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落实<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工作方案》解读新闻发布会召开
10月23日,四平市生态环境局在市政府召开《四平市落实<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工作方案》解读新闻发布会。四平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王海燕介绍了全市大气污染治理工作有关情况,及今年市政府制定的《四平市落实<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有关内容。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党政关心、群众关切、社会关注。近年来,在四平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全市生态环境系统聚焦“五控”治气,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强化综合施治、精准施策,强力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2020年,四平市空气质量首次达到国家二级标准,摘掉了“不达标”城市的帽子,目前已连续4年稳定达标。与“十三五”期间相比,“十四五”截至目前,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从80.92%提升至89.53%,PM2.5平均浓度从40微克每立方米下降至29微克每立方米,PM10平均浓度从71微克每立方米下降至53微克每立方米,二氧化硫平均浓度从17微克每立方米下降至8微克每立方米。
据介绍,年初以来,国家和吉林省相继发布了《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明确了到2025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为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四平市结合实际制定了《四平市落实<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确定了四平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以改善空气质量为核心,以降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主线的总体思路,明确了到2025年全市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29微克每立方米以内,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控制在2天以内,氮氧化物和VOCs排放总量比2020年分别减少3550吨和575吨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总体目标。
《工作方案》具体确定了七个方面三十项工作任务。在深入推进产业结构优化调整方面,确定了严控“两高一低”项目准入、严禁新增钢铁产能、推进产业集群升级改造、推动VOCs源头替代、助推环保产业绿色健康发展等五项工作任务。在大力推动能源结构优化方面,确定了着力发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总量、积极推动燃煤锅炉关停整合、推进工业炉窑清洁能源替代、加快推进清洁取暖建设等五项工作任务。在着力推进交通运输结构优化方面,确定了持续优化调整货物运输结构、推动机动车清洁化水平提升、强化非道路移动源综合治理、加大在用车排放监管、全面保障成品油质量等五项工作任务。在全面提升面源污染治理水平方面,确定了加强烟花爆竹经营燃放管理、强化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深化扬尘污染综合治理、推进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整治等四项工作任务。在强化多污染物协同减排方面,确定了强化VOCs综合治理、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深度治理、监督工业企业稳定达标排放、开展餐饮油烟及恶臭异味治理、稳步推进大气氨污染防控等五项工作任务。在强化联防联控完善治气体系方面,确定了完善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完善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等两项工作任务。在加强治理能力建设方面,确定了提升大气环境监测监控能力、强化大气环境监管执法、加强决策科技支撑、积极发挥财政金融引导作用等四项工作任务。
《工作方案》要求各地形成各级政府负总责,生态环境部门统筹协调,其他各有关部门协同配合落实的工作格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明确各项任务职责分工,确保各项任务有力有序完成。强化大气污染防治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下一步,四平市生态环境局将继续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强化系统观念,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和依法治污,全力做好《四平市落实<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贯彻落实,以更好的空气质量,更多的蓝天白云,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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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毛思博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