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旅游发展中产品业态与组织结构差异研究——以天龙屯堡为例
《安顺学院学报》 2021年5期 作者:梁永兰 陈志永
(1.贵州大学旅游与文化产业学院,贵州 贵阳550025;2.贵州师范学院贵州民族教育研究院,贵州 贵阳550018;3.贵州省高校乡村振兴研究中心,贵州 安顺561000)
一、研究背景
传统村落的旅游开发是村民、投资商、政府等主体在同一场域中,根据各自的权力和能力将资源转化为产品的过程,而这一过程中三者在村落场域中的权力结构与角色差异形成了不同的组织结构,产品业态作为组织结构差异的外在表征,与不同时期的组织结构有些内在的逻辑关联。对于同一旅游地而言,往往会历经生命周期的演化,在不同时期组织结构的动态变化导致产品业态的生成过程也会有所不同。因此,传统村落景区化进程中加强对产品业态和组织结构差异的研究具有重要意义。
现有研究对旅游地产品业态普遍存在同质化、缺乏特色内涵等问题从经济学、管理学等学科出发研究应如何丰富和管理层出不穷[1][2][3][4],作为旅游发展中的核心问题,参与产品业态开发必然涉及游客[5]、社区居民[6]、地方精英[7][8]、企业[9][10]以及政府[11]等主体的力量,不同主体在旅游发展中会根据各自的利益、动机组织资源,并根据各自的行为逻辑在村落旅游场域进行互动,从而形成不同的组织结构,始终影响着旅游产品的开发建设,具体表现为村落旅游中的开发模式、治理结构,有“景区公司+农户”[12]、“政府+农户”[13]、“政府+公司+农户”[14]、“政府+旅游公司+旅行社+农民旅游协会+科研院校”[15]等模式。可以发现,对组织结构的研究,只是就模式而论模式,而多元主体参与旅游开发的现实决定了旅游场域中存在着多重制度逻辑[16],加上中国特殊的制度环境中各主体间往往没有明确的权力边界,如果对模式仅仅是静态的、表面化的研究,就无法掌握多重逻辑相互作用下旅游发展中产品业态变化的动态过程,也就无法认识到在不同组织结构中产品业态存在差异的形成机制,导致无法找到景区吸引力降低的根源。同时,大多数学者[17][18]认为政府和企业以绝对的权力和资本优势在组织结构中占据主导地位从而保证了产品业态的有效供给,但在以村落为载体的旅游开发中,旅游活动与村落社会的运行互嵌互构,已有研究却忽视了形塑产品业态中村庄社会的内生力量。因此笔者将产品业态和组织结构进行逻辑关联,并重点关注产品业态形成过程中的社会基础是现实且有必要的。安顺天龙屯堡景区开发旅游至今有20年时间且前后经历了不同投资主体,景区的兴衰更替使产品业态和组织结构呈阶段性特征,这为本研究的开展提供了典型案例。
二、案例地概况及旅游发展历程
明朝“调北征南”以及“调北填南”的军事政治行动构成了安顺的屯堡村落群和汉族社会群体,经过岁月的沉淀逐渐形成了延续至今有六百多年历史的屯堡村落和屯堡文化,天龙屯堡是散落在安顺境内三百多个屯堡村落中的其中一个。位于安顺市平坝区的天龙镇,自古以来就处在黔中孔道上,交通十分便利,堪称贵州中部的“黄金通道”。无论在过去还是现在,先天的区位和便利的交通使天龙村对外的交流和联系相比于安顺其他屯堡村落更加方便,对村落的经济、社会、文化的发展有着有利的影响。因较强的族群认同、共同的语言和习俗,以及实行内部通婚制等原因,在六百多年的岁月中形成了一个有着共同依恋、文化认同的有凝聚力的屯堡族群,以及成熟的自组织机制和发达的公共空间,使得内部文化精神得以传承、沉淀和建构。以屯堡建筑、屯堡服饰为代表的物质文化和以跳神、信佛修佛、抬汪公、宗教祭祀等为代表的精神文化成为今天一道道独特的文化景观呈现在世人眼前。屯堡村落以特殊的历史背景和现实条件造就了独特的屯堡文化和稳定的屯堡社会结构,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和独特且丰富的文化事象的资源特色,加上经商传统在市场经济中获得了资本积累,同时历来就处在便利的交通要道上,为天龙屯堡成功开启向旅游经济领域进军以及后期的良性运作做足了资源和资本的准备。
在天龙旅游的发展中经历了两个不同性质主体的投资经营,前期是天龙当地人组成的本土公司(以下称“老公司”),后期是国有企业贵州旅游投资控股集团(以下称“贵旅集团”)。2001年9月启动旅游至2007年,实现了从起步到飞速发展的跨越,2007年游客突破53万人次,旅游收入达三千多万元,创造了天龙旅游业的巅峰。取得这样的成绩并非偶然,早期天龙当地的村民对旅游发展的全力支持和投入,充分尊重村庄文化精英的力量和智慧,为旅游发展找到了资源依托和社会基础;利用熟人社会的关系和村民对接,使得公司前期的进入不但能够节省交易成本而且还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为了更好地保障村民的利益,组织成立了农民旅游协会,代表村民参与旅游事务,标志着为人称道的“天龙模式”正式形成,这一模式的良好运作使得参与主体形成了村庄共同体之上的利益共同体,旅游发展呈现良好的态势,彻底改变了天龙村的样貌,被遴选为全国农业旅游示范点、中国屯堡文化研究基地,引来了贵州其他少数民族旅游村寨的干部前来学习取经。但繁荣的背后其实内里暗潮涌动,天龙村在景区化的进程中变得复杂起来,地方政府、公司和村民不断进行较量,村民的主体意识逐渐觉醒、获益差距的心理失衡和权力意识、资本意识凸显,政府对利益的诉求呼声不断,矛盾随之而来,种种失序带来的结果就是因旅游建立起来的利益共同体破裂,加之2008年受经济危机的影响,导致景区经营极度不景气,天龙旅游业开始走下坡路。2012年国发2号文的出台为天龙带来了政策红利,拥有强大资本和权力优势的贵旅集团进入天龙,以项目入村的方式建设经营,这一过程中对村民的利益置于不顾,非但没有将景区的业态丰富活跃起来,反而导致景区陷入一潭死水的状态。旅游人次最高的一年(2017年)还不及十年前的一半,景区讲解员从当年的40个锐减到6个,公司员工数从一百七十多个(其中就有120个是天龙村人)到贵旅集团时期的40个,表演地戏从平均每天二十余场到现在分时段且要凑够四五个人才会表演……直观的数据背后是天龙旅游业所经历的兴衰痕迹。
三、天龙屯堡产品业态与组织结构的演变
(一)产品业态的演变特征
1.产品业态的文化内涵:丰富到不足
空间上,景区内的所有业态沿游线分布,与天龙村的大街小巷高度重合,与村民的生产生活构成了一个整体,在布局产品业态的同时也“贩卖”了村庄的生活空间和环境。文化上,屯堡社区内部的地戏、花灯、山歌等民俗活动与传统的节日庆典相结合,和以参神拜佛的宗教生活共同构成了屯堡社区文化生活的基本内容,构建出了浓浓的文化氛围。充分利用了发达的宗教文化,将三教寺直接划为老年人活动中心,村里的老人没事就在里面礼佛,做小鞋,做手工,纺线,是老年人休闲聊天娱乐的地方同时也是一个旅游点。还将村里的“做会”活动开发成旅游资源,以天龙人举办的三月三蟠桃会为例,礼佛仪式搭配以搭台唱山歌的表演活动,在不破坏屯堡宗教文化系统的同时以地方性和独特性增强了屯堡文化的旅游吸引力。此外,采借屯堡村落抬亭子仪式和开财门仪式等传统要素,以沈万山的名人效应为基础,打造“抬财神”的节庆仪式,同时在尊重社区内部的文化交换基础上,2009年春节开始举办一年一度的抬亭子巡游大赛,邀请了周边屯堡村寨的其他“真正的”抬亭子队伍(抬汪公、迎菩萨、迎春、迎神等队伍)。产品业态与屯堡文化的内嵌,不仅丰富了景区的产品业态,还促进了村庄内部精神文化的建设,进一步强化了村寨之间的交往互动,推动着屯堡社区的发展。
集团公司以国有企业的性质介入开发后,以较强的资本实力实现了景区基础设施的建设,并将景区的范围向外进行了拓展,使得业态开始向外围溢出,在距离天龙村较远的新游客中心附近出现了新的旅游业态,产品业态在空间上与村庄相离。另一方面,源于国企的性质,使得企业不能充分利用屯堡社区传统的宗教文化,无法对祠堂、带有宗教氛围的文化资源转化为旅游产品,加上作为外来的开发主体与村庄的社会关联弱,忽视村庄民间协会和其他中间组织的作用,旅游开发的实践脱离村里的社会文化活动,使得公司的运作无法与村庄的社会治理相嵌入,最后产品业态由于脱嵌于当地社会结构与文化基础而无法有效彰显屯堡文化特色,文化内涵不足,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天龙景区的旅游吸引力。
2.村民在产品开发中的地位:核心到边缘
老公司主导下的旅游开发从前期找到村中懂屯堡文化和有威望的老人参与筹备和决策,到成立专门的协会组织(农民旅游协会、旅游商品经营户从业协会、妇女协会等)动员村民参与以及解决旅游发展中的问题,打造了多元且文化内涵丰富的产品业态,创造了天龙旅游业的繁荣,整个过程都将村民置于旅游发展中的核心地位。特别是屯堡妇女在产品业态发展中的作用,对外作为屯堡文化的代言人为旅游发展做贡献,身着屯堡服饰到省城贵阳开展屯堡文化的宣传促销活动,或者有重要客人、游客到景区时参与接待和表演;对内影响着家庭成员对旅游开发的态度,而且对于屯堡已婚妇女而言,在获得一份稳定收入的同时还能照顾家庭,有效地发挥了妇女在宣传文化、构建核心吸引力以及协调家庭与村庄、家庭与企业之间关系的作用,营造了和谐有序的景区氛围。 在集团公司进入后,以重投资轻经营、项目入村的方式对景区进行建设和经营,先是对景区进行了巨额资金的投入升级旅游基础设施,在各类项目资金的扶持下保护和修缮屯堡民居,还通过招商引资的方式在景区增加了新的旅游业态。虽然表面上公司为景区的建设做了不少工作,但实际在经营运作的过程中从未将村民作为主体放置在旅游场域中,具体体现在:
(1)为了迎接盛大的旅发大会,贵旅集团投入了上亿的资金升级改造景区,此时村民只是以雇佣劳动的身份参与部分设施建设,在时间和效率的双重体制约束下,村民对于建什么、怎么建没有发言权,甚至对自己的文化面临被改造也无可奈何,导致项目建设的结果往往引来村民的不满:“古镇里面黄色的路灯旅发大会就有的,不好看,又矮,侧着过还总是会弄到,过路都不方便。”(2020年11月5日,梁永兰访在售票部工作的村民wwm)
(2)为了丰富产品业态提高景区的吸引力,公司想到的办法是通过招商引资外来的文化和资源,而没有考虑利用屯堡村民这一更具本土化的资源发展产品业态,在这些新的旅游业态中,村民只是“旁观者”。景区内的露营基地在旺季的时候偶尔会招当地的村民充当临时工,旺季结束劳工关系也随之结束。作为扶贫项目下的蜡染店占据了主入口大门的4个门面,而在实际的经营中只有一、两个工作人员看店,没有其他更多的产品输出。
(3)景区内最具旅游特色和吸引力之一的地戏表演活动在集团公司的经营运作下,将其承包给了村庄以外的人员来管理和运作,全权交给外来人员负责地戏队伍的组建和演出。从旅游未进入到老公司开发旅游以来,地戏表演作为当地村民的精神娱乐活动和吸引游客的特色资源都是由天龙村的地戏神头负责这一板块的运作,从始至终地坚持着屯堡文化的底色,而外包这一行为使得天龙村民在旅游开发中的地位更加边缘,地戏表演丧失了原来的特色和活力。
和老公司时期对比,贵旅集团的经营运作完全将村民排除在外,使得屯堡特色的文化输出找不到载体,直接导致景区内没有任何活态展示屯堡文化的产品,景区与其他千篇一律的古镇毫无差别,缺乏地方性,吸引力大大降低,最终导致集团公司的开发实践虽有较为完善的旅游基础设施和新业态作支撑,但因村民的缺席和边缘地位无法有效彰显屯堡文化特色和地方性,景区呈现“见物不见人”的状态。
3.产品业态的类型:多样到单一
天龙旅游开发的初期,老公司积极对接市场,结合屯堡资源,打造了多样的产品业态,成为展示屯堡文化的微缩窗口。游线绿化、治理河道、清理主游线上的新井、治懒井以及大井三口井并向游客展现出来、打扫屯堡民居,恢复石阶石桥,重现有江南韵味的小桥流水人家景象。为了让游客不只是“到此一游”,吸纳了多元的屯堡传统文化,将周围屯堡村寨的四坊五匠、手工艺师傅以及生意人以头三年不支付店面租金为条件邀请到天龙景区开设店铺,制作和销售屯堡手工艺品及纪念品,集中了周官屯的木雕制作、九溪的豆腐和裁缝作坊、蜡染、纺线、地戏。随着旅游的发展,2009年初景区引入了安顺城区的一家石博物馆(兴伟石博园),同年,通过挖掘沈万三名人品牌,建立了中华财神“万三祠”、沈万三纪念馆,为景区增加了精品业态。为了增强游客的体验度,公司策划了“走进屯堡人家”活动,游客可以近距离感受和体验屯堡生活。此外,还积极打造节庆旅游,举办一年一度的屯堡文化旅游节、黄果树瀑布节、油菜花节。这一时期充分利用屯堡社区的特色民居、服饰、美食、民俗、宗教文化等资源,集齐了食、住、行、游、购、娱等要素的多元业态,同时紧密结合市场对业态进行较好的管理和经营,在景区内互补,创造了欣欣向荣的乡村旅游市场。
现在的天龙景区,新建的游客中心与主体景区相隔较远,景区内多数业态已撤出,店铺关闭,还在经营的店铺门可罗雀,缺乏管理,体现屯堡文化和特色的景观遭到破坏有些甚至被拉上警戒线禁止入内,游客也只能走马观花式地匆匆而过,无法体验到多样化的屯堡文化风采。新建的游客中心布局了具有知名度的露营基地、蜡染体验馆,蜡染体验与主体景区的业态不但形成竞争,还迫于经营成本的压力“从简”经营。节庆方面,只推出了屯堡人家过大年的特色活动,没有其他业态方面的衍生。由于产品业态的单一,游客缺乏完整的旅游体验感。
(二)组织结构的变迁特征
1.聚合
天龙旅游开发的早期,地方政府基于经济发展以及政绩的考虑,积极配合完成资源的转让以及协调企业与村民之间的关系,为了给旅游业的发展创造更好的硬件环境,作为公共服务的供给方还对当地的旅游基础设施建设进行了一定的投入,毫无保留地支持企业发展乡村旅游经济。在非常有利的政策和政治环境下,企业为了能更好打开市场,将旅游发展起来,不惜高薪聘请专业的营销人员并积极寻求区域合作,公司领导人凭着丰富的社会阅历和较强的社会网络,向政府争取到了更多的政策优惠和倾斜,此时企业的发展目标和政府追求经济发展的目标不谋而合,加上熟人社会关系的运作机制,与政府方面的谈判更加顺利。
由于公司领导人是天龙村本地人的缘故,天龙村民一开始对发展旅游没有拒绝,而是积极配合甚至无偿参与到旅游发展中来,村民认同的是对眼前这个精英的期待、信任以及基于共同体之上的情感认同,相信他能为村庄带来经济效益,带动村民脱贫致富,所以企业在对村庄环境整治和改善的过程中,村民都积极配合;屯堡妇女作为文化的主要输出者统一着凤阳汉装参与旅游接待;为了展现地戏文化组建了地戏队,邀请村内的文化精英主持相关的工作,不仅重视村民的参与,还促进了屯堡文化的传承;充分发挥民间组织的作用,将三教寺免费作为老年协会的活动场所,既解决了老年人的休闲娱乐需求,又为旅游创造了独特的景观;为了开拓市场丰富景区产品业态,推出了有村民参与的展现屯堡人迁徙历史和以屯堡文化为主要内容的大型实景组诗《大地诗章》活动,策划了“走进屯堡人家”项目,全部活动都以村民参与为主,在发展旅游的同时促进乡村社会的发展,强化了村民对自己文化和企业的认同,对旅游发展充满热情和期待。此外,企业在发展旅游的同时不忘回馈乡村,除了招聘村民进入公司就业,还以企业的身份通过为村民缴纳医疗保险、资助大学生、赞助村里的公共娱乐活动等方式参与到村庄的日常运行中,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企业与村庄的嵌入程度,进一步强化了村民对企业的认同和好感。
早期天龙乡村旅游驶入快车道得益于以屯堡文化为特色的乡村旅游产品和以江南韵味为底色的乡村旅游景观具有较强的吸引力,而这背后是政府、企业和村民制度逻辑的相互作用所决定,三者形成了共同发展的向心力,特别是企业领导人能够将乡村的逻辑有效性地激活并在旅游场域中积极运行,熟悉村庄的日常运行机制以及懂得如何和村民打交道,还得到政府的支持配合和良好的政策环境,为旅游的经营运作创造了良好的组织环境。
2.失衡
村民是旅游发展中没有权利没有资本的弱势群体,虽然拥有法律意义上的土地及其附着物所有权,但地方政府掌握着区域内经济资源的控制权,即使从制度设计上来说村民对于土地是有话语权,然而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由于土地是旅游开发建设中较为关键的、最快能实现变现的资源要素,加上地方政府掌握着区域内社会经济资源的最终控制权,所以属于村民的权力最终还是掌握在了政府的手中。按照科层制的逻辑,这样的垄断权力会相应地成为地方政府与投资商谈判的权力资源和筹码,演变成政府和企业联合的制度性根源,所以在资源的转让上,村民的既得利益就会被政府和企业联合侵占。在旅游发展的过程中,资源转让的情况时有存在,以景区中最核心的景观——村民房屋为例,村民本应是房屋理论和实际意义上的产权人,而在旅游场域中,非但没有对自己房屋的管理权,还要面对政府和公司利用自己的民居获得赢利资本的现实。第二个实例是政府将天龙学堂转让给公司用作地戏表演的场地,首先对于将这样有教育激励意义的旧址转让给公司经营赚钱村民是反对的,其次学堂紧邻天龙小学,由于地戏表演会影响到学校上课,学校领导和家长也是反对的,为此还向相关部门进行了反映最终无果。但地方政府为了能从旅游发展中获利,在村民的反对声中依然将学堂转让给了公司,而且在公司遇到大型接待活动时,政府还会要求学校停课,让小学生穿上屯堡服装参与表演。两个实例均代表了村民在旅游发展中失语,消解了组织结构中的平衡状态。
政府和企业的联合导致村民在旅游发展中的弱势地位进一步加重,根本无法参与到旅游业发展的相关规划、决策以及利益分配的谈判中,此时作为村民利益代表的村委会本应该发挥其作用,但是由于地方政府一面推进村民自治,一面又不断强化政府对村级组织的直接控制引发的地方政府与基层自治的体制性冲突[19],加上旅游发展中村干部受利益驱使选择与企业的合作,使得村委会在实践中不是村民利益的代表,而是受地方政府控制的下级和追求私利的个体,村民便失去了表达其不满和解决问题的制度性渠道。相比于政府和企业,村民的话语权被严重压缩,使得组织结构处于严重的失衡,直接决定了组织结构的变迁。最后村民表现出不配合、不合作、故意破坏景区环境以及拆房建房破坏景区景观的行为也就不足为奇了。而且在乡村社会中普遍存在着不患寡而患不均的思想,随着旅游的发展村民之间由于利益分配不均引发的不平衡心理,直接加重了村民对公司的不满,进一步加剧了组织结构的失衡状态。
3.涣散
早期地方政府不但对基础设施投入改造,而且还将资源的经营管理权无偿转让给公司,急于开发的心理而忽略了关于索取资源开发价值权力的谈判。随着旅游业的迅速发展企业从中获得了较为可观的收益,地方政府的利益分配虽未在协议中体现,但是也进行了投入理应得到一些补偿。而对于利益至上的企业来说,完全有充分的理由不让政府从中分利,一是形成法律效力的协议书上并未规定这项补偿的权力;二是政府作为公众利益的代表,对基础设施进行投入建设是应有之责,不应索取回报。在多次较量之后,政府虽然诉求得到了回应,但是产生的摩擦使得政府在后期的旅游发展过程中逐渐降低了提供公共服务的激励,对旅游发展的态度已经没有早期那么积极了。当贵旅集团介入之后,由于其省属国有企业的背景,地方政府与企业的互动和回应也只是迫于行政逻辑的“向上负责”,做地方政府自己的分内之事,对旅游发展的过程并没有过多的重视和精力投入。
对于贵旅集团而言,企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大部分取决于集团领导人的意志,而国企高管的偏好或选择往往受到职业晋升的激励,加上晋升调离后责利分离,使得集团领导人在这过程中不顾长期利益,也不从地方的实际情况出发,不深入村庄社会挖掘特色文化,而是大搞短期内能被上级赏识的形象工程。以景区村民房屋为例,为了迎接旅发大会的举办,由于赶时间,公司仅对景区内主游线两侧的民居外墙上统一贴上了木板,不仅不符合屯堡石头建筑的风格,还与非主游线上的民居产生强烈的反差,其实是对景区景观的进一步破坏,导致产品业态的无效输出。与老公司相比,贵旅集团作为外来力量,缺乏与村民联系的桥梁和纽带,对于熟人社会的村庄来说,在社会关联弱的环境中,村民和对方无法形成共识,对未来的发展没有稳定的预期,而且从旅游发展的实际情况来看,村民对贵旅集团也持怀疑态度,因为他们看不到村庄依靠旅游发展的未来。之前参与旅游接待和表演的屯堡妇女退出了旅游场域,重新回归家庭,作为屯堡文化最有效的输出者黯然离场,极大地降低了屯堡文化的吸引力。
四、结论与讨论
(一)产品业态与组织结构存在逻辑关联
村落景区化进程中因村民、企业和政府等主体在村落场域中的权力结构与角色差异形成了不同的组织结构,所以旅游开发必然遭遇政府、企业和乡村社会的运作逻辑,三者在相互作用中产生的组织结构形塑着产品业态的变化。天龙旅游的兴衰实践表明,虽然面对的是同一旅游地的旅游资源,但是旅游开发的实际效益呈现出截然不同的状态,产品业态作为衡量旅游发展效益的关键要素,其兴衰历程与组织结构从聚合到失衡再到涣散的变迁轨迹高度相关,所以组织结构的稳定与否直接决定了产品业态供给的质量,而且在保障了村民在组织结构中的地位和话语权的组织环境中,产品业态更丰富、更具地方性、更具吸引力。
目前在拥有优质资源的传统村落地区,外力注入发展旅游经济是一种趋势,如何能保证村落真正通过发展旅游推动乡村振兴,实现可持续发展,就是要确保在旅游场域中开发主体能够充分考虑作为资源主体的村民的主体性地位,将项目的运作嵌入到村庄的社会治理和文化基础中去,重视村庄特定的历史文化、社会结构和治理方式。这样的外力导入不仅能够培育村民的自我发展能力,还能因为得到村民的支持和配合获得项目运作的合法性基础,既培育了村庄公共空间的活力,增强自组织能力,又为游客提供了生态宜居、乡风文明的村庄环境,实现村庄、企业和政府的共赢,推动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的同时实现乡村振兴。
(二)村庄内生力量是形塑产品特色的核心
实现资源向产品转化以满足市场的需求是发展乡村旅游的最终目的,因此市场需求的变化也就成了形塑产品业态的直接动因。然而乡村旅游的开发建设由于资源要素依托的不同使得与自然景区的开发存在本质性的区别,其关键就在于村民的生活方式和村庄社会秩序本身就是一种资源,并构成了旅游发展中的核心吸引力,其动态性和难以计量的特征决定了开发建设的复杂性和具有主体参与的控制难度,开发商面对的不仅仅是市场中的理性个体,还有村庄中具有资源价值的村民主体,乡村旅游开发建设的特殊性和根本目的决定了形塑产品业态的根本动因来自村庄。为了能更好地实现资源向产品业态的转化,使得作为文化载体的村民在旅游发展中成了最核心的主体,离开了村民的乡村旅游开发,即使拥有强大组织能力的政府还是雄厚资本能力的投资商,都会因为在开发建设的过程中遇到非村民配合不可才能解决的问题而选择承认并肯定村民的主体地位。
在应对市场以及面对国家自上而下的权威时,单个的村民往往缺乏应对风险的能力,将村民组织起来形成一致行动力应对风险便成了现实且有效的途径,在熟人社会中能将村民组织起来的往往是来自村庄内生的力量,民间组织、或个人精英就是代表,他们是内生于村庄并始终代表村民利益具有合法性基础的。旅游作为地方经济发展的方式被导入有资源优势的村庄,无论是政府还是企业进入村庄进行经营运作,在面对熟人社会的村庄时,外部力量必须借助可以进入村庄社会内部的力量,才能保证与村民打交道是低成本且有效的。外来力量只有激活了村庄内生力量,保障村民在发展中的话语权,并与乡村社会的内在力量有效结合才能保证经营运作具备强有力的社会基础,使得村民在参与旅游发展的过程中能够利用内生力量约束不正当行为、协调矛盾,营造和谐的文化氛围再造乡村秩序,使产品业态更具市场竞争力。
(三)多元主体共建实现产品业态的有效供给
以村落为载体的旅游开发是政府、企业和村民进行资源配置、权力互动的运作过程,形成了国家-市场-社会的互动关系。产品业态作为直接面向游客实现效益的要素,其最终形成的背后是在政府、企业和村庄的多重制度逻辑互动中行为选择的结果。天龙屯堡景区化进程中的实践显示:早期的旅游发展中地方政府由于发展地方经济和追求政绩的需求与企业发展旅游业获利的目标一致,同时企业领导人在发展旅游业的过程中将村庄的逻辑激活并在旅游场域中积极运行,实现政府、企业和村庄共同建设景区,形成了多方平衡的“天龙模式”,实现了资源向产品业态的创造性转换。随着旅游业的成功运行,受市场、理性和利益的冲击,村民逐渐意识到政府和企业在旅游发展中为了各自利益不顾村庄,代表屯堡文化的村民主体纷纷退出旅游场域,产品业态的地方特色逐渐褪色。在更换投资主体后,虽然有着强大的政治背景和雄厚的资本力量,但实际开发中没有立足于村庄的长远发展,没有重视村庄力量在旅游发展中的作用,地方政府也因为获利较小缺乏提供公共产品的激励,导致政府、企业和村庄三者各自为营,景区提供优质产品业态的动力不足,市场凋零。
实现产品业态有效且优质供给的必要手段必然是多元主体的共同参与、良性互动以及相互制约。地方政府应该要守好自身的权力边界,做好公共服务的供给者,为旅游发展营造良好的政治环境;企业要将自身的经营运作嵌入地方社会的发展中,重视村庄内生力量的作用,充分尊重村民的意愿,保障其在旅游发展中的权利和话语权;村庄中的内生组织要始终代表村民的利益,确保作为弱势群体的村民在旅游发展中的诉求有合法性或制度性的渠道得以表达。旅游场域中的多元主体只有在共同参与、良性互动以及相互制约中才能达到资源的最优化配置,最终实现产品业态的有效供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