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睛:七彩云南
署书:乔惠民(中国国土经济学会研究室主任、《中华七彩云南赋》主撰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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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十四五”
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现将《云南省“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云南省人民政府
2022年4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第一章 规划背景
“十四五”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也是全面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关键五年。做好“十四五”时期农业农村工作,事关全省国民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大局,事关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事关广大农民根本福祉,意义十分重大。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我省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根据全国《“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
“十三五”以来,省委、省政府始终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重中之重,全面落实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要求,以脱贫攻坚统揽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统筹推进乡村振兴战略,高位推进打造“绿色食品牌”,全方位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三农”工作稳中有进、稳中向好,为我省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有力支撑,为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农业经济取得重大突破。全省第一产业增加值从2015年的2056亿元提高到2020年的3599亿元,年均(可比)增速达5.9%,高于全国平均增速2.5个百分点,全国位次由2015年的第14位上升到2020年的第9位,占全国的比重由2015年的3.56%上升到2020年的4.63%;粮食产量由2015年的1791万吨提高到2020年的1896万吨,稳居全国第14位;猪牛羊禽肉产量由2015年的378万吨提高到2020年的416万吨,全国位次由2015年的第11位上升到2020年的第6位;鲜切花、天然橡胶、咖啡、烤烟、核桃、澳洲坚果、中药材种植面积和产量均保持全国第1位;糖料蔗面积、产量保持全国第2位;茶叶面积、产量跃居全国第1位。
(二)脱贫攻坚取得历史性成就。抓实产业就业、易地扶贫搬迁、生态补偿、教育扶贫、社会保障“五个一批”脱贫措施,精准施策、精准发力,全省88个贫困县脱贫摘帽,8502个贫困村全部出列,11个“直过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整族脱贫,累计脱贫人口933万人,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突破万元大关,困扰云南千百年的区域性整体和绝对贫困问题得到历史性解决。
(三)乡村振兴实现良好开局。相继制定出台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打造“绿色食品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加快乡村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就业、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等系列政策措施,严格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报告制度,不断完善州、市、县、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体系,乡村振兴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
(四)农民生活质量显著提高。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2015年的8242元提高到2020年的12842元,年均增速达9.3%,高于全国年均增速0.8个百分点,全省城乡居民收入比由2015年的3.2∶1下降到2020年的2.92∶1。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由2015年的6830元提高到2020年的11069元,年均增速达10.1%,高于城镇居民消费增速3.3个百分点。全省城乡义务教育均等化水平不断提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补充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农村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不断完善。
(五)农村发展面貌焕然一新。截至2020年底,全省行政村100%通硬化路,电网供电可靠率达99.8%,自来水普及率达66.2%,光纤宽带网络、4G网络覆盖率达100%。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制度县级覆盖率达100%、乡镇覆盖率达80%。99.2%的乡镇镇区和98.6%的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治理,69.7%的乡镇镇区对生活污水进行收集处理,农村卫生户厕覆盖率达57.5%。
(六)农村各项改革扎实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基本完成,颁证率达98.9%。分5批完成了全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任务,初步构建了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蓬勃发展,农村土地流转规范有序,农业社会化服务稳步推进,利益联结机制不断完善,农业农村发展活力持续增强。
二、发展机遇
(一)政策支撑更加有力。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三农”工作,不断完善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政策体系,持续加大一系列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支持力度。省委、省政府将“三农”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将高原特色农业列为全省重点培育的5个万亿级支柱产业之一,持续深入打造“绿色食品牌”,调整成立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由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任双组长,双月定期研究调度、压茬推进“三农”重点工作。
(二)创新动力更加强劲。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进程加快,带动农业农村资源配置不断优化,高原特色农业“两型三化”集聚效应正在加快形成。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以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为代表的数字农业新技术飞速发展,在农业农村领域应用更加广泛,互联网创新成果与农业生产、经营、管理、服务加速融合,农业农村发展质量变革、动力变革、效率变革的转型升级动力持续增强。
(三)发展空间更加广阔。在以构建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下,扩大内需必将加快促进国内城乡居民消费结构转型升级,国内国际市场对高端特色农产品需求呈现出长期刚性增长态势,个性化、多样化、绿色化将成为农产品市场消费主流,生态、优质、安全的高原特色农产品迎来更加广阔的市场空间。同时,随着全域旅游纵深发展,人民群众对乡村旅游的消费需求更加迫切,我省乡村地域广阔,少数民族特色乡村文化旅游资源极为丰富,农旅融合具有较大的市场前景和发展空间。
(四)优势潜力更加突出。我省区位优势独特、农业资源丰富,气候多样、生态优质、错季供应的高原特色农业产地优势越来越受到社会资本广泛关注,大批国内外知名企业先后入滇发展。随着“五网”基础设施建设加速推进、营商环境持续改善、资本下乡动力日益增强,全省农业农村发展潜力得到进一步激活,区位优势、资源优势必将加快转变为经济优势、发展优势。
三、困难挑战
(一)产业发展基础还不够稳固。截至2020年底,全省高标准农田面积仅占耕地总面积的30.3%,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1个百分点;农田有效灌溉率仅为36.7%,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近17个百分点,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仍然滞后。农业机械、农产品加工等设施装备仍不能完全满足产业发展需求,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仅为50%,低于全国平均水平21个百分点;农产品加工业与农业总产值之比仅为1.68∶1,低于全国2.4∶1的平均水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小散弱”仍是提高农业质量效益的瓶颈,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数量仅占全国总数的2.5%、销售收入仅占全国的2.2%,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仅占全国的2.6%,产业发展底子薄、基础弱的问题仍未得到根本性改变。
(二)农民收入还处于较低水平。近年来,全省农民收入虽然总体保持了较快增速,但由于收入基数低,加之受自然条件、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影响,长期以来仅排在全国第28位,收入绝对数仅占全国平均数的75%,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仍有较大差距。收入结构不合理,增收渠道窄的问题较为突出,仅有家庭经营性收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工资性收入、转移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分别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58.5%、58.7%、47.3%,农民收入过度依赖第一产业,二、三产业对农民增收拉动不足,进一步拓宽增收渠道、挖掘增收潜力、加快增收步伐迫在眉睫。
(三)城乡融合发展任务艰巨。全省城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较为突出,城乡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差距仍然较大,自然村组道路、通讯等基础设施尚未全部覆盖且总体质量不高,特别是农村垃圾、污水等处理设施短缺问题突出。城乡之间要素双向合理流动机制还不健全,农业农村发展仍面临着要素净流出困境,资本、技术、人才等各类要素向乡村流动还面临不少障碍。农村集体经济较为薄弱、村干部年龄老化等问题叠加,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与现代化要求还有不小差距。
(四)外部风险挑战进一步加大。当前,国际经济形势复杂多变,新冠肺炎疫情对全球经济冲击仍在持续,农业农村外部发展环境不稳定性、不确定性因素增加。全省农业投入品使用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仍较为薄弱,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仍然存在。农药、化肥、种子、饲料等生产资料价格持续攀升,种粮比较效益不高,稳定粮食播种面积、确保粮食安全任务艰巨。干旱、洪涝、霜冻、地震、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多发频发,非洲猪瘟、草地贪夜蛾等重大动植物疫情时有发生,防灾减灾体系薄弱,边境一线动物疫病防控和迁飞性害虫防控压力不断加大,农业生产风险因素不断增多。
综合判断,“十四五”时期,云南农业农村发展机遇和挑战并存,希望与困难同在,但总体上处于乘势而上、大有可为的战略机遇期,必须树立发展信心,提高抢抓发展机遇、化解困难挑战的能力和水平,坚持问题导向,创新思路举措,不断巩固提升农业农村发展好势头。
第二章 总体要求
“十四五”时期,全省农业农村工作要按照“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的定位思路,把握好重点目标任务和支撑保障,着力推动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和构建新发展格局要求,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促进农民增收为主线,以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牢牢守住粮食安全和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两条底线,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建设,树立大食物观,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推动高原特色农业高质量发展,完善城乡一体的农村基础设施,健全普惠共享的农村公共服务体系,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走出一条具有云南边疆民族特点的乡村振兴道路,开启全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为与全国同步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开好局、起好步。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健全党管“三农”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强化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制度落实,确保党在“三农”工作中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为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二)坚持优先发展。牢固树立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政策导向,围绕补短板、促提升、增后劲,在干部配备上优先考虑,在要素配置上优先满足,在资金投入上优先保障,在公共服务上优先安排,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
(三)坚持农民主体。始终坚持农民主体地位不动摇,始终把农民的切身利益摆在首位,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激发农民内生活力,更加注重、更大力度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乡村振兴聚智聚力、贡献力量,让广大农民在乡村振兴中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坚持深化改革。坚持以处理好农民和土地的关系为主线,以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把农村改革不断推向深入,激活主体、激活要素、激活市场,增强农业农村自我发展动力。
(五)坚持系统观念。坚持全省一盘棋,一体设计、同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推进城乡一体化,注重各项工作、各种要素的关联性,增强政策配套和制度衔接,在统筹兼顾中实现协同发展。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取得重大进展。高原特色现代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显著提高,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不断增强,打造“绿色食品牌”取得重大突破,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加快提升,农业“走出去”取得新成果;农村基础设施大幅改善,公共服务能力显著提升,人居环境明显改观,农村生态环境根本改善,乡村文化蓬勃发展,乡村治理能力全面提升;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不断缩小,农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
到2035年,全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农业产业结构得到根本性改善,农业质量效益显著提高;城乡一体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和基础设施逐步完善,有力保障低收入人群;乡风更加文明,乡村治理体系更加完善;农村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基本实现。
表1 云南省“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主要指标
四、总体布局
(一)战略布局。根据各地发展基础,按照先行示范县、重点发展县、稳步发展县分类施策,梯次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其中,先行示范县20个,力争2025年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重点发展县80个,力争2030年前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稳步发展县29个,力争2035年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表2 战略布局
(二)农业产业布局。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围绕确保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安全目标,加快建设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养殖业发展优势区,不断优化农业产业区域布局。
1.粮食生产功能区。围绕已经划定的1500万亩水稻生产功能区、350万亩小麦生产功能区、1900万亩玉米生产功能区,主要种植功能区目标作物。
表3 粮食生产重点县、市、区
2.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围绕已经划定的200万亩油菜生产保护区、350万亩糖料蔗生产保护区、900万亩天然橡胶生产保护区,主要种植保护区目标作物。
表4 重要农产品生产重点县、市、区
3.特色农产品优势区。重点围绕国家和省级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及“一县一业”示范县、特色县发展优势特色产业。
4.养殖业发展优势区。围绕肉蛋奶生产能力较强的地区,大力发展生态养殖业,在昆明市、曲靖市、大理州、德宏州等州、市布局建设生猪、肉牛加工中心。
表5 养殖业生产重点县、市、区
(三)乡村发展布局。结合我省山区广阔的地形地貌特征,立足边境线长、守边任务重的实际,围绕构建“县城—中心集镇—村庄”协调发展格局,坚持人口资源环境相均衡、“三区三线”划定相衔接、乡村生产生活生态相协调、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相统一,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合理确定村庄发展方向和发展路径,优化山区、坝区、边境一线“两区一线”村庄布局,强化山区生态屏障功能,提升坝区发展效能。引导布局零乱、居住分散、闲置低效的自然村及居民点向县城、中心集镇和中心村集中,控制村庄无序散乱蔓延。完善提升边境沿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民族特色旅游村寨、国门村寨等规划,夯实守边固边基础。
第三章 提升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
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要求,围绕稻谷、麦类、玉米、大豆、马铃薯等粮食作物和食用植物油、食糖、猪肉、牛羊肉、乳制品、天然橡胶等重要农产品,完善扶持政策措施,构建科学合理、安全高效的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体系,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一、稳步提升粮食产能
把保障粮食安全作为农业现代化的首要任务,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严守耕地红线,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基本农田“非粮化”。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发展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以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为重点,强化农田水利配套建设,大力建设高标准农田,夯实粮食生产基础。大力实施科技增粮措施,加大粮食作物新品种研发力度,积极研发高产、优质、抗逆、适应性广、适宜机械化耕作的粮食新品种,推进良种良法配套,推广精细播种、配方施肥、病虫害综合防治、杂交稻旱作等关键技术,全面提高粮食单产。完善粮食生产支持政策,积极争取国家早稻生产等补贴政策,适时出台省级稻谷种植补贴政策、晚秋粮食奖励政策和产粮大县、产粮大户、产粮先进奖励政策,完善小麦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着力保护和调动各级党委、政府重农抓粮、农民务农种粮的积极性。努力挖掘粮食生产潜能,大力发展鲜品粮食、杂交稻旱种和晚秋粮食生产,扩大小杂粮、小杂豆等粮食作物种植面积。支持规模经营主体开展优质粮加工,配套收粮储粮设施,推进品牌化营销,延伸产业链。强化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要求。开展粮食节约行动,反对食物浪费。
二、加快推进养殖业转型升级
稳步提高生猪产能,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大力发展适度规模养殖,着力提升养殖规模化率,到2025年,力争全省生猪养殖规模化率达到50%以上。规范生猪定点屠宰,支持生猪养殖密集地区培育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开展生猪定点屠宰标准化示范创建,新建一批标准化屠宰场。持续扩大牛羊产能,加强生产技术推广与支撑体系建设,提高云岭牛、地方黄牛、云上黑山羊等肉牛肉羊优良品种选育能力。扩大粮改饲范围,推广全株青贮玉米种植,配套建设青贮窖及草料库,提高农副资源饲料化利用率。落实草原生态奖补政策,推进高原生态牧场建设。稳定提升禽蛋产能,依托大型养殖企业,在重点养殖县新建标准化种禽、活禽、禽蛋交易市场。新建和改扩建一批标准化家禽集中屠宰场,到2025年,力争全省年屠宰能力达2000万羽的规模化家禽集中屠宰场达到15家以上。打造地方特色畜禽产品品牌,加大滇南小耳猪、撒坝猪、龙陵黄山羊、瓢鸡等地方优势特色品种的产业化开发利用。提升肉制品加工水平,新建一批屠宰精深加工厂,加强肉制品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加大宜渔资源开发力度,大力发展库区、冷流水、河沟、稻田等宜渔资源养殖,推广库区生态渔业、池塘健康养殖、稻渔综合种养等模式和集装箱养殖等先进技术。
三、促进蔗糖、橡胶、油料产业健康发展
(一)巩固提升蔗糖产能。以国家糖料蔗生产保护区、糖料蔗核心基地县建设为重点,推进“双高”糖料蔗基地建设。加强高产高糖多抗甘蔗新品种的选育,大力推广甘蔗健康种苗,落实技术推广补贴政策,总结推广一批适应性强的甘蔗机械和机械化生产、组织、服务模式。到2025年,新建高标准糖料蔗生产基地150万亩以上,累计建成高标准糖料蔗生产基地350万亩以上,实现糖料蔗亩产4.3吨以上。
(二)推进天然橡胶转型升级。建设国家天然橡胶生产保护区,加快老龄低效胶园更新改造,完善胶园基础配套设施,建设一批生态胶园、特种胶园、智慧胶园。充分发挥原料产地优势,合理规划布局加工产能,提高产能利用率,加快初加工升级改造和资源整合步伐,大力发展高性能胶和乳胶制品精深加工。到2025年,天然橡胶面积稳定在870万亩以上,干胶年产量47.5万吨,为守住国家战略物资安全底线作出积极贡献。
(三)丰富油料产品供给。以油菜为重点,以核桃、油茶等木本油料为补充,优化食用植物油生产结构,加快新品种培育,提高机械化生产水平和加工能力,推进农旅结合,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到2025年,油料总产量达到70万吨以上。
四、夯实水利基础设施
大力实施兴水润滇工程。加快灌区建设,实施蜻蛉河、宾川、曲靖等灌区续建配套和现代化改造,加快柴石滩、麻栗坝、耿马、石屏、弥泸、保山坝等新建大型灌区建设。在干旱易发区、分水岭地区、高寒山区建设一批小型、微型水源工程。在光热条件充足的山区、半山区、干热河谷区实施一批小型提水工程。在地下水条件较好的地区,建设一批水源稳定可靠的抗旱应急备用井。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分区规模化推进高效节水灌溉,加大田间节水设施建设力度。推广喷灌、微灌、低压管道输水灌溉、集雨补灌、水肥一体化等技术,健全完善量水测水设施,加强农业用水精细化管理,降低农业用水损失。
第四章 深入打造“绿色食品牌”
聚焦粮食、烟草、蔗糖、茶叶、橡胶、花卉、蔬菜(含食用菌)、水果、坚果、咖啡、中药材、牛羊、生猪和乡村旅游等重点特色产业,突出加工业和服务业增值,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全面提高重点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加快推动我省由特色农业大省向现代农业强省迈进。到2025年,“绿色食品牌”重点产业综合产值达到1.6万亿元以上,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和全国绿色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取得重大进展。
一、做大做强“一县一业”
以规模化、专业化、绿色化、组织化、市场化为着力点,全面推进“一县一业”建设。大力建设省、州市、县级重点产业基地,提升产业规模化生产能力。围绕主导产业,因地制宜发展“一村一品”,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绿色食品工业园,加快推进主导产业向优势产区聚集,提升产业发展专业化水平。实施“绿色食品牌”招商大行动,加快构建以大型行业龙头企业为引领、中型行业先进企业为主体、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基础的发展格局,提升产业发展组织化程度,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全面提升“云品”国内市场份额,不断拓展国际市场空间,力争云南特色农产品出口继续保持西部省份第1位。大力培育区域公用品牌,完善品牌目录制度,持续组织好云南省“10大名品”的评选表彰和宣传推介工作,创建一批具有文化底蕴、鲜明地域特征的“小而美”特色农产品品牌,力争每个重点产业培育1—2个全国知名品牌。
二、大力发展现代种业
坚决打好种业翻身仗,以构建云南高原特色现代种业体系、提高农业良种化水平为目标,聚焦“保、育、测、繁”4个环节,统筹推进农作物、畜禽、水产种业创新发展。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利用与品种创新,推进国家、省级农业种质资源圃(库、场、区)建设和管理。支持种业企业联合科研院校等育种单位开展良种联合攻关,集中突破一批种业领域核心关键技术,选育一批高质、绿色的“云”字号新品种。建设提升一批区域性品种测试评价站。推进国家区域性良种繁育基地、南繁基地、育制种大县建设,建设一批标准化、规模化良种生产基地。培育一批具有特色品种资源、生产技术先进、市场营销网络健全、技术服务到位的创新型种业企业。完善种子供需监测预警和储备制度。到2025年,力争主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达98%以上,国家、省级畜禽遗传资源保护率达85%以上,畜禽核心种源自给率达60%以上,大宗淡水鱼良种普及率达80%以上,良种在农业增产中的贡献率达到国家平均水平。
三、加快发展农产品电商
培育壮大农村电子商务市场主体,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政策措施,优化发展环境,加快发展覆盖全程、综合配套、安全高效、便捷实惠的农产品电商流通和服务网络。建设直采直销基地,加强与国内大型电商平台合作,加快建设100个高标准直采直销基地,不断扩大直采直销基地覆盖面。支持生产企业通过网络平台展示产地环境、生产过程和加工工艺等实时信息,推广基地直销模式。适应消费者年轻化、小家庭和配送便捷的需要,支持生产经营主体细分市场,开发适宜电商销售、运输便捷的小包装产品,让更多产品上线销售。鼓励生产经营主体与国内知名电商平台及“一部手机云品荟”、“一部手机游云南”等省内平台合作,扩大“云品”电商销售渠道和占有率。规范发展直播销售等新业态,加强与直播团队、直播平台合作,积极策划“四季云南”直播活动,宣传推介、展示销售云南优质农产品。完善县、乡、村三级农村物流配送体系,改造提升农村物流配送基础设施。“十四五”期间,力争全省农产品电商销售额年均增速保持15%以上。
四、提升设施化水平
对标发达国家和地区,围绕重点产业,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大力推进高效农业设施建设,提高农产品生产标准和质量,实现节本、增产、提效目标。到2025年,茶叶产业方面,重点推进茶叶初制所规范达标建设,提升采后加工水平;花卉产业方面,主产区水肥一体化无土栽培面积达到30%以上;水果产业方面,重点抓好采后处理,因地制宜布局建设20条左右标准化分拣线、10万立方米左右气调库;蔬菜产业方面,重点推广应用小包装净菜加工设施设备,小包装蔬菜比重达到30%以上;坚果产业方面,核桃主产区实现核桃水洗果初加工全覆盖;咖啡产业方面,重点推广生态环保分选脱皮烘干设备,精品咖啡豆比重提高到20%以上;中药材产业方面,重点推广绿色高效种植设施和产地初加工设备,为大力发展中药饮片颗粒把好原料质量关;生猪和肉牛产业方面,重点推广自动化、智能化、信息化饲养设施设备,持续提高标准化规模养殖比重和质量。以企业为主体,按照生产需求优化布局,持续推进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
五、推进有机化发展
按照“有标采标、无标创标、全程贯标”要求,推行绿色有机生产方式,引导新型经营主体对接国内国际有关标准,以标准化生产提升产业有机化发展水平。以茶叶、蔬菜、咖啡、坚果、中药材等产业为重点,建设有机农业示范基地,形成示范引领。建立完善有机农产品产地挂牌保护制度。协调引进欧盟、美国、日本等国家和地区有机农业认证机构落户云南,满足绿色有机基地和产品认证服务需求。引导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参与,大幅提高绿色有机基地和产品认证规模。积极推行良好农业规范(GAP),鼓励龙头企业建立全程质量控制体系。围绕特色产业、优势品种,划定范围,设定标准,推进云南地理标志农产品品牌建设。全面落实茶叶绿色发展“十条措施”,到2025年,全省建成有机茶园300万亩以上,实现云南茶叶“全面绿色、一半有机”;加快蔬菜、水果、坚果、咖啡、中药材等产业绿色有机化进程,力争全省绿色、有机产地监测面积达1000万亩,有效认证绿色产品5000个、有机产品4000个,有效认证产品数量居西部省份第1位、全国领先。以九大高原湖泊流域为重点建设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加快调整种植结构,转变发展方式,严禁高毒高残留农药销售和使用,力争“十四五”末实现化肥农药使用量负增长。
六、推动数字化建设
建立云南省农业农村大数据中心,整合地理、环境、土壤、气象等资源信息,加快绘制全省农业资源一张图,推进生产过程、加工流通、市场信息等实时数据的采集、存储、分析和可视化运用,为产业发展和对接市场提供精准数据支撑。每年支持20个种植养殖基地,配备智能化设施设备,构建生产管理模型和自动化控制系统,联通供应链和销售平台数据,探索数字技术在农业生产领域应用的模式,形成一批数字农业的标杆示范基地。综合应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区块链等信息化技术,建设有机产品和绿色食品质量追溯平台,汇聚生产、加工、流通各环节的数据信息,加快建立从产地到市场到餐桌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全流程追溯体系。推广贯通全产业链的订单农业、农产品期货、大宗农产品电子交易等交易形式,建立农产品智能供应链。到2025年,力争农业主要品种全产业链数字化覆盖率达到30%以上,信息进村入户村级信息服务站覆盖率达到100%,“云农12316平台”用户推广达到100万人以上,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标准化建设基地农业物联网应用比例达到20%以上。
第五章 推进创新驱动发展
坚持把农业科技创新摆到农业农村发展的核心位置,改革机制体制,加大支持力度,加快提升农业科技进步和创新水平,以创新带动转型,促进我省高原特色农业产业迈向价值链中高端。
一、加快农业科技创新
推动建立农科教产学研联盟,围绕全产业链科技需求,突出品种创新、良种良法配套、农机农艺结合、资源环境可持续发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产品加工、冷链物流、防灾减灾等关键领域,组织开展联合攻关,提高技术创新能力。深入推进科技体制改革,推动重点领域项目、基地、人才、资金一体化配置。改进农业科技项目组织管理方式,实行“揭榜挂帅”等制度。支持涉农科研院所、高等学校与企业联合建立农业科技研究中心,跨界跨领域合作建立产学研用相结合的科技创新联盟。鼓励农业经营主体自主创办农业科研机构,加快省级农业重点企业研究院建设。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科技人员创业创新试点建设,支持农业农村科技人员创业创新。持续加强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加快构建农技推广机构、科研院所和高等学校、企业等多元互补、开放竞争、协同高效的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全面建立科研院所、高等学校等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到乡村和企业挂职、兼职和离岗创新创业制度,保障其在职称评聘、工资福利、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权益。
二、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推行“产业+团队+项目+基地”模式,加速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利用。发挥公益性农技推广体系主导作用,加强绿色增产、生态环保、质量安全等领域重大关键技术示范推广,提升防范应对重大疫情、突发灾害等能力。继续深化科技特派员制度,科技特派员选派从农业一产向产业链后端延伸,突出向农产品加工、电子商务、创意设计等领域拓展。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社、协会等市场化社会化科技服务力量,鼓励发展“农资+”技术服务推广模式,鼓励企业牵头组织各类产学研联合体研发和承接转化先进、适用、绿色技术,探索并推广“技物结合”、“技术托管”等创新服务模式。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大幅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成效。创新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交易机制,建立以知识产权和服务业绩为导向的分配激励机制,提高科研人员科技成果转化收益比例。
三、提升机械装备水平
加快先进适用农机技术装备研发和运用,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与农田“宜机化”同步实施,着力改善农机作业基础条件,促进农田建设和农业机械相适应。推进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提高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能力,总结推广先进适宜的技术路径、技术模式、操作规程,探索发展高原特色经济作物机械化。精准高效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着力支持粮油糖、生猪、水产等重要农产品及特色优势产业绿色高效机械化生产设施装备。加大智能农业机械推广应用力度。积极推进农机报废更新,加快淘汰老旧农机装备,促进新机具新技术推广应用。培育壮大新型农机服务组织,鼓励新型农机服务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支持农机服务主体采取跨区作业、订单作业、农业生产托管等多种形式,开展高效便捷的农机作业服务,推进农机服务模式与适度规模经营相适应。
四、实施农业市场主体倍增计划
加快培育壮大以农业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为重点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鼓励农村创新创业,提高登记管理效率,推动建立一批绿色化、标准化、数字化农业产业生产、加工、流通、服务企业,培育发展农业企业。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加大政策扶持,强化企业管理服务,培育“绿色食品牌”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做强农业产业化国家和省级重点龙头企业、壮大农业产业化州市和县级重点龙头企业,形成一批国家、省、州市、县级龙头企业,形成“四级联动”发展格局。深入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持续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加大示范社创建力度,加强社企合作对接,强化指导扶持服务,着力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服务带动能力。“十四五”时期,全省农业企业数量年均增长15.3%,到2025年达到14.2万户,其中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数量达到9000户以上,实现双倍增目标;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质量显著提升。
第六章 扩大农业开放融入新发展格局
发挥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区位优势和特色农产品产地优势,积极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战略,扩大农业开放领域,提高农业开放质量,统筹推动农业“走出去”、“引进来”,加快形成高原特色现代农业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双向开放新高地。
一、深化省际间农业交流与合作
立足省际区域间资源禀赋、产业特色和环境关联,促进产业发展互补互促、科技平台共建共享、资源要素对接对流。积极承接中部、东部农业产业转移,优化完善财税、金融、投资、土地等产业转移政策,吸引产业链条整体转移和关联产业协同转移,全面提高承接产业转移的质量效益。加强与北京市、上海市、广东省、浙江省、江苏省等地农业领域的沟通交流,建立省际间农业产业合作促进机制。加强与北京市、上海市、广东省、深圳市等科技创新资源丰富区域合作,建设区域农业科技创新联盟(中心),推动区域内农业科技人才合理流动,促进优势科技资源和要素向云南辐射和扩散,科技成果在云南孵化转化。积极引进国内涉农企业、商贸供应链体系进入云南,参与绿色食品开发、加工、新技术推广及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深化泛珠三角区域农业产业合作,构建开放、畅通、共享的要素资源平台,建立工作、项目、投资对接机制,积极推动大湾区“菜篮子”工程,建立省际间品种试验数据共享互认机制,共同推进国家南繁科研育种基地建设。
二、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的农业开放合作试验区
推进与周边国家农业政策对接和标准互认,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农业产业园、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中心和重要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积极完善进口商品风险预警快速反应机制和追溯体系,支持建设境外农业经贸合作区,稳步解决跨境农业合作返销农产品检验检疫准入问题。引导企业熟悉和应用有关国际规则,为跨国农业企业提供政策信息咨询、产业对接、项目推介、法律咨询等服务。建设农业对外合作政策集成试验平台,依托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红河、德宏3个片区,推进通关便利化,推动开通一批种子种苗、花卉苗木等农副产品快速通关“绿色通道”,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仓储设施、冷链物流、销售网络信息体系等配套建设。建设农业对外合作服务平台,建设辐射南亚东南亚的农产品交易中心、物流中心、拍卖中心。着力打造“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互联互通的重要通道,建设连接南亚东南亚大通道的重要节点,推动形成内联国内,外接南亚东南亚市场的特色农产品交易枢纽。建设农业引资引智引技支撑平台。充分发挥澜湄合作及大湄公河次区域农业科技交流合作组、中国—南亚农业科技交流合作组等平台作用,协同相关科研机构,建设中国—南亚东南亚农业科技创新中心,加快优势农业技术的转移和扩散。
三、拓展多边领域农业合作
拓宽合作渠道,深化同联合国粮农组织、联合国世界粮食计划署、国际农业发展基金、世界动物卫生组织等国际组织和亚洲开发银行等区域组织在乡村振兴、农业综合开发、应对气候变化、跨境动植物疫病疫情联防联控等领域合作。继续推进国际农发基金云南乡村振兴示范项目、亚洲开发银行农业综合开发长江绿色生态廊道等项目实施。积极参与多边框架下的“南南合作”,大力推荐符合有关条件的农业技术人才进入农业农村部专家库,执行农业农村部对外农业援助项目,分享云南农村减贫和乡村发展经验,提升农业产业发展水平。深化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合作,推动区域农业技术合作研究,围绕共同关心的问题,开展联合研究、技术研发。打造国际化农业产业链,鼓励企业应用先进适用的农业科技,探索境外合作建设农业产业带及重要农产品生产、科技合作高地。加大国际科技特派员选派力度,完善交换互访机制。
四、加强跨境动植物疫病疫情联防联控
深化多双边合作,积极开拓中老、中缅跨境动植物疫病疫情防控合作,提升跨境突发动植物疫病疫情应急处置能力,降低境外动植物疫病疫情输入风险。提升实验室检测能力,开展动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风险评估。加强对周边国家重大有害生物防控的物资援助和技术服务,重视区域整体治理,联合制定有效防控方案,提高联防联控水平,建立我国西南生物安全屏障,确保农业生产安全。推进西南畜产品贸易安全大通道建设,保护边境地区畜牧业生产和公共卫生安全,切实做好边境偶蹄类动物走私治理工作,抓好进口肉牛的隔离免疫、屠宰等关键环节,依法依规推动边境活畜贸易规范化建设。
第七章 统筹农业发展和安全
把防范化解农业安全风险摆在突出位置,严守耕地红线、提升耕地质量,加快推进农业绿色发展,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全面提高防灾减灾能力,确保农业生产安全,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
一、加强耕地保护
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树牢底线思维,加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实现耕地保护目标。加强耕地用途管制,严控新增建设项目占用耕地,严控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严防采矿、工业生产、固体废弃物堆积、污水违规排放污染损毁耕地。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坚持以补定占和数量、质量双到位,做好耕地占补平衡监管。在永久基本农田外其他质量较好的耕地中,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加强新增耕地培肥改良,因地制宜采取耕作层保护、增施有机肥、土壤调理剂等改良修复措施,加速生土熟化。全面推进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加强耕地质量监测与调查评价,每5年发布1次全省耕地质量等级情况报告,不断优化完善耕地质量评价体系。对实施土壤保护和其他生态保护的地区给予经济补偿,鼓励农民对土地的保护性耕作。在石漠化地区和重要湖泊、饮用水水源地及水资源匮乏地区,稳步推进耕地轮作试点。
二、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责任制度全面建立,加强属地管理责任落实,深入开展国家、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加强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落实,全面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建立食用农产品监管名录,扩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范围,逐步将中小散户纳入监管范围,推动监管主体从规模化龙头企业向广大种植养殖者延伸。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提升省、州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检测能力,逐步扩大检测参数范围。加强部门行业监管责任落实,突出农(兽)药行政审批和生产经营监管,督促种植养殖者落实用药记录制度、农药安全间隔期和兽药休药期等有关规定,加大风险监测覆盖面和监督抽查力度,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行动。加强信用监管,建立信用档案,对违法违规者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加强智慧监管,积极探索“互联网+监管”模式,运用大数据功能,对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进行系统分析,逐步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可控、源头问题可追、具体责任可究。“十四五”期间,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8%。
三、加快推进农业绿色发展
推动县级建立农业产业准入负面清单,明确种养业发展方向和开发强度。严格水资源管理,完善农田排灌设施,推广节水技术,逐步建立农业灌溉用水量控制、定额管理制度及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加快发展节水农业。推进种植业标准化、清洁化生产,创建一批标准化基地,推广一批粮油和经济作物生产全过程高质高效技术模式。加快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深入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化行动,推行有机肥替代化肥、测土配方施肥、病虫害绿色防控。推行健康生态养殖模式,合理确定草原、湖泊、水库、滩涂等养殖规模和养殖密度,加强草原、水生生态、森林和湿地保护与修复。加强土著鱼人工驯养繁殖技术研究,推进大水面渔业资源开发利用。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健全标准体系,鼓励发展收贮运社会化服务组织,探索粪肥运输、施用引导激励政策。持续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建设一批全域全量利用重点县。深入实施农膜回收行动,推广应用标准地膜,推进机械化捡拾、专业化回收。探索开展农药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加强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抓好农业环境保护监测体系建设。全面落实“退、减、调、治、管”涉农措施,统筹推进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和农业绿色发展,加快构建九大高原湖泊流域农业资源利用节约高效、产地环境清洁良好、产业模式更加生态、绿色产品供给能力明显提升的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新发展格局。
四、持续推进长江禁渔
持续做好退捕渔民动态跟踪监测和转产安置工作,积极引导、帮助退捕渔民发展特色种养业、二三产业、自主创业和参与护渔员岗位,让退捕渔民真正做到退得出、稳得住。围绕“水上不捕”的目标,聚焦关键时间节点、重点水域、重点群体、重点违法行为,严厉打击违法捕捞行为,抓好源头整治,维护禁渔秩序和稳定大局。合理划定禁钓区域和禁钓时段,规范天然水域休闲垂钓管理。要加强对保种育种、科研教学、调查监测和种群调控等特殊需要采集相关水域水生生物行为的管理;要研究特定水域增殖渔业利用和管理办法,实现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的有机结合。要开展禁捕效果监测,对金沙江流域鱼类的重要生境修复效果,开展持续的生态系统监测与评估,为制定科学合理的水生生物保护措施提供依据。加快推进与贵州省、四川省两省合作交流,建立健全政策协调和执法协作机制,确保协调渠道顺畅、执法监管无缝衔接,有效消除禁捕管理盲区。
五、健全防灾减灾体系
加强农田、渔业水域等区域农业外来入侵物种治理,落实阻截防控措施,坚决守住农业生物安全底线。建立健全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强化动物强制免疫工作,确保动物强制免疫病种免疫密度和免疫抗体水平分别超过90%和70%。提升动物卫生信息化管理,实现产地检疫、屠宰检疫100%电子出证。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监测预警,确保全省范围内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建立健全农作物病虫害防控体系,构建“物联网+检疫”模式,提升植物检疫信息化水平,实现检疫对象可追溯可追踪。建立一批智能化、信息化监测点,提升病虫疫情监测预警能力。加强专业化防治队伍建设,提升专业化防控队伍应急反应能力。强化边境防控,严防境外动植物疫病疫情传入境内。建立健全省级救灾备荒种子储备制度,与国家储备相衔接,落实储备任务,保障农业生产用种安全。加强气象预警预报体系建设,强化灾害监测和趋势研判。建立农业气象灾害数据共享平台,推进预警信息共享服务,开展气象灾害风险普查,提升基层应对、防范农业气象灾害的能力。
第八章 推动全产业链融合发展
顺应产业发展规律,开发农业多种功能和乡村多元价值,推动农业从种养环节向农产品加工流通等二三产业延伸,健全产业链、打造供应链、提升价值链,提高农业综合效益。
一、发掘乡土特色产业
坚持规模化、组织化、市场化方向,因地制宜发展小宗类、多样性特色种养业,加强地方小品种种质资源保护和开发,创建“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建设乡土特色产业品牌化、集群化发展平台,推进整村开发、一村带多村、多村连成片,厚植区域经济发展新优势。发掘一批乡土特色产品,支持开发少数民族刺绣、扎染、木雕、蜡染、大理石工艺品、银器、纺织物、陶器制作、斑铜工艺、玉雕等有潜力的手工艺品,重点开发乡土卤制品、酱制品、豆制品、腊味、民族特色奶制品等传统特色食品。培育一批家庭工场、手工作坊、乡村车间,壮大乡村传统工艺传承队伍,帮助乡村群众掌握一门手艺或技术。编制传统工艺振兴目录,提高传统工艺产品设计、制作水平,开发具有民族特色的乡村传统工艺产品。建立传统工艺工作站,培育具有民族和地域特色的传统工艺产品品牌,促进传统工艺提高品质、形成品牌、带动就业。
二、壮大农产品加工业
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改善储藏、保鲜、烘干、预冷、清选分级、包装等设施装备条件,夯实农产品初加工基础。支持加工企业以食品生产、药用开发、功能性产品开发等为重点,发展特色农产品精深加工业。实施农产品加工提升工程,推动原料集聚区挑选整理、清洗烘干、冷藏保鲜等设施设备全面普及,提高农产品产地初加工率。统筹推进农产品精深加工和初加工协调发展,支持企业加快技术改造和装备升级,向产业链中高端延伸,提升加工转化增值能力。粮食加工以增加专用米、专用粉、专用油、功能性淀粉糖、功能性蛋白等食品为重点;茶叶产业以普洱茶、滇红茶等传统茶为重点,适度开发抹茶、茶膏等衍生产品;花卉产业重点开发干花、花卉功能性食品、精油及化妆品、民族花文化创意产品等,打造云南花旅伴手礼知名品牌;蔬菜产业以保鲜蔬菜为主,加大腌制蔬菜、小包装净菜开发;水果产业加强分级、保鲜,在规模生产区适量布局果酒、果汁、果醋、速冻果块等生产线;坚果产业重点开发果仁类休闲食品;咖啡产业重点发展浓缩液、冻干粉、焙炒豆(粉)等深加工;中药材产业重点发展天然药物提取、大健康产品、中药材畜禽饲料及畜禽药物等研发及产业化应用;畜牧业在标准化布局建设生猪、肉牛等大型屠宰及精深加工项目的基础上,加大火腿、腊肠腊肉、牛干巴等特色肉制品开发。加强农产品及其加工副产物综合循环利用、全值利用、梯次利用,采取先进的分级、提取、分离与制备技术,集中建立副产物收集、运输和处理渠道,提高副产物综合利用水平。
三、发展乡村休闲旅游业
促进农旅、村旅多元融合,丰富乡村旅游业态。在城市周边、特色农区和民族地区、旅游环线,以农村田园景观、特色村落、农业生产活动和特色农产品为乡村休闲旅游素材,开发田园游、林果游、花卉游、渔业游、牧业游等不同特色的主题旅游景区,鼓励发展一批特色化、差异化的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产品,满足城市人群体验农业、回归自然的生活需求。用好茶叶、花卉、咖啡、水果、坚果、油菜等景观性优势特色产业资源,培育具有乡村特色和产业特色的休闲农庄、特色小镇、半山酒店、精品民宿,挖掘乡村产业文化内涵,突出乡村产业特色元素,办好乡村产业节庆活动,把乡村风貌产业基地、生态环境和文化底蕴结合起来,打造推介一批精而美、特而强、新而活的田旅、茶旅、花旅、果旅融合发展精品路线。践行健康中国战略,支持中医药养生、森林康养等产业发展,建设一批集旅游观光、健康服务、康复疗养、休闲度假、绿色人居于一体的田园养生养老休闲农业区。结合美丽乡村建设,融合少数民族特色民居、民俗、农耕文化、乡村美食,建设一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农业观光园、农耕文化园等休闲农业景点的投资开发,盘活乡村休闲旅游业发展潜能,全面提升乡村旅游服务水平。
四、提升乡村新型服务业
提升生产性服务业,鼓励供销、邮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企业等开展生产托管、统防统治、烘干收储、技术培训等农业生产性服务。充分利用乡村闲置农房、田园、湖泊、草地、林地资源等,建设一批集产品认养、托管代种、农舍租赁等多种功能为一体的现代化共享农场。拓展生活性服务业,改造提升餐饮住宿、商超零售等乡村生活服务业,积极发展批发零售、养老护幼、卫生保洁等乡村服务业。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构建农村购物网络平台,发展完善农村电商末端网点。培育农村电子商务主体,引导各类电商主体到乡村布局,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开设网上直销店,以“直播+网红+电商”等形式开展农产品线上展销。推广分享农业、众筹农业等基于互联网的新型农业产业模式,汇集线上线下资源,推动生产者、消费者、服务者多维度深层次对接。
第九章 全面推进乡村建设
把乡村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坚持“以点带面、先易后难、因地制宜、分类指导、规划先行、标准支撑、循序渐进、久久为功”的思路,以乡村振兴“百千万”工程为示范引领,推动我省农村面貌整体改观、整体提升,建设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高原生态环境相包容、具有边疆少数民族特色的新时代美丽乡村。
一、分类推进村庄规划建设
统筹县域城镇和村庄规划,按照城郊融合、集聚提升、特色保护、搬迁撤并、兴边固边等类型,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合理确定村庄布局分类,突出构建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和谐统一的乡村发展空间格局,注重保护传统村落和乡村特色风貌,推进村庄规划建设管理全覆盖。对于布局分类不明晰的村庄,可暂不做分类,留出足够的观察和论证时间。
(一)城郊融合型。城市近郊区以及县城城关镇所在地的村庄。加快与城镇联动发展,推进产业融合互补、公共服务共建共享、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在形态上保留乡村风貌、治理上体现城市水平,建设融合城乡优势的新型农村社区。
(二)集聚提升型。现有规模较大的中心村和其他仍将存续的一般村庄。精准分析资源承载能力和比较优势,明确规模上限,适度聚集,完善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美化村容村貌,有序提升人居环境,选准、激活、做强优势主导产业,构建宜居宜业村寨。
(三)特色保护型。生态环境良好、自然风光优美、文化底蕴深厚、民族风情多样、乡土气息浓厚、产业资源独特的村庄。统筹保护、利用和发展的关系,注重保持村庄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延续性,保护良好的整体空间形态与环境。保护承载特色格局风貌、自然景观,展现村寨特色魅力,活态传承原住居民生活形态、宗教信仰、人文风俗,合理利用村庄特色资源,发展乡村旅游和特色产业,形成特色资源保护与村庄发展的良性互促机制。
(四)搬迁撤并型。从严掌握搬迁撤并型村庄规模,严格控制在位于生存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自然灾害频发、地方病严重等地区的村庄,或因重大项目建设需要搬迁的村庄,以及人口流失特别严重不具有保留价值的村庄。确需搬迁撤并的,必须尊重农民意愿,科学论证、严谨确定搬迁撤并方案,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坚持搬迁撤并与生态移民搬迁、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相结合,依托交通沿线、小城镇、产业园区、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集聚区等适宜区域进行安置,保障农民知情权、参与权和受益权,做好搬迁农民生活、生产保障等工作,避免出现新建孤立的村落式移民社区,严禁违背农民意愿强行撤并村庄。
(五)兴边固边型。落实抵边布局,夯实守边固边基础,严控抵边村庄和农村居民点搬迁撤并,保证村寨规模。按照“兴边富民、守边固边”要求,完善配套设施,提升生活环境品质,加强内外经济联系,建设和谐稳定的宜居、宜业、宜游边境乡村。
二、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
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在人口相对集中的地区因地制宜推进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在有条件的地区试点开展城市管网向农村延伸,同步统筹考虑消防管网建设。整县梯次推进乡镇污水收集处理,将县辖区内乡镇污水处理设施整体打包,采取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模式,统一建设运营;优先在人口密度较大的乡镇所在地建设污水处理厂和配套管网等设施,提高乡镇污水处理水平。加快农村路网提档升级,推进低等级公路升级改造,考虑满足消防车最低通行等特殊要求,推进“农村公路+产业”融合发展建设,继续开展“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实施乡村电气化提升工程,重点在农产品种植、加工、乡村旅游等方面建成一批电气化试点示范工程,持续推进农村电网巩固提升,提高农村供电服务水平、推广电能替代技术、推介新型用电产品。补齐农村消防设施短板,推进农村微型消防站、消防水源建设,配备必要的消防装备器材,提升户内电气线路防火安全,强化消防宣传,提高农村地区火灾防御能力。补齐农村殡葬基础设施短板,加大农村公益性安葬(放)设施建设,推行节地生态葬式葬法,满足人民群众殡葬需求。实施“智慧广电乡村工程”、“智慧广电固边工程”,推进边境地区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加快有线网络向村组延伸。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加快5G、物联网、地理信息、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与农村生产生活全面深度融合。深化农业农村大数据创新应用,推广远程教育、远程医疗、金融服务进村等信息服务。
三、提升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
统筹布局县城、中心镇、行政村公共服务设施,强化县城综合服务能力,加强乡镇公共服务功能。合理布局农村地区义务教育学校,保留并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新建、改扩建必要的城镇义务教育学校,加快推进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办学条件达到省定基本办学标准。加大乡村学校教师培养和培训力度,推进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和基础教育学校校长职级制改革,定向培养省级公费师范生,持续实施特岗计划,实施好国培计划和万名校长培训计划,保障中小学教师待遇,全面实施“云上学校”建设,加快推进建设以“一屏两机”为核心的数字教室,支持农村中小学数字校园建设。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升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和健康管理水平,提升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能力。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建立全面、完整、准确的社会保险基础数据库,积极引导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农民工参加职工社会保险。加大农村敬老院投入并不断提升其服务质量,建设符合农村特点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采取邻里互助、亲友相助、志愿服务等模式,大力发展农村互助养老服务。健全城乡均等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不断提高农村劳动者素质,拓宽农民群众外出就业和就地就近就业空间,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的就业。
四、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持续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加快农村卫生户厕改造建设;在乡镇镇区公厕全覆盖的基础上,逐步消除旱厕,改造建设水冲式厕所;推进人口规模较大自然村卫生公厕、乡村旅游厕所改造建设。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建立并有效执行村庄保洁制度,推行城乡一体化、镇村一体化和就地就近治理模式。距离城市较近的村庄,以配置垃圾车和建设垃圾中转站等收运设施为主,收集的生活垃圾纳入城市终端处置设施,实现无害化处理;距离城市较远的村庄,在配置收运设施的基础上,建设片区终端处置设施,将邻近村庄垃圾纳入治理;部分山区和边远村庄,因地制宜就地就近治理。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以“减量化、生态化、资源化”为导向,优先治理九大高原湖泊周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中心村、旅游风景区等环境敏感区域村庄生活污水问题。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为重点,实施控源截污、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工程,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湖)长制管理。整治村庄公共空间、庭院环境、各类架空管线及农村户外广告“假乱俗”乱象,消除农村私拉乱建、乱堆乱放、占用消防车道与疏散通道等现象。大力开展村庄绿化行动,定期开展村庄清洁行动,积极探索农村“清洁车”改造工程,集清洁、浇灌、灭火等功能于一体,实现一车多用。建立健全有制度、有队伍、有经费的农村人居环境管护长效机制。
五、加强农村生态保护与修复
坚持系统性、整体性、协调性、循环性原则,整合资源,形成合力,统筹推进农村地区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保护好农村生态环境、田园生态系统。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有序开展污染地块类和农用地类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强化农村水环境治理,着力解决部分农村水系紊乱、河塘淤积、水质恶化等问题,有效提升农村水生态环境。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强化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开展乡镇级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对保护区内的农业农村面源污染开展综合治理,提升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加快修复重要区域生态系统,全面开展六大水系和牛栏江流域环境综合治理,系统划定九大高原湖泊流域环境资源上线、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严格控制沿湖开发强度,坚持“一湖一策”思路实施精准治理。坚持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宜渔则渔,打造种养结合、生态循环、环境优美的田园生态系统,修复其自然生态系统和涵养水源、保持水土、净化水质、保护生物多样性等功能。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强化野生动植物保护,加强外来物种管控。严格工业和城镇污染处理、达标排放,严禁未经达标处理的城镇污水和其他污染物进入农业农村,强化经常性执法监管,推动环境监测、执法向农村延伸。
六、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文明村镇、文明家庭创建为载体和平台,持续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以农民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在乡村深入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传教育活动。持续开展全省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深化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建设,广泛开展文明实践活动,大力弘扬时代新风。推动全民阅读进农村、进学校、进家庭,倡导乡村文明生活。推进传统村落保护工程,保护利用乡村传统文化,加大传统村落民居、少数民族特色村镇、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以及古树名木保护力度。推动公共体育场地、设施覆盖行政村并向自然村延伸。推进省级广播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满足农村群众对本地节目的需求。鼓励文艺工作者推出反映农民生产生活尤其是乡村振兴实践的优秀文艺作品,积极组织申报“群星奖”、“彩云奖”。充分运用文化进万家、戏曲进乡村、“文化大篷车千乡万里行”等平台载体,鼓励各级文艺组织深入农村地区开展惠民演出活动。推动政府向社会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提供菜单式、订单式服务,推动文化资源向基层倾斜,为农村地区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文化产品。
七、加强乡村人才队伍建设
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培养一支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队伍。建立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基地,支持农业科研院校、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等主体承担培训,探索田间课堂、网络教室等培训形式,加大农技人员培训力度,进一步加强农村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优化农技推广人才队伍。重点扶持培养一批乡村工匠、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等,为乡村振兴培养专业化人才。鼓励社会人才投身乡村建设,引导和支持企业家、党政干部、专家学者、医生教师、律师、技能人才等,通过下乡担任志愿者、投资兴业、行医办学、法律服务等方式服务乡村振兴事业。因地制宜实施科技特派员、特岗教师、西部志愿者、“三支一扶”、“三区人才”支持计划项目,开展乡村振兴青春建功行动。加快将“双创”支持政策措施向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拓展,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予以积极支持。
第十章 提高乡村治理水平
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领导作用,坚持自治、法治、德治,不断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增强基层工作活力和内生动力,全面提升乡村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一、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
健全组织体系,推行“党支部+”,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在农村有效覆盖。加强农村新型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积极推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加强带头人队伍建设,深入推进农村“领头雁”培养工程,提升村干部专业化管理水平。加强乡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注重选拔党性原则强、熟悉农村情况、擅抓党建又懂经济的乡镇干部。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青年人才作用,加大在优秀农村青年中发展党员、培养村级后备力量力度。积极创新符合农村发展趋势的党组织设置方式,理顺农村各类党组织隶属关系,加强区域党建和领域党建融合互动,扎实推进农村基层党建全领域建强、全区域提升。按照地域相近、规模适度、活动便利原则,探索以龙头企业带建、村企联建等方式联合建立区域性党组织。加快推进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领域党建工作,推动农村基层党组织与农村经济组织、社会组织深度融合。
二、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
(一)深化村民自治实践。完善农村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创新村民议事形式,修改完善村规民约,深化“四议两公开”民主议事制度执行,保障群众决策权和知情权。依托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议事会、村民理事会、村民监事会等,形成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多层次基层协商格局。进一步规范村务公开,实现村务事项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公开。
(二)推进乡村法治建设。深入推进“法律进乡村”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农民法治素养,引导干部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增强基层干部法治观念、法治为民意识,推进基层依法办事。建立健全法治乡村建设指导标准,深入开展法治县、民主法治示范村等法治创建活动。
(三)提升乡村德治水平。深入挖掘乡村熟人社会蕴含的道德规范,通过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等,培养规则意识、契约精神、诚信观念,引导农民向上向善、孝老爱亲、重义守信、勤俭持家。建立道德激励约束机制,引导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提高,实现家庭和睦、邻里和谐、干群融洽。培育富有地方特色和时代精神的新乡贤文化,发挥其在乡村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三、夯实农村基层政权
科学设置乡镇机构,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健全农村基层服务体系,夯实乡村治理基础。根据工作需要,整合基层审批、服务、执法等方面力量,统筹机构编制资源,整合有关职能设立综合性机构,实行扁平化和网格化管理。推动乡村治理重心下移,尽可能把资源、服务、管理下放到基层。明确县、乡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进乡镇财政预算管理制度。推进直接服务民生的公共事业部门改革,改进服务方式,最大限度方便群众。推动乡镇政务服务事项一窗式办理、部门信息系统一平台整合、社会服务管理大数据一口径汇集,不断提高乡村治理智能化水平。制定基层政府在村(社区)治理方面的权责清单,推进农村基层服务规范化标准化。整合优化公共服务和行政审批职责,充分运用“云岭先锋”综合服务平台,打造“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的综合服务平台。大力培育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农村社会组织,积极发展农村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
四、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
深入推进“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民”的“三变”改革,构建以市场为导向,经营灵活、管理有效、运行稳健的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新格局,推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完善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稳定投入长效机制,深入推进村级集体经济强村工程。采取城市拉动、产业带动、资源开发、服务创收、入股合作等方式,鼓励支持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因地制宜探索发展路径,大力发展乡村特色产业。支持有条件的村发展壮大新产业新业态,提升产业链价值链,增加集体经济收入。鼓励支持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探索利用集体耕地、林地、“四荒地”、水面、滩涂等资源,开发现代农业项目,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鼓励支持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市场化运作模式,探索采取公开招标、股份合作、使用权有偿转让、租赁承包等方式,盘活集体经营性资产、闲置固定资产、公益性资产,实现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建立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经营管理与监督分离的制约机制,制定完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章程,健全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加快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规范集体资产管理。
第十一章 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促进共同富裕,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依然在农村。要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使更多农村居民勤劳致富,进城农民工稳定就业增收,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
一、持续夯实经营性收入
提升农业专业化、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水平,加快发展乡村产业,充分发挥经营性收入的支柱作用。推进“一县一业”示范县、“一村一品”专业村建设,做强特色现代种养业。引导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在有条件的乡镇建设加工园区和物流节点,实现加工在乡镇、基地在村、增收在户。依托田园风光等资源优势,推动农业与旅游、教育、康养等产业融合,发展乡村休闲旅游业。引导仓储物流、设施租赁、市场营销、信息咨询等领域市场主体将服务网点延伸到乡村,发展乡村新型服务业。
二、努力扩大工资性收入
加快推进农民转移就业和新型城镇化相关工作,把工资性收入作为农民增收的重要增长点抓紧抓实。有针对性地开展农民职业技能就业培训,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增加农民就业岗位和就业创业机会。大力发展县域经济,支持适合当地就业需求的、符合要求的劳动密集型项目和企业向中心镇转移,发展中小微企业聚集区;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推广以工代赈方式,提高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承载力。制定分区域、差异化创业创新扶持政策,支持农民返乡创业。用好东西部合作机制,与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地区以及重点企业搭建“点对点、一站式”信息对接服务,落实各类农民工稳岗就业政策,扩大外出务工规模。
三、不断增加财产性收入
鼓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与工商资本合作,通过自营、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整合土地等资源性资产。支持龙头企业通过订单收购、保底分红、二次返利、股份合作、吸纳就业、村企对接等多种形式带动小农户共同发展。支持具备条件地区的农户自愿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经营权、林权入股到农民专业合作社或龙头企业共同发展、增加收入。对各级财政支持的设施农业、养殖、光伏、乡村旅游项目形成的资产,能够明确到村组的移交给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所得收益按章程分配农户使用。健全完善龙头企业和农户之间的利益联结机制,让企业发展的过程成为带农增收、促进农民共同富裕的过程。规范农村土地流转机制,让农民分享土地增值收益,实现农民增收、企业发展、地方受益。
四、稳定提高转移性收入
继续把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出台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确保强农惠农富农的财政投入逐年稳中有升。完善惠农惠民补贴“一卡通”平台,确保惠农补贴资金安全运行、规范管理、及时兑现。落实好粮食生产发展政策措施,提高种粮补贴标准和农民种粮收益。整合涉农资金,探索建立普惠性农民补贴长效机制。推进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各地因地制宜对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给予保险补贴。建立健全分层分类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体系,稳步提高农村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
第十二章 深化农村改革
坚持把制度建设贯穿农村改革始终,以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破除体制机制弊端,充分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新活力。
一、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基础性地位、坚持稳定土地承包关系。运用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成果,审慎稳妥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在总结经验基础上,制定配套政策,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给农民吃下长效“定心丸”。加快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引导健康规范发展,使之成为引领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力量。健全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体系,通过服务组织将先进适用的品种、技术、装备、设施导入小农户,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坚持家庭经营基础性地位,创新农业经营组织方式,推动承包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
二、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有序推进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丰富集体所有权、农户承包权、土地经营权的有效实现形式。建立土地征收公共利益用地认定机制,缩小土地征收范围,规范征地程序,维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民集体权益。建立健全省、州市、县三级土地承包管理系统,加强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数据信息化管理和综合应用。加强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的监管和风险防范机制建设,建立土地流转审查监督机制。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严格落实“一户一宅”规定,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分置实现形式,稳妥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盘活利用,加快推进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落实落细农村宅基地联审联批机制,保障农民合理建房需求。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探索实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建立公平合理的增值收益分配机制。
三、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以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的成果为基础,建立健全集体资产年度清查报告制度,加强集体资产台账管理。规范集体资产收益分配,既考虑集体长远发展,也防止成员权益受损,让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分享改革成果。推动以县级为重点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提升完善农村各类产权交易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功能,有效发挥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信息集散、价格发现、资本进退、资源配置和规范交易的功能,实现交易的公开、公正、规范运行。县级人民政府要制定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土地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的资格审查、项目审核和风险防范实施细则,指导土地经营权流转双方签署规范的出租(转包)、入股合同,做好合同备案工作。保障农村妇女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等方面与男子享有平等权益。
四、深化林业、供销、农垦等领域专项改革
推动农村改革提速、扩面、集成,着力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巩固集体林地家庭承包基础性地位,培育壮大林业经营主体,推进集体林业适度规模经营,激发林业创新发展活力;巩固提升国有林场改革成果,推进国有林场和广大乡村实现同步振兴。大力推进农垦改革。继续深化垦区集团化、农场企业化改革;打通农村与农场的政策障碍,将垦区农场纳入当地政府实施国家强农惠农政策覆盖范围;创新垦区社会治理,加强农垦基层组织建设,推动实现垦区内外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继续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将供销合作社系统打造成为同农民利益联结更紧密、为农服务功能更完备、市场运作更有效的合作经营组织体系,成为推动全省农业现代化建设的生力军和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综合平台。加快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健全节水激励机制。
五、健全城乡融合发展机制
强化以工补农、以城带乡,推动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强化制度供给,建立健全有利于城乡要素合理配置的政策措施,打通城乡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障碍,推动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转移支付分配办法,实施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政策。激励城市人才入乡创业兴业,健全有利于各类人才向乡镇流动的政策支持体系,有效解决乡镇工作力量相对薄弱的问题。建立健全有利于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普惠共享的政策措施,科学配置和整合县域内义务教育资源,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分配政策,完善省级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合作帮扶机制,积极推动开展巡回医疗、远程医疗服务。统筹城乡社会救助服务,积极推进城乡低保统筹发展。建立健全有利于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发展的政策措施,建立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规划机制,深化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和管护机制。
第十三章 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坚决守住规模性返贫底线,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基础上,做好乡村振兴这篇大文章,接续推进脱贫地区发展和群众生活改善。
一、推进任务衔接
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纳入乡村振兴战略体系统筹推进,分类有序推进脱贫地区发展,实现减贫战略和工作体系平稳转型。大力宣传推广“政府救助平台”,对存在返贫风险的脱贫不稳定户、存在致贫风险的边缘易致贫户、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采取线上线下有机结合的方式,强化动态监测帮扶,重点监测其收入支出状况、“两不愁三保障”以及饮水安全状况,做到动态监测、动态帮扶、动态清零。推进“双绑”利益联结机制、股份合作机制、扶志扶智长效机制等“三机制”落实落地。支持脱贫地区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壮大,注重产业长期培育和扶持,以脱贫县为单位规划发展特色产业,实施特色种养业行动。促进脱贫人口劳动力稳定就业,搭建用工信息平台,加大脱贫人口劳动力有组织劳务输出力度。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完善后续扶持政策体系,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富。加强扶贫项目资金资产管理和监督,分类摸清各类扶贫项目形成的资产底数,分类明确管护主体,落实管护责任,保障集体和农民的合法权益。持续改善脱贫地区基础设施条件,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二、推进政策衔接
脱贫攻坚5年过渡期内,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现有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和政策连续性。按照接续保留巩固、完善供给方式、拓展惠及对象的思路,分类做好政策统筹衔接,健全和完善更具“普惠性”的乡村振兴政策体系。保持兜底救助类政策稳定,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不出问题。保持财政投入力度总体稳定,强化脱贫地区财政保障,加大涉农资金整合力度,财政整合涉农资金优先保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其中不低于50%用于支持产业发展。支持脱贫地区在农村人居环境、小型水利、乡村道路、农田整治、水土保持、产业园区、林业草原基础设施等涉农项目建设和管护方面,广泛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延续支持扶贫车间优惠政策。做好金融服务政策衔接,继续发挥再贷款作用,现有再贷款帮扶政策在展期内保持不变。进一步完善针对脱贫人口的小额信贷政策。做好土地支持政策衔接,过渡期内专项安排脱贫县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继续做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延续脱贫攻坚期间各项人才智力支持政策。
三、推进机制衔接
健全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构建责任清晰、各负其责、执行有力的乡村振兴领导体制,层层压实责任。落实中央关于脱贫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纳入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实绩考核范围的要求,科学设置考核指标,提高考核质量,强化考核成果运用。完善行业部门乡村振兴考核评价制度,将行业部门帮扶情况纳入考核范围,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考核评价体系。强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责任,继续深化东西部协作,发挥沪滇对口帮扶协作和定点帮扶单位作用,推进民营企业“万企兴万村”。衔接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等扶贫工作队伍有序将工作重心转移到乡村振兴上来,加强基层工作力量。集中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建设,增强内生发展能力。充分发挥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完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决策议事协调工作机制,定期研究部署,推动工作落实。
第十四章 环境影响分析
一、有利环境因素分析
(一)我省发展高原特色农业具有独特的优势。我省气候类型多样,适宜多种生物生长,为特色农业发展提供宝贵的物种和遗传资源;地处内陆低纬高原,属我国光辐射资源较高区域,大部分地区光热辐射量比东部同纬度地区高30%,有利于植物光合产物的积累和优质绿色产品的发展;地处长江、珠江、红河、澜沧江、怒江和伊洛瓦底江等六大水系的源头或上游,人均水资源占有量约为全国人均水平的2.5倍,平均每公顷耕地分摊水量2.55万立方米,约为全国平均值的3倍。
(二)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有利于我省生态环境保护。茶叶、花卉、水果、坚果、蔬菜、咖啡、橡胶等经济作物种植面积超过1亿亩,形成巨大的天然碳汇库,发挥重大生态功能;农田水利设施的建设和完善,改善水资源时空分布,有利于动植物生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业绿色发展的推进,对农业面源污染、农村垃圾、污水治理等起到积极作用。
二、不良环境影响分析
农药、化肥、地膜等农业投入品的使用会带来一定程度的农业面源污染。农产品加工会产生“三废”排放,会对实施地的水质、土壤、空气产生局部污染。筑坝、排水、疏通河流、取水等农田水利工程以及产业路建设,会带来部分地区的径流减少、土壤侵蚀,造成局部地表水和地下水流量及方向变化、水土流失、水体污染等影响。工程建设项目在建设期产生的工程占地、施工和弃渣将占用土地资源,会破坏地表植被,产生水土流失,并对自然景观产生一定影响。外来物种的引进和培育,会改变原有的动植物结构,影响珍稀动植物保护。
三、消除环境影响措施
坚持“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宜牧则牧、宜渔则渔”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划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审查制度。加强工程项目实施后可能影响的重要生态环境敏感区和重要目标监测与保护,建立完善的监测体系,加强农田环境质量监测。加强重点工程项目实施的环境风险评价与管理,针对可能发生的重大环境风险问题,制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应急管理措施。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尽可能采用多支砌、少开挖的建设方案,开挖的土石方进行多点堆放、分散处理,尽量减少对生态的压力。营造水源涵养林和水土保持林。草原放牧实行以草定畜和轮牧、休牧制度,水资源缺乏地区不得漫灌,鼓励发展设施农业。推广成熟的化肥农药施用技术,提高化肥农药的使用效率,减少和消除农残影响及环境污染。
第十五章 保障措施
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明确政府主体责任,把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强化政策保障,充分发动社会力量,共同推动规划顺利实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工作要求,特别是县委书记要把主要精力放在“三农”工作上,当好乡村振兴的“一线总指挥”。各州、市、县、区建立由党委政府统筹协调、农业农村部门牵头推进的规划落实机制,加强规划落实情况的跟踪调度和督导检查,将重点工作落实进展纳入年度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报告重要内容,确保各项发展目标任务落地见效。
二、加大财政投入
完善财政支农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明确和强化政府“三农”投入责任,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的优先保障领域,新增财力重点向“三农”倾斜,确保财政投入与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目标任务相适应。坚持规划引领,优化财政支农投入结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分年度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到“十四五”末全省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达到10%以上。
三、加大金融支持
健全符合农业农村发展现状和特点的农村金融体系,引导金融机构更多地将信贷资源配置到农业农村领域。加快农业农村金融产品创新,积极拓宽农业农村抵质押物范围。支持基础较好的涉农银行机构借助互联网等新技术手段创新信贷模式、服务模式,扩大“一部手机云企贷”试点范围。鼓励各级政府建立农业产业发展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建立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三农”激励约束机制,实现普惠性涉农贷款增速总体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
四、完善保险体系
按照扩面、增品、提标的要求,完善农业保险政策。建立健全多层次农业保险保障体系,推动政策性和商业性农业保险协同发展。积极争取开展水稻、小麦、玉米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鼓励引导各地因地制宜开展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探索对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实施以奖代补试点,逐步提高地方特色险种占农业保险比重。
五、强化用地保障
完善农村新增用地保障机制,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布局,纳入国家和省级重点项目清单的,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应保尽保,其他项目所需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从各地处置存量土地核算的指标中优先安排。优先保障对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和农产品冷链、初加工、烘干、仓储、机库等设施建设用地。将农业种植养殖配建的保鲜冷藏、晾晒存贮、农机库房、分拣包装、废弃物处理、管理看护房等辅助设施用地纳入农用地管理,农业设施用地可以使用耕地。完善乡村产业发展用地政策体系,明确用地类型和供地方式,实行分类管理。
六、加强法治保障
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推进农业农村工作,严格执行涉农法律法规,在规划编制、项目安排、资金使用、监督管理等方面,提高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水平。进一步完善农业农村法规制度建设,抓紧修改国家土地承包法云南省实施办法、云南省农作物种子条例、云南省动物防疫条例,充分发挥立法在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中的保障和推动作用。加强农业农村执法普法工作,深入推进农业综合执法改革,组织开展覆盖面广、群众参与度高的特色普法活动。
七、凝聚各方力量
搭建社会参与平台,加强组织动员,构建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推进的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参与机制。广泛宣传党的“三农”政策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目标、任务和重点,调动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真正把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作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强化智力支撑,建立全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专家咨询委员会,组织智库加强理论研究。
八、严格评估考核
建立农业农村现代化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加强对各地实施情况的调度监测。建立规划实施第三方评估机制,适时组织开展规划实施评估,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以及国内外市场形势,调整完善规划有关内容。将规划实施情况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