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九溪卫所与土司关系研究
360个图书馆 麻寮嗲嗲 2015-06-05 |
摘要:卫所制度是明代初期重要的地方军事制度,它在明代有着重要的作用。九溪卫是明代建在湘鄂“蛮”区的一个卫,从明洪武到清雍正三百六十年间,明清王朝为了“控蛮”、“御蛮”设军事机构九溪卫城于今慈利县江垭镇。这也是明朝在湘西土家族地区最早设立土司建置的地区 ,同时,明朝的土司建置也较好地解决了湖广行省西部的安定问题 。
中
关键词:卫所制度;“蛮”区;九溪卫;土司
九溪卫始建于洪武二十三年,为防苗蛮之乱,设防筑城,明朝、乃至清初都是重要的地方军事组织。对于卫所研究,国内学者研究较多,并且主要针对的是沿海卫所,如威海卫、雄崖所等。从卫所与土司关系研究相对较少,希望通过对九溪卫与湘西土司关系的研究,对九溪卫有进一步的认识。
明代对湘西少数民族地区进行卫所普设,很大程度上控制了该地区土司势力的扩张,也稳定了澧水流域的交通运输。一定程度上卫所的设立对湘西少数民族土司势力的发展壮大有了一定的限制,卫所中有自己的政权组织称号,土司的下层组织称号在卫所中被“旗”取代,明代“旗”是最基本的政权组织单位,“旗”又分为小旗、总旗、百户所、千户所、卫,小旗配置10人,总旗配置100人,百户所配置200人,千户所配2000人,十个千户所则为一卫。
一、明朝卫所制度与九溪卫
明朝初期,卫所制度是地方重要的军事组织,对少数民族区的苗乱及土司权势上有很大的牵制作用。九溪卫是明朝在少数民族区设立的重要卫所的其中一个。它的设立,是当时明朝军事制度的需要,很大程度上稳固了明王朝的政权,同时,九溪卫所也是明王朝政权建立中的产物。
明太祖朱元璋在明朝初年,在总结自己征战建国过程中的经验教训外,很大程度上吸取了前朝的军事经验教训,特别是北魏隋唐的府兵制,“自京师达于郡县,皆立卫所。外统之都司,内统于五军都督府,而上十二卫为天子亲军者不与焉。”[1]卫、所设置在要害之地,“度要害地,系一郡者设所,连郡者设卫。”[2]“革元旧制。自军事达于郡县,皆立所”。[3]“卫所者,分屯设兵,控扼要害错置京省,统于都司而总隶五军都督府。五府无兵,卫所兵即其兵,屯操、城守、运粮、番易,仿唐府兵遗意。”[3]“度要害地系一郡者设所,连郡者设卫,大率五千六百人为卫,千百二十人为千户所,百十有二人位百户所,所设总旗二,小旗十,大小联比成军”。[4]分别由指挥使、千户、百户、总旗官、小旗官率领。九溪卫乃湘鄂临界的一个卫。九溪卫因战略、防御、运输位置十分重要,所以九溪卫不同于其他一般的卫,其辖有前、后、左、右、中五所,并添平、麻寮诸所隶之。潘相《澧志举要》:“九溪卫有九渊、野牛、三江、闸口、四关,其曰守御平千户所,在卫东北。今石门县境,其隘十……曰守御安福千户所,在卫西北,旧十六都地,今割属桑植。曰守御麻寮千户所,在卫北,旧十七都,今割属鹤峰,其隘十……曰桑植安抚司,本桑植、荒溪等处宣抚司,在卫西北。其兵有制兵,有寓兵。各协营所隶兵曰制兵,各州县原编勇壮若干,弓兵若干,曰寓兵。是年,指挥吕成、韩忠城九溪。二十五年,置澧州所于州治东,隶九溪卫。”[5]
卫所中士兵的职业是固定的,更是长期性的,兵农合一,并且是世袭制,家属则另外立其军籍、军户,并且家人会随其卫兵进行迁户,世代为军,军户中长子王,次子带军,如果军户中没有人幸存,就如果为军的长子死亡,就以次子或余子带为军,若全3族人顶替为军。卫所中的军户地方是不拥有管辖权利的,所有对卫所的调遣、管理统归朝廷,军户不能随意脱离军籍。然而,卫所就为朝廷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兵源。同样,九溪卫所中的居住民也就自然而然的成了世代为军的传统,这种传统直到九溪卫衰落、废止也没有改变。
卫所中实行兵农一体化,卫户进行屯田。所屯田地和生产材料统一由国家发放,自己自足。当然,这给明代中央王朝节省了一笔巨大的军饷,也省去了军事物资运输的劳资成本。对于一向以武力平天下的朱元璋来说,尤为得意,并感慨:“吾京师养兵百万,要令不费百姓一粒米”。[6]屯田制度的设置不仅仅可以屯兵、屯粮,也可以使常年战乱中的贫瘠土地进一步的利用、开发。《大明会典》记载:各卫所均进行屯田,都以都司种不统一,五十亩田为一分,有二十亩,有三十亩或七十亩不等。卫中有耕者亦有守城者,均有合理分配,七分屯田,三分守城。另外,要求年轻力壮的守城,年老者屯田。军士屯田制度是明朝卫所制度的典型,给卫所制度的设立提供了必备的物资基础。据《湖广通志?屯田》引《续文献通考》载隆庆六年(1572)全国统计,九溪卫屯田1467顷25亩,屯粮6795石8斗;永定卫,屯田1467顷25亩,屯粮5168石;大庸千户所,屯田175顷99亩,屯粮993石4斗;安福千户所,屯田320顷19亩,屯粮2143石3斗;澧州千户所,屯田261顷,屯粮3030石。由此可看出,九溪卫在屯田、屯粮上都优于临近的卫和千户所,进一步说明,军事屯田是卫所军士的重要活动,也是地方军事权力的象征。军士屯田制度也是朝廷组织开发的有利措施,对后世的军事、经济、文化都有深远影响。
二、九溪卫建立对土司区的影响
明朝初期,永顺土司区设立永定卫等卫所,在永定卫的临地桑植、保靖的土司区又设立了九溪卫,并九溪卫辖有添平、麻寮、安福等千户所。在《大明一统志》卷62明确指出,添平所建立的确切时间是洪武二年(1369),而其中的麻寮所、安福所建立于洪武四年(1371)。几个千户所中,安福所的建立时间存在着反复,根据《明史地理志》记载:安福所位居九溪卫西北,洪武二十三年建立,但是在《明史》中没有明确的建立时间年限,可以看出安福所是在洪武初以后建置的,也不排除当初废掉后重建的可能。然而在《史方与纪要》中记载的安福所沿革建制似乎更加明确了安福所的设立时间,曰:“洪武四年设于酉水北,隶属大庸卫,二十三年移建于酉水之西,地名瓦窑冈,改隶九溪卫。”对于安福所的建制,根据资料不管是“重建”还是“移建”,若有此事,《明史》没有理由不予记载。安福所洪武四年(1371)建后,明王朝从当地土酋夏克武为千户,夏克武之子夏得忠于洪武二十三年叛乱,这些与安福所的废除应该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卫所的大肆设立,很好的控制了临边土司势力的发展,加强了对土司区反动势力、反动党派的镇压。洪武二十二年(1389)安福所千户夏得忠叛乱,洪武二十三年(1390)刺惹、覃大胜鄂西的众多土司的反叛,明王朝进行了疯狂的镇压,能够顺利镇压、平息叛乱,卫所是功不可没的。据万历《湖广总志》卷6记载:九溪卫,洪武二十三(1390)年建,辖麻寮所、添平所、安福所等千户所。九溪卫的得名,因该地有九条溪水汇流,故得以此名。九溪卫的建立,直接原因应该是夏得忠的叛乱,万历《湖广总志》卷29明确记载:洪武二十三(1390)年春,千户夏得忠协同九溪地蛮进行叛乱,朝廷命其东川候胡海进行平复叛乱,从而建立九溪、永定二卫,以此进行防苗乱之后患。从而可以看出,九溪卫包括其他卫所的设立,其目的则为镇压、防土司势力扩张,中央政权渗透地方社会。
三、结论
卫所在土家族土司区的设立,稳固了明朝初年在土司区苗荒、苗乱的现象,同时也保障了澧水等主要交通要线的运输条件;卫所兵的驻入,同时也丰富了地方社会的风俗、风习,为土司区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助推前进的作用。很大程度上,也较好地解决了湖广行省西部的安定问题 。(作者单位:吉首大学历史与文化学院)
参考文献:
[1]张廷玉.明史[M].北京:中华书局,1974:2175页引
[2]张廷玉.明史[M].北京:中华书局,1974:2193页引
[3]龙文彬.明会要[M].北京:中华书局,1956
[4]张德信.明朝典章制度[M].吉林文史出版社,2001:406页引
[5]民国《慈利县志》卷十八《事纪》
[6]张德信.明朝典章制度[M].吉林出版社,2001:416页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