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仡佬族传统生态习惯法的现代价值
《学理论》杂志·下 2016年1期 作者:张新 李晓蓉
摘 要:时至今日,贵州仡佬民族地区依然留存着大量生态习惯法规则,这些规则是仡佬民族地方生态环境法治的重要本土资源,蕴含着尊崇自然、热爱人居环境、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伦理,为仡佬民众所信仰、内心认可并普遍遵守,形成了仡佬民众良好的生态环保规则意识和观念,在规范个体行为、调节社会矛盾、维护生态环境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具有重要的价值。
关键词:仡佬族;生态习惯法;现代价值
中图分类号:G1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6)01-0158-02
贵州作为一个相对封闭的内陆高原在已经过去的漫长岁月中能够保持相对完好的自然生态环境,这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贵州各世居民族特有的传统生态习惯法。而且,在全球生态环境问题日益严峻的今天,越来越多的有识之士逐步认识到,要解决生态环境问题不能单纯依赖于科学技术的进步,或者国家环境保护法律的强制性,还要深入地发掘和研究众多生态环境问题背后所隐藏的纷繁复杂的社会原因,并尽可能利用一切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的社会文化资源,特别是各民族的传统生态习惯法。比如在贵州广大仡佬乡村,在仡佬民众的日常行为的规制和纠纷的调解处理中,仍然可以看到仡佬族传统习惯法的影子,它依然以其顽强的生命力真实地存在着,是他们心中的“法”,时至今日,贵州仡佬民族地区依然留存着大量生态习惯法规则,这些规则在维护仡佬民族地区生态环境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具有重要的价值。
一、仡佬族生态习惯法作为仡佬民族地方生态环境法治重要本土资源的价值
目前我国环境法治建设过多地依赖对外国环境法制度的引进,而忽视了对本土法治资源的充分利用和吸纳,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国家制定法也因其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困难重重,执行效率不高而备受诟病。而在仡佬民族地区,自发生成的传统生态习惯法在现实中以其独特影响力发挥了劝导和规制仡佬民众生态环保观念和行为的作用。这种巨大反差揭示出生态习惯法在生态环境资源保护中具有国家制定法所无法比拟的优势存在,这些优势是由生态习惯法自身特质所决定的。在当前国家生态环保制定法功能发挥不足的现状下,在仡佬民族地区今后的生态环境法治建设中,必须在仡佬族生态习惯法与国家制定法之间建立起互动机制,发挥仡佬族生态习惯法这一地方性知识的作用,充分利用仡佬族生态习惯法的特殊影响力为国家生态环保制定法的实施营造宽松的环境,通过仡佬族生态习惯法去调整国家生态环保制定法在仡佬民族地区难以规范的行为,以实现仡佬族生态习惯法弥补国家环保机制的缺陷。
在贵州仡佬族聚居地区,都有一片葱郁茂密的“风水林”,为什么这片树林保护得很好,罕见被村民砍伐破坏,究其原因并不是仡佬村民认为国家的《刑法》《森林法》等法律法规有禁止性规定,砍伐后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是对本族“族老”责令“做道场”、“杀三牲”等处罚的畏惧。如前几年发生在遵义市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泥高乡竹园村的一起破坏“风水林”事件,一陈姓村民因修建自家屋舍,擅自进入本村“风水林”中砍伐了两棵树木,村民发现后告知了“族老”,结果被“族老”责令其宰杀鸡、羊、猪三牲,请本族补袱做了三天“道场”,以此来慰藉神灵,免遭灾害。此事件反映出即使在今天的贵州仡佬族聚居地区,仡佬族生态习惯法仍然是非常重要的社会规范之一,在填补着国家制定法对生态保护的不足,发挥着作为仡佬民族地方生态环境法治重要本土资源的重要价值。
二、仡佬族生态习惯法为仡佬民众所信仰、内心认可并普遍遵守,形成仡佬民众良好的生态环保规则意识和观念的价值
法律信仰在国家法治现代化进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法律只有被社会上的大众愉悦地认可并欣然遵守时才是实际意义上的法律”“法律首先产生于习俗和人民的信仰”。由于国家制定法在制度与广大社会成员的信仰之间存在着巨大的文化断裂。在生态环境保护等问题上国家制定法之所以表现不佳,“并不是我们渐渐失去了对法律的信任,而是一开始就不能信任这法律,因为它与我们五千年来一贯导行的价值相悖,与我们有着同样长久的传统文化格格不入”。在长期的生活、生产过程中,仡佬民众形成了对生态习惯法的信仰,形成了以生态习惯法为主要内容的良好的生态环保规则意识和观念,对生态环境的保护成为仡佬民众的一种自觉行动和精神追求。
贵州仡佬民众世世代代在崇山峻岭中生产、生活,森林树木与他们的衣食住行密不可分,“在仡佬族先民们遭遇困难的关键时期是树木给他们提供了栖息之所,给了仡佬先民们以庇护和温暖。因此在贵州仡佬民众心中,形成了树木有灵的观念,是他们心中神圣的图腾,他们坚信树木能够保佑仡佬社会风调雨顺、六畜兴旺、五谷丰登、林木葱郁,能够保佑仡佬民众出入平安、健康长寿、幸福吉祥。所以一个村寨都有一棵“神树”,逢年过节或有灾痛,仡佬人便在族中长者的带领下,携带鸡鸭、米饭、香烛、纸钱、鞭炮、糍粑等贡品来到“神树”之下,先摆好贡品,然后前长后幼,依次排开,伏地叩拜。拜毕,焚香烧纸,燃放鞭炮,两贡品撒在神树四周,再除草培土。村寨的“神树”确定后,“神树”及其周围的树木都不能砍伐和损坏,即便到无米之炊的境地。因此森林古树的崇拜、保护也成为贵州仡佬族民众内心认可、共同信奉遵守的行为规范,这一规范使得很多树木和森林得到了很好的保护,促进了贵州仡佬族聚居地方自然生态的平衡。
三、仡佬族生态习惯法蕴含着尊崇自然、热爱人居环境、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伦理价值
法与伦理道德都是上层建筑,二者相互依存、相互作用。作为两个重要的社会调整手段的法与伦理道德,从社会调整的角度看,伦理道德必然要融合和渗透到法之中,而法又为伦理道德提供了有效的手段。同样,仡佬族传统生态习惯法作为仡佬社会的一种行为规范,一方面其发展变化必然受到伦理道德的影响,另一方面其运行又有效地维护和传播了仡佬群体的伦理道德。因此,蕴含着丰富生态伦理思想、早已深入到仡佬民众思想意识及日常行为之中,并与他们的经济关系和社会生活紧密联系的仡佬族生态习惯法,对于仡佬民众来说既是法律规范,又是道德规范,能稳定、持续地影响其成员,从而有效地保护仡佬民族地区的生态环境。因此,仡佬族传统生态习惯法中尊崇自然,万物有灵的生态认识观,热爱人居环境、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价值观,自然资源可持续利用的生态实践观等生态伦理思想,对于“生态贵州”的建设具有重要价值。
世居贵州高原的仡佬民族在与自然界打交道的长期过程中,面对变幻莫测的自然界充满了无限的神秘感和恐惧感,他们认为风云雷雨、日月星辰、河流山川、飞禽走兽、金石草木等万物皆有灵性,他们很虔诚地敬仰自然界中的林木、山石,对之进行祭祀、祈祷,希望其能够赐福于他们。如每年农历三月初三,仡佬族人要祭祀山神,祈求山王菩萨管好“山荒”(野兽和禽鸟),保佑人畜安全;又如每年的二月初一,这是仡佬族传统的“敬雀节”,仡佬族人认为在他们的祖先濒临灭绝之际,得到了神鹰拯救,鹰成为他们的图腾;而对山石古树的崇拜,更是将其视为能与人相通的神灵,能够主宰自己及民族的命运,祈求它保佑。于是,仡佬族人便在山石、古树上披挂红布,焚香化纸,祈求平安。甚至将小孩拜寄给山石或古树做“干儿子”,让小孩叫山石或古树为“保爷”,要择吉日,在山石或古树下摆上香、纸、烛、刀头酒礼,点燃香烛之后,由本族补袱(也称道士)念咒语,小孩向山石或古树作揖磕头,如果孩子太小,不会作揖磕头,就由补袱代言几句。
“高山苗,水仲家,仡佬住在石旮旯”。仡佬先民开荒劈草,刀耕火种,对赐予他们五谷的土地有着深厚的感情。每年在开耕二月和收获前八月间,都要祭祀土地,求其保佑五谷丰登,感谢土地对仡佬族的贡献。他们会在大树下或道路旁用石头或木料为土地神搭建土地庙,内供土地公公和土地婆婆,并立上牌位,过节时便到土地庙前烧香烛化纸钱,摆贡品祭祀。贵州仡佬族还认为水是神的赐予,有了水人才能生活,非常敬重源源不断流出水来的泉水。仡佬人的水井都用块石砌成方形或圆形,不准人从井上跨过,尤其是妇女,一切肮脏的东西,如生小孩的血衣裤等,不能靠近水井清洗,认为会污秽水井,侮辱神灵,井水就将枯竭,影响人们的生活。此外,仡佬族人在除夕那天,还要用酒食香纸等去敬祭水井,初一、十五早晨挑“金银水”时,也要烧香烛、纸钱,以表敬仰之诚。古代仡佬先民在这种自然崇拜的过程中逐渐产生了很多原始崇拜、禁忌,久而久之,代代传承,便积淀成了每一个仡佬人都要遵守的强制性规约,这些规约无不蕴含着仡佬族尊崇自然、热爱人居环境、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伦理价值。
崇尚自然,爱护自然,遵信生态习惯法的理念,早已深植在仡佬族人的本性里,影响着仡佬族人的言行,只要我们充分挖掘贵州仡佬族传统生态习惯法的现代价值,发挥仡佬族传统生态习惯法作为贵州仡佬民族地区生态文明建设力量的重要泉源的作用,始终坚持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绿水青山”,“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观,贵州仡佬民众将会拥有一个天蓝、地绿、水清、气净的美好家园,赢得永续发展的美好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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