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的理论与实践
《江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9年5期 作者:王 健, 王明德, 孙 煜
(1.江苏省社会科学院 历史研究所, 江苏 南京 210013;2.潍坊学院 历史文化学院, 山东 潍坊 261061; 3.东南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 江苏 南京 211189))
一、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的基础研究亟待展开
2019年7月24日,习近平主持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正式审议通过了《长城、长征、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方案》,标志着以长城、长征、大运河为核心的线性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与利用将进一步完善。会议指出:建设长城、大运河、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对坚定文化自信,彰显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持久影响力、革命文化的强大感召力具有重要意义。要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坚持保护第一、传承优先,对各类文物本体及环境实施严格保护和管控,合理保存传统文化生态,适度发展文化旅游、特色生态产业。早在2018年2月,为深入贯彻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家“十三五”时期文化发展改革规划纲要》中关于建设国家文化公园的规划要求,中央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把“开展国家文化公园建设试点”列为年度工作要点,国家文化公园试点建设正式提上工作日程。随后中宣部下发了《长城、大运河、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方案(讨论稿)》,提出河北省开展长城国家文化公园的试点建设,江苏省开展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试点建设,贵州省开展长征国家文化公园试点建设。江苏省积极行动,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率先制定了《大运河国家化公园(江苏段)建设保护规划》并通过专家评审。此后不断修改完善,目前虽然还没有正式公布,但大运河国家公园建设一直在积极推进。今年9月27日,中宣部、国家发改委、文旅部在江苏扬州召开了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推进会,充分肯定了江苏省在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的扎实工作和显著成效。虽然国家文化公园的概念刚刚提出,理论和实践都在起步阶段,但相关的指导性文件、规划和项目工作已经走在基础理论研究的前面。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完成了从概念构想,到规划编制,项目落地,拉开建设帷幕的过程。(1)本课题在研究中参考的资料有:1、党中央国务院层面:习近平重要批示指示。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2017年;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国家“十三五”时期文化发展改革规划纲要》,2017年;中办调研室《调研要报》第48期《打造展示中华文明的金名片——关于建设大运河文化带的若干思考》;中共中央办公厅文件:《中共中央办公厅文件(中办发[2019]10号)《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规划纲要>的通知》,《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规划纲要》2019年2月。2019年7月24日,习近平主持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了《长城、大运河、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方案》新闻稿。《国家文化公园试点建设工作方案》(2019年7月)。2、国家部委级:国家文物局:《大遗址保护“十三五”专项规划》,2016年;国家文物局:《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管理办法(试行)》2016年;国家文物局:《大运河文化带文物保护利用专题研究报告》,2017年12月;长城、大运河、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相关资料;3、课题主持人作为评审专家,参与评审江苏省大运河文化带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江苏段)建设保护规划(报审稿)》、江苏省发省委:《江苏省大运河保护传承利用规划》等规划(包括内部资料)。对提供资料的部门表示感谢。现在,迫切需要结合实践有针对性地加强基础理论的系统研究,因为作为一项新的创新事物,也会遇到很多未知的理论难题和实际问题,许多基础问题尚未开题,未雨绸缪认真谋划和探讨解决是当务之急。
长城、大运河、长征均为超大型长距离重大题材文化线路,线路所涉及的空间范围十分辽阔。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包括战国、秦、汉长城,北魏、北齐、隋、唐、五代、宋、西夏、辽具备长城特征的防御体系,金界壕,明长城。涉及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山东、河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15个省(区、市)。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包括京杭大运河、隋唐大运河、浙东运河3个部分,通惠河、北运河、南运河、会通河、中(运)河、淮扬运河、江南运河、浙东运河、永济渠(卫河)、通济渠(汴河)10个河段。涉及北京、天津、河北、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河南8个省(市)。长征国家文化公园,以中国工农红军一方面军(中央红军)长征线路为主,兼顾红二、四方面军和红二十五军长征线路。涉及福建、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15个省(区、市)。
跨越时代悠久漫长,地域广袤,有的省市还重叠交叉。其中长城和大运河整体或部分有明确的线路标识和空间边界,但其沿革演变也极其复杂。长征线路,始终处在流动变迁之中,没有明确的空间边界。三大国家文化公园范围包括除上海、海南、西藏及台港澳之外中国的28个省市自治区,上百万平方公里的国土面积,线路空间如何确定、展示线路如何梳理、呈现,怎么建设,如何管理,都是十分复杂的问题,需要扎实的基础研究作为支撑。亟待研究的问题包括:什么是国家文化公园?为什么要建设国家文化公园?国家文化公园的功能定位是什么?国家文化公园的展现形式怎样?国家文化公园的空间及其边界如何确定?三大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的目标是什么?是将整个线路建成一个整体的、超大规模的国家文化公园,还是选择其中的某些重点段落进行建设?保护传承利用之间的关系怎样体现?经济建设与文物和文化遗产的保护矛盾关系如何协调?国家文化公园与国家公园是什么关系?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与大运河文化带建设之间的关系?园带点与文化带的交汇融合?未来国家文化公园的管理模式?国家文化公园土地产权关系?文化公园内社会生产生活生态的平衡,各方利益保障问题,建设投资资金及其利益问题,相关的法律法规协调配套,等等。以大运河为例,现在大运河文化带建设很热,但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的研究却很少,有针对性的基础研究更加缺乏,亟待加强。建设方案要求加强长城文化、大运河文化、长征精神系统研究,突出“万里长城”“千年运河”“两万五千里长征”整体辨识度。加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支持力度,构建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相适应的理论体系和话语体系。江苏作为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试点建设省份,应当加强前瞻性研究。(2)笔者曾撰写《推动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江苏段)试点区建设的对策建议》,刊发在江苏省委宣传部《智库专报》2019年第10期;另外撰写了《推动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江苏段建设》,发表在《群众》2019年第10期。但篇幅较短,本文是对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的理论与实践进行完整的探讨,以期学界有更多的研究成果。
二、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的江苏试点
国家文化公园的提出是党中央保护自然文化遗产资源的重要战略布局。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制定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其中明确提出“建立国家公园体制”,第一次将国家公园的概念写入党的重要文件,显示出在我国全国深化改革重要历史时期,党中央谋划保护自然文化遗产资源的战略布局、顺应国际自然文化遗产保护潮流、勇于承担资源保护历史责任的担当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大运河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大运河文化带建设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认真“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大运河历史文化资源。党的十九大后,中央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对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出部署,起草了《国家文化公园建设试点工作方案》,选择长城、大运河和长征文化线路开展试点。2018年8月,中宣部发布《关于开展长城、大运河和长征三大国家文化公园试点建设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建议河北省开展长城国家文化公园试点工作,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试点建设由江苏省实施,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在贵州省试点。
国家文化公园的提出具有重大战略意义,建设国家文化公园势在必行。其根据如下:第一,建设国家文化公园与世界文化遗产、重点文物及大遗址保护的特点密切相关。这些文物遗产是人类活动的产物,许多分布在城市人口密集区,其保护方法应与自然保护、封闭式保护有所不同。不但是遗产本体的保护,而且涉及到与本体相关的生态区域。遗产本体面积相对较小,而缓冲区、遗产生态区面积比较大,可能比本体面积大数倍或数十倍。由此可见,单体保护方法已经难以为继。第二,世界文化遗产由单纯的消极的保护,向传承与合理利用转变,这是世界文化遗产和文物保护的发展趋势。第三,近年来,像丝绸之路、运河等大型的长距离的文化线路申遗成功,被列入遗产保护名录,其保护范围空间广阔,跨地区甚至跨国,保护的难度加大,特别是治理难度加大,原有的管理模式和框架已经不再适应现实需要,亟需在管理体制上改革创新,借鉴国际上比较成熟的国家公园体制,创新性提出国家文化公园概念,先行试点,探索新型管理体制,不仅必要,而且势在必行。
江苏先行开展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试点建设,走在前列,起了示范带头作用。作为运河河道最长、文化遗产点最多、活态利用最好的段落省份,江苏具备率先开展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试点的良好条件。省委书记娄勤俭在省委十三届五次全会上对大运河文化带江苏段建设给予肯定并作出部署,指出要谋划推进一批牵动全局的重大项目,不断增强区域发展的战略支撑,展开大运河文化带江苏段建设的新布局,举办世界运河城市论坛等,特别提出要将“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列入国家先行试点区”。江苏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的先试先行,省委宣传部和省大运河文化带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积极行动,先行实践,于2018年4月16日正式启动了《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江苏段)建设规划》编制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会同省住建厅、省城市规划设计院编制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江苏段)试点建设规划。在没有实践经验,没有现成规划文本的情况下,规划院领导组成精干专家团队,深入实地调研,查阅大量文献资料,广泛征求意见,专家群策群力,集思广益。规划得到专家组的高度评价。同年6月,规划通过了专家论证会,这是国内首个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编制规划。《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江苏段)建设规划》对跨区域线性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进行了有益探索,规划设计凝结了省委省政府领导、专家和实际工作部门人员的智慧与力量。体系完善,层次清晰,有战略规划和具体实施的指导作用,真正实现了顶层设计,规划先行。11月,“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江苏段)国际设计工作坊”在苏州举行,旨在通过国内外跨领域、跨学科专家共同参与,探索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的规划方法和实施路径。从国家公园到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是中国国家文化建设的重大工程,选择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试点建设非常必要,这是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的拳头项目,江苏先行试点,没有先例可循,需要作艰苦的探索工作。
三、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中存在或潜在的问题
无论在理论研究还是在实践建设方面,国家公园在国外已经非常成熟。近年来,国家公园引入中国,在国内也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国家公园研究成果比较丰富,出版了大量著作、论文等,包括介绍国外国家公园演变、中外国家公园比较、中国国家公园试点建设情况等各种成果。(3)国家公园引入后引起学术界广泛关注,目前的研究成果相对丰富,专著或译著有:王维正:《国家公园》,北京:中国林业出版社2000年版;张友伦:《美国西进运动探要》,北京: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李如生:《美国国家公园管理体制》,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5年版;张金泉:《国家公园运作的经济学分析》,成都:四川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缪尔:《我们的国家公园》,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弗罗斯特:《旅游与国家公园》,北京:商务印书馆2014年版;张希武,唐芳林:《中国国家公园的探索与实践》,北京:中国林业出版社2014年版;张立:《三江源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立法问题研究》,北京:中国政治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李春晓,于海波:《国家公园——探索中国之路》,北京:中国旅游出版社2015年版;李俊生等编著:《国家公园体制研究与实践》,北京:中国环境出版集团2018年版。学位论文有:杨锐:《建立完善中国国家公园和保护区体系的理论与实践研究》,北京:清华大学学位论文,2003年;唐芳林:《中国国家公园建设的理论与实践研究》[D].南京:南京林业大学,2010;刘亮亮:《中国国家公园评价体系研究》[D].福州:福建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0;罗金华:《中国国家公园设置及其标准研究》[D].福州:福建师范大学,2013。相关的论文,较早有谢凝高:《世界国家公园的发展和对我国风景区的思考》,《城乡建设》1995年第8期等,不再一一举例。例如,仅有关居民问题的研究,学者通过中国知网等平台整理了2010年以来的文献达70篇。[1]而国家文化公园的命题,还未引起学术界关注,相关的研究尚未开始。一切尚在探索中,实践再次走在理论前面。
由于“国家公园体制”和“国家文化公园”概念引入不久,我们现有的知识储备和研究成果以及实践经验还不足以满足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的需要,在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中难免会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如对国家公园和国家文化公园概念认识不清、定位模糊、文化内涵挖掘不够、文化公园建设过程中的统筹协调能力不强等问题。这些问题不解决,将会严重制约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的顺利开展。故理清思路,找准问题症结所在,是顺利推进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的前提。
(一)普遍存在国家文化公园概念不清的问题
运河文化公园建设在某种意义上说是一个认识水平、见识高低和自觉意识的问题,只有深入发掘运河国家文化公园的文化内涵,认识它的精髓,才能谈得上对运河文化的传承保护和利用,才能顺利开展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应当说国家公园和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对我们来说是一个新概念、新课题,需要有一个深刻的认识过程。事实上国家文化公园是由国家公园引申而来,从国家公园到国家文化公园,应是国家公园新的发展形式,两者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故极易混淆。目前普遍存在两者概念界定不清的问题,或者简单将国家文化公园理解为国家公园、甚至是只突出“公园”二字,很容易让地方在建设过程中联想到一般公园中游乐设施、商业网点、旅游纪念品销售等的固定配置问题,这就不利于明确国家文化公园发展定位。应当说国家公园是相对封闭的系统,而国家文化公园则是半封闭半开放的系统。除了具有国家公园最重要的生态保护、科学研究、旅游功能外,国家文化公园还包括遗产保护、文化传承利用、科普教育功能,它更加讲求还生态、还文化、还园于民的理念。与此同时,我们又常将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与大运河文化带建设混为一谈,甚至以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来替代大运河文化带建设,或以大运河文化带建设代替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这些都不利于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的顺利开展。
(二)对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的复杂性和独特性认识不够
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的相关理论是对国家公园相关理论的延续和发展,而国家文化公园比国家公园更加复杂。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与一般国家公园不同,甚至与长城、长征国家文化公园所涉及的区域也不相同。它将面对的是几千年人类活动最活跃,人口分布最密切,生产生活最发达的区域,即长三角经济发达地区;还将面对更多的居民、企业、单位和不同级别的政区,不同职能的部门。建设的难度可想而知,其复杂性和艰巨性也将是前所未有的。采取何种模式,需要认真调查。既不能简单采取北美澳洲模式,这种模式缺乏可操作性,也不能采取英国等欧洲国家的模式,那样根本无法建立国家文化公园。在中国,名义上的土地所有权是国家的,但实际的权属或经营权力在各级行政区、行业部门、单位、企业和居民,大量的利益冲突会随之而来。这需要我们认真对待。这就要求我们深入认识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的复杂性和独特性,探索出一种既与国际通行的国家公园理念和发展目标相一致,又符合中国国情的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和管理模式。
(三)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的文化内涵挖掘梳理不够充分
由于我们对运河文化内涵的挖掘不充分,对运河文化底蕴研究不透彻,文化家底梳理不到位,直接影响了我们在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中的知识储备不够,公园建设定位不准、规划不清、建设缺乏方向感等。一是我们对江苏段运河文化内涵挖掘不够。目前,我们掌握的是江苏拥有世界文化遗产区7个、遗产点22个、遗产河段325公里、分布214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131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但我们的家底绝不仅仅只是这些,还有那些深埋于历史尘埃之中、散落于民间闾巷、遗失于田头旷野、内化于江苏文化血脉之中的众多运河文化事象。二是对运河文化特色认识不清。最早的大运河河段源于江苏,大运河塑造了江苏的城镇格局,孕育了江苏的文化特质,演绎出漕运、水工、盐业、工商、园林、水乡人居等各具特色文化形态,塑造了江苏“水韵”“书香”的人文特色。但运河文化江苏段地域特色仍需进一步提炼。三是运河文化研究缺乏将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有效贯通。目前规划设计的江苏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展示空间中,核心展示园22个、集中展示带25个、特色展示点148个,多以代表文化遗产的园、带、点为主,代表近代革命文化、现代革命文化、社会主义文化的较少。
(四)运河文化公园建设过程中的统筹协调能力与现实需要之间存在矛盾
一是各部门统筹协调不够,存在多头管理。在实际的保护和发展利用过程中,存在着部门利益纠葛等问题。如河道水工设施属于水利部门,航道属于交通部门,非物质文化遗产属于文化部门,物质文化遗产属于文物部门等,统筹协调不够,这给运河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和文化公园建设等造成巨大压力。二是各个地方各自为政,以经济利益为首要关注点的情况仍然存在。各个地方各自为政、多干快干,把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简单认识为简单搞商业开发、搞旅游,导致同质化严重,破坏文化遗产、生态环境和人文环境的情况可能出现。同时,实际工作中也存在“上面雷声大,下面雨点小;行政宣传多,实际进展少;会议研讨多,重要成果少;调研表态热,实际工作冷”的情况。
四、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的内涵与特色建设
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是一项文化建设工程,这项工程应建立在公园文化、运河传统文化和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基础之上。我们只有深入把握其文化内涵与特色及其发展规律,将世界知识与地方知识融会贯通,才能精准定位,科学施策,建设好经得起历史检验的运河国家文化公园。
(一)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的文化内涵与特质
从国家公园到国家文化公园,是国家公园新的发展形式,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的文化理论是国家公园文化理论的延续与发展。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的文化内涵与特质比国家文化公园更加复杂,把握其文化内涵与特质,是我们开展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的基础。首先,我们要深入把握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的主题和内涵特质。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应当有明确的主题和清晰的内涵。不理清这个问题,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定位就会出现偏差,文化公园建设就会混同于一般公园建设,甚至只注重“公园”建设而轻视其文化内涵的发掘,或只热衷于游乐设施、商业设施等的配置而淡忘了运河文化内涵的展示。这样就有违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的初衷,甚至淹没了文化公园建设的主题。事实上,运河国家文化公园是由国家批准设立并主导建设,以彰显中华文化中具有代表性和重要标识性的文化精神价值,以焕发中华文化时代风采为主要目的,实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资源科学保护与合理利用的特定文化遗产文化资源核心地区或核心地带。其主要功能就是要维护和彰显运河文化遗产的历史真实性、风貌完整性、文化延续性,同时兼具文化教育、公共服务、旅游休闲、科学研究等作用。这就需要有针对性地选择运河文化带中那些在全国乃至世界范围内具有突出文化价值、鲜明文化特色、重要文化影响,能够充分体现中华文化真实性、完整性、延续性,连片、连线或分散的文化遗产资源富集区或核心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保护传承利用的实际需要,从国家层面实施全方位保护、持久性传承、综合性利用、精准化管理,积极打造文化遗产文化资源保护、展示、传播和服务的平台,形成文化遗产、文化资源主体功能区和文化建设、文化治理综合示范区。
其次,深入把握运河国家文化公园与国家公园之间的区别与联系。国家文化公园源自国家公园。国家公园是由国家批准设立并主导管理,以保护具有国家代表性的大面积自然生态系统为主要目标,实现自然资源科学保护和合理利用的特定陆地或海洋区域。国家公园主要用以保护大尺度生态过程以及这一区域的物种和生态系统特征,同时提供与其环境和文化相容的精神的、科学的、教育的、休闲的和游憩的机会。其宗旨是加强自然保护,以自然保护为主要目标,保护区必须防止或消除可能会对保护目标造成危害的任何自然资源开发或管理活动,同时努力维持或尽量增加受保护生态系统的自然程度。国家公园实践在我国刚刚开始,但类似的保护区、保护范围早就有了。它主要以生态自然为主,现在又衍生出各种类型。国家文化公园兼具国家公园和文化公园两类空间的特性,除了国家公园最重要的生态保护、科学研究、旅游功能外,还包括遗产保护、文化传承利用、科普教育功能等,而且更加讲求还生态、还文化、还园于民。国家公园注重强调生态保护,实现对自然及其所拥有的生态系统服务和文化价值的长期保护。而国家文化公园文化更注重强调文化内涵的挖掘和提炼。
再次,深入把握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的文化功能。文化公园是依托原有的文化遗产和文化故事资源,以“文化”为主的设计理念和设计实践,通过文化主题,结合各种文化元素在景观上的运用和表达,构建集文化传播、休闲为一体的新型公共空间。建立以世界遗产保护区为基础的国家文化公园,是在国家公园基础上的一种新尝试。国家文化公园兼具国家公园和文化公园两类空间的特性,实行“公有、公管、公益、公享”,倡导建设与民共享的公共文化空间,具有保护、科研、宣教、旅游等功能。首先是保护功能:国家文化公园保存了重要的生态系统和自然系统,是生态安全格局的骨架和重要节点;文化公园拥有完整、健康的生态系统,区域生态调节功能强,具有维持和提升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的重要作用,是维系我国生态功能的关键区域。其次是科研功能:文化公园具有极其重要的科学和研究价值,可直观反映关键区域生态系统和自然资源的现状和演变趋势,为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提供科学的背景数据,是最重要的科研平台。再者是宣教功能:文化公园蕴含着丰富的生物、地质、环境、历史文化等知识,是人们了解、学习自然科学和人文历史,激发环境保护意识,增加民族自豪感,培育爱国主义精神的重要基地。四是旅游功能:文化公园景观独特、观赏价值高,代表国家形象,国民认同度高,在降低人为因素干扰和影响的前提下,给国民提供了亲近自然、了解自然、愉悦身心的场所。
(二)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中的江苏运河文化内涵与底蕴
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强调对运河文化内涵的挖掘和提炼。如何将大运河文化遗产的精华及其人文生态环境在一个广阔的、相对固定的空间区域内完整保留下来,有效解决大运河保护与沿线地方、部门经济社会发展之间的矛盾,将是一个长期的课题,也是难题,而将国家公园试点纳入到大运河文化带建设中,不仅必要,而且紧迫。只有充分挖掘江苏大运河的文化内涵,摸清其文化家底,我们的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才能定位准确、规划长远、目标明确。
江苏运河文化遗产种类多样。江苏是大运河河道路线最长、流经城市最多、文化遗产数量最多,内容最丰富、类型最完整,遗产等级价值最高,保护现状最好的省份。在中国大运河中,运河江苏段是最具国家文化公园条件的活态运河。江苏运河文化生态环境条件最好,保护与发展的矛盾也较为突出,运河文化遗产面临破坏的危险也较为严重,设立运河国家文化公园,传承保护好运河文化遗产,不仅必要而且亟需。江苏运河沿线城市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十分丰富,有9座中国历史文化名城、19座中国历史文化名镇、7座中国历史文化名村,有149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01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分别占全省总数的65.9%和69.2%。列入世界文化遗产的河段长325公里,占运河全线的1/3;遗产区7个,占遗产区总面积的46%;遗产点22处,占总数的40%。
江苏运河文化内涵丰富。江苏保存了大运河从开凿迄今最为完整的文化遗产类型,其航道及航运功能从最原始的功能及风貌到最现代化的风采都能呈现,迄今仍然保持着“活性”特征和工程性特征,代表古代科技最高水平的大型水利水工遗产,代表运河管理的制度性漕运总督署衙等,代表多元区域的楚汉文化、淮扬文化、吴文化以及园林文化、江南水乡文化、近代民族工商业文化等,都由运河有机串联,形成了兼收并蓄、包容多样、独具魅力的江苏运河文化。目前江苏运河沿线城市拥有全省60%的人口、66.3%的经济总量,形成一条人口稠密、经济繁荣、文化昌盛的城市走廊。涌现出常州“运河五号”创意产业园、淮安古淮河文化生态产业园区等典型案例。沿线城市拥有8个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4个国家级动画产业基地、影视基地,2个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以及江苏国家数字出版基地,沿线8市均为国家园林城市和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拥有以扬州瘦西湖为代表的5A级景区13个,占全省的76.5%;4A级景区、省级及以上旅游度假区均占全省的70%以上。这些都极大地丰富了运河文化的内涵。
(三)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中的江苏运河文化特色与亮点
江苏大运河全面、典型地展示了大运河文化的文化特色。建设大运河文化带,打造高品位的国家文化公园,应当深入发掘江苏运河文化特色,将江苏运河文化丰富的内涵和元素,通过国家文化公园及其文化地标、文化景观等,全方位、多角度、多形式地展示出来,体现出江苏运河文化的独特魅力,引领全国大运河文化带建设。江苏大运河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形成了自己独有的价值和特色。其主要特色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江苏大运河是历史发展的贯通之河,镌刻着社会演进的悠久年轮。沿线运河文化历史悠久,新石器以来运河沿线文化都很发达。如邳州刘林、大墩子文化,高邮龙虬庄文化、兴化南荡文化,太湖流域马家浜文化、松泽文化和良渚文化等,其历史皆可追溯到史前。自大运河开挖以来,至今已有2500余年的历史,见证了战国、秦汉、魏晋南北朝、隋唐、两宋、元明清、民国以及新中国的发展历史。明清以来,江苏运河沿线成为最发达的地区。大运河的功能也从最初的军事性向政治性的统一和维持都城的漕粮运输发展。同时,交通运输和经济商业日渐重要。新中国70年江苏运河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其复兴历史值得关注,不能忽视。
第二,江苏大运河是区域文化的纽带之河,串联了地域文化的多元类型。江苏的太湖、长江、淮河诸水系将江苏南北分为吴文化、金陵、淮扬、徐海等四大文化区域,南北八个运河城市,几乎涵盖了主要文化区域。各区域间既存在着巨大的文化差异,如地理物产、生产水平、生活状态、语言文化、民风习俗、思想文学等,“吴韵汉风”“南船北马”“南蛮北侉”等,包括不同风格的菜系,在这条生命廓道上保持个性。同时,由于运河的交通流动功能,又使运河沿线文化具有许多共性,沟通整合,不断发展。如明清苏州与扬州的园林、工艺。明清小说内容丰富,立体展现了运河沿岸的不同风情和相互交流。淮扬、苏州等菜系虽然口味不同,但原材料大多以湖、河水鲜为主,均体现了共性。
第三,江苏大运河是沿线城市的母亲之河,见证了古今江苏城市的兴衰变迁。大运河对沿岸城市而言,不是生母便是乳娘,大运河孕育了江苏的众多城市。苏州(吴)、扬州(邗)都有2500年的建城史,与大运河同生共进。徐州(彭城)、淮安(末口)、淮阴、高邮、镇江(朱方)、常州(延陵)等都曾是运河重要的节点。明清更是诞生了大量的运河城镇,正准备申遗的江南名镇同里、周庄、甪直、木渎等为杰出代表,推动江南工商文明的发展。
第四,江苏大运河是中华文脉的传承之河,引导着文明的繁衍传播。大运河沿岸是文化繁衍传播的交融之地,诸子百家,特别是儒家孔孟思想曾在运河沿线发展壮大,两汉经学,宋明理学在运河沿线都有活动。清代的各个重要经学流派、诗社词派、画派医派等,主要活动于运河城市。经学中的吴学、皖学、常州学派、扬州学派,都以运河城市为主要的活动地点,相关人物也是相互交往,形成思想碰撞。明代的王艮、徐霞客、无锡东林党,清代的顾炎武,庄存与、刘逢禄、龚自珍、魏源、包世臣等思想家,近代的革命家瞿秋白、张太雷、恽代英都与运河文化的深刻底蕴息息相关。运河在国内及中外文化交流中可圈可点,圆仁、成寻、马可波罗、郑和、利玛窦、马戛尔尼等,都在运河沿线留下足迹。“水脉连着文脉,水运连国运”,大运河的丰富的文化资源,是新时代的大运河文化带建设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金山银山。
第五,江苏大运河是统一交流之河,支撑着国家政治与经济重心分离状态下的民族融合。中国古代疆域形成与发展和大运河有密切关系,从春秋战国的分裂到区域性统一,最后的全国统一,从东西之争,到南北对峙,最后到南北一体,元明清大一统形成,江苏大运河都曾发挥重要作用。大运河支撑了中国政治、军事中心与经济重心的长期分离,元明清多民族国家的统一融合,辽阔疆域形成,大运河起了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今天,江苏大运河仍然对南北区域发展,北煤南运、南水北调,区域协调发展,都具有重要作用。大运河塑造了江苏的城镇格局,孕育了江苏的文化特质,演绎出漕运、水工、盐业、工商、园林、水乡人居等各具特色文化形态,塑造了江苏“水韵”“书香”的人文特色。但运河文化江苏段地域特色仍需进一步提炼。
五、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中需要协调的五种关系
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是事关子孙后代的千秋大业,其工作千头万绪,纷繁复杂,需要我们立意高远,准确定位,高起点规划,精心实施,对一些事关全局的各种关系问题需要协调好,解决好。
(一)协调好文化公园建设与运河文化带建设之间的关系
大运河文化带建设是适应大运河文化传承保护和利用的需要,以文化建设为引领,带动经济、社会、生态等各项建设发展的国家文化建设工程。具体而言就是打造“四条长河”,即文化方面打造“魅力长河”,加强对大运河非物质文化遗产、所流经省市区地域特色文化等文化形态的保护、挖掘和弘扬;生态方面打造“美丽长河”,以大运河遗产保护为基础,划定生态红线,加大运河流域和建设力度;经济方面打造“高端长河”,依托运河“黄金水道”和良好的人文生态环境,重点发展旅游休闲、文化创意产业,促进产业聚焦和协同发展;社会方面打造“共享长河”,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建设,共享大运河文化带带来的美好生活。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与大运河文化带建设两者之间在指导思想、建设目标、内涵外延、功能定位、规划设计、重大工程、重要任务、制度保障等方面具有一致性,彼此相互依存,互为表里,能够融合发展。但也应该看到两者之间具有一定的差异性,各有特色,互有侧重。大运河文化带建设是带有整体性、全局性的国家综合工程,涉及运河文化传承、保护和利用的多个领域,而文化公园则是运河文化带建设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以园、区、点等建设为重点,以文博园馆展示区为载体,展示运河文化的丰富内容。文化公园是文化带建设的重心工作,重要抓手。因此说两者之间应相互兼容、协同发展。在具体实践中,我们既不能以文化带建设代替文化公园建设,也应避免以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替代大运河文化带建设。
大运河文化带保护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对运河这样大型、跨地域空间的文化遗产的保护将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既无法采取传统的保护形式,也不能放任地方无序发展。特别是对大运河这样仍然在使用,始终处于变化之中的运河遗产的保护,更是难中之难。如何切实保护运河文化遗产,让自然与人类社会共生同长大运河生态系统可持续发展,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共赢的目标,需要我们艰苦探讨,找准切入点,统筹解决。为此我们建议将国家文化公园试点纳入大运河文化带建设之中,以国家大运河文化建设规划为指导,以省级统筹协调为基础,沿线各省市设区市为单元,以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为突破口,建好大运河文化带,为改革和完善我国文化遗产保护体系探索一条保护传承利用大型线性遗产的中国道路、经验和模式。江苏省在大运河文化带建设方面拥有全方位的、得天独厚的、无可比拟的优势。以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为入手,推动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的全面展开,不仅是为了推动江苏文化强省战略的实现,更是要有责任担当,引领全国,在整个大运河文化工程中发挥先行示范作用。充分把握大运河文化带江苏段的内涵与特质、历史与现实,认识其在整个文化带建设当中扮演的角色及其所具有的共性与特色,是开展相关建设的前提。
不仅如此,我们还应将运河国家文化公园放在一个更宏阔的战略视野下来统筹谋划,如与“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长三角一体化等国家战略,“1+3”功能区建设等区域发展战略等对接起来,综合施策,高规格、大视角布局运河文化公园总体建设和各地文化公园建设。应当看到,大运河是一条东部沿海经济文化发达区的生命线,在国家经济文化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具有与“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京津冀一体化、长三角一体化、雄安新区建设等多个国家战略部署相互交叉重叠的特性,也与各省的发展战略紧密相连。江苏大运河沿线作为经济文化重心区,在省内所占比重之大,其他省市无法与之相比。它是一条通江达海、纵贯南北、将全省连接为一个机整体的轴线,实为江苏社会经济文化发展之轴线,江苏之水运已经成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江苏已经将13个城市中的11个纳入文化带建设,这是一项综合性的长期的复杂的重大工程,已经不是单纯的文物和文化资源的文化工程。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的建设时间更长、任务更重、难度也更大。
(二)协调好运河传统文化与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之间的关系
江苏大运河的航道、船闸等,集中体现了大运河古代文化、近代文化和社会主义文化的时代烙印,也是展示新时代大运河文化带新风貌的创新舞台,弘扬航运人艰苦奋斗创业精神的平台,讲好大运河江苏故事的生动讲坛,更是让人民共享运河文化带建设成果的旅游休闲佳地。在规划设计的江苏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展示空间中,核心展示园22个、集中展示带25个、特色展示点148个,多以代表文化遗产的园、带、点为主,重点展示古代运河文化遗产,而对代表近代革命文化、现代革命文化、社会主义文化的现当代运河文化成果关注较少,甚至忽略了新中国京杭运河改扩建工程所形成的新运河及运河文化。如镇江谏壁船闸,新的通江口门。常州四改三绕城运河所形成的26公里新运河景观。淮安重点关注里运河而忽略了京杭运河两淮段。扬州重视城内古运河而忽视了新运河及六圩出江口门。徐州古运河已经难觅踪迹,但新运河受到冷落。如新建的57公里湖西航道自然优美风光等。对古运河沿岸投入重金,大拆大建,而对新运河视而不见。而真正风景优美,地域开阔,较少遗产点文物保护压力的恰恰是新运河沿岸,特别是苏北运河沿线11座现代船闸资源。在京杭运河关键节点建设代表大运河文化带的文化标识,既是整个大运河文化带的地标性工程,也是物化大运河精神的核心文化元素。这就要求我们应当重视传统文化与现当代文化的融合,在此基础上推出若干重点建设项目。大运河文化公园建设要以优秀传统文化为基础,以红色文化和社会主义文化为统摄,三种文化相融合,使之成为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展示从古至今的水工水利文化,寓生态保护、文化展示、教育科普、文化旅游、科学研究融于一体的综合平台。
(三)协调好大运河自然生态保护与文化生态保护之间的关系
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应更加注重文化生态和自然生态的保护。文化公园的周边环境包括周边的自然生态和文化生态,即孕育这种文化的固有人文生态,这是运河本体与周边人文环境的有机结合。像大运河这样仍然可用的活的遗产部分,需要维持传统的水上运输、水上生活、水上渔业等人文生态,这些都是固有的文化生态,如果完全禁运输、禁船舶,禁渔业,只搞些旅游项目,只允许建旅游项目,让游船游船在上面揽客观光,那就不是活的大运河,因为这种游艇游船观光,只要是水面都可以进行,湖泊、自然河流,城市河道,都可以的,哪里看得出是运河文化,流动的文化呢?运河文化生态与自然生态应该是融合一体的,不能偏颇。现在有的地方保护过了头,一刀切,消灭了正常的航运,还要消灭渔业养殖。要科学测算,不能过度养殖,造成水质污染、富氧化,但不能禁止养殖。过犹不及,运河生机在于“运”,流动的文化,指的就是运,有运才有流动。文化的流动要靠运。除非水运完全无用了。但现在还不是,要鼓励发展绿色水运,在政策上扶持,不能完全走高速公路、各类公路。宜水则水,宜路则路。沿运湖泊,例如微山湖完全禁渔的做法不可取,要保护当地原住民的基本生存权利,而这种生态恰恰是更接近古运河的生态,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五位一体,经济第一位,没有经济基础,文化建设没有根基。金山银山,藏在深山,仍然不能转化为财富。不搞大开发,是指不能滥搞开发,不顾生态承受力的开发,违背自然规律的开发。有些地方政府可能会在“国家文化公园”“生态保护区”等名义下,强行拆迁,改善生态环境,运河两岸长期形成的人文景观必然遭到破坏,虽然整体的生态环境改善了,可人文生态、文化生态全没了,这是非常令人担心的状况。自大运河申遗以来,许多地方就存在这种状况。在新一轮大运河文化带建设和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热潮中,原本已经脆弱的人文生态会可能会再次遭受灭顶之灾。所以,应当特别注意,未雨绸缪。运河国家文化公园的打造,应在保护原有运河文化遗产和生态环境的基础上,充分挖掘优秀文化资源,包括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近现代工业文化、当代市民文化等。解释宣传科普文化的部分,应多一些生态资源的修复和完善。
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更加注重运河公园点线的协同发展。运河是一汪生命活水,生生不息,含有流动、联通、传承的意蕴。江苏段运河形态多样,既有古运河正线、古运河支线、城市运河(市河)等,又有新运河正线、改道绕城运河、联结的支线运河等。对主题线路的设计不应局限于简单的设计命名,而应将文化历史故事、主题发展脉络梳理清楚,整合起来,使文旅线路旅游更具有人文熏陶感、主体体验感、知识获得感等。
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更加注重文化品牌的打造。针对目前运河景观同质化趋势严重的问题,即简单复制粘贴古民居、历史街区、小桥、河道、乌篷船、古树、古板路、园林等情况,应把握好重要节点、重点文化标识的打造。如设立地标性建筑、营造新的运河景观等。应精心打磨出大运河上的八达岭、居庸关、山海关、嘉峪关等。根据各个区域的文化、生态资源,将外在展现与内在底蕴结合起来,展现具有地方特色的活态文化,凸显其特色、特征和品位。这就需要加强大运河文化精神的研究,站在国家层面,提炼新时代大运河精神表述语,可开展征集活动,广泛运用于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精心挑选的地标、标识工程中,使之成为大运河文化的核心价值理念,广泛宣传推广。
(四)协调好重点建设与一般建设之间的关系
江苏作为国家大运河国家公园的试点省份,要打造出具有国际影响力、国家代表性的示范点。对于一些重点打造的点线包括地标设计等,需要结合目前运河点线的设施基础、周边环境、人文历史积淀、当地政府投入力度等层面统筹考虑,建立相关指标体系,进行取舍。针对目前大量运河点线都争取进入建设第一梯队的现状,做好多和少、重点和非重点的平衡,要做好甄选的标准,分阶段分步骤推进运河文化公园建设。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具有国家性、权威性和科学性。如果这些重点项目都纳入到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之内,搞全流域公园建设,则有违国家文化公园的权威性和国家性,必然失去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的初衷。如何将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与国家公园的国家性、严肃性、权威性协调起来,是我们必须面对的问题。必须认识到国家性是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的基础,坚持国家所有、国家主导,增强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实施方案和相关规划的科学性、严肃性和权威性,是国家公园建设成败的关键。令人担忧的是,现在的国家文化公园规划,全面铺开,到处设园,很容易造成大开发的状况。这就需要将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与文化带建设结合起来,重点建设项目与一般建设项目结合起来,统筹协调两种建设。首先要高标准建设文化带,将上述重点项目纳入文化带建设之中,将其打造成为中华文化的金名片,像长城那样的中华民族的文化品牌。而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试点规划要瞄准大运河文化带建设中的精品经典工程,与国家、省保护传承利用规划要精心选择点段,建立指标体系,克服沿线政府企业借机上项目,大搞开发的冲动,强化大运河遗产保护及人类对自然人文资源的永续利用。
(五)协调好国家公园模式的世界经验与中国具体实践之间的关系
目前世界上国家公园管理主要有两种模式:一是北美澳洲北欧模式,虽然都是土地私有为主的国家,但国家在疆域内私人土地制度未建立之前建立国家公园,将大片共有的原始荒野宣布为国家公园,虽然园内还有零星的原住民及原始文化,但整体上不影响建立一个国家垂直管理的机构进行统一管理。这种国家公园是目前世界上最普遍的国家公园形式。二是欧洲国家模式,如英国、法国、德国等私有制建立得比较早,在国家公园建立之前,土地私有化基本上完成,国家疆域内已经没有多少无主荒野可以直接宣布为国家公园区域,国家公园区域内,存在着大量私有土地、庄园、建筑等,居民也很多。这些国家,在开始规划建设国家交通道路时都遇到很大阻力,开始时私有土地主人连道路都不准开辟,更不用说将私人土地收归国有。如果要建国家公园,只能通过赎买、迁移等经济手段谈判换取土地,这个代价太大,故欧洲大陆及英国等国家公园建立比较晚,管理方式等也与北美欧洲不同,只能采取建立一个由多方利益诉求方代表所组成的委员会的形式来进行协调。没有国家统一的垂直管理模式。除此之外,有些新兴发展中国家如印尼等,建国时间较短,独立之前就由欧洲殖民当局建立了国家公园,采取类似北美澳洲等国家的国家公园管理模式。但独立后的管理不善,特别是经济发展的需求,旅游、矿业等产业导向等问题,已经大大削弱了了国家公园体系,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2]
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不同于一般的国家公园,甚至与长城、长征国家文化公园所涉及的区域也不相同。它将面对的是几千年来人类活动最活跃,人口分布最密切,生产生活最发达的长三角经济发达地区,特别是大运河本来就流经东部人口最密集的区域,沿岸都是码头、仓库、农田、住宅、企业、村镇等,产权分散,名义上是国家所有,实际上归各行政区、行业部门、企业单位、乡村城镇、个体等所占用,使用权分散。这种情况下,如何建设国家文化公园,实现公共性、公益性、国家所有,其建设的难度是相当大的,采取什么样的模式,需要认真调查。既不能简单采取北美澳洲模式,这种模式缺乏可操作性。又不能采取英国等欧洲国家的模式,那样根本无法建立国家文化公园。我们要探索出一种既与国际通行的国家公园理念和发展目标相一致,又符合中国国情的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的管理模式,这将是一个急迫而又现实的问题。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的建设标准现在只能按既有的国际通行的国家公园的标准设立,同时又要妥善处理好产权问题。我们的土地所有权名义上属于国家所有,但实际的产权有的很分散,分散在各级行政区,行政区内又有性质不同的系统、部门、单位,都获得一定的权限。土地之上的建筑及房屋产权则更加复杂。国家如何才能将运河沿岸的土地划归国家,如果不在国家手中,又如何建立名符其实的国家公园,现在一条运河,管理方很多,交通部门、水利部门、航道部门、市政部门、住建部门、园林部门、文物部门、海事部门等,还有街道、社区、居民等,如何统一到国家手中。如果建立国家公园,如何统一事权,诸多矛盾。我们的国家公园起步很晚,现在要建国家公园,就要将土地的经营使用权收回,重新按国家公园的标准建设,但其中的难度较大。这就需要我们学习世界上其他国家的建园经验,汲取其经验教训,探索出符合中国国情,特别是符合大运河沿岸的实际情况的管理模式。结合国外国家公园垂直性管理、地方自治、综合性管理等管理模式,根据我们国家的具体国情,我们可考虑实行国家委托地方管理,形成“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省市统筹、分区管理、经管分离、特许经营”的管理新模式。
六、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需要建立的统筹保障机制
江苏已经高起点规划大运河江苏段文化公园建设,形成规划方案,要将规划顺利推进,还需要解决目前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如运河文化公园建设过程中统筹协调能力与现实需要之间存在着突出的矛盾。主要是各部门统筹协调不够,存在多头管理;各个地方各自为政,以经济利益为首要关注点的情况仍然存在。为避免各地方把文化公园建设简单地等同于搞商业开发及旅游项目等,以至破坏文化遗产、生态环境和人文环境的可能情况的出现,必须要从管理体制机制、立法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等方面出发,建立多方协同、高效直接的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统筹机制。
(一)建立统筹管理机制
目前国家层面上已经设立了国家公园管理局。省级层面上已经设立了省级和大运河沿线设区的市、县(市、区)大运河文化带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从实际需要看,设立相关常设实体机构很有必要,如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管理局,或是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管委会,提供人员编制。如果短期内确有设立困难,可由省委宣传部牵头,联合发改委、文物局、文化和旅游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住建厅等单位成立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项目组功能区协调机构,各市设立分项目组,定期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加强顶层设计,主动谋划领导、组织推进,创新管理模式,开展文化遗产保护、文化展示、生态保护、文旅产业等方面的深度协调工作,推动建立具有准行政区权限的运河文化公园发展区,突破行政边界制约,实现沿运河文化公园发展区内部资源整理与整理利益最大化。
(二)建立科学评价机制
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各功能区、展示点的规划设计、基础设施建设、资源整合、技术支撑等,都需要实现不同点线的特色错位发展。首先,从规划开始就需要对文化遗产保护、人文生态保护、自然生态保护、文化特色挖掘、主题定位设计等模块进行规划评估打分,实行文化公园的准建立项制度,保证宏观把控基础上的细节规划,这将有利于自上而下统筹规划,防止公园开发的无序、同质和低效。其次,运河文化公园建成后,需要一系列的审核,对于建设结果与审批规划不符的项目,限期整改才能对外开放。再次,在运河文化公园的展示运营过程中,应定期进行考核评价,保证有效保护和形态可持续性。
(三)建立数字化信息管理机制
首先,建立国家运河文化公园的基础数据资源平台。支持设立专家库,整合与运河文化公园建设相关的专家资源,分类建设运河文史专家、生态管理专家、文化产业专家等专家资源库。设立运河航线的水利文化数据库,梳理历史数据,更新现代数据,为现代航运、文旅产业及科普教育等提供基础信息支撑。设立运河词条、故事库,整理口述史,深挖运河文脉内涵的资料,选择具有突出意义、重要影响、重大主题的题材建设“文化元库”。其次,建立国家文化公园的管理平台。科学设计自上而下直管审批、汇报、管理、宣传系统。基础管理保护交给地方,规划设计把控监管等交给上级。对于一些文化遗产遭破坏的情况,设置专门投诉处理、预警监测办公室。
(四)建立多主体广泛参与的协同管理机制
建立常态化的城市间河段间交流合作协调机制,并引入地方政府、当地企业和社会团体、志愿者队伍等参与政策的制定和执行环节,加强内部合作,推动运河国家文化公园的一体化管理和运行。成立江苏省运河国家文化公园有限公司,作为运河文化公园资源整合的运行主体。构建统一的运营平台和投融资平台,使文化展示和文旅相关产业的投资主体和经营方式日益多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