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土经济学会研究室主任、美丽中国深呼吸小城专家组组长乔惠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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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河北省蓝天保卫战取得历史性突破
发布日期:2022-01-06 15:40 信息来源:科技与宣传教育处 访问量:450 字体 :[ 大 ][ 中 ][ 小 ]
1月5日,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对外发布了2021年蓝天保卫战成果,全省PM2.5平均浓度、优良天数比率均创历史最好水平,石家庄、邢台、邯郸成功退出全国重点城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后十名。
2020年河北省有4个城市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中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处于后十位,在过去的一年里,全省大气污染治理以护卫京津冀蓝天为己任,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聚焦重点城市“退后十”目标任务,严格落实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十条措施,坚定不移减总量、强力攻坚控扬尘、持之以恒管夜间、立行立改削高值,大气污染治理攻坚战打了一个“漂亮仗”。
据监测数据显示,2021年,邢台、邯郸、石家庄、唐山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分别为4.73、4.81、4.89、5.00;分别同比下降18.4%、19.8%、18.2%、16.4%;邢台排名倒23,退出全国“后二十”;邯郸、石家庄分别排名倒15、并列倒12,退出全国“后十”;唐山排名倒8,同比提升4个位次。
2021年,河北省PM2.5平均浓度38.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5.3%,创“十三五”以来最高改善幅度;PM10、SO2、NO2、CO等主要污染因子均创历史最好水平;优良天数269天,同比增加15天,优良天数占比达到七成以上。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大气环境处处长李清龙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取得的成绩来之不易,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巩固深化“退后十”成果,以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为核心,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坚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以更高标准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为新时代全面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作出新的贡献。”
全省PM2.5年均浓度进入“30+”时代 蓝天保卫战取得历史性突破
发布日期:2022-01-09 11:45 信息来源:科技与宣传教育处 访问量:307 字体 :[ 大 ][ 中 ][ 小 ]
2021年,经过全省共同努力,大气污染物浓度持续下降、达标天数明显增加,重污染天数逐年减少。大气污染物协同控制、大气污染治理取得里程碑式突破,蓝天保卫战取得历史性突破。
齐心协力勇担当
打一个大气污染治理攻坚“漂亮仗”
·多项污染物实现达标
2013年-2021年,河北省实现了大气主要污染物浓度持续下降。从污染物浓度来看,2013年一氧化碳(CO)达标、2014年二氧化硫(SO2)达标,2018年二氧化氮(NO2)达标。2021年,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为70微克/立方米,首次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从城市来看,张家口、承德、秦皇岛2020-2021年连续两年实现了各项污染物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实现稳定全面达标。
图1 2021年六项污染物浓度及达标情况
2021年,河北省大气环境中六项污染物浓度均显著下降。其中,PM2.5和CO分别同比下降了15.3%和26.3%,为2013年以来同比下降率最高的一年。
·PM2.5浓度正式进入“30+”时代
2021年PM2.5年均浓度为38.8微克/立方米,标志着我省PM2.5浓度正式进入“30+”时代,同比下降率达到15.3%,为2013年同比改善率最高的一年。空间分布上,浓度分布“南高北低”,但南北浓度差距由2013年的119微克/立方米下降为2021年的23微克/立方米,在全省浓度整体性下降的同时,中南部城市改善效果更为明显。
2013年 2017年 2021年
图2 PM2.5浓度空间分布对比图
·SO2年均浓度降幅比例最高
河北省SO2年均浓度从2013年的68微克/立方米降至2021年的10微克/立方米,降幅高达85.3%,为六项污染物中降幅比例最高的。2021年全省臭氧平均浓度为16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7.4%,臭氧浓度继2020年同比改善后,2021年继续保持下降态势。
图3 2013-2021年四项主要污染物年均浓度变化
·蓝天白云成常态,底色更纯更亮
2021年,河北省平均优良天数达到269天,较2013年增加了120天,相当于2021年比2013年多了4个月的优良天。达标天数比例达到73.8%,达标天数比例首次达到70%以上。其中,2021年的一级优天数为67天,较2013年增加了53天,优级天数增加了3.8倍。
·重污染天气大幅减少
在蓝天显著增加的同时,重污染天数大幅减少,发生频率、峰值浓度、持续时间均明显下降。2021年出现重污染日9天,较2013年减少64天,降幅高达87.7%。夏季秋季PM2.5重污染基本消除。
图4 2013-2021年空气质量各级别天数分布图
奋楫扬帆把好舵
打好蓝天保卫战“组织仗”
环境就是民生,蓝天就是幸福。推进各地空气质量不断改善,实现重点城市空气质量“退后十”是民心所向、发展所需,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体现。
省委、省政府把坚持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作为重大的政治任务和民生工程,以强烈的政治担当当好首都政治“护城河”,研究制定深入实施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十条措施,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协调推动各项措施落地见效,为取得历史性最好成绩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紧紧咬定“退后十”攻坚目标不放松,专门成立由李晋宇厅长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以“不破楼兰终不还”的决心,强化督导调度,严格执法监管,把“退后十”作为全省生态环境系统“4421”思路举措的首要任务。
根据李晋宇厅长总结确定的“四个坚持”“两个坚决”“五个精准”总体思路和“降总量、管夜间、控扬尘、削高值”攻坚路径,充分发挥省大气办统筹指挥作用,突出驻市环境监察专员办督政帮扶职能,强化一线执法检查,加强科学监测预测,四条战线齐抓共管,同向发力,举全系统之力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
弓满弦张谋胜战
打好蓝天保卫战“行动仗”
1月5日,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2021年蓝天保卫战成果。2021年,全省PM2.5平均浓度、优良天数比率均创历史最好水平,邢台、邯郸、石家庄成功退出全国重点城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后十名。
据监测数据显示,2021年,邢台、邯郸、石家庄、唐山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分别为4.73、4.81、4.89、5.00,同比分别下降18.4%、19.8%、18.2%、16.4%。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中,邢台排名倒23位,退出全国“后二十”;邯郸、石家庄分别排名倒15位、并列倒12位,退出全国“后十”;唐山排名倒8位,同比提升4个位次。
·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得益于系统施治、治本攻坚的扎实有力
2021年,我省坚决落实“坚决去、主动调、加快转”,狠抓大气污染治理十条措施落实,突出治本攻坚,以产业结构优化促进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石家庄、唐山、邢台、邯郸市共关停高炉38座,转炉24座,烧结机27台,4.3米焦炉10座,4家钢铁企业实现关停退出,邢钢、邯钢搬迁项目正在积极推进;完成钢铁行业烟气治理项目368个,关停独立石灰窑、砖瓦窑企业147家,关停燃煤机组3台;建成工业企业铁路专用线8条;完成清洁取暖改造扫尾45万户。
数据统计,2021年1-11月份,4个“退后十”城市削减工业煤炭消费量772.6万吨,大量降低了污染物排放,为区域空气质量改善奠定基础。
·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得益于科学谋划、精准管控的主动有为
按照预报精准、算账精准、应对精准、措施精准、问责精准要求,我省聚焦解决石家庄、唐山两地环境污染问题。
针对石家庄长期PM10浓度偏高、唐山市NOx、CO浓度居高不下问题,坚定不移减总量,综合评价企业税收和排污绩效,将石家庄970家、唐山513家企业作为重点监管对象,科学采取“常规管控、加严管控、强化管控和预警管控”差异化管控措施。
开展扬尘污染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石家庄818家、唐山552家建筑施工工地督导检查力度,对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实施停工整顿;对石家庄1542条、唐山607条道路开展清积尘攻坚。同时,整合全省生态环境系统执法力量常态化开展夜间检查,严厉打击夜间违法施工、工业企业和燃气锅炉超标排放、渣土车违规运输等行为,有效减少了夜间不利气象条件的污染物排放。
·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得益于智慧管理、科技监管的组织有序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为最大限度的“削峰降速”,第一时间指挥调度,解决污染问题,我省加快智慧环保平台建设,提升大数据监管平台在执法检查中的作用。
智慧环保平台整合工业企业在线监测、分表计电、电子门禁、施工工地视频监控、扬尘在线等先进电子监控技术,精准识别、迅速筛选、立即推送处置环境违法行为。依托智慧环保大气监控平台,优化监管方式,及时发现、及时控制局部污染高值,2021年10月以来共削减高值3358次,有效削减率达60%,石家庄PM10浓度和唐山NOx、CO浓度得到有效控制,为“退后十”奠定坚实基础。
·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得益于督导帮扶、严防“一刀切”的务实有方
2021年,省生态环境厅坚持督导帮扶,倒逼责任落实,常抓常管、严抓严管、宽严相济。
成立由14名厅级领导任组长的驻市督导帮扶组,对重点县区手把手帮扶,一对一指导,常态化开展督导检查。安排专业技术骨干,开展“一市一策”常态化帮扶,及时解决技术难点问题。
强化重点帮扶,2021年11月10日起开展“退后十”集中攻坚,向石家庄、唐山、邯郸、邢台四市各派出由100名环境执法人员组成的督导帮扶组,与当地执法队伍混合编组、联合执法,督促各项攻坚措施落实落细。2021年12月15日起,集中490名执法人员入驻石家庄,紧盯施工工地、道路扬尘管控,严防PM10反弹,全力以赴“退后十”。
坚持两查联动,整合环境监察专员办力量,将执法检查及时转化为督察建议,累计下发监察建议及督办函92份,问责失职失责人员188人,进一步压实责任,督促属地党委政府落实治污责任。同时,坚持大力支持战略新兴企业、高税收低排放企业及时纳入正面清单,坚决禁止“一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