论是“规划”还是“治理”,都应厘清主体,明确“对象”,清晰“过程与机制”。就主体而言,当前的政府机构改革,还只是政府内部的调整和整合,是在试图解决长期存在的“条块分割”问题,未来应明确政府、市场、社会三元主体之间的机制及其互动关系,重视市场力量的效能发挥以及社会维度的动能培育。

“国家行政体系的调整和城乡规划职能的调整是两个层面的事情。”中山大学地理与规划学院教授刘云刚表示。“国家行政体系调整后,国土空间规划的变革对于地方规划界存在影响,比如编制总体规划的状况发生转变和调整,会影响规划院的业务发展。对此,各地应采取主动方式,充分发挥包容并蓄的特点,主动学习相关领域的业务知识,保持学习的好奇心,不断汲取其他学科的优势与长处,以应对变革带来的挑战。”

行业变革引发学者深思

面对空间规划体系调整,南京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教授张京祥认为,“从深层次来看,这一举措将触及国家-地方治理体系的重构”。此次自然资源部的职能调整虽基本实现了统一的空间规划,却给成熟的城乡规划行业带来了巨大挑战。

学科、行业、行政职能三者之间关系紧密且相互独立,虽然行政部门的重构会给城乡规划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知识体系带来巨大影响,但仍应坚持规划学科的发展思想,不盲从,不盲动。

面对行业发展态势,如何将经济、社会、生态综合统筹的城乡规划纳入自然资源管理范畴;城乡规划原有的成熟编制体系、实施体系、理论方法等,应当如何被合理地组织进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如何分层、分级;它与各级政府的交叉关系如何对应;规划管理与建设管理的分界线在哪里;如何衔接规划与建设之间造成的割裂等。这一系列如同多米诺骨牌的连锁效应,都值得我们深入思考。

长安大学建筑学院副院长、教授武联表示:“国土空间规划是基于当前保护与发展的矛盾提出的,核心是为了保护生态环境。城乡规划建设是国土空间资源统筹系统中的重要因子之一,它的发展建设应置于空间资源体系中,与其他要素统筹考虑、协调共生。为此,应转变视角在更大的背景下去看待这一变革。”

“自然资源部的建立从本质上来看是国土空间资源管控权力分配的政治博弈,是国家自上而下的管制与地方弹性发展之间的权力重构。目前城乡规划的层级体系较为成熟,而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层级体系应如何建构、国土空间规划中涉及城乡发展建设的哪些属性、不同尺度下的空间规划编制内容与方法如何调整等问题仍需进一步明确。”中国人民大学城市规划与管理系教授秦波建言道。

而在规划学科人才培养方面,各院校应该加强学科交流,保持多元化格局,同时也应加强与土地规划等专业的合作。规划学科的内核并不会随行政体系的调整发生根本性变化,设计能力依然是规划行业不可取代的核心竞争力。

而在培养设计能力之外,也应拓展公共管理与城市政策等内容的教学,从而提升城乡规划的公共政策属性,更好地应对当下空间治理体系的重构。

“城乡规划学科培养的人才是可以向多个领域与行业持续性输送,并形成学科良性循环的。”刘云刚说。规划行业需要与时俱进的变革,应该更多地从自上而下的规划向自下而上、协商性的规划进行转变,同时也要对跨学科知识学会融会贯通,要相信规划学科的存在将更好地凝练行业知识体系,支撑行业向前发展。“我们应有足够的信心,秉承‘以不变应万变’的从容心态应对当前的行政体系改革,并适应新的规划体系变革。”

来源:文章选自《凤凰品城市》2018年12月刊,自然资源之声编辑整理(版权归原作者及刊载媒体所有)

编辑 / 张肇辉 审核 / 裴家珍 孙浩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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