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桓公称霸与齐文化的区域互动?
《西部学刊》 2014年8期
摘要:春秋首霸齐桓公为了缔造霸业,高举“尊王攘夷”的争霸旗帜。“尊王攘夷”既是一种民族政策,也是一种民族思想。齐桓公以华夏文化的代表自居,不仅使得齐文化脱离东夷文化的窠臼,而且使得齐文化开始真正具备华夏文化的特质。这是齐桓公能够成就霸业的重要原因,同时也是东夷文化与华夏文化互动的结果。
关键词:齐桓公;春秋五霸;齐文化;区域互动
中图分类号:K22.5
一、齐桓公称霸的文化贡献
孟子认为“五霸,桓公为盛”(《孟子·告子下》),此处“桓公”就是齐桓公(?—643年),他是五霸中名气最大的。齐桓公是齐国第十五世国君,他的霸业起于公元前679年,止于公元前643年,前后共计37年。齐桓公之所以能够开创春秋霸政的新时代,这是因为他和当时的齐国具备了春秋首霸的素质和条件。齐桓公时期的齐国不仅是一大国,而且是一强国。
周初始封时的齐国并不是一个大国,其疆域仅限于国都临淄周围,只不过是个方圆百里的小国而已。这诚如战国时期的孟子所言,“太公之封于齐,为方百里”(《孟子·告子上》)。后来,齐国不断兼并周边小国,疆域面积骤增。到了齐桓公时,齐国“地南至于岱阴,西至于济,北至于海,东至于纪随,地方三百六十里”(《管子·小匡》),俨然是东方一个泱泱大国。
桓公之前的齐国也不是强国。自太公受封立国,历十四世而至齐桓公,在这三百年间,齐国虽有相当发展,也曾出现过“齐僖小霸”的中兴局面,但从总体来看,发展步履维艰,相对迟缓。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两点:一是政局不稳。齐国始封时,东方的莱夷势力仍很强大,时常侵扰,由此导致政局不稳,历史上有“比及五世,皆反葬于周”的说法。五世哀公,遭到纪侯谗言所害,为周夷王烹杀。六世胡公,为避乱而迁都薄姑。七世献公,击杀胡公,迁都临淄。十一世厉公,暴虐无道,亡于祸乱。十三世襄公,荒淫误国,死于内乱。总之,桓公之前的齐国先后迁都两回,弑君三次,内乱五起,可以说,齐国三百年来始终处于风雨飘摇之中。二是外患不断。在春秋初期,齐国周围分布着众多势力强大的诸侯国和少数民族。南方的鲁国也是西周初年分封的重要诸侯国,直到春秋初年,齐弱鲁强的局势还未发生实质性转变。鲁两败齐,四败宋,一败燕、卫,俨然成为春秋初期的“小霸”。鲁国不仅在军事上对齐国构成威胁,而且在文化上由于鲁国独享周王室赋予的“奏天子礼乐”的资格,使得鲁文化具有天然的发展优势,这对齐文化的发展也造成了非常不利影响。北方的戎狄,在春秋初年业已势力雄厚,时常南下中原,侵扰齐国。齐僖公时,戎狄伐齐,幸而得到郑国太子率兵相救,齐国方免于兵患。南方的楚国,北向扩张,也对齐国的发展构成了严重威胁。特别是东方的莱夷,它对齐国的威胁最大。诚如梁启超所言:“观莱夷当齐桓公时,其跋扈而为齐患也犹昔。则前此齐之声威加于四邻者殆尽矣。”[1]4正是由于以上两点原因,桓公之前的齐国不仅社会发展步履维艰,而且齐文化的区域互动发展也受到极大限制。
公元前685年,齐桓公小白即位。他不记带钩之仇,以管仲(前719-前645年)为相,同时任用鲍叔牙、高傒、隰朋等贤明之士。对内方面,齐国进行改革,不仅内乱消除,政局稳定,而且经济发展,实力骤增。“民赖休息,行伍充盈”,“通货积财,富国强兵”(《史记·管晏列传》)。同时,这为齐国的后期持续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所以历史上有“齐富强至于威、宣”(《史记·货殖列传》)的说法。对外方面,桓公高举“尊王攘夷”的旗帜,九合诸侯,一匡天下。通过管仲和齐桓公的改革和努力,“设轻重以富国,合诸侯成伯功”(《汉书·地理志》),由此,齐国出现了“天下大国,莫之能御”的强盛局面。这既使得中原诸国免遭夷狄侵伐的苦难,又使得齐国获得了较长时间稳定发展的有利环境,从而促成了齐国的春秋霸业和文化繁荣。
齐桓公和管仲举起“尊王攘夷”的旗帜。当时北方山戎伐燕,燕国告急,齐桓公伐山戎以救燕国。接着中原地区的卫国和邢国被狄人所灭,齐桓公帮助卫国遗民在楚丘(今河南滑县)筑城,为邢国在夷仪(今山东聊城县附近)筑城,保存了两个被戎狄所灭的诸侯国,使“邢迁如归,卫国忘亡”。齐桓公还率领齐、鲁、卫、郑、陈等八国军队攻楚,与楚国签订“召陵之盟”,逼迫楚国“丝贡于周而返”。齐桓公兴灭国,继绝祀,攘夷狄,尊王室,成为中原华夏诸国的保护者,赢得了它们的支持与拥护。周襄王二年(前651),齐桓公与周王室的卿士及诸侯会盟于葵丘,正式确立他的春秋霸主地位。
齐桓公成为春秋霸主,这是中华民族发展史上的重大历史事件,具有重大的文化贡献。桓公在管仲的辅佐下,打出“尊王攘夷”的旗帜,保卫了先进的中原文化免遭落后民族的掠夺性破坏;致力于富国强兵,推动了夷夏文化在齐地的融合;九合诸侯,推动了中原各国的文化交流;改变了西周以来齐弱鲁强的格局,这为中国东方的文化中心自鲁向齐的转移奠定了基础,在此基础上,还形成了高度发达的齐鲁文化,确立了齐鲁为中国早期文明中心的地位。[2]总之,桓公称霸前后,兼并了众多蛮夷小国,齐国的疆域以及政治影响力空前扩大。这不仅使得齐文化有了更大的发展空间,同时也促进了夷夏文化在齐地的融合与发展。所以,齐桓公称霸对于齐文化的区域互动乃至中华文化的最终形成都具有重大贡献。
二、齐桓公时期齐文化的区域互动
齐地原是东夷族人世代居住的地方,姜太公封齐时,齐地尚有数量众多的东夷族人,由于太公在齐国施行“因其俗,简其礼”的民族文化政策,对东夷族人的夷礼夷俗文化传统并没有进行彻底改造,所以,整个西周时期,齐国仍然属于东夷文化圈。春秋以来,尽管齐国的实力有渐趋扩大之势,但由于内忧外患的干扰,也没有机会对东夷文化进行改造。只是到了齐桓公时期,才有条件使得齐文化最终脱离东夷文化的窠臼,使其开始真正具有华夏文化的特质。而这一重大文化转变,与桓、管的改革、称霸这些社会实践又是分不开的。
首先,从国内改革来看,管仲不再“因其俗,简其礼”,而是以周礼为主导,对齐国进行全方位的改革,这使得齐文化改变了东夷文化气质,开始真正具有华夏文化的内涵。管仲拜相任政,为了实现富国强兵、号令天下的伟大抱负,锐意改革。管仲的改革涉及到许多方面,而其“修旧法,择其善者而业用之”(《国语·齐语》)的改革纲领最为值得关注。所谓“修旧法”就是向西周的文、武、周公、昭、穆等有为君王效法和学习,以恢复文武周公的礼乐制度。所谓“择其善者而业用之”,就是对文武周公的礼乐制度不是简单地照搬,而是择其善者而从之。也就是说,管仲改革的根本方针就是把西周的礼乐文化吸收进来,并与齐国的实际情况、东夷文化结合起来,由此融合成为具有全新面貌的齐文化。
管仲为姬姓后裔,颍上(今安徽省颍上县)人,周穆王的后代。从小就是在周文化环境中熏陶成长的。他入齐主政,成为齐国改革、齐桓称霸的总设计师,这就为东夷文化、礼乐文化在齐国的融合发展带来了新的契机。一方面,管仲极为推崇西周的先王,称“昔者,圣王之天下也,参其国而伍其鄙”,又说:“昔吾先王、昭王、穆王,世法文、武远绩以成名”(《国语·齐语》)。管仲的许多社会改革措施,如“叁其国而伍其鄙”实际上就是综合吸收西周的礼乐制度来改造齐地的夷俗,是以周文化来改造东夷文化的典型代表。另一方面,管仲、齐桓公他们又继承了姜太公以来的民族文化政策,对东夷文化加以保存和更新。比如,他主要采取了“与俗同好恶”(《史记·管晏列传》)的文化政策,这又为东夷文化在齐文化中的存在提供了鲜活土壤。
管仲的改革较多地吸收了礼乐文化(周礼)的内容,但是也保留了东夷文化(夷礼)的特征。在经济方面,既吸收了西周社会以农为本的经济思想,又保留了“通商工之业,便鱼盐之利”的东夷特色;在用人制度方面,既维持了齐国宗法贵族的地位,又大力提倡“因能而授禄,录功而与官”,将太公开创的“尊贤而尚功”的用人传统向前推进。
管仲的改革虽然体现了周礼和夷礼的二重性,但仍是以周礼为主导,改变了齐文化的东夷文化气质,从此,齐文化开始真正具有华夏文化的内涵。周礼在齐国的传播与发展,不是发生在礼乐文化形成和鼎盛的西周初中期,而是发生在礼乐文化在中原地区开始衰落、甚至崩溃的春秋初中期。春秋时期的管仲创造性地借用周礼代替夷礼,重视以礼治国,使得长期混乱的齐国政治走向秩序化。他主张国家治理必须要用礼、义、廉、耻这四个基本原则(“四维”)。同时,他指出,对于一个国家来说,如果“四维不张,国乃灭亡”(《管子·牧民》)。管仲在推行周礼的具体过程中,率先垂范,时时处处严格以周礼要求自己。《史记·齐太公世家》记载,公元前648年,周襄王弟叔带与戎狄共同攻打周王室,齐国派遣管仲前往平定叛乱。事成之后,周王欲以上卿之礼款待管仲,管仲连忙跪拜,坚称万万不可,最终周王只好允许管仲以下卿礼相见。尽管管仲推行周礼,严格以周礼要求自己,但是,管仲接纳周礼并不是照搬,而是有所创新。这主要表现为两点:一是最大限度地扩大了周礼的实施范围,使得周礼真正起到化礼成俗的作用。如众所知,西周社会是“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管仲则不然,他将礼的实施范围扩大到普通的黎民百姓,这是由于在当时的齐国,士、农、工、商皆为“国之石民”,都是国家存在和发展的基础。因此,管仲要求所有人都必须要知礼守礼。《管子·权修》有言:“明知礼足以教之。”《管子·五辅》还说:“圣王饰此八礼以导民。”只有教育引导、化民成俗,才能让人们自觉形成知礼守礼的行为。二是发挥知礼在富民强国上的积极作用。在管仲看来,经济状况对周礼的实施及其效果起着决定性作用。他说:“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管子·牧民》)所以,知礼行礼的根本前提是要发展经济,实行富民政策,对人民实现“富而后教”的治理方针,其目的是让所有人都能够教而知礼、富而守礼。毫无疑问,这是对周礼的创造性发展。
总之,桓、管不仅使得齐文化脱离东夷文化的窠臼,而且使得齐文化开始真正具备华夏文化的特质,从这个意义上可以说“周礼在齐”。他们将周人的礼乐精神、敬天保民、明德慎罚、以农为本等文化传统都引进到了齐国。使姜太公以来在东夷文化基础上建立起来的齐文化,受到了礼乐文化的洗礼和改造,从而极大改变了齐国的社会结构,改变了齐人的思想观念和生活方式,从而使得齐文化的发展达到了一个崭新的阶段。[3]
由于管仲的改革使得“周礼在齐”,遏制了周边落后的少数民族对中原先进华夏文化的掠夺性破坏,从而保证了华夏文化的健康发展。对此,后世学者十分肯定和颂扬管仲在保存华夏文化方面的卓越贡献。春秋末期的孔子说:“微管仲,吾其披发左衽矣。”(《论语·先进》)又说:“管仲相桓公,霸诸侯,一匡天下。民到于今受其赐。”(《论语·宪问》)管仲曾被孔子斥为“不知礼”,但因他对抵抗夷狄、稳定中原、保存周礼作出了重大贡献,故孔子许之以“仁”。清代乾嘉学者惠士奇(1671-1741)认为,齐俗同于“周礼”,则“周礼在鲁”之外,亦可谓“周礼在齐”。今人杨向奎将《周礼》与《管子》两相比较,得出的结论是,“《周礼》出于齐国,它和《管子》有许多相同处。谓之为‘周礼在齐,亦无不可”。[4]
其次,从对外方面来看,齐桓公的攘夷思想比较彻底,对东夷文化基本上持排斥的态度,这使得东夷文化在齐文化中逐渐隐退。春秋初年,在夷狄与华夏战争实力对比悬殊的历史背景下,以桓、管为首的齐国积极推行“尊王攘夷”的民族政策,不断以盟主身份进行诸夏会盟,整合华夏力量,力求共同对付夷狄势力的入侵。据历史记载,齐桓公时期,与诸侯的大小会盟多达二十余次,在这个过程中,齐桓公、齐国实际上起到组织者和枢纽的作用,可见齐桓公对东夷族及其文化的排斥程度。
齐桓公彻底攘夷的行动表现在思想文化上就是坚决排斥东夷文化,这在齐国的婚俗文化、用人制度以及对待战俘等方面均有充分体现。齐国的婚姻风俗没有与东夷族通婚的现象。齐桓公“好内,多内宠”(《左传·僖公十七年》),为了得到更多的女子满足他“好内”的需求,增加与他国的联姻应该是个合理的解决办法。但我们遍寻史料,发现其婚姻对象基本上都是华夏盟国的女子,如蔡、晋、徐、燕等国,未见有夷狄女子嫁入齐宫的记载,这一点完全不同于后来的春秋霸主频繁的异族联姻。究其原委,一方面可能源于春秋初年华夷关系紧张的社会大背景,更为重要的,应该是由于齐桓公本人对夷狄的排斥思想比较重,不愿意接纳夷狄女子为妻。与此现象相呼应的是,齐位于东夷之地,东夷文化的先进程度并不亚于华夏文化,齐国应该可以吸收大量的夷狄人才进入政权机构,但史料中并没有见到齐桓公时期有夷族大臣任职于齐国政权的记载。此外,虽然齐国也接受战败投降的夷狄俘虏,但也仅限于作为奴隶使用。公元前706年,“北戎伐齐,齐使乞师于郑,郑太子忽帅师救齐。六月,大败戎师,获其二帅大良、少良,甲首三百,以献于齐。”(《左传·桓公六年》)这些都说明齐国的华夏民族意识十分强烈,攘夷态度十分坚决。
再次,齐国虽然彻底排斥东夷文化,但是,东夷文化对齐文化的影响却是不容忽视的。春秋时期,齐文化仍然保留了许多东夷文化习俗。东夷文化大量保留了母系氏族社会的风俗,其中,同姓相婚就是典型。这种婚姻制度不仅与中原诸国不同,更是与周礼大相径庭。同姓不婚是西周以来宗法之大纲,在周礼中,同姓相婚是与禽兽无别的行为。但是,历史记载表明,同姓相婚的风习在春秋时期的齐国仍很盛行。
在齐人的观念中,近亲结婚或近亲的性关系也是可以允许的,这方面的史实也不少。《管子·小匡》记载,齐桓公自己承认:“寡人有污行,不幸而好色,姑姊妹有不嫁者。”《新语·无为》:“齐桓公好妇人之色,妻姑姊妹,而国中多淫于骨肉。”《汉书·地理志》则进一步指出了齐国君的行为对民风民俗的直接影响,说到:“桓公兄襄公淫乱,姑姊妹不嫁。于是令国中,民家长女不得嫁,名曰巫儿。为家主祠。嫁者,不利其家。民至今以为俗。”齐人的这种风俗在《诗经·齐风》中多有记载,前儒解诗多以为:“刺襄公也,鸟兽之行,淫乎其妹。”(《毛诗序》)然而,对于齐襄公淫妹的丑行,《诗经·齐风》并没有予以强烈指斥与唾骂,[5]178这在有些解诗者看来是费解的,清人方玉润就是如此。“襄公纵淫,与卫宣同为世大恶,非寻常比。一则以父纳子媳,一则以兄淫己妹,皆千古罕有事。诗人播为歌咏,圣人载在葩经,皆有关于伦常大故,不仅系乎风化已也。然卫诗众目为淫,齐风人不以为怪,何哉?且淫无过乎郑,郑俗不过采兰赠芍,为士女游观之常,而齐何如乎?吾不能不于此三致慨焉!”[6]240周礼主张同姓不婚,齐人是了解的。但是齐人对此或不予置理,或狡辩饰过,由此可见齐礼并不完全等于周礼。
最后,齐桓公尊王攘夷的最终目的不是一时称霸,而是华夏一统。所谓攘夷就是为了尊王,就是要维护华夏民族、华夏文化的正统地位,这体现在齐桓公对周礼、周天子的认同与支持。《韩诗外传》记载:“齐桓公伐山戎,其道过燕,燕君送之出境。桓公问管仲曰:‘诸侯相送,固出境乎?管仲曰‘非天子不出境。桓公曰:‘然则燕君畏而失礼也,寡人不可使燕失礼。乃割燕君所至之地以与之。诸侯闻之,皆朝于齐。”从文献记载来看,每一次的攘夷行动,齐桓公都非常注意树立齐国形象,以中原诸国的保护神自比。如公元前659年,戎狄攻邢,管仲对齐侯有言:“戎狄豺狼,不可厌也;诸夏亲昵,不可弃也。”(《左传·闵公元年》)齐桓公召集宋、曹发兵救邢,逐走戎狄,将邢国迁到夷仪(今山东聊城西)。次年,卫戴公去世,新君立,国力衰微,为防止卫国受到夷狄的侵扰,齐桓公在楚丘(今河南滑县东)筑城并将卫都迁于此。桓公“逐狄、救邢、存卫”的举动提高了齐国在中原诸国的威望,这无疑会进一步巩固齐桓公的春秋霸主地位。
春秋首霸齐桓公为了强国称霸,他明确举起“尊王攘夷”的争霸旗帜。“尊王攘夷”既是一种民族政策,也是一种民族思想。齐桓公以华夏文化的代表自居,不仅使得齐文化脱离东夷文化的窠臼,而且使得齐文化开始真正具备华夏文化的特质。这是齐桓公能够成就霸业的重要原因,同时也是东夷文化与华夏文化互动的结果。
参考文献:
[1]梁启超.管子评传[M].上海:世界书局,1935.
[2]王志民.齐桓称霸对中国早期民族融合的贡献[J].齐鲁文化研究,2005,(4).
[3]宣兆琦,王雅红.周文化在齐国的传播与发展[J].齐鲁学刊,2002,(4).
[4]杨向奎.周礼在齐论——读惠士奇“礼说”[J].管子学刊,1988,(3).
[5]王志民.齐文化论稿[M].济南:山东大学出版社,1995.
[6]方玉润.诗经原始[M].李先耕,点校,北京:中华书局,1986.
作者简介:吴保传(1981—),男,安徽泗县人,西安科技大学思政部,历史学博士,讲师。主要研究方向是中国思想史、民族学。
(责任编辑:李直)
基金项目: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商周至秦代民族文化区域互动研究”(08XZS004)、西安科技大学博士启动基金项目(2011QDJ032)、校培育基金项目(201157)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