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陕西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发布 陕西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2024-06-06 11:10:04 来源: 西北信息报 陕西 举报
本报讯(记者 候思宇)6月6日,记者获悉,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发布2023年《陕西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公报显示,2023年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国考10市平均优良天数282.9天,同比增加3.2天;PM2.5平均浓度3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6%;111个国控断面Ⅰ~Ⅲ类水质断面占比97.3%,同比上升0.9个百分点,无劣Ⅴ类断面;四项污染物减排年度任务全面完成;全省土壤、核与辐射环境总体安全稳定。
大气环境质量方面,2023年,全省10个设区市中,4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占全部城市数的40.0%,6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超标,占60.0%。其中,10个设区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在60.3%~92.9%之间,平均为77.5%,比2022年上升0.9个百分点。全省122个县区中,72个县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占全部县区数的59.0%,比2022年上升2.4个百分点,50个县区环境空气质量超标,占41.0%,比2022年下降2.4个百分点。
水环境质量方面,2023年,全省河流水质总体优。33个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均达标,水源地达标率100%,总取水量81304.99万吨,水量达标率100%。水质全分析结果显示:水源达标率为100%。7个湖库型水源地除渭南市涧峪水库水源地营养状态等级为轻度富营养外,其余湖库型水源地均为中营养。121个县级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本底值除外)。
2023年,全省生态质量指数(EQI)为70.05,生态质量属于“一类”,2023年10个设区市及杨凌示范区EQI分布范围在46.94~84.10之间。生态质量为“一类”的市(区)有4个,“二类”的5个,“三类”的2个。
此外,全省土壤和农村环境状况、声环境质量均保持稳定;辐射环境正处于本底涨落范围内。其中,全省10个设区市、韩城市和杨凌示范区区域昼间等效声级平均值为54.8分贝,质量等级为二级,与2022年相比基本保持稳定。1个城市区域昼间声环境质量为一级,占8.3%;7个城市为二级,占58.3%;4个城市为三级,占33.3%;无四级和五级城市。与2022年相比,质量等级为二级的城市增加1个,三级的减少1个,其他无变化。
责任编辑:安心 审核:杨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