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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7 20:18 360百科  主页 > 趣旨 > 国土经济 > 网络国土 > 数字遗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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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0百科】数字遗产

 
数字遗产,是指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所有的网络权益和财产。数字遗产是互联网在人类的生活中越来越重要、快速成为个人数字档案中心的背景下出现的,包括个人网络相册、文件、信函和视频等形式。
 
基本信息
中文名
数字遗产
 
定义
个人所有的网络权益和财产
 
 
原因
找到了解数字出版的专业人士
 
范围
存放家庭相册、文件、信函和视频
 
目录
1概述
2产生原因
3思想革命
4现状
5保护措施
6信息应用
7时代意义
8面临问题
9商业前景
 
本段概述
每天我们用QQ、MSN等即时通讯工具与同事交流工作、与亲友沟通情感;通过电子邮箱接收邮件;在各种在线社交论坛上与他人唇枪舌剑;闲暇时在博客、Space、Facebook等个人空间里,用文字、图片和视频记录下生活感悟和珍贵瞬间;疲惫时登录游戏ID,化身为战士、侠客在游戏世界里尽情厮杀笑傲江湖,释放压力……
 
如果时光倒退十年,我们可能对上述工具还一无所知。但眼下,QQ、MSN、电子邮箱,以及游戏账户下的虚拟武器装备、宝藏等,都已经成为日常生活的一部分,而它们也将是21世纪现代人才拥有的数字财产。
 
产生原因
相较于国际数字出版业而言,中国数字出版环境存在着较大的差异。中国数字出版市场具有较强的行政力量,国外数字出版业占据绝对主导地位的是市场的力量。另外中国公民和数字出版业界的版权保护意识与国际上较为发达的国家还有一段差距。比如转载现象,当我们阅读国外论文是很少发现转载现象。而国内在这一方面则相对较多,当一个热点新闻报道出来之后,短时间内会引起许多机构的转载。从这个角度看,国内的文化生态与国际上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在版权保护上,我们还需要做一些观念上的改变。比如国外的学者除了在论文中标明引用来源之外,在其教学用的幻灯片中也会明确标出引用来源,而国内学者除了在论文中标明引用来源之外,在其幻灯片中则很少标明引用来源。
 
在版权制度的设计中我们应当更多的考虑中小企业和草根阶层的权益,比如由政府出面组织规范的中小企业网站联盟加以引导,使其更好的发展。在互联网领域,最具活力的是那些中小企业,大型企业对信息的敏感度不如中小企业反应灵敏。因为大企业关注的是大需求,即人类的某些基本需求,其变化通常不是很大。中小型网站则会关注小需求,如果这些小需求发掘出来之后,有可能演变为一个新的产业,形成新的大需求。因此在版权方面,我们在鼓励强者的同时,还需要保护并引导弱者。另外在制度设计方面需要增强其柔韧性。当制度制定出来之后还需要根据环境的变化进行相关的调整,即对合适的人和企业放松要求,转变态度。
 
帮助传统出版企业进行数字化转型,尽量扶持传统企业与互联网企业进行嫁接。互联网经过多年发展,形成了自己独有的规则和规律,传统企业如果想要弄明白这些规律通常需要付出高昂的学费。传统出版企业在进行数字化转型的过程中还面临着思想和意识的困境,传统企业要想进行数字化转型,首先需要进行思想转型。根据我的调研发现,许多传统出版企业的人上网频率并不高,这一行动就表明其对数字出版的认识并不深刻。一个很好的实现传统出版数字化转型的人一定是一个对新兴技术和市场持支持态度的人,否则很难利用新的技术开拓新的市场。
 
传统出版企业进行数字化转型找不到清晰的盈利原因之一是没有找到了解数字出版的专业人士开展工作。传统出版企业本身就具有内容上的优势,如果找到了合适的人开展数字出版的工作,盈利是可以实现的。
 
思想革命
折叠组成部分
通俗的讲,"数字遗产"是指互联网上的数字文化遗产,即以互联网为承载形态的文字作品、资料、图片和影音,形成了一种文化传承的遗产,也就是今天互联网上的读书频道、文化频道、博客、论坛、BBS、空间等里面涉及的创作、记录等等内容。
 
数字遗产
今天的互联网上的文章、资料、图片和影音的保存,基本上都处于"不稳定"状态,一旦遭到来自非用户操作的删除、更改,甚至商业网站亏损倒闭之后,个人空间就会被注销,内容就会遭到不可逆转的毁灭。这就需要加以保护。
 
网络文化,在国际上已经不是低价值的代名词,相反,"网络文化"被认为是一种审美共享,出现了一个全新的专有名词,叫"世界的数字化记忆"。在读书、文化类别,以及所有具备文化旨趣和价值的博客、论坛、BBS、空间和聊天室,它们为今天的世界文化保留了一个数字化的面孔,为后人留下今日世界的"数字化记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这么理解:"提高各国政府和其他的信息生产者与拥有者的认识,即必须尽一切可能按原始的形式保护世界的数字化记忆"。
 
我们注意其中的"原始的形式",保留"世界的数字化记忆",不是用纸质媒体的方式,也不是用DVD光盘的形式,而是要保留"原始的形式"。我理解的"原始的形式",就是保持"在线共享",互联网的价值绝不仅仅是数字形式,而是审美共享和在线学习功能,保证数字遗产,就是要保证数字文化遗产的"在线共享"这一关键点。
 
折叠相关范围
互联网在人类的生活中越来越重要,它正在快速成为个人数字档案中心,包括存放家庭相册、文件、信函和视频。
 
数字遗产包括一下几类:
 
一 虚拟货币
 
二 用户账号,密码
 
三 游戏装备
 
折叠如何保护
每一篇互联网的文章、资料、图片和影音文件,都具备最基本的产权性质,我们称之为"数字产权",只要不违反相关的法律法规,都必须得到应有的尊重。数字产权,归根到底还是一种所有权,个人用户的数字物品,无论是网站,还是其他任何机构都不得侵犯。
 
我们经常发现有的人,有的机构,用不成文的规定来侵犯人们的数字产权,这是非常错误的。数字产权没有保障,那数字文化遗产也就无从谈起。
 
如果说,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两大体系能够和旧有的思想意识有所传承的话,那么,数字遗产概念,则是基于信息社会全新的认识,和工业文明没有多大的依附关系,这也决定了这个概念在今天的中国显得相当的陌生和新鲜。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数字遗产章程"里提供了具体保护措施。具体的讲,对于具备一定审美价值和思想价值的网络内容,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条件下,不许任何人或者机构进行删除和破坏。对于容纳众多数字遗产的网站(相关频道),政府应该给予财政扶持政策和拨款,即使商业环境发生变化,也要保证数字作品的完整性,保证他们的"在线共享"功能。
 
我们的大学纷纷开展文化遗产的研究工作,综合中文系、历史系,以及相关院系的科研力量,现在看来,还要引入对数字遗产的研究。这就需要扩展我们的思路,把计算机系也纳入文化遗产的课题之中,而IT业也要有意识地从文化遗产的角度来自我审视,不能再从低层次的实用主义来看待自己。
 
折叠数字鸿沟
我们对数字遗产的疏远感,就是我们离现代文明社会的差距,我们一直在强调GDP的赶超,但是,忽视了社会文化的现代化转型,我们讲"文化遗产"保护,还是用收藏的眼
 
数字遗产
光看待物质文化遗产,用小说的眼光看待非物质文化遗产,始终没有一个健全的文化环境。而对"数字遗产",我们又置若罔闻。很多人都在谈发展中国家的"数字鸿沟",我想这个"鸿沟"指的是技术差距,更是思想差距,这是我们跟世界的思想差距和认识差距。
 
我们看三大文化遗产制度,物质文化遗产对应世界有形文化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对应世界口头流传的无形文化的保护,数字遗产则对应信息时代的虚拟文化的保护,三大制度设计完全涵盖了当今世界文化的不同侧面。中国既然设立了"文化遗产日",就应该完整地接受三大遗产概念。
 
我们的文化由传统文化转型为现代人文,必须要迈过"数字遗产"这个门槛。因此,当代文化重建的一个主要内容,就是我们不再把"互联网"理解为IT范畴的课题,而是归属到人文思想领域。网络不再是一个技术问题,不再是如何提高网速,网络维护等等基本面的问题,而是,如何重建"网络"所代表的思想价值体系,如何认识"信息社会"带给我们思想建设的天翻地覆变革……走进"数字遗产"的思想时代,"信息社会"就不仅仅是一场技术革命,而是真正的思想革命。
 
折叠编辑本段现状
在英、美、瑞士等国家,已有专门的公司帮助人们处理死后的数字资产。而在中国,这方面的尝试刚刚起步。比如淘宝网,宣布将于今年下半年正式推出"离婚过户"、"继承过户"细则,以解决因夫妻离婚、店主去世等情况带来的"皇冠店铺"等店铺分割和继承难以解决问题,首次开始尝试虚拟网店转让。
 
折叠在国外
英国:53%的人网上有财产,包括付费购买的音乐、电子书、应用程序、电影和电子杂志;大约25%的网上财产价值超过200英镑(约合314.7美元)。近三分之一的调查对象认为,200英镑这一数额足够大,应由亲人继承;11%的调查对象已经把密码写入遗嘱。
 
美国:旧金山的"互联网档案馆"从1996年起收藏网页、多媒体文件和图片等,用户可以考虑将自己的"数字遗产"捐献给类似的档案馆,作为社会学等领域的研究资料。此外,数字遗产已开始被写入美国一些州的法律,包括威斯康星州、康涅狄格州、罗得岛州。
 
折叠在中国
在中国,纵观当前网络公司提供的数字产品服务协议,长期不使用的情况下,QQ、MSN等即时通讯工具是不会被注销的,但可能会被提供服务的公司回收,而电子邮箱则只要3至6个月没登陆就会被冻结然后被注销。如果是游戏账号,因为涉及"虚拟财产"的问题,情况会更加复杂一些。不少法律专家认为,网络中的游戏账号、武器装备、经验值、宠物、金币具有财产属性,应当受到立法保护。
 
"虚拟财产保护国内现在应该比较重视了,新刑法修正之后,盗窃虚拟财产的黑客也能判罪了。但继承问题,可能目前需求还不到,毕竟大部分网民都还太年轻。但国家应该要考虑虚拟物权立法了。"搜狐公司内容产品部产品经理高巍说。
 
折叠编辑本段保护措施
折叠专家观点
相关法律专家表示,对这些所谓的"数字遗产"立法保护并不现实,而且没有必要。
 
首先,这些游戏号、网店号并不是物权法所保护的财产。中国法律保护的财产,只是现实中的财产而不包括虚拟财产,既然不是财产就不存在继承的问题。
 
数字遗产
其次,立法是一个高成本的工作,所以它需要有针对性、普遍性和必要性,这些虚拟财产的价值同样是虚拟的,花费巨大的现实成本去保护虚拟的且不普遍的财产是没有必要的。
 
专家们认为:如果一个人去世以后他的亲属想要得到他的游戏号、网店号完全可以通过技术手段获得,比如获取密码等等,不存在需要立法保护的地方。
 
但是也不排除在科技发展到一定程度法律会保护这样的虚拟财产,但是确立虚拟财产的法律地位还需要很长时间。
 
司法保护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数字遗产章程"里提供的具体保护措施:
 
a) 督促硬盘和软盘开发商,数据材料的生成者、出版商、生产者及销售者,以及私营合作者与国家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及其他公众遗产组织进行合作,以保护数字遗产。
 
b) 开展培训与研究工作,在有关机构与专业协会间开展分享数字遗产保护经验与知识的活动。
 
c) 鼓励大学和其他研究组织(包括公共与私人的)开展数据保护研究工作。
 
立法讨论
2009年清明期间,国内一家有影响的网站组织了一次悼念去世博友的活动。活动以专刊形式,图文并茂地介绍了几位曾活跃于该网的新老博友,活动组织者在导言中称:"阅读着他们鲜活、智慧的文字,我们在博客里缅怀他们……"
 
在网络平台上悼念博友,在中国好像还无先例。
 
数字遗产--逝者留存于网络的博客、账号、软件等虚拟遗产的归属和继承问题也被讨论。网络遗产是一个人们还不曾涉及的全新话题,博客主们大把钱财精力换来精良的游戏装备,这怎能不算个人财产?如果是个人财产,那么博主一旦去世,这种财产能否继承、如何继承?如果可以继承,其法律依据何在?如果没有法律依据,那么包括游戏号、网店号在内的虚拟财产(即数字遗产),有无立法的可能?
 
很显然,对这样一个全新的话题,现实中的讨论还只能够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讨论中有两种声音较为集中:一种认为数字遗产应该受到法律保护。持这种观点的博友认为,数字遗产本身就具备财产属性,所有者不仅应具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其后人也应该拥有相应的继承权。而且,随着互联网的影响日益加深,数字遗产的阵容肯定还会进一步扩大。这些数字材料包括文本、数据库、静止及动画影像、音带、照片、软件、网页等等。它们通常生命周期短,需要有目的地制作、维护和管理以达到保存的目的。这些材料中有许多都有长期的、重大的价值,因此作为一种遗产,无论是为当代人还是后代人,都应将其予以保护。有一位博友还举例说,现实中已经有数字遗产案件在美国发生。案件缘于一名美国士兵的家人希望得到自己阵亡儿子的电子信箱密码,以整理他的信件,但雅虎公司一直拒不提供密码,直到法院判决后才同意提供,导致了首例数字遗产纠纷。基于此,为了避免今后更多此类事情再度发生,"数字遗物守护者"已经在美国的"死亡中转站"(D e ath sw itch )网站和"遗产保险箱"(LegacyLock-er)网站诞生,其方法是用户将登录信息告诉值得信任的亲戚或朋友,以获得相关信息和数据。
 
 
数字遗产
另一种观点认为,财产通常是"可以以金钱计算价值的有形物或者无形物,一般具有可让与性,受到侵害时需以财产方式予以救济。"从这个定义来看,如果数字本身就是财产(可以以金钱计算价值),那么则可以继承无疑,比如固定或者手机电话号码、汽车牌照号码;如果数字本身能够反映出财产,那么作为遗产的附属物(也可能是获得财产的方式或工具)当然也可以继承,比如存折的账号和密码、保险箱密码;如果数字本身非财产或者也无法反映财产,那么就不应当属于遗产了,比如闲置未使用的QQ账号和密码。该观点指出,中国现行的《继承法》第三条也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依据此法的规定,遗产必须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合法财产。所以,"数字"如果属于财产范畴就可以继承,而基于现有规定,至少在游戏号、网店号显然还不是物权法所保护的财产。也就是说,我国现有法律保护的财产,只是现实中的财产而不包括虚拟财产。另外,立法是一个高成本的工作,它需要有针对性、普遍性和必要性。虚拟财产的价值同样是虚拟的,花费巨大的现实成本去保护虚拟的且不普遍的财产,在当今还没有必要。持该观点的博友认为,游戏号、邮箱、网店号等虚拟财产是需要保护,但是这样的保护并不一定需要上升为法律层面,一般来讲,通过网站或者网络服务就可以解决。
 
这种讨论既具体也很宏观,既务实也很虚幻,由于它游离于现实世界之外,可借参照的东西几乎没有,因此讨论中可能难有定论。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今后,数字财产一定会以人们想象不到的更多形式与方式呈现在世界面前,尚不是问题的问题,届时说不定就会成为生活中需要经常处理的大事情。到那时,数字遗产的法律问题,没准想绕也绕不过去了。
 
所以,从这一点来看,眼下进行的这种讨论,虽超前,但谁能说没有探索意义?
 
守护机构
和美国阵亡士兵的家人相比,美国俄克拉何马州的罗伯特就幸运得多。他的父亲去世后一周,他收到一个名为Deathswitch网站发来的邮件,里面是父亲生前整理的一个联系人列表,其中甚至包含了某网站一个小组的管理员账号和一个网络游戏账号。
 
Deathswitch网站是新出现的"数字遗产守护者"中的一员。注册该网站的人可以最多创建30封带有附件的电子邮件。如果你有一段时间没有登录该网站(比如一周),这封电子邮件就会被自动发送到你指定的地址列表。就连网站方面也无法知道电子邮件中都写了什么内容,在它们被发出前,都采用了密码加密,只有用户自己能查看内容。
 
如果觉得Deathswitch还有缺陷,那么还有另外一个网站可以试试。虽然
 
数字遗产
也是在用户死后发出电子邮件,不过它判断用户死亡的方式并不是让用户周期性地登录该网站,而是需要用户将登录信息告诉值得信任的亲戚或朋友,在用户遭遇不测之后,由亲戚朋友登录该网站,手动激活发送电子邮件的程序。而2009年4月,同样是数字遗产守护者的Legacy Locker网站也将正式运行,它在发送信息之前需要提供死亡证明
 
相关措施
数字遗产
 
(一)加强数字遗产保护的管理策略
 
1、增强对数字遗产保护观念的认识
 
强化全民的数字遗产保护意识,树立社会机构、团体及民间共同关注重数字遗产保护的风气和氛围,把其作为一项政府的国策来对待。确保遗产保护工作这项新时期"国家策略"深入人心。
 
2、构建数字遗产保护的安全体系
 
消除信息安全隐患,构建信息资源利用的安全防御体系,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来消除或避免不利因素和危害的产生,从而更好地保护好数字遗产。
 
3、构建数字遗产保护的人才培养体系,建成与充实遗产保护的人才信息库
 
强化遗产保护知识与能力的教育培训,通过构建遗产保护的人才培养体系,从基本框架、培养模式与运行机制方面完善功能,加强遗产保护人才队伍建设,突出高素质人才培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并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以充实与建设遗产保护的专家、人才信息库。
 
4、制定与健全严格的管理制度
 
加强规范化管理,发挥信息安全屏障作用。定期检查网络服务器和网上计算机。建立信息审查制度,对网络上各式各样的信息,进行分析过滤,建立在线投诉制度,全天候听取用户反馈的投诉信息,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建立健全相关政策与法规制度,提高安全防范水平
 
加强基础工作,建立健全相关政策与法规制度,建立遗产信息收集及数据库管理系统、安全监测和防范技术体系,提高文化遗产管理与保护水平。加强信息资源利用的安全保障,更新安全设备系统,设立专职的网络安全员,全天候监测网络运行情况,随时发现和清除计算机病毒和入侵"黑客"的破坏,加强信息安全形势分析预测,提高安全工作能力。
 
6、强化信息的安全防范措施,完善数字信息安全技术
 
保护数字遗产,确保数字信息资源的安全利用,必须做好如下几方面工作:(1)用户身份验证、访问权限控制,(2)数据加密传输及局域网线缆屏蔽,(3)审计功能和报警功能,(4)计算机病毒的防范,(5)信息管理系统的软硬件及网络体系对辐射、火、水、雷击等因素的防范,(6)建立有效的数字遗产数据备份体系。
 
(二)强化数字遗产载体材料的技术保护
 
加强遗产数字材料的保护,确保数字信息的安全与稳定。
 
1、维护信息检读设备的正常运转
 
加强检读设备的保养与维护,按照操作规程,正确使用信息检读设备,防止不当操作造成的磁光盘划伤,激光头聚焦透镜打花,磁光盘因超负重、打滑和剧烈抖晃等造成光驱不读盘,尽量不用或少用光驱清洁盘,影响数字遗产信息的稳定性。
 
2、调控材料环境的温湿度
 
适宜数字材料长期保存的温湿度条件是低温干燥、恒温恒湿的环境。综合考虑磁盘、光盘各种物质性质、结构和制约因素,保存环境以温度20℃,相对温度45%左右较为理想。在保存环境设置自动恒温恒湿的空气调节装置,采取必要的隔热防潮措施,并辅以降湿与密闭等方法,确保贮存环境温湿度的适宜。
 
3、防治空气污染物、磁电场的破坏
 
空气中的氟化氢、氯化氢及氨气等有害物质、腐蚀性与氧化性物质,以及有机物(气体)及有机溶剂对数字遗产材料组分、结构及性能有很大的破坏,因此,数字材料的使用与保存环境要注意远离以上污染源,有害物质有机溶剂的生产场所,并对贮存环境实施空气过滤和磁光盘隔离保护措施。数字遗产材料对外界电磁场、杂散磁场也较为敏感,保管过程中要注意远离能形成强磁场
 
数字遗产
的电气设备,避免把软盘同电视机、收录机等电器设备存放在一起,最好采用防磁性装具存放软盘。
 
4、减少数字材料无谓使用的损耗,防止其表面的机械损伤
 
数字遗产检读时激光会影响磁光盘的使用寿命,其激光能量影响盘体材料,造成光盘等产生机械内应力,破坏数字遗产材料的稳定,这种作用随使用时间的累计而加剧。此外,数字材料保护涂层距信息坑点只有30微米,而编码检测和纠正轨迹误码为2.5毫米,因此稍大的脏污和划痕、轻微划伤都会影响信息读取。因此,建立和健全信息管理制度,减少磁光盘的使用时间,保持磁光盘信息读取面的清洁,避免灰尘、异物的污染,才能提高数字信息使用效果和效率。
 
5、修复处理受损害的数字遗产
 
对数字遗产受损磁光盘材料及时进行保护性处理,减缓其老化变质的速度,提高其信息稳定性与材料耐久性。并及时转录载体材料中的信息,防止出现由于时间久远、模数制式不同而造成的信息不能读取、无法转录的情况
 
信息应用
数字遗产的数字信息是以"0、1"编码在时空范围内进行传输,其记录信息可以与载体分离。数字信息在网络运行时,信息资源利用率高,空间传输快速便捷,可以实现远程信息的即时再现。其稳定性与价值取决于信息的存贮媒体与信息的传输环境,前者是数字遗产的物质形态如光盘、磁盘等,后者则是网络中的检索、利用与资源共享等过程的数据库和网络资源。因此要求运行的外部环境应达到防尘、防紫外线及防磁性干扰的外部条件,并确保数字信息在可靠性高、安全保密性好、软硬件相匹配的环境。
 
信息分析
由于当前给数字遗产带来生命的硬件和软件的更新换代,资源与责任的不确定性,材料保护方法的不规范,以及支持性法律法规的缺乏,数字遗产丢失与破坏的威胁日增。这种变化主要是由载体老化、信息的稳定性与安全性下降引起的。
 
1、数字遗产载体的材料老化
 
数字遗产的载体有通用数字光盘、软硬磁盘、DV磁带、以及优盘及移动硬盘等,主要指磁盘、磁带和光盘,它们是数字信息的静态形式,网络信息的来源和传输过程中的起点与终点。由于使用与保存过程中的主客观因素影响,载体材料会发生老化及信息损坏,如软盘受电磁场的作用的材料脆化,磁轨道改变;即使是通用的、容量大和不易更改的一次写入式光盘,在静电和强光作用下,也会遭受损伤,从而造成信息的稳定性下降。
 
2、软硬件的支持环境问题
 
由于硬件更新与软件升级,易使数字遗产信息与新的硬软件产生不兼容问题,导致数字信息无法读取,致使数字遗产的实际寿命缩短,所以技术环境更新的速度,对于数字遗产造成的制约比载体受损造成的危害更为严重。
 
3、信息存储格式问题
 
数字信息在网络传输中是采用多媒体方式传送或存储的,其存储格式多种多样,如RASTER影像扫描格式就有37种,此外还有HTML(超文本格式)、JPEG(照片格式)、MPEG(动画格式)等,这些不同存储格式之间的转换将给数字信息的利用带来不便,同时使网络环境中信息传输的状况变得更加复杂,对安全保护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4、数字信息的安全问题
 
信息安全对于数字遗产也很重要。呈虚拟状态的数字遗产,在计算机进行信息处理时易于修改、复制和重新编辑,使得数字信息能随时更改,且不留任何痕迹,引发了数字遗产的原始性和真实性问题。国际互联网是一个开放的系统,尽管在信息安全方面有许多成熟的技术,如防火墙技术、加密技术等,但是数字信息的存取直接在网上进行,黑客可能在网上窃取、删除或破坏信息,病毒也将对数字遗产信息进行破坏,因此,数字遗产的网络安全是一个需要认真研究、不容忽视的问题。
 
稳定因素
1、信息稳定性的影响因素
 
由于未采取统一的标准存储格式(如通用的ASCII格式),加之计算机软硬件的更新换代,产生了多种信息存储格式并存的复杂局面,使很多数字遗产在滞后的技术环境下无法识别和读取。其影响因素主要有:(1)数字载体材料的损坏与遭盗窃等。(2)自然灾害如火灾、计算机主机遭雷击、计算机机房进水等的破坏;(3)数字信息传输过程中的电磁泄露;(4)人为操作的失误。(5)计算机或网络设备的故障。
 
2、信息安全的设备影响因素
 
数字信息网络利用缺乏严格控制,管理信息系统开发功能上的固有缺陷,加之网络的迅猛发展、信息数量的急剧增加和信息传输的空间扩大,使服务器不具备抵制病毒和黑客入侵的能力,使信息安全的隐患增大。表现在:(1)信息管理系统程序缺陷,操作系统、数据库等方面的软件影响,(2)由于设备与场所带来的物理隐患,(3)有线、无线及网络中存在的通讯隐患,(4)管理漏洞及安全意识淡薄而产生的隐患,(6)计算机病毒和程序逻辑炸弹,(7)黑客对信息管理系统的假冒访问,对数字信息资源的盗用、恶意破坏和数字遗产的伪造等。
 
时代意义
数字遗产的保护技术相对
 
数字遗产
滞后,缺乏相应的保护计划与方案、针对性强的保护标准与管理模式,使得数字遗产在经济、社会及文化等领域面临潜在的威胁,正在形成与未来的隔阂。当前全世界数字遗产正濒临丢失的危险,这种威胁来自于三方面,
 
(1)数字遗产材料的变化与损坏,
 
(2)数字遗产信息的不稳定与变化,
 
(3)信息传播中复杂的信息安全。
 
因此,确保数字遗产安全持久的利用,体现其现实与历史价值是迫切需要面对的挑战。本文拟从数字遗产信息的破坏及其影响因素,探讨数字遗产的保护方法,寻找有效的安全和稳定对策。
 
数字遗产信息时代的发展和数字技术的运用的产物,作为文化遗产的新形式,已成为"世界记忆工程"项目致力保护的重要内容之一。这种以数字形式被不断地制造、传播、利用及维护的信息资源及创造性的产品,正在"世界文件遗产"的大家族中广泛利用,而数字遗产的保护技术相对滞后
 
(1)数字遗产材料的变化与损坏;
 
(2)数字遗产信息的不稳定与变化;
 
(3)信息传播中复杂的信息安全。
 
面临问题
当一个人离世,现实生活中的财产由亲人继承,上面介绍的数字遗产的归属却成为了一个问题。当某人故去后,如果亲友想把他在网上的一切转移位置,却可能不得不因为网站使用协议的约束而大伤脑筋。迄今最为著名的数字遗产案件发生在美国。一名美国士兵的家人希望得到自己阵亡儿子的电子信箱密码,以整理他的信件。但雅虎公司一直拒不提供密码,直到法院判决后才同意提供。在中国,2009年4月媒体也报道了一名26岁的长沙女子因恋人去世,在向腾讯公司索要其恋人QQ邮箱中保存的的信件和照片时没有如愿的事件。
 
随着互联网的影响日深,这些数字遗产的阵容可能还将进一步扩大。可是如果我们离世,现实生活中的财产由亲人继承,这些数字遗产又该怎么办呢?
 
如果后人想得到去世亲人的电子信箱帐号和密码,网络公司是否应该抛开各种保密协议而主动提供?如果网络公司拒绝立即开放死者信箱,而继承人认为信箱中有不能延误的重要信息又该怎么办?
 
商业前景
Legacy Locker并不是唯一推出该服务的公司。事实上,已经有一批公司纷纷成立,以帮助人们处理死后的数字资产。
 
Entrustet是另一家总部位于美国的管理数字遗产的互联网服务公司。该公司创始人耶西·戴维斯(Jesse Davis)表示:"互联网网站没有相关政策,真是太荒唐了。人们在这些账户上投入了实实在在的金钱。它们拥有经济或情感价值。它们是实际资产,令人惋惜的是,人们正在忽视它们。"
 
Entrustet计划在本月底前推出全面服务,此前它们已经发现,人们对其试用版本兴趣浓厚。大约20%的网站访客已经注册了账户。
 
在欧洲,总部位于瑞士的DataInherit于当年2月推出了一项类似的服务,并且已经拥有逾2500名付费用户。该公司于3月份推出的免费iPhone应用程序,在第一周就吸引了数千名用户。
 
该公司创始人安德烈亚斯·雅各布(Andreas Jacob)解释说:"我从1985年就开始使用电子邮件,我有许多密码。如果我死了,我的妻子将无法进入任何账户。所有我们与之讨论过这个想法的人都说,'你是对的,我之前都没有想到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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