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名片】桓公山|管仲之信与桓公霸业(作者:艳丽

2024-06-20 08:15 《山东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  主页 > 趣旨 > 文化地理 > 人文国土 > 桓公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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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仲之信与桓公霸业
 
《山东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9年1期   作者:艳丽
 
(1.山东理工大学 齐文化研究院,山东 淄博 255000;2.山东大学 儒学高等研究院,山东 济南 250100)
 
学者在论及先秦之“信”时,多以儒家之信为重点。儒家之信以修身为本[1]25-26,这固然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在儒家产生之前,“信”已经存在,并且对先秦政治产生了一定影响。管仲之信就是其中的重要代表。以往学者对管仲之信有一定的关注,他们或综述《管子》的诚信思想[2]62-63,或从伦理的角度论述《管子》之“信”及其现代价值[3]24-26,或将管仲与《管子》之信进行了区分,但将重点放在《管子》之信的论述上[4]28-31。《管子》既包括管仲本人的思想,又包括管子后学的思想,把管仲之信与管仲后学之信做一定程度的区分是非常有必要的。“信”作为名词主要有“言语真实”“讲信用”“信物”“送信的人”“音迅”“消息”等含义[5]425,管仲之信主要涉及“言语真实”“讲信用”,即信任与被信任的含义。探讨管仲本人之信尤其是它在齐桓公霸业中所起的作用,对于加深先秦道德对齐国政治影响的理解意义重大。管仲之信可分为管仲的朋友之信、齐桓公与管仲的君臣之信以及桓公国君之信三种。这三种信任分别与为社稷生死的大义,称霸中原的雄心壮志,爱民、亲邻国、信天下密切相关。
 
一、管仲的朋友之信与为社稷生死的大义
“曾子曰:‘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6]4这是先秦儒家大力提倡的道德。其实早在儒家产生前,即春秋前、中期管仲生活的年代,信任就已经成为朋友交往所奉行的重要准则,其以管鲍之交最具代表性。
 
史载管仲说:“吾始困时,尝与鲍叔贾,分财利多自与,鲍叔不以我为贪,知我贫也。吾尝为鲍叔谋事而更穷困,鲍叔不以我为愚,知时有利不利也。吾尝三仕三见逐于君,鲍叔不以我为不肖,知我不遭时也。吾尝三战三走,鲍叔不以我怯,知我有老母也。公子纠败,召忽死之,吾幽囚受辱,鲍叔不以我为无耻,知我不羞小节而耻功名不显于天下也。生我者父母,知我者鲍子也。”[7]2131-2132管仲青少年时期虽然很有才华,但比较贫穷而且不得志,常常依赖于好友鲍叔牙的帮助,但鲍叔牙却对管仲的才华和能力非常信任,因此才有管鲍之交的典故。
 
更为可贵的是,鲍叔牙对管仲有知遇之恩。鲍叔牙辅佐公子小白(即后来的齐桓公)登上君位之后,齐桓公本意拜鲍叔牙为相,但鲍叔牙却向齐桓公推荐管仲。鲍叔牙认为自己五个方面不如管仲,即“宽惠爱民,臣不如也。治国不失秉,臣不如也。忠信可结于诸侯,臣不如也。制礼义可法于四方,臣不如也。介胃执枹,立于军门,使百姓皆加勇,臣不如也”[8]389。鲍叔牙认为管仲有杰出的治国才能,深信只有管仲才能把齐国治理好。事实证明,鲍叔牙的预见是正确的。《史记·管晏列传》载:“鲍叔遂进管仲。管仲既用,任政于齐,齐桓公以霸,九合诸侯,一匡天下,管仲之谋也。”[7]2131又载:“鲍叔既进管仲,以身下之。子孙世禄于齐,有封邑者十余世,常为名大夫。天下不多管仲之贤而多鲍叔能知人也。”[7]2132管仲得鲍叔牙之荐成为齐相,齐桓公在管仲的辅佐下成就中原霸业。鲍叔牙虽然位居管仲之下,但其子孙在齐国世享富贵,后人称赞鲍叔牙知人的程度超过管仲的贤能,他们三者之间的交往以相互信任为基石。
 
朋友之交以义为重。春秋时期大义主要有两种,一是为主殉死之义,二是为社稷生死之义。管仲以社稷大义为重,其朋友召忽以为主殉死之义为重。
 
管仲、召忽、鲍叔牙三位朋友在齐国从政之时正是齐国由盛转衰之时。他们从政之初在齐僖公晚年,当时本为东方大国的齐国经过齐庄公、齐僖公两代国君的发展,已经成为在中原诸侯国中有一定影响的大国,历史上称之为庄僖小霸。此时齐僖公命管仲、召忽和鲍叔牙分别辅佐公子纠和公子小白,他们非常自信地认为三人同为齐国的栋梁之材。正如召忽所说:“吾三人者之于齐国也,譬之犹鼎之有足也,去一焉则必不立矣。”[8]331管仲、召忽在辅佐公子纠时,曾经立下不同的誓言。召忽说:“百岁之后,吾君卜世,犯吾君命而废吾所立,夺吾纠也,虽得天下,吾不生也。兄(况)与我齐国之政也。受君令而不改,奉所立而不济,是吾义也。”[8]332管仲则说:“夷吾之为君臣也,将承君命,奉社稷以持宗庙,岂死一纠哉?夷吾之所死者,社稷破,宗庙灭,祭祀绝,则夷吾死之。非此三者,则夷吾生。夷吾生则齐国利,夷吾死则齐国不利。”[8]332召忽认为,如果登上国君之位的人不是自己依照君命所辅佐的公子纠,即使这个人得了天下,他也不愿苟活于世。管仲则认为,作为人君的臣子以奉国家、持宗庙为首位。如果国家破,宗庙灭,祭祀绝,则殉死;否则,就必须为社稷而生。
 
《管子·大匡》记载:齐僖公去世之后,齐国处于内乱之中,先是继位的齐襄公被弑,公孙无知即位,不久之后公孙无知也被弑。齐国处于无君的混乱之中。鲍叔牙辅佐公子小白(即登基后的齐桓公)打败了管仲和召忽辅佐的公子纠。齐桓公继位后,胁迫鲁国杀掉滞留在鲁国的公子纠,却派鲍叔牙成功地将管仲、召忽从鲁国救出。在归国途中,召忽选择以死殉主,管仲选择为社稷大义而生。这既是他们的诺言,也是他们朋友之间的信任。正如召忽殉主之前所说:“子为生臣,忽为死臣。忽也知得万乘之政而死,公子纠可谓有死臣矣。子生而霸诸侯,公子纠可谓有生臣矣。死者成行,生者成名,名不两立,行不虚至。子其勉之,死生有分矣。”[8]343召忽之死为公子纠成就了死臣之名;管仲之生能够使齐国成就霸业,这为公子纠成就了生臣之名。
 
管仲不为公子纠殉死,孔子及其弟子有不同的看法。孔子说:“桓公九合诸侯,不以兵车,管仲之力也。如其仁,如其仁。”[6]217又说:“管仲相桓公,霸诸侯,一匡天下,民到于今受其赐。微管仲,吾其被发左衽矣。岂若匹夫匹妇之为谅也,自经于沟渎而莫之知也?”[6]218子路、子贡都因管仲不为公子纠而死,怀疑管仲不仁,孔子则从保存中原文明民族大义的角度肯定了管仲之仁。
 
中国圣贤固然强调信的重要性,因而才有“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6]25“言必信,行必果”[6]202的名言,然而他们更加强调信要以义为原则。孔子弟子有若说:“信近于义,言可复也。”[6]12孟子说:“大人者,言不必信,行不必果,惟义所在。”[9]220管仲为社稷而生的爱国主义精神及言行,恰与后世圣贤的主张一致。近代,梁启超曾高度赞扬了管仲的这种爱国主义精神及其朋友之信,他说:“管鲍召者,齐国之三杰也。其爱国心一也。召忽必行入齐境乃死焉……管仲之能定社稷霸诸侯,彼自信之,鲍叔信之,召忽亦信之。观此而知伟人之素养,及其信于朋友之有道矣!”[10]1863梁启超对管仲为社稷大义而生的朋友之信进行了极度肯定。
 
二、桓公、管仲的君臣之信与称霸中原的雄心壮志
管仲虽在辅佐公子纠争夺君位的斗争中失败,但却得鲍叔牙的推荐成为齐国之相,并辅佐齐桓公成就了首霸中原的不朽功业。齐桓公与管仲之间的君臣之信,长久而稳固,并得到后人的称颂。《新序·杂事第五》载:“桓公立,国定,使人迎管仲于鲁,遂立以为仲父,委国而听之;九合诸侯,一匡天下,为五伯长。”[11]147然而齐桓公和管仲之间的君臣之信并非一帆风顺。齐桓公和管仲本有私仇,他们由不信任到信任,其关键因素就是称霸中原的雄心壮志使然。
 
《管子·大匡》载,管仲在辅佐公子纠与公子小白争夺君位的过程中,曾箭射公子小白(因射中腰带扣,未危及生命)。当鲍叔牙推荐管仲为齐相时,齐桓公最初并不赞成。“公曰:‘管夷吾亲射寡人,中钩,殆于死,今乃用之,可乎?’鲍叔曰:‘彼为其君动也,君若宥而反之,其为君亦犹是也。’”[8]389齐桓公认为管仲与自己曾有一箭之仇,但鲍叔牙认为管仲为其主而为,如果齐桓公能够宽恕管仲并让他回国,管仲同样会为齐桓公效力。之后,齐桓公听从鲍叔劝谏,派鲍叔牙出使鲁国,顺利营救管仲回齐国。管仲返回齐国后,“管仲至,公问曰:‘社稷可定乎?’管仲对曰:‘君霸王,社稷定;君不霸王,社稷不定。’公曰:‘吾不敢至于此其大也,定社稷而已。’管仲又请,君曰:‘不能。’管仲辞于君曰:‘君免臣于死,臣之幸也;然臣之不死纠也,为欲定社稷也。社稷不定,臣禄齐国之政而不死纠也,臣不敢。’乃走出。至门,公召管仲。管仲反,公汗出曰:‘勿已,其勉霸乎。’管仲再拜稽首而起曰:‘今日君成霸,臣贪承命,趋立于相位。’”[8]348-349齐桓公最初只想安定齐国,但管仲认为齐桓公唯有称霸中原才能真正安定齐国。后经管仲一再要求,齐桓公才最终确立了称霸中原的政治目标,管仲也同意担任齐相之职。自此之后,明君贤相为了称霸中原的政治目标,由不信任到逐渐信任,最后终协力成就中原霸业。
 
《管子·大匡》记载,管仲任齐相之初,齐桓公并不完全信任他。齐桓公急欲趁诸侯之间没有战争之时加强军备、讨伐邻国,管仲则以百姓生活、国家尚未安定为由予以反对。但齐桓公不听管仲之劝,伐宋、伐鲁都先后失利,后又继续修治军备,并伐鲁。鲁国不敢迎战,被迫请求以会盟的形式和解。鲁国提出会盟双方免带兵器,齐桓公不听管仲劝告而答应。在会盟过程中,鲁国君臣携兵器劫持齐桓公,强行索要回了齐侵鲁的土地。这次会盟之后,齐桓公欲毁盟,但管仲加以劝阻,最终齐桓公听从了管仲的建议。自此之后,齐桓公在大政方针上基本听从管仲的意见。
 
《新序·杂事第四》载:“有司请吏于齐桓公,桓公曰:‘以告仲父。’有司又请,桓公曰:‘以告仲父。’若是者三。在侧者曰:‘一则告仲父,二则告仲父,易哉为君!’桓公曰:‘吾未得仲父则难,已得仲父,曷为其不易也!’”[11]109这充分说明了齐桓公对管仲的绝对信任。齐桓公在管仲辅佐下改革内政,整顿军备,尊王攘夷,成就了中原霸业。
 
值得注意的是,即使在齐桓公即位之初对管仲不信任之时,管仲仍对齐桓公有信心。齐桓公即位之初不听管仲劝谏伐宋大败,继续修兵备战,齐国出现了比较混乱的局面。鲍叔牙对此表示担忧,但管仲却对齐桓公及齐国政局仍有信心。他说:“吾君惕,其智多诲,姑少胥,其自及也。”[8]351又说:“国中之政,夷吾尚微为,焉乱乎?尚可以待。外诸侯之佐,既无有吾二人者,未有敢犯我者。’”[8]351管仲对齐桓公的信心来自两个方面:一是对齐桓公为人的信任。管仲认为齐桓公为人性急且见解多有悔改,不久必会改过。二是对自己及鲍叔牙的治国能力的信任。管仲认为即使齐国发生了一些混乱,有他和鲍叔牙暗中治理,齐国不会有外敌入侵。
 
成就霸业后,齐桓公仍对管仲信任有加。然而齐桓公晚年对管仲的信任有所动摇。据《管子》《史记》等典籍的记载,管仲在病危之际,曾劝谏齐桓公远离易牙、竖刁、堂巫、卫公子开方四佞臣。但齐桓公最终没有听信管仲之言,反而重用四佞臣,导致死后不得葬的惨剧。管仲辅佐齐桓公成就霸业固然值得后人称颂,但齐桓公不听管仲遗言,用人不淑,最终身死国乱、霸业衰败也使后人颇为感叹。正如《说苑·尊贤》所载:“桓公得管仲,九合诸侯,一匡天下,失管仲,任竖刁、易牙,身死不葬,为天下笑。”[12]179-180
 
三、桓公的国君之信与爱民、亲邻国、信天下
国君之信的对象固然是齐桓公,然而桓公的国君之信大多是在管仲的建议或辅佐下完成的,它是管仲之信的间接体现,是管仲辅佐齐桓公富国强兵、成就中原霸业的具体措施。《管子·中匡》记载齐桓公向管仲请教怎样建立“国君之信”这一问题时,管仲回答说:“民爱之,邻国亲之,天下信之,此国君之信。”[8]385管仲认为桓公的国君之信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百姓爱戴,二是使邻国亲睦,三是天下信任。
 
(一)爱民
《管子·大匡》载,管仲在执政之初反对齐桓公修兵甲以伐宋、鲁的理由之一,就是“百姓病,公先与百姓,而藏其兵”[8]350,即要以百姓富庶为首位。管仲通过一系列内政改革达到安民富民的目的。
 
1.成民之事,安民之居。春秋时期,由于生产力发展,社会的动荡不安,齐国社会的四大阶层士、农、工、商的生产生活受到很大的冲击,他们不能各就其业,各安其居。管仲辅佐齐桓公改革内政的措施之一,就是通过四民分业以成民之事,通过参国伍鄙以安民之居。
 
根据《国语·齐语》的记载,为使百姓各就其业,管仲建议齐桓公使士、农、工、商分业定居。使士集中居于清静之处,他们空闲之时谈论礼义、孝道、恪尽职守、兄弟和睦等问题,这样他们从小熏陶,思想安定,不会见异思迁。使工匠集中居于官府,让他们互相探讨手工业问题,如了解不同季节需要的不同产品,辨别质量的好坏,衡量器材的用处,选用合适的材料,等等。他们以此教诲子弟,同样能起到父业子继、各安其业的效果。使商人聚居于市场,让他们互相讨论商业问题,如不同季节的营销需要,熟悉本地货源,掌握市场行情,这样商人阶层也趋于稳定。让农民聚居于田野,他们日夜接触的是如何春耕、夏耘、秋收、冬藏等农业问题,农民阶层也会安于农业。四民分业制度,使齐国百姓能够初步各安其业。
 
管仲又建议齐桓公在国都及其近郊设立了二十一个乡,具体情况为:工、商之乡占六个,士、农之乡占十五个,分别由齐国国君、天子命卿国氏、高氏各统帅五个乡,以成三军,以此安定国中百姓之居。在远郊即鄙野地区设立五鄙进行管理,以安定鄙中百姓之居。参国伍鄙制则使齐国百姓各定其居。
 
2.乐民之业。成民之事、安民之居只是爱民的第一步,第二步就是乐民之业。乐民之业与“三选制”“均田分力”“相地衰征”以及惠商等激励政策密不可分。
 
三选制主要是对士阶层的激励政策。根据《国语·齐语》和《管子·小匡》的记载可知,三选制是齐国对于国中基层官吏的选拔制度。齐国基层的优秀人才由乡长每年定期向上进贤,长官书伐考评,桓公亲自策问,称为“三选”。齐国的“三选制”基本做到了善必赏,恶必罚,它开辟了下层士人参加政治的渠道,《小匡》称之为:“匹夫有善,故可得而举也。匹夫有不善,可得而诛也……是故民皆勉为善。士与其为善于乡,不如为善于里;与其为善于里,不如为善于家。”[8]417-418这对于士人阶层具有极大的激励作用。
 
“均田分力”和“相地衰征”制度是对农民的激励政策。“均田分力”“意即土地经过公平折算后租于农民,使其分户耕种之”[13]61。“相地而衰征”,即“视土地之美恶及所生出,以差征赋之轻重也”[14]236。这两种制度一是土地制度改革,一是与之配套的税收制度改革,它们极大调动了农民生产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管子·乘马》载:“均地分力,使民知时也。民乃知时日之蚤晏,日月之不足,饥寒之至于身也。是故夜寝蚤起,父子兄弟不忘其功,为而不倦,民不惮劳苦。”[8]91-92这是对“均地分力”作用的生动描述。《国语·齐语》载:“相地而衰征,则民不移。”[14]236这是“相地而衰征”作用的具体体现。
 
齐国的惠商措施是对工商阶层的激励政策。管仲继承并发扬了姜太公确立的工商富民强国政策。《管子·大匡》载:“桓公践位十九年,弛关市之征,五十而取一。”[8]368《管子·霸形》记载,齐桓公为了称霸天下的需要,曾经在齐国实行数年的减免关税政策。“使税者百一钟,孤幼不刑,泽梁时纵,关讥而不征,市书而不赋。近者示之以忠信,远者示之以礼义。行此数年,而民归之如流水”[8]454。
 
管仲辅佐齐桓公进行内政改革的显著成效之一就是安民、乐民、富民,这必然会赢得齐国百姓的信任和支持。这是成就齐桓公霸业的基础。
 
(二)亲邻国
管仲在安定齐国、整顿军备之后,所做的下一步事情就是亲近邻国。亲近邻国主要包括返还侵占邻国的领土,安定四邻边境和遵守盟约等内容。
 
1.返还侵占邻国的领土,安定四邻边境。在亲近邻国问题上,管仲建议齐桓公返还侵占四邻的土地,使四邻边境安定。根据《国语·齐语》记载,齐国先后返还了侵占南方邻国鲁国的土地——棠、潜,西方邻国卫国的土地——台、原、姑与漆里,北方邻国卫国的土地——柴夫、吠狗。齐国此举赢得了邻国的亲近,《齐语》称之为“四邻大亲”[14]241。
 
2.遵守盟约。盟会是齐桓公称霸中原的重要方式之一。《管子·小匡》载:“(齐桓公)兵车之会六,乘车之会三,九合诸侯,一匡天下。”[8]460盟约本以信为特色。然而,春秋初期各国统治者结盟时很少遵守盟约,正如清代学者顾栋高所说:“隐、桓、庄、闵之世,伯事未兴,诸侯无统,会盟不信,征伐屡兴,戎、狄、荆楚交炽,赖齐桓出而后定,此世道之一变也。”[15]30遵守盟约是在桓公称霸时期表现得非常突出。这在齐鲁柯之盟中表现得尤为明显。
 
齐鲁柯之盟,鲁将曹沬以武力胁迫齐桓公订立盟约。约成之后,齐桓公欲毁约并诛杀曹沬。管仲认为不遵盟约并诛杀罪魁祸首曹沬,只能逞一时之快,却失信于诸侯,得不偿失。齐桓公听从管仲劝谏,依盟约归还近期因战争侵占鲁国的土地。《史记·齐太公世家》记载,齐鲁柯之盟后,“诸侯闻之,皆信齐而欲附焉”[7]1487。《公羊传》则评价说:“要盟可犯,而桓公不欺;曹子可仇,而桓公不怨。桓公之信著乎天下,自柯之盟始焉。”[16]152无论是《史记》,还是《公羊传》,都肯定了柯之盟中齐桓公遵守“要盟”的重大意义。这在春秋初、中期背盟成风的情况下,难能可贵,这也是中原诸侯盟国开始信任齐桓公的原因所在。
 
(三)信天下
桓、管时期,齐桓公的霸业要赢得中原各诸侯国的信任,就必须平乱、尊王、攘夷。春秋时期王室衰微,中原各诸侯国内则互相兼并,外则篡弑君主,各少数民族乘机入侵中原。在此情况下,齐桓公率领中原盟国以周王室的名义一方面帮助中原各诸侯国平定内乱,另一方面又一起内尊周王室、外攘夷、狄以安诸夏,从而赢得了周王室及各中原诸侯国的一致认可。
 
1.平乱。春秋时期,诸侯国内部频频出现内乱,齐桓公以霸主身份代替周天子平定内乱,稳固中原的统治。这以平定鲁国庆父之乱最有代表性。公元前662年鲁庄公病逝,鲁人立鲁庄公之子公子般即位。不久,公子般被鲁国公子庆父派人所弑。鲁人又立庄公庶子公子启方即位,是为鲁闵公。鲁闵公母妻淫于公子庆父,不久之后,公子庆父又弑其君鲁闵公。鲁人又立公子申为君,是为鲁僖公。庆父被迫奔莒,后畏罪自杀。哀姜奔邾,被齐桓公于公元前559年所杀,归尸于鲁,并派高子将南阳之师定鲁僖公之位,帮助鲁国彻底平定了庆父之乱。《公羊传·闵公二年》载:“高子者何也?齐大夫也。……然则何以不名,喜之也。何喜尔?正我也。其正我奈何?庄公死,子般弑,闵公弑,比三君死,旷年无君。设以齐取鲁,曾不兴师,徒以言而已矣。桓公使高子将南阳之甲,立僖公而城鲁。……鲁人至今以为美谈,曰犹望高子也。”[16]196-197齐桓公虽然代替周天子以定鲁君之位,但鲁人却对齐桓公平乱之举感恩戴德。
 
2.尊王。桓公称霸期间,周王室衰微,齐桓公率领中原诸侯国尊重周天子。其尊王之举或表现为以身作则尊重周天子,或表现为承王命以讨不顺,或表现为定王位以巩固周王室。根据《左传·僖公九年》和《史记·齐太公世家》的记载:葵丘之盟时,周天子特命齐桓公勿用下拜之礼接受使者宰孔赐予的周王室之胙,但齐桓公接受管仲的建议,回答说:“天威不违颜咫尺,小白余敢贪天子之命无下拜?——恐陨越于下,以遗天子羞。敢不下拜?”[17]358齐桓公行下拜之礼后接受了天子所赐之胙。这是齐桓公以身作则尊重周天子的表现。
 
齐桓公称霸前期,周襄王在位。齐桓公常常以周天子之命会盟诸侯,讨伐不顺从王命之国。如公元前680年,齐桓公“请师于周”[注]“请师于周”,杜预注曰:“齐欲崇天子,故请师,假王命以示大顺。”详见杨伯峻注《春秋左传注(修订本)》,中华书局1990年,第196页。,联合周、陈、曹共同讨伐宋国。公元前667年,“齐桓公以王命伐卫,败卫师”[18]540。正如《战国策·韩策三》所说:“昔齐桓公九合诸侯,未尝不以周襄王之命。然则虽尊襄王,桓公亦定霸矣。九合之尊桓公也,犹其尊襄王也。”[19]1014这是齐桓公承王命以讨不顺的表现。
 
公元前653年,周惠王去世。太子郑害怕叔带作乱,不敢发丧,向齐国求救。公元前652年,齐桓公邀请宋、鲁、卫、许、曹、陈盟于洮,以安定周王室。诸侯奉太子郑即位,是为周襄王。周襄王即位后,正式确立了周天子之位。这是齐桓公定王位以巩固周王室的表现。桓、管尊王之举既使其率中原诸国平内乱、攘夷狄等称霸之举名正言顺,又赢得了周王室的衷心肯定。
 
3.攘夷、狄。夷、狄在春秋时期多指南夷与北狄,即以南方的楚国和北方的戎狄为代表的少数民族。春秋时期王室衰微,诸侯纷争,少数民族趁机入侵中原。《公羊传·僖公四年》载“南夷与北狄交,中国不绝若线”[16]213,即说明当时中原的危急情况。当时,齐桓公以霸主的身份团结中原各诸侯国,共同抵御少数民族的入侵。他应燕国之请,北伐山戎,“刜令支、斩孤竹而南归”[14]242。后在狄人破邢国、杀卫君的危急情况下,齐桓公出兵存邢救卫,深得两国百姓的拥护。《左传·闵公二年》称“邢迁如归,卫国忘亡”[17]317。之后,楚国进逼中原。齐桓公率鲁、宋、陈、卫、郑、许、曹等诸侯之师假借天子之命讨伐楚国,并订立了召陵之盟,这在一定程度上阻止了楚国的北进。凡此种种之举,都是齐桓公以霸主身份代周天子攘夷狄安诸夏的表现。
 
清代学者马骕评价说:“齐桓公当东迁之后,起自危难,首起图功,可谓伟矣!衅沐施于羁囚,连帅画之都鄙,煮海通贾,国用富强,衣裳兵车之会,大率尊天子而示信义。……至尊莫如王子,定其位而觊觎绝于天下矣;至亲莫如哀姜,诛其罪而淫乱绝于诸侯矣;侵伐不劳大师,盟会不烦小国;功高来天下之宠,犹凛天威而恐陨越,何规模之宏远乎!”[20]57-58管仲辅佐齐桓公所建立的中原霸业,既使齐国富强,又使中原盟国安定,还保护了中原文明免受少数民族入侵,其功德被齐人所称颂,被中原盟国所怀念,被后世贤明人士所仰慕和赞叹!可以说,桓公霸业真正做到了信于民、亲于邻国,信于天下!
 
四、管仲之信的特点
管仲之信产生于儒学产生之前,它属于诸子前之“信”。管仲之前,已有周幽王烽火戏诸侯导致身死王室危的悲剧。管仲之后,许多君臣纷纷仿效管仲之信以建功立业,如晋文侯伐原以示信于民,秦商鞅立木以取信于民,分别为晋文公称霸中原、商鞅变法奠定了基础。另外还有季札遵守心中承诺,挂剑于徐君墓边树上,尾生守信抱柱而死等事例,但这些内容没有超出管仲之信的范围。管仲作为诸子前之信的代表与先秦儒家之信相比具有鲜明的特点。
 
(一)管仲之信与事功紧密相连
儒家之信尤其是朋友之信,大多与道德修养有关。《论语·学而》记载,孔子弟子曾参把朋友之信作为他每日反省、提升道德的重要内容之一。孟子又把朋友之信上升到五伦的高度。《孟子·縢文公上》载:“(尧)使契为司徒,教以人伦: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叙,朋友有信。”[9]146自此之后,“朋友有信”成为中国封建社会五种人伦关系和言行准则之一。
 
管仲作为政治家,其朋友之信固然与道德修养有关,管、鲍之交由此成为知己的典范。然而他与鲍叔牙先后成为齐桓公称霸中原时所依赖的重臣,他们的朋友之信虽然与道德修养有关,但与事功更密不可分。管仲与鲍叔牙在辅佐公子纠和公子小白争夺君位中所表现的朋友之信,其本质上是为了齐国富强乃至称霸中原。管仲辅佐公子纠争夺君位虽然失败,但他却幸得鲍叔牙的推荐、齐桓公慧眼识才,才能够得到齐桓公的信任,并委以重任,辅佐齐桓公成就了不朽的霸业。如果没有鲍叔牙的推荐,管仲可能早已客死异乡;如果没有齐桓公的知遇之恩,没有他对充分信任,管仲则没有施展才华的舞台。正因为齐桓公尊管仲为仲父,位在天子命卿国、高二氏之上,富有三归之家,他对管仲言听计从,管仲才能够辅佐齐桓公建立霸业。
 
(二)管仲之信重制度约束
儒家把信看作是为人的基本准则。《论语·为政》载孔子说:“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6]25孔子把信看作“人之所以为人的一个重要道德标志”[21]83,即人无诚信,寸步难行。之后,无论是孟子,还是荀子,虽然他们或主张人性善,或主张人性恶,但都把诚信作为道德修养的重要内容[22]132-133。《大学》《中庸》更是有许多内容与诚信道德修养有关。
 
管仲之信中有些内容如朋友之信以及君臣之信都与道德修养有关。在管仲的辅佐下,桓公霸政也带有德治的色彩。但桓公的国君之信通过制度、法令、盟约等手段来强化人们的道德。如根据《管子·大匡》记载,齐桓公建立“四民分业”制度后,派晏子、高子分别考察士、农以及工、商阶层中表现好的人和表现不好的人,对于士、农、工、商四阶层中表现好的人分上、中、下三等予以不同的奖赏,对于表现不好的人要做到有善必赏、“有罪无赦”[8]370。这种赏罚制度保证了士、农、工、商四大阶层能够遵从各自的职业道德,能够安于本职工作。这是管仲辅佐齐桓公富国强兵、称霸中原的保障措施之一。
 
(三)管仲之信的重点体现在治国理政方面
先秦儒家非常重视信在治理国家方面的作用。如孔子把“信”作为立民之本。他说:“自古皆有死,民无信不立。”[6]180“民无信不立”自此成为历代统治者治国理政的重要原则之一。然而在如何立信方面,以孔子为代表的先秦儒家多强调统治者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的作用。如孔子说:“上好礼,则民莫敢不敬;上好义,则民莫敢不服;上好信,则民莫敢不用情。”[6]195
 
管仲是政治家,他与桓公霸政之信多体现在治国理政的具体措施、制度方面。如同样是取信于民,管仲通过四民分业之制以成民之事,通过叁国伍鄙制以安民之居,通过“三选制”选拔“士”阶层中的优秀人才,通过“均田分力”和“相地衰征”激励农民阶层的生产积极性和主动性,通过惠商措施刺激工商业的发展。在这些制度中,管仲更注重通过赏罚等措施取信于民。根据《国语·齐语》和《管子·小匡》的记载,齐桓公要求在每年正月,乡长和五鄙大夫分别把乡、鄙中德行表现优秀与表现恶劣的人们都要向国君汇报。前者如果不汇报,称之为“蔽贤”;后者不汇报,称之为“下比”,都将受五刑之罚[注]《管子·小匡》载:“有而不以告,谓之蔽贤,其罪五。”“其罪五”,尹知章注曰:“谓其罪当入于五刑而定其罚。”详见黎翔凤撰《管子校注》,中华书局2004年版,第417页。。“三选制”实行后,可达到“匹夫有善,可得而举也;匹夫有不善,可得而诛也”[8]417的信赏必罚的良好效果。
 
管仲通过上述制度,使士农工商阶层安居乐业,使齐国民富国强,齐国百姓拥护桓、管之政。《史记·管晏列传》载:“管仲富拟于公室,有三归、反坫,齐人不以为侈。管仲卒,齐国遵其政,常强于诸侯。”[7]2134管仲虽然富拟公室,僭越反坫之礼,但齐人反不以为奢侈。齐国统治者世遵管仲之政,常称强于诸侯。由此可知管仲之信通过具体的治国理政制度得以充分体现。正因为管仲给百姓带来实惠,才能取信于民。
 
五、管仲之信对后世的影响
管仲之信不但对齐国的富强、齐桓公称霸中原起到了重大的作用,而且对后世产生了一定的影响。综合起来看,其对后世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管鲍之交的影响
管鲍之交是后人交友的典范。由明代程登吉著清代邹圣脉为之增补的《幼学琼林·卷二》中的“朋友宾主”,即有“分金多与,鲍叔独知管仲之贫”的内容,后由费有容、叶浦荪和蔡东藩在增补这一部分时又增加了“管子叔牙,可谓知己”的内容[23]65-66。《幼学琼林》是中国古代启蒙的儿童读物,它在“朋友宾主”中出现了上述内容,说明管鲍之交不但被当时世人接受,而且成为足以传世的优秀文化遗产。青年时期的毛泽东在与罗章龙交友时,曾以“愿结管鲍之谊”互勉,这说明毛泽东把管鲍之交作为交友的楷模[24]349。这充分说明管鲍之交对后世的影响之大。
 
(二)社稷大义的影响
管仲朋友之信的重要特点是以社稷大义为重。自古以来,人们不但重视信,更重视信中之义。信中之义以社稷大义生死与为主殉死两个内容为主,管仲与召忽是不同的代表。他们做法后人都有效法,齐相晏婴和晋国大夫荀息就是比较典型的代表。
 
《左传·僖公九年》记载:晋献公委派晋国大夫荀息为公子奚齐之傅。在晋献公病重时,荀息答应他如果辅佐奚齐不成功,将“以死继之”。晋献公逝世后,晋国大夫里克杀奚齐于他居丧的地方。荀息本欲殉死,后听别人的劝告立公子卓并辅佐他,里克又杀公子卓于朝廷。荀息遂殉主自杀。《左传》评论说:“君子曰:‘诗所谓“白圭之玷,尚可磨也;斯言之玷,不可为也。”’荀息有焉。”[17]359这说明《左传》对荀息守诺、为主殉死之事非常赞赏。
 
《史记·齐太公世家》记载:齐庄公因私通崔杼的妻子而被崔杼弑杀。面对此情况,晏婴说:“君为社稷死则死之,为社稷亡则亡之。若为己死己亡,非其私暱,谁敢任之!”他依当时的礼仪,“枕公尸而哭,三踊而出”。当时有人劝说崔杼一定要杀晏婴,崔杼却说:“民之望也,舍之得民。”[7]1501晏婴的言行与管仲以社稷大义为重做法大同小异,崔杼不杀晏婴则说明晏婴此举获得了崔杼的肯定。由此可知,春秋时期为主殉死与为社稷大义而生的情况都有发生,并且都获得了时人或后人的肯定。
 
(三)桓公与管仲的君臣之信的影响
齐桓公能够富国强兵并称霸中原,与专任管仲密切相关,这引起后人无限的感叹。后世凡有治国才能的大臣无不迫切希望遇到齐桓公、秦孝公、前秦苻坚这样的名君,以期君臣协力共同创立不朽的功业。
 
然而君主专任大臣既有成功者,也有失败者。如齐桓公晚年专任竖刁、易牙、卫公子开方而身死国乱,燕王哙专任子之而身死国乱,这都引起后人深思。苏洵在《管仲论》开篇即说:“管仲相桓公,霸诸侯,攘夷狄,终其身齐国富强,诸侯不叛。管仲死,竖刁、易牙、开方用,桓公薨于乱,五子争立,其祸蔓延,迄简公,齐无宁岁。”[25]2674苏轼曾作为科举主考官,在《拟进士对御策》提出“齐桓专任管仲而霸,燕哙专任子之而败,事同功异”[26]491的命题,以引起天下士子及北宋君主对专任问题的注意。同是专任大臣,为什么有的成就不朽功业,有的身死国乱?欧阳修在《为君难论》中总结说:“齐桓公之用管仲,蜀先主之用诸侯葛亮,可谓专而信矣,不闻举齐、蜀之臣民非之也。盖其令出而举国之臣民从,事行而举国之臣民便,故桓公、先主得以专任而不贰。使令出而两国之人不从,事行而两国之人不便,则彼二君者其肯专任而信之,以失众心而敛国怨乎?”[25]1039正如欧阳修所言:齐桓公重用管仲称霸中原,刘备重用诸葛亮三分天下,其关键是因为他们的政令分别得到齐、蜀臣民的共同支持;如果他们的举措只是为了满足个人的私欲,其最终或失信于两位君主,或被两国臣民所抛弃。这是历史发展的必然。
 
(四)桓公国君之信的影响
桓公国君之信对后世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对齐国尤其是管仲后学的影响,这主要保存在《管子》中。管仲后学不但对管仲之信进行了充分的发挥,提出了“诚信者,天下之结也”[8]246“好恶形于心,百姓化于下,罚未行而民畏恐,赏未加而民劝勉,诚信之所期也”[8]80等重要命题,而且认为社会各个阶级,无论是君主、大臣还是普通百姓都要坚守不同的诚信之道[2]62-63,社会四大阶层士农工商必须恪守诚信,否则无法在本行业立足[注]《管子·乘马》载:“非诚贾不得食于贾,非诚工不得食于工,非诚农不得食于农,非信士不得立于朝。”,社会各项制度如法律制度、外交原则等应以诚信为基础[4]28-29。最为重要的是《管子》认为诚信要得到践行,统治者必须率先垂范,同时,以诚信为基础的各项措施、制度必须使守信者获益[3]26。二是后世学者认为诚信是桓公霸业成功的重要原因。自古以来,对桓、管成就霸业进行研究的学者很多,其中以南宋学者胡宏的论述比较有代表性。他说:“且夫齐亦公侯之地也,管仲得政,遂能强大霸诸侯,何也?守信不贰,行法无私,举用贤才,开辟言路,不籍树蓄,务富民财,不大兴兵,务纾民力……”[27]232根据胡宏的分析,诚信即“守信不贰”是桓公霸业成功的首要原因。
 
管仲之信能够成就管鲍之交,成为君臣之信的典范,在建立中原霸业中起到重大的作用,并对后世产生了比较重大的影响,这与管仲待人真诚、一心为公、令顺民心等密切相关。管鲍之交名垂千古是因为管仲和鲍叔牙以诚相待,互相信任。管仲与齐桓公的君臣之信更是以社稷大义为核心。管仲辅佐齐桓公能够富国强兵并成就中原霸业是因为他们对内取信于民,对外取信于周王室及中原盟国。但无论取信于民,还是取信于天下,其核心都是顺民心。《管子·牧民》载“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8]13“下令于流水之原者,令顺民心也”[8]14,这些是对桓、管令顺齐国民心的精准概括。
 
当然,管仲之信虽然在治国理政方面有突出的表现,但在怎样成就信或诚信这一道德修养方面没有展开详细论述。《说文解字》曰:“信,诚也。”“诚,信也。”[28]92“诚”“信”互释,但这只是汉人的解释。春秋战国时期,诚与信的含义还有一定的差异,“‘诚’多与‘真’‘实’等范畴相关联,‘信’多与‘忠’‘任’等范畴相关联”[21]82。而在管仲生活的春秋时期“信”中信任的含义比较突出,如朋友之信、齐桓公与管仲之信以及桓公国君之信都主要从信任的角度而言。他们之间的信任在一定的时间内,在客观上可能已经达到了诚的程度,但当时作为真诚或诚实之意的“诚”没有出现,“诚信”更是在荀子时才开始连用[29]23,自然不会有“诚信”一词。春秋时期,管仲与齐桓公关注的重点是如何利用“信”以达到富国强兵、称霸中原的目的,他们还没有探讨如何成就“信”或“诚信”这一道德问题,这是时代的局限性,也是战国时期儒家乃至道家所极力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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