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揣共同志趣 结成帮伙关系——长白山采参习俗谱系传承研究之二
《人参研究》杂志 2022年4期 作者:王博凡,龚振东,苗增娟
(1.长白山日报社,白山 134300;2.抚松县人参博物馆,抚松 134500;3.抚松县互联网信息中心,抚松 134500)
长白山采参习俗的主体是采参人,主要行为是放山。在放山过程中,采参人怀揣共同志趣,密切帮伙关系,增进技艺交流,让采参习俗得以代代流传。
1 采参人主体是当地农民
据编篡于民国十九年的《抚松县志》记载:“在二百年前后,采者愈多,出产日少,始栽种园参。”“民国三年,三岗营参园参业共七百四十余家,年可出参二十八万斤,每斤能值炉银五六两,出产额约占全国十分之七,总销营口,分销全球,实为我国特别之出产。”
由于“出产日少”,才会“始栽种园参”。也就是说,采参人通过放山了解到人参的生长习性、周边环境,再顺应人参的发育特点模拟栽培环境,实现了从采参到种参的过渡。“三岗”指的是东岗、西岗和北岗,存在大规模的营参园,也是长白山采参习俗的主要传承区域。
采参与种参密不可分,主体就是当地农民。八旗子弟入关以后,闯关东浪潮随即兴起。齐鲁燕赵移民在“棒打狍子瓢舀鱼,野鸡飞进饭锅里”的环境中,既带去了农耕文明,又传承了渔猎技术,还学会了森林知识与采参习俗。
靠山吃山,靠水吃水。他们除垦荒种地以外,春采山菜、夏拣蘑菇、秋摘松塔、冬季打猎,农闲时节采参、捕鱼,通过副业换取钱财、积累财富。所谓“三亩地一头牛,老婆孩子热炕头”的惬意生活,更多依托于山林里的收获。特别是采挖野山参能够让人暴富,成为大多数人的求财首选,因而形成了“采者愈多,出产日少”的局面。
经走访“三岗”附近的松江河镇、东岗镇、仙人桥、北岗镇、露水河镇,以及抚松县北部乡镇共十几个村屯,我们发现,基本每个村屯都有利用农闲放山的农民,多到几十人,少则一二人。通过他们,采参习俗得到传承与演变。有的农民虽然称不上把头,但对周边环境非常熟悉,三两结伙即可上山。如新屯子镇黄泥村多以采挖老池底子为主,而南岗村则渡过二道松花江到桦甸市境内放山。
2 采参技能等同于生存能力
采参习俗在民间称为“放山”。这个“放”与放牛、放猪相似,都是手持木棍吆喝降服,不同的是放山对象变成了大山。相对于温顺、熟稔、会移动的牛或猪,大山是陌生的、变化的、无法移动的甚至是凶险的。这个“放”的对象不仅外形扩大了无数倍,而且内部复杂深奥,极其考验人的智慧、耐力、经验与应变。因此,放山不仅是形象化的比喻,更体现了一种征服的豪情、勇气与魄力。
从表面看,放山与采参的目标都是野山参,但是放山这个民间称谓在外延上还包括对整个森林的探索、顺应与征服,而非局限于采集、采挖人参。采参习俗有条行规,看到其它东西不能说、不能采,目的是约束采参人心无旁骛、专心致志。实际上,从走进森林的那一刻开始,采参人就在观察山形、了解河流、揣摩地貌、注意物产,默记有关山林的一切,加深对区域空间的整体印象。
此外,采参并不局限于“红榔头市”,从春至秋都可以放山。青草萌发时节,可以放“芽草市”“黑草市”;人参从开花到结果,放“韭菜花市”“夹扁市”“花公鸡市”“红榔头市”;人参果落了,还能放“扫帚市”“黄罗伞市”。松江河镇采参人蒋一勇甚至雪后也去天目山、西大地一带放山,那里土层深厚,表面积雪地下不冻,那时人参只剩一根独茎,称为“一杆枪”。在“红榔头市”以前放山,大多不采,因为人参还没上浆、份量也不足。但在放山过程中,农民对当地的山形地貌、气候特点、物产分布等更加熟悉,森林知识、生存经验与致富途径得以拓展。
此外,把头作为采参队伍的带头人,必须具备丰富的山林生活经验与野外生存技巧。保证团队成员人身安全是把头肩负的重任,是体现权威与声望的底线。“冬不坐石、夏不坐木”等避险知识,通过把头的口耳相传与行规约束,采参人包括初把得以潜移默化地吸收学习,继而成长为新的把头。
在长白山区,能够参与放山被视为男人成熟的标志。原因就在于,采参人在放山过程中学会了适应山林生活,具备了生存的基本能力与求财致富的身心素质。这也使得更多农民走进深山,即使不求暴富,至少可以熟悉山林。
3 家族式聚居下的乡土关系
在闯关东的大背景下,一代代移民先后抵达长白山区的沟沟岔岔,产生了纪家大院、黄家崴子、金家小山、高四爷小山、张莲香小山等带有姓氏标记的诸多地名。这些先行者在安身立命、求财得宝以后,往往会返回故土祭祖探亲、娶妻成婚。长白山丰富的资源与新奇的生活,他们要与父母兄弟共享,亲属、同乡也被吸引打动,掀起新一波闯关东浪潮。
从一个人到一个家庭,再到一个家族甚至一个村落,移民络绎不绝地奔赴长白山,聚居在一起生活,形成了“小日照”“小金乡”等微缩故里。这不仅是一种血缘、乡情的凝结,更是汇聚力量、抱团取暖的需要。聚居形式保持传承着族系、乡音、民俗,形成了密不可分的乡土关系,也让他们倾心交流包括采参习俗在内的山林生存经验。
露水河镇砬子河村有“九大家”之说,时、任、丁都是当年的大户人家,经通婚联姻最高峰人口有8000多。据兴隆乡四季村苗德春说述,他的父亲当年曾在十里八乡有36个结拜兄弟,都是山东老乡,而且义气相投。北岗镇崔长安家族闯关东有150多年历史,从曾祖父崔吉普开始,到祖辈崔振山、崔启发及父辈崔凤鸣、崔凤义都有兄弟数人,成为当地比较大的家族。
以崔长安为例,他的祖辈崔振山等通过放山发了财,父辈们既放山又种参,他8岁就跟随父亲到参园,从小耳濡目染都是人参与放山的知识。崔长安初中时就成为“半拉子”,跟着父辈围着山林转,春天撵狍子,夏天放山、割羊草,秋天拣蘑菇、打松塔,冬天打猎,既是帮手也是徒弟。
崔长安16岁时第一次放山,目标是长白山主峰附近的原始森林。由于行程较远必须考虑安全,帮伙人数达到十几人。他的父亲崔凤鸣是把头,钟天露是寄居他家的外地人,段有山与潘兆忠是邻居,崔福连是家族远亲;三叔崔凤义是当地学校校长,带了同事陈长富、王兆峰、王青云三位老师,以及长子崔长青。崔长青比崔长安大十几岁,既是叔辈兄弟,又是玩伴好友。以上可以看出,放山帮伙都是本乡本土关系密切的兄弟、亲属、邻居、同事与好友。
4 采参人之间主要是帮伙关系
长白山有句俗语,“一个人不喝酒,两个人不放山。”两个人不一起去放山主要是为防止有一方见财起意,对另一方造成伤害。这客观说明,放山是一种临时性的结伴关系。
也有一个人放山的情况,通常被称为“单棍撮”,也叫“放独山”。这种人要么山林经验丰富、不愿与人分享,要么性格内向孤僻、不善与人交往。事实上,放山不仅需要集体克服困难、降低风险,而且需要分工协作,这样才能产生较高的劳动效率与精神鼓舞。
采参习俗有“去单回双”的说法,放山团队多为单数(奇数),以3、5、7、9人为宜,10人以上也多为单数。对“去单回双”,有的解释是把人参也算成人,成双可以讨个口彩寓意吉祥;有的解释是,“端锅的”留在窨子做饭,从山上回来的放山人是双数才说明人数完整。不可否认的是,单数有利于表决,可以在关键时刻形成压倒性的决定,统一大家的思想与行动。放山团队轻易不会否定把头的权威,但在面临生死存亡时也需要集体决策,以便共渡难关。从这个角度来看,“去单回双”说明团伙成员是平等关系。
放山回来,野山参卖掉后,采参人通常实行财物均分的做法。不论是把头、边棍,还是“端锅的”,以至没有经验的初把、半劳力,都一视同仁,每人都拿平均分配的份额。只在略有余头时,把它作为对把头的犒赏与奖励。利益分配最能说明核心属性,这种分配形式也表明采参人地位是平等的,大家结伙创造价值、共同分享成果。
在采参习俗“拉帮”环节,发起人有时是把头,有时是热心的帮伙成员。把头的重要作用是熟悉山场、经验丰富,即使求财不成也能把大家从山林里安全带回来。此外,所有成员都住本乡本土,均喜欢跑山放山,且知根知底、相处融洽,这样才能结成帮伙。如果日常就相互处不来、彼此看不上,进到山里更不可能团结一心。对私心重、小心眼的人,放山团伙也会想方设法把他排除在外。可以说,拉帮结伙是放山习俗的第一环节,志同道合是群策群力的首要条件。
前文说到崔长安第一次放山,从帮伙组成可以看出,他们不论辈份高低、不分年龄大小、不讲究身体强弱、不在意经验多少,最看重的是志趣相投、感情亲近,能结成一个团结的集体。
1981年,抚松县北岗镇4个农民在四道砬子河附近山林中发现了重达285克的野山参,堪称旷世珍品,被作为国宝放在人民大会堂吉林厅展出。这4个农民中,40岁的王宗全是外来户,跟着叔叔放过几年山,他的哥哥也是初到东北,董德双与巩立新都是20岁,后三人都是初把。他们经常在一起劳动玩耍,偶尔说到放山,图乐呵进了山林,第九天时才发现“国宝”。从中可以看出,帮伙成员以老带新,没有严格的师徒之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