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名片】大明秘域|屯堡文化的当代价值述论(作者:尚国栋

2024-08-11 07:22 《安顺学院学报》  主页 > 文旅 > 大明秘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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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堡文化的当代价值述论


 
《安顺学院学报》 2020年6期 作者:尚国栋
 
(中国明史学会屯堡研究分会,贵州 安顺561000)
 
一、观照屯堡文化的三个面相
屯堡文化的关注者主要来自四类群体,地方政界、学界、产业界与屯堡民众自身。四类群体的出发点各有侧重,或执着于描述屯堡文化的独特性,或强调其动态生成特点,或忧心于屯堡文化的消逝现状而致力于其传承与保护,他们观照屯堡文化的行为又反过来影响屯堡文化的存在形态。
 
(一)静态描述:强调屯堡文化独特性
学界关注屯堡文化,伊始于日本学者鸟居龙藏对“凤头苗”的田野调查[1],而兴起于安顺地戏1986年走出国门赴法国和西班牙演出后的屯堡文化热[2]。安顺屯堡文化系明代从中原、江南随军或经商到滇、黔的军士、商人及其家眷生活方式的遗存,其民居、服饰、饮食、民间信仰、娱乐保有六百多年前的文化因子。北京大学钱理群教授在《屯堡文化研究的动力、方法、组织与困惑》文中写道,屯堡文化是“中华文化涵盖下的有其自身个性特征的地域文化”[3],是明代中央政府所推行的“调北征南”和“调北填南”国家政策的产物。屯堡文化为研究汉民族文化区域性发展价值提供了丰富的资源。
 
目前,地方及学界关注屯堡文化,大多侧重于生活习俗方面而对之作分解式的静态描述,如“屯堡服饰”“屯堡饮食”“屯堡地戏”“屯堡山歌”“屯堡方言”“屯堡民居”屯堡社区等。
 
(二)动态生成:“发现”屯堡文化的当代调适特点
屯堡文化自其产生以来一直处于“正在进行时”,属于“屯堡人”自身持续“发明”的结果。屯堡文化作为一种地域性文化共同体,在全球化语境下彰显其存在价值,其中不乏矛盾与冲突、解构与重构、边缘与中心等问题。作为一种现世的存在,屯堡人及其承载的屯堡文化,被“他者”描述、书写与言说,其自身也在溯源历史、面对现世和面向未来,并因此成为自身文化的持有、传承与创造者[4]。屯堡文化不仅属于静态的过往,也属于鲜活的现实,需要作为历史的“复原”研究,也需要多维度参与的田野调查,对其存在作面对现实和面向未来的理性介入。
 
(三)保护与传承:动静皆相宜
全球化语境下的屯堡文化,因科技进步社会变迁环境改变,正面临其地域独特性加速丧失的尴尬境遇。这是政府、学界乃至屯堡民众自身积极参与屯堡文化传承与保护的动因所在。文化的保护与传承是我们面对文化时的“一体两面”,保护是为了传承,而传承是最好的保护。
 
保护针对的是物态的文化遗产。保护什么,怎么保护,谁来保护?首先是保护屯堡文物与传承人。可建设陈列馆或博物馆或传承馆,收集屯堡器物、民间文献等陈列展示,整理为数据库保存;保护堡节令习俗、匠作工艺、传统职业及其“技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屯堡村落,使单个村落景观具有相对的整体性,保持聚落之间彼此能够“连片”的区域等。
 
其次是谁来保护与怎么保护。屯堡聚落整体上仍保持较高程度“原生态”的如本寨、云山屯、鲍屯、天龙越来越少,还有部分建筑与器物的如中所、吉昌、二铺场、苏吕堡等村寨却因人去楼空而处于急遽风化坍塌的状态。应该针对不同的村落现状,提出差异化的保护方案,或政府资金介入作局部公益性修复,或私人资本介入而发展民宿等乡村旅游性质的产业,或个体修缮后“重新”作为居住用房等。
 
屯堡族群作为屯堡文化传承主体,要在经济发展基础上有文化自信、自觉、自主。屯堡物质文化的保护相对来说因其具有明确的客体性而容易展开,屯堡非物质文化及其主体精神价值的传承则远非一日一事一人之功可以实现。在现代消费文明冲击下,屯堡文化的传承需要落实到屯堡村民的生产生活中,要凭借“外力”激发屯堡村落自身的“内生动力”,推陈出新,开发利用获取利益。
 
二、屯堡文化的载体及活态传承
当下的屯堡文化研究,或对屯堡文化作分解式观照,将之拆分成服饰、地戏、“抬汪公”等一个个代表其文化特征的具体事象;或者认为屯堡文化属于“动态建构”产物,如将昔日在神圣场所“跳神”搬之于舞台演“地戏”。“跳神”从演练武功衍变为祈福纳祥,不允许女性参与;而表演“地戏”多有妇女登场,美其名曰“女子地戏表演”,自娱自乐,取悦观众。学者辩解说,男人“跳神”属于屯堡文化,女子地戏表演属于旅游开发产品。
 
(一)分解式观照之利弊
分解式观照屯堡文化旨在将其“独特性”描述得更为立体而丰富,在屯堡文化推介及研究的“初级阶段”有重要意义,但不能止步于此。现阶段,对于屯堡文化的解析式观照仍有相当程度的必要,但应该将之推向系统、深入的方向,引起社会各界重视,并使得文化传承与保护有具体的着力点。对屯堡文化作分解式观照主要源于屯堡文化研究起步阶段的前期田野调查,侧重于屯堡地戏、女性服饰、民间仪式与信仰活动、屯堡村落及其建筑景观等某些方面;屯堡文化事象的专项调查主要针对地戏、服饰、特定民俗及祭祀仪式、田地房产买卖契约等展开,但只针对九溪、鲍屯、吉昌等个别或少数村落展开,“非典型”的文化事象与村落调查相对薄弱甚或阙如。
 
目前,在安顺学院屯堡文化研究中心正在开展“屯堡百村调查”,但经费投入不足、人力不够、后续数据处理不及时,调查规模受限,整个田野调查工作持续时间较长而在此过程中时常因故中断,有必要加强与相关研究机构、学者之间的协作与协调,避免对一些事象重复调查而将另一些事象置于边缘化或被忽略的地位。屯堡田野调查的深度、广度与时间上持续的“长度”,在很大程度上也决定了屯堡文化及有关各类事象研究的深度、广度与现实有效性。专项田野调查不足决定了分解式观照屯堡文化在现阶段仍有必要,也是屯堡文化研究继续深入的前提和基础。
 
第一,分解式的观照过度强调“屯堡文化”的独特性而忽略产生该文化的“大历史”——中华传统文化的整体塑型价值。中华传统文化是屯堡文化产生并延续至今的“大背景”。屯堡文化是“边汉文化”的典型[5]。屯堡地戏与其他地区具有宗教仪式性质的同类“神”戏相似,与其他地域性或传播相对广泛的舞台剧类似;抬汪公、抬岳王、抬亭子等“抬舆”活动与其他地区、其他族群或亚汉族群的“抬舆”异曲同工;屯堡服饰与湖南、云南、四川、甘肃、青海等非民族地区和民族地区非汉族(如土家族)族群服饰也有相似之处。边疆或民族地区汉族或相近族群也屯堡人一样的给始祖叙事及相应的修墓、祭祀活动。应将屯堡文化置于“边汉社会”乃至整个中华文明共同体中进行考察,在强调“地方性”的同时,加强其与主流文化及类似事象的沟通。
 
第二,分解式的观照会在一定程度上助长屯堡文化传承与保护中的“复古主义”、碎片化而造成另类破坏。讨论文化传承与保护问题时,经常会不自觉地秉持某种“原教旨主义”的倾向。屯堡文化基于中国传统农耕文明产生,作为一种地域性的文化形态,只能面对现实面向未来。不论是村落公祭庙堂或民居建筑的“修旧如旧”,还是节令仪式轨程遵从“旧规”,民众日常生计皆不能回到传统农耕时代。当下屯堡文化保护与传承,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制造古董”或“发明传统”的现象。比如为迎合“他者”游客式的观光趣味而抹去其“地方性知识”的本色,仅靠粗暴、武断地从他处“复制”特色,导致文化景观恢复等活动中毁“真”立“假”,进而造成文化的“建设性破坏”,“形”似而“神”非,内涵流失。
 
(二)动态建构的危与机
当代屯堡文化处于“动态生成”的状态。屯堡民众的“文化自觉”在地方各级政府具有指向性引导性的项目建设、各科研机构及科研群体具有针对性的田野调查或研究活动中逐渐被激发出来。屯堡民众与政府博弈,与学者对话,挖掘、恢复乃至“发明传统”。政界、学界、民众三者之间的“合力”,造就屯堡文化在其“动态建构”中的危与机。
 
“危”主要来自政界的“造”与学界的“编”。既然屯堡文化处于“动态建构”的状态,那么“原生态”就不会是绝对的存在,可以“发明”,“创造”,或者“与时俱进”,在传统与保护过程中抱有功利化“开发”或者“利用”的心态也就因此而理所当然。比如,不顾屯堡村落之间的内在“谱系”及屯堡与非屯堡村落或群体之间的“差序格局”而打造实际上难以纳入屯堡系列的不伦不类的“屯堡小镇”(比如“苗岭屯堡古镇”);将长袍大袖衣、丝头系腰、鞋等物态实体,炸会、老协会、佛教协会等组织的“过河”、抬舆、放河灯等仪式,始祖故事表现的屯堡事象泛化或者表征化;为彰显屯堡特征而“制造”屯堡景观、仪式与叙事,许多家族生编硬凑其入黔始祖是从南京骑着高头大马来的将军等旨在彰显个体意志的前提下,以“动态建构”为由以“屯堡文化”为名,缺乏屯堡内涵且本质上是以取悦游客、攫取利润为目的的“他者”介入,往往会危及屯堡文化发展的内在逻辑。
 
“机”主要来自民众对其自身文化持有意识的逐渐觉醒。屯堡文化同其他活态文化一样具有“动态生成”的属性,但并非外力强势介入就改变其自身发展逻辑。介入应有“限度”,对文化承载主体要有所敬畏。屯堡文化的主体是屯堡人;屯堡人是屯堡文化“动态生成”的主要状态。屯堡人可以挖掘整理祖先口耳相传的历史,传承工匠技艺衍生出可持续利用的思想文化与生产工艺尤其是生产有市场的工艺品推销获利。
 
(三)活态传承的可能性
屯堡文化的产生与发展受中华传统文明规范。当代屯堡文化的延续属于中华农耕文明向现代社会过渡并适应的过程。屯堡文化转型的困境是族群认同,虽然标榜“屯堡”而实际上正在被主流的现代思潮和消费文明同化。屯堡文化活态传承的可能性,来自传承人在认同屯堡传统价值的同时,其经济收入要跟得上非传承人,生活质量能改善,生活水平可提高。
 
屯堡文化具有较大的社会变动或制度变革能力。以屯堡村落为代表的黔中汉族移民社会,肇端于明初军事移民在边疆民族地区的地域化发展,在经历明清鼎革、裁卫设县、三藩之变、咸同之乱、民国纷扰、土地改革、改革开放等系列重大社会变革之后,至今仍具有特色鲜明的文化表征和族群自身存续该种文化形态的自觉自信,为中国地域性亚汉族群社会的代表性现象之典型。
 
屯堡文化因应社会或制度变迁的机制仍然存在。从普定、平坝、安庄等卫在黔中地区的屯田镇戍开始,屯堡文化形成的根本驱动力即军事移民群体因应环境重大变化所致。由明迄今,因卫所制度的地方实践而缔造的屯堡社会及相应的文化体系,屡经社会变迁或制度变革而仍能延续发展,这种历史也说明屯堡文化因应时势变迁的机制或能力仍然存在。
 
目前,屯堡文化正面临全球化语境对其本土文化特色进行全面消解的压力。应积极认识屯堡文化的应变机制,培植屯堡文化的应变能力,激励屯堡人的文化自觉自信,将当代中国的“大文化”和全球化语境转化为其自身存续和发展的“背景”,让屯堡文化的活态传承指向未来。
 
三、传统文化价值对屯堡文化的涵濡
屯堡文化的应变机制与能力来源于中华传统文化,从屯堡社会根植于黔中地域的那一刻起就已经具备。屯堡文化囿于中华传统文化的限度之内,屯堡文化受中华传统文化涵濡。
 
(一)屯堡人的文化心理自信
自尊自信的文化心态是文化传承的内在动力之一。自信的文化心态作为文化承载主体的内生动力而对文化的传承具有积极推动作用,而文化的自卑心态则可能造成文化的封闭性存在,并在这种封闭中艰难退守以至于逐渐隐没,而在这种封闭被强势打破的时候因缺乏文化的自身认同加速消失。屯堡人的文化心理自信主要来自其与周围非屯堡族群的比较优势,比如入黔始祖是从中原湖广经济文化相对发达地区来的,选择居住在交通要道与产粮坝子(水源较好的连片耕地),获取外部信息较多也较快,过着相对富足的生活水平,享有相对优势的教育与文化传统,可以相对积极地运用国家主流意识形态话语等。这些都融入日常生活之中,表现在起居住行之间。
 
相对富足的生活水平。屯堡人有浓厚的生产互助和商业传统,通过“来会炸会”(按股份集资筹款筹粮,轮流借用集资钱粮)解决生产生活中的缺钱少粮难题,在黔中坝子沿滇黔驿道集中居住,因匠作手艺、贩运物资而走南闯北,见多识广,贫困发生率低并在整体上过着相对富足的物质文化生活。这使得屯堡民众在横向比较与对外交流时愿意承认其屯堡人身份并以之为荣。
 
屯堡人有集体主义的精神状态而热心于村落公共事业、村内村际社会活动与宗教仪式的参与,即便在诗词书法、文学歌咏、篮球棋艺等各类文化体育活动的自觉参与及普及程度上,也远胜于周围非屯堡族群。
 
(二)屯堡文化的内在逻辑
屯军住堡的移民后裔因祖先来自发达地区占据交通要道和坝子地区,少与周围少数民族交往,形成独具特色的“文化孤岛”,也因其自身的内在发生逻辑,形成了包括屯堡社区群落的建村传统与共同记忆、经济圈层与经济优势、教育传统与文化优势及由此彰显的群体认同与文化自信等。
 
屯堡社区群落的建村传统与共同记忆。明初卫所军队屯驻黔中开田辟地而定居于此之时,以百户、总旗等为主要的基层社区编制单位,由军户而缔结的村落,为军事移民跨地区跨姓氏的重新组合,军役、小旗与总旗之间、百户及以上职级武官之间属于法定地位彼此平等的联合。村中诸姓始祖之间在建村之始因其祖籍相同或相近或为亲戚或属“战友”即处于相对平等的地位,有共同的“洪武征南”或“洪武填南”的始祖叙事,相较于其他大多数宗族性汉人村落而言,宗族内部的封闭性活动并不损害村落共同体的地位和权威,不同姓氏之间因生产生活需要而在村内及村际产生出各种协作合作组织。卫所制度所塑造的屯堡基层社会属于传统非宗族性移民,屯堡群落的建村传统与共同记忆无疑构成屯堡文化独特性发生并延续的历史经验。此外,黔中城乡屯堡社区虽然相对集中,但实际上与周围非屯堡社区错落分布,族群之间的竞争压力传递到屯堡族群内部而形成的村际之间与村落内部的凝聚力,对屯堡文化的延续也有积极意义。
 
黔中地区的经济圈层与屯堡族群的经济优势。安顺西秀区尤其是七眼桥、大西桥、旧州、东屯、马官、丁旗等乡镇区域,在明代实际上属于普定、平坝、安庄等卫,同属屯田区域,不仅各卫屯地界彼此交错,屯田村落与其他村落之间同样有毗邻错杂的情形。由军事移民群体建立并强势嵌入的村落之间形成经济共同体,村落之间有其相应的互补性的经济功能分区,贩卖牲畜、种植衣料并纺纱成布、粮食种植、石木匠作等,村际之间的分工而在村落内部保持了各种生产生活技艺的传承发展,由屯堡村落群构成的经济圈层,对内构成一种互补性自给态势,而对非屯堡村落及其他地区来说又具有开放和交易盈利的一面。
 
屯堡族群的教育传统与文化优势。这种传统与优势来自明代黔中军户家族尤其是武职家族的优势地位及其发展和转型。卫所军户家族因其整体上代表屯驻地方的国家性力量,相对于其他族群而具有优势地位,其中部分职级较高、人口繁衍且重视科举事业的武职家族逐渐脱颖而出,兼顾武职承袭的同时通过科举的成功而转型为士绅家族或村落精英。屯堡村落群体相较于周围少数民族村落群体,在家族家庭教育传统和代表文化正统性方面长期处于优势地位。
 
(三)传统文化价值对屯堡文化的涵濡
屯堡文化的长期传承和发展,其实也是中国传统文化落实于乡土社会的自然结果。过多观照屯堡文化价值的独特性可能会有意无意地忽略中国传统文化对屯堡文化的涵濡与规范。屯堡“小文化”所蕴含的正统观念、家国情怀、教化思想、民间信仰、经济理性等,都属于中华传统“大文化”涵濡孕育的产物。过多强调屯堡文化的独特性价值反而难以凸显其对于近当代中国基层社会治理的典型性价值。
 
当代西南、西北的一些少数民族地区,也有类似黔中屯堡文化现象,如四川冕宁[7]与青海同仁[8]一带就有其特色的“屯堡”现象;还有明代归附少数民族因卫所制度的塑造而转变为汉人社会的现象,如甘肃凉州达氏宗族[9]。基于明代卫所制度而在边疆民族地区塑造的汉人移民社会,或其他被当地少数民族视为能够代表明王朝国家意志的卫所屯戍群体。因此,屯堡文化研究不能囿于黔中地区而自说自话,应置其于传统中国主流文化由“中心”向“边缘”拓展的大背景中来考察。
 
四、屯堡文化的当代价值
屯堡文化受传统中国的“大文化”塑型,既彰显出中华传统文化的乡土性价值,也呈现出传统价值在面向现代社会时所具有的延续性特征。
 
(一)国家与地方:屯堡文化彰显中国传统文化的乡土性价值
屯堡文化以其“地方”特性而从属于整个中华传统文化,受“大文化”的形塑与涵濡。中华传统文化重视农耕与伦理的特质,强调国家政治意识。屯堡文化作为“小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根植于乡土社会某一区域的产物,为其乡土性价值集中体现的典型。
 
屯堡经济圈层。屯堡文化属于农耕文明的产物,但并不囿于种植业,在屯堡区域内的基层市场体系已经充分发育。明清时期的屯堡社区已经通过彼此之间互补性分工经形成自给自足而又兼具开放性的经济圈层,这个经济圈层以农村聚落社区为基本单位,从事水稻、高粱、大豆、玉米等种植等农业生产的同时,或织布印染,或加工“丝头系腰”之类女性服饰,或打造铁制农耕工具,或以走村串户的形式外出锻造铁制农具,或贩运猪马牛等牲畜,或制作糖类食品。这些地方大多在村落之间形成“专业”特点,以农为本而靠工商致富的经济理性在屯堡社区有突出表现。此种传统产生于明代,历清代而至民国,并在相当程度上延续至今,该经济圈层形成有内部的“产业链”,以农为本而兼营工商,自给自足又兼具向外型特点,这对于当代中国经济结构的形塑也不无启发。
 
屯堡社会组织。传统中国的乡村社会组织往往被认为是由宗族或其联盟主导的,并以此构成中国的宗族社会。屯堡社区在宗族组织之外,还有跨宗族或跨社区的协作性组织,如基于经济互助的“来会炸会”,侧重互相帮助安葬老年人的老人会(不同于现今“老年人协会”),强调中老年女性参加的念佛会,旨在负责村内公共事务如神圣性活动的汪公会或岳王会等,这些超越宗族的综合性、专门性会社组织,在屯堡基层社会自我治理中发挥远甚于宗族组织的重要作用。
 
屯堡人的家国意识。明代边疆民族地区的卫所开设,自一开始就带有强烈的国家意志与集体意识。在由卫所制度所塑型的移民社区,这种国家意志由卫所武官至于旗军诸役,由上而下得到传达,并巩固于基础社会而形成民众“共识”。屯堡族群的家国意识是根深蒂固而深入基因的,从供奉“天地君亲师”到“天地国亲师”,从王朝时期因应制度变革到当代利用国家政策来谋求经济利益,从入黔始祖征南叙事到对香港回归等中国现当代重大历史事件的纪念活动,热爱集体,许多村有地戏表演队、篮球队,以此举办集体公益活动获得群体归属感,有着强烈的国家意志集体意识及由此体现的主流意识形态。
 
中国优秀传统文化落实于地方基层社会显示其鲜活而长久的生命力。大一统的国家意识由内地向边疆拓展,基于文化自信而自觉秉持文化坚守,使国家主流文化意识形态通过“教化”乃至“同化”行为将中华文化共同体的空间拓展,同时也使之更深刻地根植于民族地区基层社会。屯堡人崇文尚武,热爱家乡热爱国家,以应试夺冠取得业绩自豪,以当兵保家卫国为荣,正所谓“一人当兵,全家光荣”。屯堡文化所表征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乡土社会的实践价值值得总结提炼。
 
(二)传统与现代:屯堡文化彰显社会发展的连续性价值
传统与现代之间并非绝对割裂或非此即彼的二元存在,传统会在与现代文明的冲突中延续与转型。传统文化的延续性价值在当代屯堡文化中得到充分诠释,如传统农业经济形态中的“现代性”,村落社会组织实现基层社会自治的可行性,传统伦理价值中集体主义与个体价值的统一,民间信仰对国家主流意识形态的吸纳等。
 
屯堡传统农业经济形态的“现代性”。传统屯堡农业中的粮食生产仍以家庭为基本单位,昔日以生产小队生产大队集体组织现今以家庭承包种植粮食,与生产力水平和土地、人口等形态相适应,是维系社会稳定而应对重大变故的基本保障。然而,在屯堡社区尤其是七眼桥和大西桥,粮食种植仅属于“副业”;包括粮食及果蔬在内的专业化生产分工及相应的商业贸易才是“主业”。前者解决温饱问题并以之维持社会稳定,后者解决发展(致富)问题且能直接嵌入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逻辑。
 
屯堡传统伦理价值能够将集体主义与个体价值统一起来并在商业经济行为中得到实现。屯堡社区的“自组织”特征已得到学界的充分阐述,屯堡社会组织充分发育,在满足个体需求基础上实现群体目标,超越宗族而具有市场经济意义上的契约精神与平等价值,比如当下屯堡社区的村镇合作社、村集体企业及私人合作合股创办的各种规模的企业及其他经营行为。
 
屯堡民众及其民间信仰对国家主流意识形态呈现主动接纳态度。明代卫所制度规范下的黔中屯堡地区以国家主流意识形态及其实践为导向,通过参加科举、跳地戏等方式拥抱王朝,体现国家或社会意识形态,延续与家国命运休戚相关的政治情怀。
 
(三)研究与利用:屯堡文化的开发利用值
人类学家费孝通认为中国是乡土中国,中国人的根在乡村。当代人尤其是久居城里的城市人,在感觉生活压力在或工作压力大时,难免产生出城下乡放松心情的冲动,“记住乡愁”的乡村旅游因此兴起,屯堡乡村旅游顺势兴起。认真研究屯堡文化,在屯堡文化旅游中开设屯堡民宿旅游项目,可以为当前的屯堡文化旅游注入活力,增加就业岗位,帮助屯堡村民获取经营收入,搞活经济,增加地方财政收入。
 
结 语
研究屯堡文化,要将其置于整个中华传统文化大背景中考察,找准定位,不能总是“炒冷饭”,只会复述而无新意;争取政府认可给以资金援助,让专家学者认为值得研究热心参与,深入开展有屯堡文化人主动融入的田野调查,与屯堡人尤其是屯堡文化传承者互动,与相关机构或者企业合作,挖掘各种资源,做成有活力的屯堡文化,使其具有增强文化自信、教育子孙崇文尚武保家卫国、开发屯堡旅游等实质性利用价值。

责任编辑:天下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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