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农产品地理标志现状及对策
张英杰,白志国
(1.襄阳职业技术学院,湖北 襄阳 441050;2.中共襄阳市委党校,湖北 襄阳 441021)
2016年12月14日至16日在北京举行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把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放在突出位置,狠抓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品牌创建、质量安全监管。2017年2月7日,湖北省农村工作会议暨扶贫开发工作会议提出:要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以品牌创建引领农业产业链,增加农产品附加值,促进农业提质增效、农民持续增收。2017年3月8日,襄阳市农村工作会议要求:必须坚持 “三农”工作重中之重的战略定位不动摇,坚持建设现代农业强市的战略目标不动摇,坚持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战略举措不动摇。结合全国正在进行的精准扶贫,把农产品品牌中的地理标志作为促进襄阳农业大发展抓手之一,定将产生鲶鱼效应。
一、地理标志概述
地理标志是知识产权的一种,是“土特产”的法律化。
(一)地理标志的概念
世界贸易组织在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中,对地理标志的定义为:地理标志是鉴别原产于一成员国领土或该领土的一个地区或一地点的产品的标志,但标志产品的质量、声誉或其他确定的特性应主要决定于其原产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地理标志是指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决定的标志。[1]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所称地理标志产品,是指产自特定地域,所具有的质量、声誉或其他特性本质上取决于该产地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经审核批准以地理名称进行命名的产品。农业部的《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所称农产品地理标志,是指标示农产品来源于特定地域,产品品质和相关特征主要取决于自然生态环境和历史人文因素,并以地域名称冠名的特有农产品标志。[2]
(二)地理标志的特征
1.地域性。知识产权都具有地域性,只有一定范围内才受到保护,但地理标志的地域性显得更为强烈,因为地理标志不仅存在国家对其实施保护的地域限制,而且其所有者同样受到地域的限制,只有商品来源地的生产者才能使用该地理标志。[1]
2.集团性。地理标志可由商品来源地所有的企业、个人共同使用,只要其生产的商品达到了地理标志所代表的产品的品质,这样在同一地区使用同一地理标志的人就不止一个,使得地理标志的所有者具有集团性。[1]
3.独特性。地理标志作为一种标记与一定的地理区域相联系,其主要的功能就在于使消费者能区分来源于某地区的商品与来源于其它地区的同种商品,从面进行比较、挑选,以找到商品的价值与使用价值的最佳切合点,购买到自己想要的商品。[1]
(三)发展地理标志的重要意义
地理标志已成为区域经济发展的新动力。据统计,地理标志与区域经济发展影响指数已达0.306,地理标志对当地就业、居民增收和经济发展的综合贡献率和影响程度超过30%。地理标志注册前后价格平均提高了50.11%,地理标志收入占到当地农民总收入的65.94%。地理标志带动相关产业发展的产值带动比达到1∶5.20,就业带动比达到 1∶3.34。[3]
(四)影响地理标志保护制度的因素
1.受理部门太多,准确申报艰难。当前受理地理标志的部门有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农业部等三个部门。另外国家林业局、水利部对地理标志也有涉足。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通过集体商标或证明商标的形式对地理标志进行法律注册和管理,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农业部以登记的形式对地理标志进行保护和管理。2014年12月2日,国家林业局与国家质检总局在北京签订 《关于促进生态林业民生林业发展合作备忘录》,双方商定共同推进林产品地理标志和生态原产地保护,促进林产品国际贸易和林业持续健康发展。因此,由于受理部门太多,申报主体不能准确判断到底到哪个部门进行申报才能最大化地保护自己的产品。所以,很多时候为了使自己的产品得到全方位的保护,只好到以上所有部门进行申报,宁可浪费也不漏掉。
2.擅自扩大范围,质量难以保证。由于地理标志受申报部门的复杂而使申报主体变得五花八门,所以申报主体一旦持有地理标志,不是优先考虑促进本区域的产业快速发展,提高本地理标志产品的知名度,而是让它实现最大的功利化。比如相关的协会、合作社等由于资金等多方面的限制,为了使本机构尽快赢利,扩大影响力,往往对本地农产品的种、养植者采取收取会费,对使用地理标志者收钱等方式,而不是对本产业的良性发展和公众的认知度进行通盘考虑;有的协会、科研所、公司将原产地以外的产品贴上地理标志以后进行销售;有的对生产工艺、生产流程予以变化,以最小的投入、最短的时间,取得最大的产出;有的地方政府过分考虑短期效益,不注重科技创新,一味追求产量,忽视消费者的评价作用,导致地理标志产品整体质量下降,进而削弱了地理标志产品的信誉度。
二、襄阳市的农产品地理标志创建取得的成果
截至2017年3月底,湖北省地理标志总数达313件,居全国第3位,中部第1位。涉及产品222种,涵盖了水果、茶叶、蔬菜、粮油、家禽牲畜、花卉、水产品、中药材、工艺品等10个品类,有力地带动了产业升级。[3]其中襄阳市被国家工商总局认定的地理标志有39件,全省排名第一。
(一)被国家工商总局认定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襄阳高香茶、襄阳大头菜、襄半夏、襄阳麻油、襄阳白山羊、襄阳土鸡蛋、襄阳土鸡、襄阳黑猪、襄阳黑猪肉、枣北黄牛、枣北黄牛肉、枣阳梨、枣阳油茶、襄古桐、襄阳花生、襄阳菜籽油、襄阳油菜籽、枣阳半枝莲、宜城松花皮蛋、流水西瓜、宜城米、南漳银杏、南漳黑木耳、南漳香菇、荆山苞谷糁子、保康黑木耳、保康绿茶、襄阳红、保康土蜂蜜、谷城黑木耳、谷城黑木耳(鲜)、老河口大仙桃、老河口砂梨、襄阳花红、襄阳白菜、襄阳山药、襄麦冬、襄阳豆腐干、襄阳豆腐等。
(二)被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认定的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襄阳大头菜、襄麦冬、程河柳编、四井岗油桃、“平林镇”大米、宜城板鸭、薤山叠翠、襄阳杜仲等。
(三)被农业部认定的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
四井岗油桃、“平林镇”大米、葫芦潭贡米、东巩官米、磨坪贡茶、茨河贡米、襄阳大耳黑猪等。
三、襄阳市的农产品地理标志创建存在的问题
(一)追求注册数量,品牌支撑乏力
在2006年以前,襄阳市还没有一件地理标志。作为湖北省地理标志取得的“十个第一”中,襄阳市没有一件。为此,襄阳市知耻而后勇,奋起直追。2006年7月12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批准对宜城板鸭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批准宜城板鸭正式纳入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宜城板鸭成为襄阳地区首个获得原产地保护的产品,同时是湖北省第一家获得原产地保护的板鸭产品。2012年1月,襄阳高香茶注册为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襄阳高香茶商标是襄阳市第一件地理标志商标,也是湖北省茶叶领域第一个被认定为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区域性茶叶公共品牌。2014年4月,襄阳黑猪、襄阳黑猪肉双双在国家工商总局成功获得中国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这是襄阳市畜产品首次获得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截至2016年底,襄阳市被国家工商总局认定的地理标志有39件,注册数量极大提升,但站在全国、全省的角度来看,由于品牌支撑有限,不能对本地的农副产品起到带动作用。
(二)宣传力度不够,认知渠道狭窄
通过对襄阳市部分居民和干部进行调查和走访,了解到不仅是本地的居民,甚至是很多本地的干部对当地的地理标志情况要么不知道,要么语焉不详。如想对襄阳某地的某个地理标志产品进行全方位的了解,获知的渠道十分狭窄。本地的报纸和电视很少完整地播放本地地理标志的来龙去脉,即使是通过网络,要想得到准确的信息或内容也是十分艰难。比如要查询襄阳市第一件地理标志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或者地理标志商标是何时被何部门认证,襄阳或者所属各县(市)区当前最有影响力的地理标志产品有哪些,它们的现状如何,以及如何用最便捷的方式了解这些产品,是相当的困难。这充分说明我们相关管理部门的彼此之间沟通渠道不畅,宣传方式和力度显著不够。同时,由于申报主体比较杂乱,有协会,有合作社,还有农民专业合作社,也没有注重宣传,致使让消费者了解、接受并大量地购买产品的愿望不强烈,严重地制约了地理标志产品的销售。
四、创建襄阳市更优农产品地理标志的对策
(一)加大普及力度,有的放矢申报
襄阳有众多的农产品,如何引导这些协会、科研所、合作社准确申报最适合自己产品的地理标志,工商、质检、农业、林业、畜牧、商务等部门责无旁贷。应由襄阳市政府牵头,把他们联合起来,成立一个专门机构,对有襄阳特色的农产品进行统计,对他们进行申报知识普及,支持他们根据产品推荐申报相应的地理标志,发挥产品最大的影响力。以避免具有申报资格的主体不去申报,不知道找哪个部门申报,申报以后是否有效发挥作用等方面的顾虑。如枣阳市平林镇油桃协会就在国家质量检验检疫总局为四井岗油桃申报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在农业部申报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襄阳大头菜协会在国家质检总局申报襄阳大头菜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在国家工商总局申报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二)加大服务力度,依法履行职责
为了使已取得地理标志的相关单位更好地发挥作用,使他们轻装上阵,不再纠结何时失效、如何侵权和被侵权等问题。与地理标志有关联的相关部门,主动作为,精准跟踪服务。比如,《商标法》规定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有效期满前可以申请续展注册,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实施细则(暂行)》规定,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的有效期为五年,有效期满前6个月,使用者可向产品所在地质检机构提出申请,经省级质检机构报总局管理机构审核备案;审核不合格的,取消专用标志使用资格;到期不申请的,有效期至届满为止。《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规定,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长期有效。让这些单位不因这些细节导致煮熟的鸭子飞了。同时,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对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伪造商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篡改生产日期,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等,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农业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农业技术推广法》进行查处。
(三)加大奖励力度,调动申创激情
市场经济是竞争经济,重赏之下必有勇夫。2016年8月4日,襄阳市政府在襄阳市工商局召开了2015年新认定名标奖励暨深入推进商标强市工作视频会,市政府拿出800万元奖励2015年新认定的69家中国驰名商标、湖北省著名商标和地理标志商标企业。极大地触发了广大协会、合作社申报地理标志的积极性。以襄阳山药为例,地理标志商标申报注册前,卧龙山药有产无量,有市无价,地理标志商标注册成功后,品牌效益不断显现。山药销售价相比无地理标志商标时每公斤提升了近0.5元,合作社社员和网络的农户种植山药年产量7万多吨,可直接增加收入3 500多万元。通过品牌创建工作,推动了全镇乃至襄城区山药产业由粗放型向品牌化发展。
(四)加大宣传力度,突出襄阳特色
养在深闺人未识,好酒也怕巷子深。在当前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随着互联网科技日新月异的发展,以微博、微信、手机APP等为代表的新媒体呈现出迅猛发展之势,并对传统媒体形成冲击,商机稍纵即逝。在政府加大奖励的大好形势下,如何让襄阳的地理标志产品尽快地走向市场、走向全国、走出中国,这就要求与地理标志有关联的部门和合作社、协会一起,共商发展大计,共商如何加大宣传力度。如襄阳市的传统特色产品襄阳大头菜在2016年1月22日—24日由淘宝·湖北馆商家共同推出的“聚力青年·湖北行”大型营销专场中,经过层层筛选考核,从三千多种湖北本地特产中脱颖而出,是襄阳市唯一参加此专场营销活动的特色产品,成为襄阳地理标志产品成功营销的范例。由襄阳日报传媒集团全资控股的襄阳好襄购有机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借助传媒集团深厚媒体资源沉淀,采取“线上+线下”多种运营方式,向消费者提供具有“地域性、独特性、养生性、文化性”放心安全、过程可追溯的名优特色农产品。
同时,为了让全市人民尽快了解地理标志产品,建议由市委、市政府牵头,与地理标志有关的相关部门彼此密切配合,把襄阳所有的地理标志产品制作成宣传片、宣传画,充分利用襄阳市区及各县(市)区各个交通要道设置的广告屏幕采用公益性的方式进行播放宣传,让外地人以及在外工作的本土乡亲一回来,第一时间了解襄阳的 “土特产”。同时,将襄阳的营销平台与网络平台进行对接,只要一点击襄阳地理标志,就可以全面了解襄阳地理标志产品创建和分布情况。
参考文献:
[1]王章锦.进一步完善地理标志保护法律制度[N].中国工商报,2009-11-26.
[2]方熊,王树婷,钟学斌,孙志国.凤凰单丛(枞)茶的地理标志保护对策分析[J].安徽农学通报(上半月刊),2011(11):187-190,232.
[3]湖北地理标志249件全国第三中部第一[N].湖北日报,2016-01-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