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祖形象与人地关系:贵州屯堡家谱的历史记忆
《贵州民族研究》杂志 2020年11期 作者:李 立
(云南师范大学 文学院,云南·昆明 650500)
不可否认,在历史事件和书写——想象历史的意义上,明初军事活动及卫所制度的形成是屯堡文化的起点。然而,正如学界逐渐认识到的,研究屯堡文化不能越过漫长、曲折的历史尤其是清代某些重要阶段,而仅仅固化在关于明初军事活动的刻板印象与浪漫想象中。就屯堡文化标志性文化事象——地戏的研究而言,在重新检视其形成问题时,张定贵指出“要长时段地注意明清以来的社会时代背景和屯堡人身份发生根本变化的历史拐点,不能只从其历史起点(调北征南)讨论地戏形成时间,要审慎地对待‘六百多年的地戏’的说法”[1]。屯堡文化起于卫所制度,不过卫所制度却不足以解释屯堡文化,尤其是卫所制度解体后屯堡文化的存续、流变。存在于基层社会的屯堡文化为研究消逝已久的卫所制度开拓出新的空间[2]。
从卫所到屯堡,再到家户,有环环相扣的层次。家户是屯堡文化最为基础的单元,屯堡家谱是军户移民史或其他类型移民史的重要参考文献,折射出文化持有者的心态,将国家历史、地方记忆融入家族故事,同时又呈现出官方史志所忽视的记忆指向与书写内容。
一、移民家谱的叙述特征
中国古代私家修谱起于魏晋南北朝,进入平民之家在宋代,真正兴盛则在明清尤其是清代之后。康熙、雍正两朝皇帝鼓励民间修谱,认为“笃宗族以昭雍睦”“修族谱以联疏远”[3]。清初之所以鼓励修谱,不外乎灌输家国一体、忠孝仁义的儒家意识形态,让家族自行教化子弟,服从国家的制度安排。至乾隆、嘉庆年间,中国人口剧增,原有人地关系失衡,除了政府组织的移民,自发移民现象也很普遍。人口流动导致土地所有权混乱、赋税徭役失控等问题,成为民间社会与官方治理体系共同的困扰。为家族正本清源的民间修谱,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官方清理流动人口,梳理人地关系,化解社会矛盾。
家族须具备一定的经济实力,方能调动人力联络、查访,收集文献、核实人口,最终还要有读书人执笔修谱。如果家族不发达,人丁不兴旺,考科举、得功名者寥寥,就没有修谱的必要和可能。除了光宗耀祖、整合家族之外,修谱还有一种动力是划分、确认家族与土地的边界。家族有边界和谱系,家族握有的土地也是这样。当家族人口和土地扩张到一定程度,出现相当数量的读书、入仕之人,就有必要和可能去重新梳理人口与土地的关系。家谱既反映现实,同时也对现实的反映。
作为移民史研究的重要资料,家谱有其特殊性和局限性。葛剑雄认为,家谱可以弥补正史缺乏的移民史信息,但是家谱往往将祖先的迁移史附会于历史上的大事件,“一些家谱称始迁祖是在明初‘奉旨分丁’‘奉旨安插’,或者是来某地当官、驻防的,实际上可能朱元璋根本就没有下过这样具体的圣旨,这些始迁者也不是什么官员或将军,所谓‘奉旨’无非是流亡到此开荒定居后得到了官府承认被纳入编户,或者就是被绑着双手押送来的。这种情况在迁入四川、湖广(今湖北、湖南)、安徽和华北各地的移民家族所修家谱中都很普遍。”面对家谱的上述问题,他指出“如果能集中若干种有关同一次迁移的家谱,就有可能作出比较具体的分析”[4]。
接下来要分析的屯堡家谱没有脱离作为移民史料的家谱叙述框架,同时又有更为具体的地方历史文化情境。此前有学者的研究涉及平坝白云庄陈氏和天龙郑氏、安顺汪氏及顾氏等著名姓氏家谱,各有创获[5]。家谱最常见的始祖形象是骑着高头大马入黔征南的英雄,有学者就此深入探讨屯堡家谱如何征用“国家符号”以建构族群身份,实现家国同构的编修目的[6]。不同家谱含有不同的叙述策略与关键情节,祖先的故事在某种既定的叙述格局中变奏,这些逸出的细节反映历史的真实。结合现有资料,尤其吴羽等学者搜集、整理的屯堡家谱[7](P125-192),我们可以进一步探讨家谱编修者如何追忆、塑造祖先形象,如何解释人地关系。这些缠绕于土地的故事,显示移民始祖不同于英雄祖先的另一面。
二、始祖入黔的风波
1984 年编印的平坝《黄氏家谱》收录康熙六年(1667年) 原序及嘉庆十二年(1807年)、宣统三年(1911年) 两种续修序,是目前所知屯堡家谱中较早的一种。黄氏入黔始迁祖占魁及三世祖黄裳在道光《安平县志》 与民国《续修安顺府志》有载,可资对照。民国《续修安顺府志》认为黄氏是安顺“老姓”,原籍江夏,后至江西抚州府临江县,又迁往湖南长沙府浏阳县,明正德七年(1512年) 始迁祖黄占魁以千户随征入黔。后居平坝,清咸丰年间部分族人因避祸而迁居安顺[8]。该记述大概源于安顺黄氏族人。平坝《黄氏家谱》 与之相符,但叙述更完整。占魁字梅溪,正德七年(1512年) 冬天随宣府副总兵官张俊入黔征伐流贼,两个儿子再德、再盛随征。战争结束后,占魁选择“辞职寄籍平坝”,死后葬平坝城北门外。作为千户的他为何辞职,令人费解。明代户籍制度严格,世袭千户待遇优渥,除非特殊原因,他不可能轻易放弃原有身份转而寄籍平坝。家谱解释说“先是,公在浏阳,原配高太君生再德、再盛两公,太君卒于浏阳,葬猛虎跳涧穴,缘有砂顺水,堪舆谓离乡发达,公遂携两公随征,迨平定后,继娶于威清余家桥,遂于小王下居焉”[7](P13)。仅仅因为原配亡故,由风水观念指引而举家迁居险恶之地,理由并不充分。占魁可能遭遇某种变故,才出此下策。黄氏家族真正取得平坝卫籍是在入黔后第四代,黄家运字辈四名男子征仲立功,“乃奉旨改入本卫官籍”,此前黄家一直没有取得正式户籍。
黄氏另一个记载较多的祖先,是入黔后第三代黄裳。道光《安平县志》卷九“选举”“乡贤”均记黄裳在隆庆丁卯年选贡,中万历丙子、己卯、乙酉三科副榜,任云南定远县(今牟定县) 知县,为官清廉,颇有政声,辞官回乡后,“以讲学为务”“捐田建学”[9]。关于办学,家谱记述了更多细节,其中再次提到堪舆:“复延请堪舆张大川卜地城东,义捐七星块田一份督修先师圣殿。”[7]
黄氏家族的经历有类似于安顺汪氏、白云庄陈氏的一面:以武入黔,转而因文昌盛,族人通过读书科考而入仕,不断壮大家族。对此,另一份屯堡家谱《梅氏族谱》 有很好的总结,“(梅氏) 始祖以武职入黔,至双清公乃以文学辟科第,庭训七子,或成进士;或领乡荐;或列明经。俱文学有声,由是阖族遵其遗教,以文学为世业,其所由来远矣”[7](P136)。循着此种脉络发展,是较为典型的屯堡英雄祖先世系。
不过,《黄氏家谱》还呈现出另一面:入黔始迁祖遇到某种意想不到的生活波折。这种波折不一定与宏大、激烈的征战或按部就班的科考入仕有关,个中苦难也没有许多家谱提及的明末奢安之乱或清末咸同之乱那样深重,但这种波折却是许多迁入家族可能不得不面对的。
来自江西抚州的全日华、光华兄弟分别在云贵为官,解组后本欲回乡,却因为亲情的缘故留下来。据《全氏家谱》 所言,日华“原欲回籍,有姻亲蒋氏任普定县,其子媳是吾始祖长女,实欲在此,不愿回吴。吾始祖见女不归,骨肉之情难割,遂居安顺许衙街。所得匪颂之赐,买火烧寨田数亩,又买坡上园田数亩,吴西之人便作黔南之客矣”。弟弟光华“见兄长不愿回吴,手足之情难舍,遂居镇宁。后居安顺东街,所获平乱之赐,买火烧寨田数亩,然江西之人,遂作黔南之客矣。”[7](P192)这份家谱没有告诉我们全氏始迁祖入黔的具体缘由,兄弟二人均为正德庚辰进士、诰封大夫等信息也不一定可靠,其叙述充满跳跃,可以推想二人遭遇到某种波折。
民国《续修安顺府志》提及齐姓家族原籍山东青州府临淄县,始迁祖齐浚智“因宦游来黔。先住城内西街,后大部移居南山、小屯及梅家庄等地”[8]。民国十二年(1923年) 所修《齐氏宗谱》有二序一赞。其序一这样叙述:“始祖濬智公于有明洪武朝奉命抚戍黔山,来自东鲁临淄,由贵阳而迁移习安,承五姓以军糈请讬之重,遂就此卜居于南山小屯、小寨等处,于兹五百余岁矣。”其序二则曰:“迄至于明洪武十四年,濬智祖公出仕浙江定海县,奉旨调浙填南,始创业于小屯。东有上下小冲、蟥鳝冲以及大小燕子窝、老蒋窝等处,南有五姓坡、花拈山,西抵蟥鳝宝,北抵右九十地界,沿河一带悉属我有。……建阳宅于小屯,地名龙爪,卜阴地于团苑,穴起蟹形。”家谱所附濬智妻周氏“赞”,提供更多细节:“公原任浙江宁波府定海县知县,明洪武十四年调北征南,公奉旨解粮来黔,征剿贵州蛮夷。道除黄河,粮沉水中,公恐军粮难偿,不便回任,是以入黔寄籍安顺西街。住有数年,不克如愿,欲上云南,路经大屯关小屯龙爪树时,有贾张王李赵五姓军头,为世道变乱纷纷,夫马浩繁难以抵挡,军头等将屯军粮田一十四石屯粮,共上租五十石,投于公前,祈公代办军需夫马调丁粮务等事,公收后落业于龙爪树,遂家焉。”[7](P133)
这里齐濬智的名字与《续修安顺府志》所记的“齐浚智”中的“浚”字是异体字,今《现代汉语词典》 “濬”同“浚”,两书所记实为同一人。其原籍和家族迁居的记述相符。从“明洪武朝奉命抚戍黔山”“明洪武十四年,……奉旨调浙填南”“洪武十四年调北征南,公奉旨解粮来黔”三种不同表述看,《齐氏宗谱》在民国十二年(1923年) 汇集了不同时代的信息。与黄氏家谱一样,齐氏家谱特别关注始迁祖如何安顿生前死后的自己,“建阳宅于小屯,地名龙爪,卜阴地于团苑,穴起蟹形”,详细列举所创基业东南西北“四至”,且强调“沿河一带悉属我有”。这份家谱还讲述浚智如何因丢失军粮而不得不流亡,辗转到小屯遇上五姓军头而安顿下来。身处乱世的五姓军头委托濬智代办赋税徭役,看中的是浚智与官府周旋的才能。这让人联想到饭陇铺天龙陈氏七世祖万镒,面对地方官恶意征粮,以死抗争,被后人称道,“树丰碑,置祀田,清明祭扫”[7](P127)。这种情境具有历史的真实性。另一种真实性可能是,浚智购买五姓军户的屯田,同时承担相应的税赋。这解释了包括五姓坡在内的土地及“沿河一带悉属我有”之由来。因为当时官府明禁屯田买卖,所以家谱产生出这样一种委婉的记忆与表述。
三、入土为安的意义
七眼桥镇雷屯《雷氏族谱》有落款为“十四代孙前清镇宁州附生二辅教员雷泽中”写的续修序,序中称:“我祖身故,安厝于普□,上抵陡关,以山凹为界。恐防奸人侵占,暗埋有石碑为据。下抵坡脚,以滥坝田为界。左抵左边坡脚,右抵右边坡脚,四至分明。又有雷家冲阴阳陆地一冲,东抵吴姓,以岭岗为界,南抵全姓界,西抵土冲,岭岗为界,北齐冲口,亦四至分明。诚恐世有变迁,年湮代远,父老辈莫知其故,是以后世无从考证,故笔之于谱,则悠久而无忘亦。”[7](P145)既有埋葬先人的阴地“四至”,亦有后人生活的阳地“四至”,二者边界分明。
这位民国初年的前清士子提醒后人要记住的,主要是始迁祖与土地建立的关系。当然,这种关系可能只是一种关于土地物是人非的记忆。对此,《梅氏族谱》编修者有更为清醒的认识:“田产之数原不可据以为常有,今所记,皆先人古庄。有已失于他人者;有失之而未尽者;有已失而渐复者。”[7](P130)有的家谱受条件所限,在历史知识方面可能存在明显错误,但关于土地的记忆一般是清晰、细致的。比如估计是当代所修的《平阳郡柴氏宗谱》,其中充满戏剧性地将柴姓入黔归功于刘伯温给始迁祖的一封密信,显然出自看戏听书而来的想象,但关于土地买卖、家族迁移和不同祖先埋葬之地的记述却相当具体[7](P191)。
平坝《黄氏家谱》两次提及风水堪舆,显示这种观念在择居安顿和死后埋葬中具有的意义。黄占魁选择留在平坝,肯定不全然取决于堪舆的指引,但家谱之所以用堪舆做解释,定有让人信服的理由。试想身处动荡不安时代的人们,去往陌生、险恶之境,在一定程度上信赖某种神秘的传统,不失为获得安全感的一种方式。祖先挑选的是风水宝地这一信念对后人生活具有无形而持久的力量,以致子孙发达、光耀门楣时往往要感谢风水。道光十年(1830年) 编修的《鲍氏家谱》谓始祖福宝洪武二年(1369年) 至普定卫:“卜居永安屯,狮象守门,螺星塞水。帐下贵人倚天拔地,门前天马吐雾喷云。人诚杰也,地亦灵焉。用是德由人作,福自天申,田园丰厚,子孙繁昌。”“福宝来守此土,素裕堪舆,观风问俗于黔中,得一邑焉。询其名,则曰:杨柳湾筲箕凹。其所由来者旧(久) 矣,览其形则地极壮丽,脉甚丰饶,狮象把门,螺星塞水,文峰玉案,森然排列。人之杰者地亦灵,于是乎得其所哉!”[7](P147)
皇帝的诏令赋予人们来此生活的合法性,堪舆、占卜则在冥冥之中将人们与土地的关系变得合理。 《九溪顾氏族谱》 收有《顾国公祠祀》,谓顾成死后,“奉旨描龙点穴,御葬祭九溪坝”[7](P186)。1950年编印的安顺《王氏宗谱》有道光丁酉年原序,谓:“太夫人疾笃,奉旨点穴,故卜葬于古马市侧。”[7](P185)与之对应的是奉调征南,顾成自洪武八年(1375年) 即调贵州卫。洪武十四年(1381年) 随傅友德征云南,任前锋。据王氏家谱所言,始迁祖二天于洪武十九年(1386年) “奉旨出师黔阳,尽室南征”。当代编修的《肖氏丹书》突出的正是此种叙述格局。始祖肖安民于洪武十二年(1379年) 奉旨调北征南,在阵身亡后,奉旨点穴,葬于安顺城东门外战马冲龙家湾寨脚。二世祖肖杰又于洪武三十二年(1399年) 在阵身亡,奉旨点穴,葬于哨子岩与二世祖妣肖太君同葬[7](P125)。
出于想象的“奉旨点穴”,实际表达的是入黔始祖死后殊荣、善始善终的圆满结局。始祖的死与生均获得国家赋予的神圣性,而这种神圣性与后人对土地的权利有关。先人入土,安顿的不仅是先人的身体,也是后人的心理。祖坟的所在是家族入黔的地理标志,它与家谱所记入黔时间相互印证,所以《黔腹汪氏宗谱》在“‘双修’纪事序”中强调“谱牒不修,族脉不纯;祖茔不理,居家不顺”,“修谱启后,理墓安先”[10]。修族谱、葺祖墓,家族的两大工程谓之“双修”。当家谱毁于战乱兵燹,祖先坟茔就成为维系家族记忆的依靠。在此意义上,始祖的入土为安使得一个家族在屯堡生活的历史具有更为完整的记忆起点。
大部分家谱记述了祖坟所在地,有的氏族还为祖坟问题所困扰。1981年的《周家寨周氏家谱》实际是一份口述资料,记述周氏三世祖登禄从平坝白瓦寨迁往关岭龙井湾(即周家寨),“为给祖人烧钱卦纸方便,又返回白瓦寨搬迁彬环夫妇俩祖人骨骸来周家寨,但白瓦寨的不同意。后经两方商议,白瓦寨的同意将彬环老祖太骨骸迁来周家寨,彬环老祖公的坟还在平坝县白瓦寨马场。二代彬环老祖太黄氏骨骸迁来葬于老祖坟处的柿花树脚”[7](P136)。记述时,周氏已繁衍至14代,从1981年倒推,则周氏入黔约在1778年(乾隆四十三年),遭遇迁坟问题在1823年(道光三年) 左右。
现今,每逢清明,黄占魁的后人从四面八方来到平坝县夏云镇黄家龙潭,祭奠始祖占魁公和他的两个儿子再德、再盛。关于黄家祖坟,家族内部有一段传说:“黄家龙潭,明代初期叫王家龙潭,黄家因为看上了那是一处风水宝地,想买来作为以后老人升仙后的一穴阴地,但王家说,就算黄家用一斤金子兑一手泥巴,也不会卖那块地。由于黄家势在必得,于是使钱设计,非要将此地搞到手不可。黄家借此地赶乡场之机,在四周路口,设置饭馆酒店,无偿供应过往行人吃喝,条件只有一个,要求路上有人问赶场赶哪点或到哪点去回来,就说是黄家龙潭。就这样不知多少年后,王家龙潭叫成了黄家龙潭。于是,王、黄两家为此打起了官司,并在龙潭里捞出一块‘古碑’,证实这地方是黄家的。最终赢得了此块宝地,葬了入黔始祖。当然,因为黄家钱多,私下与王家论价,给了王家相应的补偿。王家在心里才不大计较此事。但还是略有不快。因为那是一穴困牛甩子的山形,而王家在龙潭边种有两棵大柳树,破了风水。早年,黄家要买,王家不卖。黄家请人用粪给柳树施肥,并且坚持很多年。王家请人问黄家为何要这样?黄家传话说,此地形为困牛甩子,风吹杨柳如鞭打困牛,让牛不得不奔走,黄家才会越来越发旺。王家得知此信,砍之。正中黄家下怀。”[11]
这则传说于2013年在网上发布,距黄占魁入黔差不多500年。据前述《黄氏家谱》,占魁之留黔缘于原配死后所葬之地的风水指引。500年后,占魁的后人流传着关于占魁坟茔风水的故事,物是人非,其间却有一脉相承的逻辑。这种逻辑贯通古今,连接阴阳,实际表述的是人与土地的关系,正是这种关系使得关于屯堡的记忆不断强化,并延续下来。
四、屯田制度的瓦解与人地关系的确立
修谱者需要回答祖先何时从何处来,以及为何而来,以此说明后裔在此生活的权利。从现存家谱看,家族史多从明初入黔始祖开始记述。许多家谱提及原有家谱毁于明清战乱,后人重修家谱困难重重。实际上,入清之后屯堡地区才兴起修家谱之风。这与其时贵州屯田制度瓦解、人地关系紧张有关。
清初贵州政治局面在顺治十六年(1659年)基本稳定,因袭明代旧制而保存29卫、30千户所。顺治十八年(1661年) 至雍正五年(1727年),贵州全境卷入裁撤卫所、归并州县的工程,其中以康熙二十六年(1687年) 力度最大,裁撤数目接近卫所总数一半。卫所裁撤带来的,是军屯制度与人地关系的变化。实际上,明朝中后期屯田抛荒现象即愈演愈烈。屯田赋税徭役过重,加之地方官豪盘剥军丁,偷换良田,屯户入不敷出,不堪重负而逃亡。加之战乱不断,兵连祸结,导致屯田军丁伤亡绝户而出现无主田地。清政府为维持财政,沿袭明代屯户赋税徭役重于民户的旧例,以致屯田典当诉讼乱象丛生。在卫所归并州县之初,此种现象尤为突出。雍正七年(1729年),云贵总督鄂尔泰奏称:“查贵州省军田一项,原系前明屯卫军丁管业,粮赋差役较民田独重。自本朝裁汰卫所改设州县后,军丁之名已经革除,其向编屯粮,仍照旧输纳。因此田受之于官,例不买卖,或有军丁故绝遗产无归,或有子孙困穷私相典当,此纷争占夺、讦讼不休所由来也。”[12]乾隆十八年(1753年),贵州巡抚开泰上折表达自己对屯田管理未来的担忧:“惟是安设之初,每军一户分授上田六亩,或中田八亩、下田十亩,在当日筹计约略每年出谷可足一家之食,迄今为日渐久,生齿渐繁,其中人口稍多者已不无食指维艰之虑,将来历时弥远,户口愈增,恐难免私买苗田及藉端侵占之弊。”[13]
“生齿渐繁”“户口愈增”不仅是贵州屯堡地区的人口状况,而且成为乾隆时期整个中国人口持续增长的社会现实。当一个家族的人口积累到一定的数量,超过土地维持人口生计的极限,就有人不得不迁出去。家谱要回答分出去的人到哪里去,在新的土地上他们同样要回答从哪里来及为何来此地以取得土地合法性的问题。
在家谱中,土地权利的确立有两个重要标记,一是先来后到的时间,二是取得官方认可。先来者有“披斩荆棘,开辟草莱”的拓荒之功,自然拥有土地权。古人受民族观念和历史地理知识所限,对于明初之前贵州原住民族曾经生息繁衍于此的事实不可能有清楚明了的意识,所以家谱设定“始祖入黔”之前的所到之地一片蛮荒。在修谱者看来,从明初的征南开始,贵州才真正纳入中国版图,才开始真正的历史。随着征服而来的卫所屯军,由国家赋予其土地权。就时间先后与身份权利而言,选择明初征南或稍晚的填南作为“始祖入黔”缘由最具说服力。况且,清政府并不否认明初这段历史对于卫所屯田地区人地关系的意义。
除了土地权标记的选择原则,就家谱社会记忆特性而言,在无法确知家族历史而又必须追溯源头时,选择有据可查的重大历史事件作为参照是极为自然的。尽管清代贵州不同时期都存在人口流动,但是没有像明初军事移民那样清晰的文献记载,修谱家族即便在清代某个时期来黔定居,由于没有连续传承的家谱记忆,到修谱的各种条件成熟时也只能选择明初这个公共的记忆起点作为“入黔始祖”的开始。清初确立的家谱记忆起点同样会影响清代中后期及民国或当代的家谱编修。如果有前人留下的家谱,就“接着讲”;如果没有,就“照着讲”。
然而,修家谱的屯堡人不一定都是明初卫所屯军后裔。就入黔时间而言,明清两代均有外省移民入黔及省内移民流动。就移民性质而言,明初南征和之后补充的屯军有多种来源,不一定像家谱中所说的是洪武十四年(1381年)、二十一年(1388年) “调北征南”而来。除了明代早期的军事移民,明清两代,尤其是乾隆后期流入贵州的外地人口及贵州省内流动的人口数量巨大。考虑到明代中后期卫所屯田制度几近瘫痪,屯军大量逃亡,世袭屯军数量可能远低于清代流入贵州的人口。有的家谱提到“调北填南” (或具体为“调浙填南”),指的是洪武二十一年(1388年)后官方性质的大规模建设性移民(填实土地),但没有史料能够证明明朝在贵州进行过此类民屯工程[14]。因为军粮补给困难,明代实行“开中法”作为补充,但商业带动大量移民定居建屯、耕种屯田的可能性不大[15]。在军屯之外出现民屯、商屯的说法,是因为仅仅用军屯解释移民来源出现困难,这说明移民的来源和移民面临的人地关系事实上是非常复杂的。
五、结语
历史是某种记忆之学,也有某种记忆之术。所以,历史记忆成为史学研究的一大专题。无论作为消逝的历史还是不断生成的文化,无论作为曾经的史实还是正在被表述的故事,屯堡及其文化需要特定人群以特定方式加以记忆,并以特定的方式代代相传。屯堡文化之所以存在,之所以有某种长足的生命力,除了特殊的历史地理因素,还取决于这种历史地理因素如何结合到并转化为屯堡文化的记忆。
记忆有自身的结构框架和运作原则,需要作为记忆标志的时间点、空间点和事件,这些记忆标志可能来自另一个更为权威的记忆系统。遗忘或结构性失忆可能是记忆的另一种形式,通过遮蔽某些记忆而拾回另一些记忆,或使另一些记忆的意义凸显出来。记忆和遗忘都需要动力,这种动力往往与对现实的不满和未来的期待有关。记忆不仅关乎过去,也关乎现在和未来。就记忆与叙事和历史的关系而言,叙事要靠记忆来维系,而叙事连接起来就成为历史。
关注上述屯堡家谱的几个不同侧面,可以发现屯堡文化建基于“调北征南”或“填南”主流形象与叙事之外的别样风景。这些风景加深我们对屯堡文化的理解与描绘。
家谱编修者重视祖先的姓氏与郡望,前者解释血缘,后者解释地缘,二者合起来就是对于人地关系的解释。所以,家谱的记忆与叙事既是关于祖源的,也是关于土地的。尽管屯堡家谱寻找诸如明初南京或江淮的祖源记忆作为叙事起点,但原籍世系难征,“以首到者为始祖”是更为切实的选择。入黔始祖这一祖源叙事起点的现实意义既是血缘的,也是地缘的。入黔始祖安身立命之地与死后安葬之地,将具有远近血缘关系的后人联系在一起。前述平坝黄家后人关于祖坟的故事,说的正是这种意义。
透过家谱,我们看到明清时期土地与人口因战乱和自然原因而出现的紧张关系如何以祖源叙事的不同主题得以表达和思考,其中不仅有对英雄祖先的攀附,也有祖先苦难与尴尬的描述。家谱编修者善于发现符合社会记忆规则的时间标记、关键事件与重要人物。此外,弟兄祖先入黔后分流发展、分配土地资源也是家谱的一个记忆与叙事主题。
当面对历史地理中的资源与人口关系时,一个家族如同一个族群,需要处理同样的问题,以同样的逻辑来记忆和叙事。“根基历史的特点,在于其叙事结构中的‘血缘’与‘资源’(通常为空间领域) 符号。其叙事内涵主要为描述一人群之共同血缘、空间资源的起源,以及它们由过去到现在的延续与变迁;叙事的现实目的自然是凝聚此群体,或也同时区分其内各次群体之核心与边缘地位”[16]。诞生在中国西南的屯堡文化,属于华夏文化边缘被中心挤压出来的人群缔造的文化,与其他类似区域一样,构成其人群的一个个家族需要言说自己的历史由来,从而显示出类似的社会记忆形态与文化心性。
深入到屯堡家谱的记忆与叙事,实际是探求其中表现出的文化心性。这种文化心性支配的社会记忆叙事与历史上曾经发生的事件有关,但又不同于正史方志记载的历史,不能以严格意义的史学标准去评判其真伪,衡量其价值。对于理解屯堡文化,这种文化心性并非没有意义,因为正是这种心性在现实与记忆两个层面维系着我们今天命名的“屯堡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