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屯堡”文化现象存在于特定地域的原因
《贵州民族研究》杂志 2019年1期 作者:方 铁
(云南大学 民族研究院,云南·昆明 650091)
清代与民国时期,贵州地方志有关于“屯军堡子”“屯堡人”的记载。上世纪后半期,一些贵州学者对“屯堡人”作了调查和研究,认为“屯堡人”是对今贵州省平坝、安顺、镇宁、睛隆、普定等地明代屯军后裔的称呼,现存30余万人。其祖先大都原籍江南,明代迁至贵州西部后,历经数百年的发展演变,至今仍聚居在卫所驻军居住的屯堡社区,并较完整保留了明代江南汉族文化的特征。[1]
考察历代“屯堡人”分布地区开发、移民及其社会的历史,可以认为,“屯堡人”的存在是一种特有的文化现象,其形成与延续有多方面的原因。“屯堡人”的存在十分罕见,堪称是反映人类活动历史难得一见的“活化石”。
一、明代以前与明代的今贵州西部
探知“活化石”“屯堡人”的具体情形,必须了解“屯堡人”生活的地区,尤其是明朝在今贵州西部设置卫所之前以及设置卫所两个时段的情形。
贵州西部地区开发甚晚。贵州省的地势是中间高四周低,宛如一个倒扣的铜盆。相对来说,贵州省的四周地区开发较早,尤其是北部的遵义地区。遵义地区长期归四川管辖,居民主要来自相连的四川地区,其生产、生活方式亦接近原所属地。贵州东部接近湖南,在较长的时期,贵州东部与相邻的湘西地区属于同一自然人文地理单元。贵州西部的安顺等地,则与云南有较多的联系,尤其与相连的今滇东北、滇中的关系较为密切。至于贵州省的中部地区,由于山岭起伏、林木茂密,散布喀斯特石灰岩地貌,又无重要交通线经过,长期封闭人口稀少,开发的时间很晚。
今滇东北地区开发甚早。[2]秦朝开通由成都经僰地(今四川宜宾)进入今滇东北的五尺道,并置官驻守。西汉时云南地区归入中原王朝的版图。两汉从蜀地迁来一些移民,逐渐在云南发展为当地的大姓。今滇东北曾是移民大姓聚集之地。两汉、西晋时期,今滇东北的发展在云南地区一度领先。《华阳国志·蜀志》称蜀郡、广汉、犍为三郡为“三蜀”,言其土地沃美、人士杰出。[3]汉代犍为郡所辖朱提、堂琅、存鄢诸县,均在今滇东北地区。[4]在晋朝以犍为属国改置的朱提郡(治今云南昭通),有朱、鲁、雷等大姓,“其民好学,滨犍为,号多人士,为宁州冠冕。”[5]东晋、南朝时期,今滇东北地区陷入长期战乱,造成严重的破坏。唐朝经营云南地区,重视保护由成都经过云南通往今缅甸、印度的交通线。南诏崛起,受命平定今滇东北爨氏白蛮的反叛,用武力将今滇东北的大量百姓强迁至今滇西的永昌(治今云南保山)等地。散居山谷的乌蛮因言语不通未被迁走。以后,曲州(今云南昭通)、靖州(今云南大关)、石城(今云南曲靖)西至龙和(今云南禄丰以东)的地区“荡然兵荒”,周围山地的乌蛮乃徙居爨氏白蛮故地,[6]成为这一地区的主要居民。南诏与唐朝决裂后,放弃对今滇东北的经营,这一地区长期陷入衰落。
宋代以乌蛮为主体的群体,在今滇东北、滇南等地,发展为时称“三十七部”的部落联盟,其他势力则逐渐灭绝。乌蛮势力扩展到今贵州西部。至元十七年(1280),位今贵州西部的罗氏鬼国既降复叛,元朝令云南、四川、湖广三省联合征讨。播州官吏李德辉派人劝降,罗氏鬼国首领阿察泣告:“吾属百万人,”若强征至死不降,君既来劝说则愿降。元朝遂改罗氏鬼国为顺元路(治今贵阳)。[7]13世纪中叶蒙元经营其地,今滇东北地区迎来复兴。自东晋起今滇东北长期沉寂封闭,至13世纪中叶时间长达约900年。受今滇东北跌宕演变的影响,自东晋起今贵州西部发展滞后,长期默默无闻。
13世纪中叶,为汲取兵力夹攻南宋,蒙古宗王忽必烈受命率军绕道西北进攻大理国。平定云南等地后,为经营云南地区与中南半岛,元朝建云南行省,范围包括今云南省、四川西南部、贵州安顺等地与中南半岛北部。云南行省的设治堪称繁密,《元史·地理四》称云南行省共设37路。位今贵州西部的路,有普安路(驻今贵州普安附近)、普定路(驻今贵州安顺)、乌撒路(驻今贵州威宁)等。元朝又在今贵州西部设立乌撒乌蒙宣慰司。[8]大德四年(1300),元朝立乌撒、乌蒙等处郡县。[9]为加强省治中庆(在今昆明)与大都(在今北京)的联系,元朝先后开通由中庆经曲靖、普安(在今贵州)、顺元、镇远北上的驿路,因途经湖广行省称为“湖广道”;以及从中庆经乌蒙(今昭通)、乌撒(今威宁)、叙州(今宜宾)赴四川的“乌撒道”。这两条驿路因经今贵州地区,这一区域乃受到重视。据《元史·地理六》:“贵州(治今贵阳)地接八番(今贵州西部),与播州(今贵州遵义)相去二百余里,乃湖广、四川、云南喉衿之地。”
除普遍设置官衙外,蒙元还在今贵州西部设立屯田。《元史·兵三》称:蒙古军队进入中原,遇坚城、顽敌常屯田困守。元朝建立后,“皆立屯田,以资军饷。”“云南、八番(指今贵州西部)、海南、海北之地,因是蛮夷腹心,则设兵屯旅以控扼之。”[10]元朝又在今滇东北、黔西一带发展军民屯田。延祐七年(1320),元朝设普定路(治今安顺)屯田,“分乌撒、乌蒙屯田卒2000人赴之。”[11]元朝在云贵等地实行土官制度。普遍任用本地民族为各级土官,对土官较为信任。实施后取得明显成效,也使一些土官伺机坐大。元代罗罗(乌蛮)势力进一步扩展,发展为分布顺元(治今贵阳)、曲靖(治今曲靖)、乌蒙(治今昭通)、乌撒(治今威宁)、越嶲(今西昌地区)等地的强大势力,[12]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元朝在今贵州西部的统治。大德五年(1301),雍真(今贵州开阳)的罗罗土官宋隆济、水西(今贵州鸭赤河以西)土官蛇节,因远征八百媳妇国的官军路过骚扰而发动起义。起义发展到乌撒、乌蒙、东川、芒部、普安等地,元廷调集湖广等省军队四万余人才予镇压。[13]战争给波及地区造成严重的破坏。大德八年,因乌撒、乌蒙、芒部、东川等路出现饥荒和瘟疫,元廷予以赈恤。[14]明初今贵州西部等地的罗罗势力十分强大,分为东川、乌撒、乌蒙、芒部、禄肇、水西诸部。元前期迁居云南东北部、今黔西等地的军民及其后裔,乃被强大的罗罗势力所同化。
明代今滇东北与今贵州西部的地缘政治发生重大变化,主要是今滇东北与今黔西部分地区被朝廷划给四川管辖,以及明朝正式建立贵州省。
关于今滇东北改隶四川的经过。清人魏源说:“初,明洪武中,未下滇,先平蜀,招服诸蛮,故乌蒙、乌撒、东川、芒部四军民府旧属云南者,皆改隶四川。然诸土司皆去川远,去滇、黔近;乌蒙、东川近滇,乌撒、镇雄、播州近黔。嘉靖中,虽改芒部为镇雄府,旋因陇氏之乱,仍革流归土;虽命东川兼听云南节制,仍不属滇而属川。”[15]顾炎武称今滇东北等地改隶四川,明廷有较深层次的考虑。他说:洪武年间,西路(乌撒道)乌撒(治今威宁)、乌蒙(治今昭通)、东川(治今会泽)、芒部(治今镇雄)四军民府,东路(普安道)普安州(治今贵州盘县)俱属云南。以后将领傅友德上奏朝廷,认为“东路普安州之盘江,西路乌撒府之七星关河,皆入滇门户,洪流巨浸,诚一夫当关、万夫莫开之险,万一云南有变,据此二险,是无云南矣”。建议将以上四府改隶四川。永乐年间又将普安州改隶贵州,企望收取“撤云南之藩篱,启其门户”之效。[16]
客观来说,明朝将今滇东北等地改隶四川并广置土司,实为一大失策。其地诸土司距成都2000余里,距滇、黔省会仅数百里。“滇、黔有可制之势而无其权,四川有可制之权而无其势。”由于四川官府鞭长莫及,今滇东北等地的土司“土蛮不耕作,专劫杀为生,边民世其荼毒”。有司屡次奏请改隶云南,枢臣亦动诿勘报,但“弥年无成画”。[17]
明朝将今滇东北等地改隶四川,初衷是确保乌撒入蜀旧路(原乌撒道)、普安入黔旧路(原湖广道)的安全,结果却适得其反。洪武间明军攻取云南,朱元璋谕傅友德将领:“兵既艰食,固不宜分,止于赤水、毕节、七星关各置一卫,黑张之南、瓦店之北,中置一卫,如此分守,则云南之路往来无碍矣。”[18]可见对乌撒入蜀旧路之重视。云南行旅赴内地多走上述两路,但多以普安入黔旧路为首选。[19]今滇东北等地改隶四川并设土司后,乌撒入蜀旧路沿途的土司形成割据之势,经过的行旅渐稀。乌撒入蜀旧路通行不畅,又助长沿途土司嚣张的气焰。
洪武十六年(1383),明朝将云南所属乌撒、乌蒙、芒部三府改隶四川,次年割云南东川府改隶四川。乌撒、乌蒙、芒部皆改为土司管辖军民府,定其赋税。后因乌撒、乌蒙、芒部、东川土司“岁赋氈衫不如数”,诏予减免,改为三年一入贡,岁以为常。正统七年(1442),因道路不畅,明朝革去乌撒、乌蒙的递运所。芒部土司一度被改流,因乌蒙、乌撒、东川诸土官“与芒部为脣齿”,数次发动叛乱,朝廷乃恢复芒部土司的建置。嘉靖四十一年(1562)前后,乌撒、乌蒙、芒部土司势力扩展至四川永宁、云南沾益、贵州水西等地,“诸土官境土相连,世戚亲厚,既而以各私所亲,彼此构祸,奏讦纷纭。”“当事者颇厌苦之。”乌撒、东川、乌蒙、镇雄(由芒部改名)诸府地界,相错于川、滇、黔、楚之间,“统辖既分,事权不一,往往轶出为诸边害。”[20]
乌蒙、乌撒、东川、芒部等处的土司,史籍称:“嗜利好杀,争相竞尚,焚烧劫掠,习以为恒。去省窎远,莫能控制,附近边民,咸被其毒。”乌撒、乌蒙、芒部等地,见于记载的居民仅有少数民族数种。史载称乌蒙军民府有罗罗、夷人、土僚三种,“错杂而居;”东川军民府有乌蛮、白蛮、僰人、罗罗四种。[21]雍正四年(1726),云南巡抚鄂尔泰上奏清廷,称东川为土司禄氏世守,“明季并未归版图。”所辖地区半未开辟,“兼之土人凶悍,专事劫掠,川民不肯赴远力耕,滇民亦不敢就近播垦。”云南寻甸、禄劝、沾益三州百姓常遭东川土司的残害,“绑掠人口,劫抢牲畜,不一而足。”乌蒙土府更是“骄悍凶顽,素称难治”,不仅东川土司被其杀掳,“凡黔滇蜀接壤之处,莫不受其荼毒。”[22]今贵州西部的土司,猖獗违法的情形与今滇东北亦相去不远。
乌撒入蜀旧路(原乌撒道)因土司作乱日渐荒废,中原地区联系云南乃主要靠普安入黔旧路(原湖广道)。湖广道开通于至元二十八年(1291)。据元代《析津志·天下站名》,湖广道的走向,为从中庆(在今昆明)启程,经过杨林、马龙、曲靖、塔剌迷、普安、普定(今安顺)、贵州(今贵阳)、葛龙(今贵定)、麻峡、黄平达镇远,遂接通辰州(今湖南沅陵)的“常行站道”;再经常德(今湖南常德)、公安(今湖北公安)可达江陵。[23]明代的普安入黔旧路,基本上是沿行元代的湖广故道。宋代安南独立,中原王朝丧失钳制云南与中南半岛地区的重要阵地,明代的普安入黔旧路乃成为内地联系云南的咽喉要道。为解决云南孤悬边陲的危急形势,明朝改变洪武初年将今贵州地区分属云南、四川、广西诸省辖的做法,以普安入黔旧路通过的云南、湖南之间的区域为核心,正式建立贵州省。
洪武十五年(1382),明朝设贵州等处提刑按察司与贵州都司。永乐十一年(1413),思南宣慰使田宗鼎、田州宣慰使田琛为争夺朱砂产地仇杀,明廷派镇远侯顾成遣兵执送京师,“乃分其地为八府四州,设贵州布政司,而以长官司七十五分隶焉,属户部;……府以下参用土官”。[24]至此贵州建为一省,进入全国十三布政司之列。贵州布政司领八府、一州、一县,以及一处宣慰司和39处长官司;以后又调整为十府、九州、14县,以及一处宣慰司与76处长官司。贵州布政司所设的十府为:贵阳、安顺、都匀、平越、黎平、思南、思州、镇远、铜仁和石阡,统治范围大致包有除今遵义、瓮安以外的今贵州其他地区。[25]明朝在贵州地区设置行政统治机构,与所置立的军队机构都司卫所互为表里。为防止地方官府形成割据,明朝将省级政区分割为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都指挥使司,分别掌管一省的行政、司法与指挥用兵权。
自永乐十一年(1413)明朝设贵州布政司。普安入黔旧路虽“大路仅通一线,四围尽属险峒,苗蛮族多,民人绝少”,[26]但因有贵州布政司管控尚可通行,乃逐渐成为云南联系中原的交通命脉。保护普安入黔旧路的安全,遂成为朝廷关心的一件大事。
二、“屯堡”居民的来源与生存状况
关于普安入黔旧路成为内地联系云南交通命脉的情形,明代史籍多有记载。
官吏唐龙《处置地方贼情疏》称:“云南西连番夷,南辖木邦、缅甸,实四川、贵州之藩篱也。曲靖所辖六州县,由府西而趋沾益之中路,以达四川、山陕,曰西路;由府东而趋沾益及罗雄之旁径,以达贵州,抵湖广常德,分而南之江西、浙江、南直隶、山东,北之河南、北直隶,以总会于京师,曰东路,尤云南之噤喉也。”[27]明人王士性游历甚广,对云南、贵州等地十分熟悉。其言:行旅自湖南出沅州往西赴云南,“(至)晃州即贵竹地;顾清浪、镇远、偏桥诸卫旧辖湖省,故犬牙制之。其地止借一线之路入滇,两岸皆苗。晃州至平夷十八站,每站虽云五六十里,实百里而遥,士夫商旅纵有急,止可一日一站,破站则无宿地矣。”[28]《万历野获编》称:由内地入滇有三道,“其自湖广常德府入贵州镇远府,以达云南之曲靖府,是为中路,则今日通行之道也。”[29]
在贵州设省前后,朝廷努力加强当地的防卫力量。明初在贵州地区设置13卫和一个千户所,驻军74000余人。成化六年(1470),明朝在贵州地区共置20卫,下设屯堡700余座,计有军士145400余人。驻守贵州的军人及其家属合计约有60万余人。[30]
明朝的卫所制度颇具特色。从有关记载来看,卫所制度下的军士皆为世籍,父死子继;未得朝廷的命令军队驻地不能移动;军队在驻地长期屯田驻守,军士可带家眷。事实上被编入卫所派镇各地的军士,亦即官府强制发遣的移民。所不同者是,遇有战事这些丁壮必须参加战争,事毕返回驻地。明代后期卫所制度崩坏,编入卫所的军士大都成为自耕自食的农民。籍考有关记载,明代派至西南的军队和因各种原因进入边疆的内地百姓,在当地人口中占有很大比例。据记载,弘治四年(1491),贵州布政司有人25万余口,万历六年有人29万余口。据近人研究,嘉靖时贵州地区的人口约有350万。[31]
明朝置贵州省的初衷,主要是为保护普安入黔旧路的安全。普安入黔旧路沿线便成为卫所设置最密集的地区。贵州官吏提出应补充普安入黔旧路沿线的驻军,可迅速收到明效。据明人《条上卫事宜疏》:“滇黔十八站,普安居道里之中,普安而下为新兴、安南,又为查城、关岭,望贵阳益咫而滇远矣。”因此建议于查城、关岭,新兴、安南普安诸处补充兵员,“此不过用兵七八千,旌旗相望矣。……此经理旬日,而事大集也。”[32]据(天启)《滇志》:由普安入黔旧路往东,经昆明、平夷、普安、安南、盘江、关索岭、安庄卫、普定、平坝、威清等地,乃达贵州(今贵阳)。在普安入黔旧路今贵阳以西的路段,设有普安(今盘州)、安南(今睛隆)、普定(今安顺)、平坝(今平坝)、安庄(今镇宁)等卫,均分布在驿道沿线。[33]史称以上诸卫为“上六卫”。一些卫所的驻地曾有迁移的情形。如安顺州治原在旧州,成化中迁至普定卫城。
明代设卫所之处均有屯田。由于贵州地少山多土地贫瘠,军士可耕之地甚少,但各地建立的军屯也是一个不小的数目。据尚书王骥上奏,正统六年(1441),贵州20卫所屯田面积达95万余亩,“所收子粒足给军实。”[34]以后出自土地被隐占、军士逃亡等原因,屯田数目有所减少。万历三十年(1602),贵州屯田的面积降为63万余亩。[35]开展屯田后贵州一度实现军粮自给。但因军队过往频繁与官府剥削沉重,“百八十年以来,地方多事,逃亡事故,十去七八”。[36]由于大批军士死亡逃散,贵州不少地方屯田抛荒,每年官俸军粮的开支仍需外省协济。通常贵州一军授水田12亩,旱地六田,少于其他屯田地区。“上六卫”中以普安卫的屯田数量较多,达78444亩,其次是普定卫,有屯田76724亩,其他卫的屯田则相对较少。
自贵阳入云南的道路为普安入黔旧路之要害。长期以来守备薄弱,难以抗御罗罗等蛮夷势力的侵扰,军士的生存环境十分恶劣。万历三十三年(1605),巡抚贵州郭子章的奏疏称:自征苗以来粮饷欠缺,官兵困苦,军士未能归籍者,“窜入各寨潜为勾引。”往年仅间或出没,今则无日不出劫,往年仅数十成群,今则动辄数百,往年仅劫客商今则劫及官员,抢劫行为甚至迫近省会,“贵州数百里之境顿成盗薮。”[37]郭子章所说的情形十分严重,明朝因国力衰落,却无法进行有效治理。
在明朝特定的时代条件下,卫所及其将士逐渐在特定地域形成封闭的汉人社会。王士性《广志绎》说:在云南、贵州等地,“开设初只有卫所,后虽渐渐改流,置立郡邑,皆建于卫所之中,卫所为主,郡邑为客,缙绅拜表祝圣皆在卫所。”“诸省惟云南诸夷杂处之地,布列各府,其为中华人惟各卫所戍夫耳。……故卫所所治皆中国人。”[38]今黔西地区的情形,与“云南诸夷杂处之地”大致相同。驻守云南、贵州卫所的将士主要来自江苏、浙江等地。云南本地汉族传说祖先来自南京柳树湾石门坎,为关于先辈来源的历史记忆,贵州地区亦同。另据《洪武实录》:洪武二十七年(1394),“置普定卫儒学及惠民药局。”[39]“上六卫”地区不断增添服务机构,生活保障逐步健全,乃在较小范围形成一个移民社会。
另一方面,元代迁居今滇东北、黔西地区的军民,逐渐被强大的罗罗势力同化。在明代驻扎卫所之前,黔西地区不存在类似云南的农业地区,汉族与本地民族融合形成人数较多的白蛮群体。驻守在今黔西地区的卫所军士,便无融入白蛮等搀杂汉人成分之居民群体的可能。“上六卫”因与当地土司、夷霸势力相混杂,生存安全经常受到威胁。据《明史·四川土司一》:乌撒、东川、乌蒙、镇雄(由芒部改名)诸土司地界,相错于川、滇、黔、楚之间。“统辖既分,事权不一,往往轶出为诸边害。”[40]据《天下郡国利病书》,普安诸驿土人有罗罗,仲家,仡僚等,绝少汉人。清初洪承畴称:自云南经贵州达内地的普安入黔旧路,“大路仅通一线,四围尽属险峒,苗蛮族多,民人绝少”。[41]
贵州卫所集中的今黔西地区形成特有的封闭型社会,还有受朝廷治边方略影响的原因。明朝在云南、贵州等地实行卫所、土司制度并行的治策。朝廷经营的重点是卫所地区,对土司地区不甚重视。[42]这一做法虽有助于卫所地区实现稳定与发展,但客观上扩大了卫所、土司两地的差距,并造成卫所、土司地区隔绝的局面。明朝在卫所以外的地区推行土司制度。土司制度施行的范围较元代更广,制度规定亦较为严密。但是明朝的直接统治并不涉足土司地区,致使被土司、夷霸势力包围的驿道沿线卫所,陷入极为孤立、自我封闭的窘境,在罗罗等蛮夷聚集的今贵阳以西地区,上述情形尤为严重。“上六卫”位于罗罗三十七部与仲家、仡僚等蛮夷分布区的接合部,卫所军士既受到罗罗三十七部掳掠的威胁,同时有遭受苗霸欺凌的可能。罗罗三十七部与苗霸势力也存在矛盾。“上六卫”的军士处于上述两大势力的相接地带,这一状况对军士的生存存在有利的一面。
三、清代“屯堡”居民的状况
清代民国时期,黔西地区的一些地方志出现关于明代卫所后裔的记载。
清代《安顺府志·风俗志》称:“屯军堡子,皆奉洪武敕调北征南……,家口随之至黔。”道光七年(1827)纂修的《安平县志》云:“屯堡即明洪武时之屯军。妇女青衣红袖,戴假角(原注:以银或作细练至簪上,绕髻一周,以簪绾之,名曰假角,一名风头笄)。女子未婚者,以红带绕头。已婚者改用白带(补注:道光二年徐玉章编《徐志稿》)……男子善贸易,女子不缠脚。一切耕耘,多以妇女为之。家祀祭神,多力善战,间入行伍,衣冠与汉人无异。”[43]据咸丰时撰写的《安顺府志》:“郡民皆客籍,惟寄籍有先后,其可考者,屯军堡子,皆奉洪武敕调北征南。当时之官,如汪可、黄寿、陈彬、郑琪作四正,领十二操屯军安插之事,散处屯堡各乡,家口随之至黔。妇人以银索绾发髻分三绺,长簪大环,皆凤阳汉装也。故多江南大族,至今科名尤众。”[44]民国《平坝县志》称:“名曰屯堡者,屯军驻地之地名也……。迨屯制既废,不复能再以军字呼此种人,惟其住居地名未改,于是遂以其住居名而名之为屯堡人”。
上述记载所说的“屯军堡子”或“屯堡人”,大致表现出三个特点。首先,“屯军堡子”“屯堡人”的居住地有一定的规律,即分布在元代开通由湖南经贵州入云南之湖广驿道西段的沿线,修建相对集中的村寨聚族而居。其次,“屯堡人”顽强保留了传统文化的特征,如“男子善贸易,女子不缠脚。一切耕耘,多以妇女为之。家祀祭神,多力善战,间入行伍,衣冠与汉人无异”,尤其以妇女的装束较为明显,“妇人以银索绾发髻分三绺,长簪大环,皆凤阳汉装也。”据笔者亲履其地调查,清末民国时期,“屯堡人”仍以纺织土布、以蓝靛浸染为蓝布,背负至附近村寨售卖为主要副业;男女分工明确,妇女负责制作蓝布,男子背负蓝布外出售卖。至于妇女“人以银索绾发髻分三绺,长簪大环”“青衣红袖,戴假角”,以及装束以穿着蓝衣为特色,至今仍相沿未改。其三,“屯堡人”聚族而居,进而发展为一些大姓,如汪、黄、陈、郑等姓,并热衷于科举考试,成绩不俗,“多江南大族,至今科名尤众。”现今“屯堡人”的一些村寨,还保存了供奉汪、黄等祖先的庙宇。其四,“屯堡人”与周边的其他居民较少交往,也谈不上彼此婚嫁,可说在西南边疆的多民族地区,表现出卓然超立的形象。
黔西一带的明代卫所后裔,长期保留自己封闭的社区及社会,与黔西地区特定的自然地理环境、清代移民的类型改变、贵州社会演变具有多样性等因素有关。
西南边疆多石的山地生态系统脆弱,开发不当易引起水土流失与资源破坏。贵州多山少平地。贵州山地的特点,是高差悬殊大、坡度陡峭及土层较薄,种植作物的适宜性与宜耕性均差。贵州西部广泛分布着喀斯特石灰岩地貌。喀斯特地貌山岭起伏,土层瘠薄且不易储水,居民种植、放牧、采摘都相当困难,人口承载量极为有限。困守黔西地区的明代卫所,在艰苦的自然情况下艰难度日,民间形容当地所种的包谷是“种一瓢,收半箩”。
清代是我国统一多民族国家趋于巩固的时期。经康雍乾三代的积极经营,清朝的社会经济获得长足的发展。道光十五年(1835)全国人口超过四亿,致使不少地区出现人口过度密集的现象,人口向外地流动成为难以阻止的趋势。清廷担忧人口流动导致社会失稳,多次发布禁止迁徙的告示。但云南等地人稀地广,当地官府则采取借予耕牛、种子等优惠措施,吸引流民前来垦种。
清代向人口稀少地区自发转移的流民,与明代以军事镇守形式迁居云贵等地的卫所军士不同。流民普遍社会地位低下,缺少发展生产需要的资金与技术,而且主要以分散、流徙的形式迁居外地。坝子与其他条件较好的地区,大都被明代迁来的卫所军士及其后裔占据,外来人口很难进入。云南有民谚:“穷走夷方急走厂。”指外来流民进入云南,多选择入厂矿当矿工,或赴边疆僻地垦荒这两条路。即便如黔西一类的瘠薄之地,因自然资源匮乏、开发前景欠佳,当地的“屯堡人”亦不欢迎外来人口染指。兼之越过黔西地区,便可进入改土归流之后土地丰饶、人口稀少,并可享受云南官府优惠政策的云南东部,外来流民便很少在黔西地区落籍。内地经普安入黔旧路迁入贵州的流民,或定居镇远等谋生较易,靠近湖南的地区,或进入云南东部等自然条件较好的地区。
“屯堡人”不欢迎清代的外来流民,还有双方籍贯不同、生活习惯有异方面的原因。明代卫所军士主要来自江南,多指“南京柳树湾石门坎”为祖籍之地。清代迁居云贵地等地的流民,则主要来自江西、湖南等中部省份的贫困地区。在云南为官的吴大勋注意到这一现象。其著《滇南闻见录》 说:滇南汉人,“大抵江、浙之人居多,既好体面,又难吃苦,手乏身疲,不能行动。至今城市中皆汉人,山谷荒野中皆夷人,反客为主,竟成乐国。至于歇店饭铺,估客厂民,以及夷寨中客商铺户,皆江西、楚南两省之人。”[45]贵州的情形与云南大致相同。乾隆二十年(1755),云南巡抚郭一裕的奏疏称:云南居民夷多汉少,“所谓汉人者,多系江西、湖南、川陕等省流寓之人,相传数代,便成土著。而挟财往来贸易者,名为客民。”[46]长期以来,黔西及附近地区的社会秩序欠佳,各地村寨封闭自保,对外人十分警惕。《雍正西南夷改流记上》称:清初乌蒙、乌撒、东川、芒部诸土司猖獗,“滇、黔有可制之势而无其权,四川有可制之权而无其势。土蛮不耕作,专劫杀为生,边民世其荼毒。”又说:“贵州土司向无钳束群苗之责,苗患甚于土司。”雍正四年(1726),鄂尔泰因公赴滇。其奏疏称:“臣由贵阳府起程,过威宁镇,至东川府,此三百六十里内人烟俱寂,鸡犬无闻,惟隔三十里有塘兵二三名,茅屋数间。”“田皆蒿莱,地尽荆棘,耕种不施,渔樵绝迹者,则以地近凶夷,徒赍粮以资寇盗,故民不肯为,官不敢问。”[47]在这样的情况下,“屯堡人”对外来流民持冷淡消极的态度,亦不足为奇。另外,清朝保护贵州地区的驿道,仅安排少量驿兵,且不带家眷,不具备形成大规模军事移民的条件。这些零散的驿兵很少见于记载,也较少融入“屯堡人”群体。
清朝统治贵州地区,大致分为吴三桂割据、改土归流、善后整顿等三个时期。
全国实现统一后,清朝借助藩王的力量统治南方地区。朝廷封吴三桂为平西王镇守云贵地区。吴三桂擅权专横,通过封官许愿拉拢土司,云贵地区被吴三桂割据长达十余年。康熙十二年(1673),吴三桂联合西南诸藩起兵造反。“三藩之乱”长达八年之久,云贵地区遭受战争的严重破坏。“三藩之乱”平定后,云贵地区法治松懈,土司、夷霸横行不法的严重状况暴露出来。
雍正继位,决心改变被动的局面。他任命鄂尔泰为云贵总督,于雍正四年(1726)至九年主持在西南边疆进行大规模的改土归流。贵州省改流的重点,是黎平以西、都匀以东、镇远以南的清水江生苗区域。 《雍正西南夷改流记》 称:“贵州土司向无钳束群苗之责,苗患甚于土司。而苗疆四周几三千余里,千有三百余寨,古州距其中,群寨环其外。左有清江可北达楚,右有都江可南通粤,皆为顽苗蟠据,梗隔三省,遂成化外。如欲开江路以通黔、粤,非勒兵深入,遍加剿抚不可。”清军沿清水江、丹江遍设重营,以控江路,凡下江溶洞之深远大箐,危峰障日,皆伐山通道,“穷搜窟宅,神焦鬼烂,百里内外咸震虢,负弩络赴。”清军进攻清水江等地大开杀戒,“苗四山号泣。”经持续用兵,苗疆腹心之地的古州(治今榕江)被平定,商路开通,“楚、粤商艘直抵镇城外。”贵州东部被平定后,清朝设八寨、丹江、清江、古州、都江、台拱等六厅,时称“新辟苗疆”。改流“开辟苗疆二三千里”,“几当贵州全省之半。”“(清朝)增营设汛,凡腹内郡县防兵大半移戍新疆。”[48]部分改流也波及贵州西部,清朝曾招降镇宁、永宁、永丰与安顺的生苗1398寨。
雍正九年(1731),大规模的改土归流结束后,贵州进入调整巩固的时期,但衍生的问题随之而来。雍正十三年,因官吏“征粮不善”,“新辟苗疆”的苗民发动大规模反抗。朝廷中畏事者称苗疆不可守,“前功几尽失,全局几大变。”乾隆帝继位,授张广泗以七省经略使之职,残酷镇压了此次起义。乾隆六十年(1795),在贵州东部与相连的湖南地区,又发生大规模的苗民起义。苗民提出“逐客民、复故地”的口号,官府相应提出“民地归民,苗地归苗”的对策。[49]平定苗民的起义后,清朝在当地广修碉堡、炮台,修筑边墙百余里,实行严密监视蛮夷、隔绝蛮夷往来的政策。在清朝的严密统治下,苗民的反抗逐渐止息,外来人口陆续进入,苗民社会亦发生明显改变。
总体来看,清朝对贵州地区的几次大规模用兵,主要集中在贵州东部的“新辟苗疆”等地,涉及安顺等黔西地区的不多。由于黔西地区较少遭受战争破坏,当地的传统社会得以保留。
四、结语
清代、民国时期贵州地方志记载的“屯堡人”,为明代当地卫所驻军的后裔。“屯堡人”分布在贵州西部的平坝、安顺、镇宁、睛隆与普定等地,即明代的普安入黔旧路自贵阳入云南西段地区。一些卫所驻守上述区域,逐渐构成封闭自守、群体繁衍的区域社会。随着时间推移,“屯堡人”形成以家族群体自助、重视传统与教育、妇女耕织持家、男子擅长贸易、与周边居民较少交往为特征的“屯堡”文化。
以“屯堡人”为基础的“屯堡”文化现象,形成于特定的时期与地域。其中既有贵州地区共性方面的原因,也有特定时代与“屯堡”所在地个性方面的原由。
贵州地区共性方面的原因。一是贵州多山少平地,耕地、水源等资源十分匮乏,限制了移民进入的数量与经济发展的速度。二是贵州建省较晚,管理机构不够完善,基层管控亦欠深入,致使贵州一些地区社会发育滞后,民族融合程度偏低。在很长的时期,罗罗、苗人等本地民族在贵州占有绝对优势,汉族融合本地民族形成的白蛮群体十分弱小。三是贵州的卫所集中分布在普安入黔旧路的西段,职责是保护驿道的畅通。为自身安全并长期固守,卫所对周边的居民十分警惕,不愿过多交往。四是受到明朝治理贵州方略的影响。明朝在贵州实行卫所、土司苗地分治的政策,[50]加剧了卫所与土司苗地的隔阂,对卫所所在地形成封闭社会起到推动的作用。
特定时代与“屯堡”所在地个性方面的原由。一是明代以前今黔西地区发展不顺,一些时期还被统治者忽视。汉晋时期今黔西地区出现繁荣,东晋至13世纪中叶则长期徘徊于低谷。元代开通云南至湖广的驿道,所通过的今黔西地区出现短暂复兴。明初将今滇东北与黔西部分区域划给四川,官府对上述区域实则鞭长莫及。兼之明朝将卫所与土司苗地分治,黔西等地的罗罗势力一枝独秀,各民族之间的交往与融合不多,元代迁居当地的少量军民亦被罗罗等同化。二是“屯堡人”分布的“上六卫”地区,位于罗罗三十七部与苗众势力的交接地带。“上六卫”既受三十七部与苗众的侵扰,又因地处两大势力的交接地带,可利用两者的矛盾而实现自保。三是雍正间清朝在贵州进行的改土归流,以及改流后及乾隆年间的严重战乱,主要发生在贵州的中部与东部,较少波及黔西地区,有利于当地“屯堡”社会的延续。四是“上六卫”地区遍布喀斯特地貌,耕地、水源等资源贫瘠,居民谋生不易。外来移民既不受“屯堡人”欢迎,也很难在这一地区立足。外来移民的影响十分微弱,是黔西“屯堡”社会得以保留的又一原因。
总之,贵州“屯堡”文化现象的形成及延续,是多种因素复杂作用的结果。云贵地区民族关系的一个显著特点,是汉族移民与本地民族在较大范围内长期杂居并互相影响,呈现渐进性的融合过程。明清两代汉族移民大量进入云贵地区,在民族关系的融合发展中起到主导作用,当地各民族和谐相处、共存互助的格局得以形成。[51]贵州“屯堡”文化现象的存在,说明西南边疆民族关系演变的情形十分复杂。基于特定的时代与自然人文环境,可能形成不同于主流类型的若干亚类型,由此反映了历史发展的复杂性、多样性与区域差异性。关于此类情形的探讨,亦应受到学人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