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新安全格局:逻辑起点、理论指引与实践进路
【摘要】党的二十大就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作出战略部署。作为做好新时代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工作的主要任务,构建新安全格局具有特定的逻辑起点、理论指引和实践进路。进入安全新阶段,是构建新安全格局的逻辑起点;贯彻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统领的安全新理念,是构建新安全格局的理论指引;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是构建新安全格局的实践进路。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新征程上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必须进一步立足以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为基本特征的安全新阶段,贯彻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思想统领的安全新理念,构建以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为基本路径的新安全格局。
【关键词】新安全格局 安全新阶段 安全新理念 总体国家安全观
【中图分类号】D61 【文献标识码】A
【DOI】10.16619/j.cnki.rmltxsqy.2023.19.001
党的二十大就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作出战略部署,强调把维护国家安全贯穿党和国家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这是继2021年11月1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加快构建新安全格局”的要求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进一步就构建新安全格局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三位一体”有机贯通,在安全领域,亦存在安全新阶段、新理念和新安全格局有机联系、相互作用。三者共同构成新时代我国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工作的历史方位、指导原则和路径选择,成为新时代新征程上相关研究的逻辑起点、理论指引和实践导向。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实现高水平安全、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必须明确以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为基本特征的安全新阶段,贯彻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基本统领的安全新理念,构建以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为基本路径的新安全格局。
构建新安全格局的逻辑起点:进入战略机遇与风险挑战并存的安全新阶段
对历史方位的准确判断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基础。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正确认识党和人民事业所处的历史方位和发展阶段,是我们党明确阶段性中心任务、制定路线方针政策的根本依据,也是我们党领导革命、建设、改革不断取得胜利的重要经验。”[1]在哲学视阈中,历史方位可以从“从哪里来”“现在何处”“走向何方”三个方面加以阐释,分别回答“来源或依据”问题、“本质与内涵”问题、“去向”问题。[2]党的十八大以来,国际国内环境发生了深刻复杂变化,我国处在战略机遇与风险挑战并存、各种风险因素明显增多的安全新阶段,发展面临的各方面风险不断积累和集中显露,风险综合体的特征更加明显。进入安全新阶段明确了我国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工作的历史方位,构成我们研究新时代新征程上我国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相关问题、构建与新发展格局相适应的新安全格局的逻辑起点。
内外互动:百年变局与改革攻坚交织。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国正处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关键时期,我们党正带领人民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形势环境变化之快、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对我们党治国理政考验之大前所未有。”[3]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内外形势发生了深刻复杂的变化,世界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国进入改革攻坚期、深水区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改革发展稳定各项任务艰巨繁重。百年变局与改革攻坚相互交织,战略机遇与风险挑战并存,对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作为致力于建设中国式现代化的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我们更为迫切、更有必要,也更有条件、更有实力把塑造、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摆在新时代党和国家工作全局更加突出的位置。
从外部来看,当今世界正在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是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洞察时代大势和历史发展规律、从世界力量对比的横坐标和中华民族前进的纵坐标作出的一个重大战略判断。当今世界正处于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时期,经历着近代以来特别是20世纪以来最具革命性的变化,国际力量对比发生着深刻调整,世界发展进入波动期。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当前国际格局和国际体系正在发生深刻调整,全球治理体系正在发生深刻变革,国际力量对比正在发生近代以来最具革命性的变化。国内外很多人都认为,这是世界自威斯特伐利亚和约以来的大变局。”[4]世纪疫情、乌克兰危机等引发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進,全球性、区域性风险挑战明显增多,全球风险社会的特征更加明显。
从内部来看,我国进入改革攻坚期、深水区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各方面的任务之繁重前所未有。改革开放是中国共产党在新的时代条件下组织开展的伟大变革,是“中国的第二次革命”[5]。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是我们顺利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前提要件和根本基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新征程,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入关键时期,对安全稳定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全面深化改革不断推进、经济转型和社会转轨持续进行,必然触及更多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涉及更多利益关系的深度调整,带来各种新老矛盾问题的交织叠加。
双期叠加: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我国发展进入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的时期,各种‘黑天鹅、‘灰犀牛事件随时可能发生。我们必须增强忧患意识,坚持底线思维,做到居安思危、未雨绸缪,准备经受风高浪急甚至惊涛骇浪的重大考验。”[6]迈上新征程,我国发展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和平与发展仍然是时代主题,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具备诸多战略性有利条件,完全有能力创造快速发展和持续繁荣的新的奇迹。同时,我国发展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复杂环境,现实存量风险尚未完全消化,潜在增量风险比较突出,意外变量风险时有发生,各种超预期的极端罕见情形难以完全避免,有可能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构成干扰甚至是比较严重的冲击。
我国面临的风险挑战形式是多种多样的,既有内源性的,又有外生性的。从内部来看,在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压缩式现代化过程中,伴随我国社会转型与体制转轨持续加速,经济社会发展的深层次矛盾更加突出,我国逐渐进入一个各类矛盾问题和风险挑战不断累积、集中爆发的时期,来自内部的风险因素明显增多,各种存量风险和增量风险耦合叠加、相互影响。从外部来看,伴随世界进入不稳定性、不确定性、复杂性、模糊性明显增多的“乌卡(VUCA)时代”,国际局势急剧变化,特别是百年变局、乌克兰危机与世纪疫情的影响交织叠加带来极大的不确定性,我国已经进入战略承压期,将面临更多逆风逆水的外部环境,影响我国发展的各种外部风险因素显著增多。同时,在中国日益走近世界舞台中央的过程中,外部势力对我国的讹诈、遏制、封锁、极限打压持续增大,我国需要面对的外源性风险挑战明显增多。
连锁联动:风险综合体特征更加明显。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种风险往往不是孤立出现的,很可能是相互交织并形成一个风险综合体。”[7]伴随自然生态环境和人类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各个国家乃至全球都在变成一个更加开放的复杂巨系统。在这个开放复杂巨系统中,不同风险之间往往具有相互传导、相互演化、相互转化的特征,连锁联动、交织叠加,形成系统性、全局性风险,带来错综复杂的后果。对此,国内外理论界近年来提出了“巨灾/超级巨灾”(catastrophe/mega catastrophe)、“系统性风险”(systematic risk)、“全球/世界风险”(global/world risks)、“跨界危机”(transboundary crisis)、“级联灾害”(cascading disasters)等概念并开展深入研究。[8]
风险综合体的相互交织、连锁联动效应,同时体现在风险的类型特点、时空演化、引致后果等不同维度。在风险类型上,表现为风险的多重性,即各类矛盾问题和风险挑战之间相互传导、叠加、耦合,原生风险和次生衍生风险共同构成一个复杂的风险链,致使单一性风险演变为复合性风险,区域性风险升级为全域性风险,局部性风险发展成全局性风险,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等领域的非政治性风险转化为政治性风险。在时间上,表现为风险跨越不同时段进行传导和演变,在更长的时间范围内持续产生影响。在空间上,表现为“去在地化”(de-localization)特征,即风险跨越不同地区进行扩散、外溢,致使地方性的矛盾风险挑战演变为国家性甚至全球性的矛盾风险挑战、国际上的矛盾风险挑战演变为国内的矛盾风险挑战。在后果上,表现为非线性,即风险越来越多地造成人員伤亡、经济损失、生态环境破坏、社会失序等多重影响,甚至对国家安全和全球秩序造成严重冲击;同时,这些影响和损失分布在物理空间、虚拟空间、心理空间并可能在不同空间之间耦合、叠加、演化,相互影响、相互渗透、相互强化、相互转化,进而产生复杂的“多米诺骨牌效应”“蝴蝶效应”。[9]
构建新安全格局的理论指引: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新理念
理念是行动的先导,一定的安全实践是由一定的安全理念引领的。新时代我国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事业发展的过程,是一个以理念现代化为引领,理念、体系和能力相互配合、互促互进,进而实现理念、体系和能力“三重现代化”的过程。[10]党的十八大以来,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并确立了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思想统领,以统筹发展和安全为政策取向,以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为行动准则,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安全新理念。[11]贯彻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统领的安全新理念是做好我国新时代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工作的指导原则,构成我们研究新时代新征程上我国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相关问题、构建与新发展格局相适应的新安全格局的理论指引。
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国家安全观是有关国家安全问题的根本态度和基本观点,是在国家安全实践活动基础上系统化、理论化的安全观念。国家安全观的主要内容包括如何研判国家安全威胁来源、演化规律与特征分布,如何确定国家安全的总体目标和具体任务,如何选择维护和塑造国家安全的手段等。[12]2014年4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首次创造性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强调“当前我国国家安全内涵和外延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丰富,时空领域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宽广,内外因素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复杂”[13],提出构建集多领域安全于一体的国家安全体系,走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总体国家安全观涵盖领域复杂多样,包括政治、军事、国土、经济、金融、文化、社会、科技、网络、粮食、生态、资源、核、海外利益、太空、深海、极地、生物、人工智能、数据等。
作为指导新时代我国国家安全工作的重大战略思想,总体国家安全观格外关注各种非传统的国家安全问题,强调要用非传统思维兼顾、统合传统和非传统两方面的国家安全问题,“是一种高级形态的非传统国家安全观”[14]。按照官方的表述,总体国家安全观以“五大要素”“五对关系”“五个统筹”为核心要义,以“十个坚持”为内涵要求。2014年4月15日,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用“以……为……”的表述方式,提出了总体国家安全观的“五大要素”——坚持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以经济安全为基础,以军事、文化、社会安全为保障,以促进国际安全为依托;会议还以“既重视……又重视……”的表述形式,提出了总体国家安全观的“五对关系”——既重视发展问题又重视安全问题,既重视外部安全又重视内部安全,既重视国土安全又重视国民安全,既重视传统安全又重视非传统安全,既重视自身安全又重视共同安全。(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强调“以军事、文化、社会安全为保障”;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强调“以军事、科技、文化、社会安全为保障”,新增“科技安全”;党的二十大报告沿用该表述,强调“以军事科技文化社会安全为保障”。)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提出了“五个统筹”的新表述,在继续强调“统筹发展和安全”“统筹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统筹自身安全和共同安全”的基础上,新增“统筹开放和安全”以及“统筹维护国家安全和塑造国家安全”。2020年12月11日,在主持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26次集体学习时,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十个坚持”的内涵要求——坚持党对国家安全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坚持以人民安全为宗旨,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把政治安全放在首要位置,坚持统筹推进各领域安全,坚持把防范化解国家安全风险摆在突出位置,坚持推进国际共同安全,坚持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坚持加强国家安全干部队伍建设。
作为新时代做好国家安全工作的思想统领,总体国家安全观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强国建设和民族复兴提供坚强安全保障的战略全局高度,系统回答了新时代“如何既解决好大国发展进程中面临的共性安全问题,同时又处理好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关键阶段面临的特殊安全问题这个重大时代课题”[15]。总体国家安全观涵盖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等治国理政的方方面面,并且随着实践的发展在不断丰富和拓展。党的十九大将“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列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之一,并写入修改后的《中国共产党章程》;党的二十大强调:“必须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把维护国家安全贯穿党和国家工作各方面全过程,确保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16]
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推动发展和维护安全是国家治理需要实现的“一对具有张力的价值目标”[17],两者作为治理难题的本质在于“如何可能被一套体制逻辑所统筹容纳”[18]。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重大创新理论,并将其纳入指导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思想和基本原则。作为因应风险挑战的重大创新理论,统筹发展和安全强调维护国家安全是“头等大事”,推动发展是“第一要务”,发展和安全是一体之两翼、驱动之双轮,要坚持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并重,努力实现两者之间动态平衡、相互促进、良性互动。[19]
“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发展是安全的保障,安全和发展要同步推进。”[20]统筹发展和安全的本质,是在国家治理过程中辩证把握两件大事之间的逻辑关系,推动发展和安全深度融合,在推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同时更多考虑风险因素,从而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有机统一、相互促进。适应进入安全新阶段风险挑战更加严峻复杂的趋势,统筹发展和安全要特别强调准确把握我国风险集中爆发期和战略承压期风险综合体的总体态势和演化特征,全面增强忧患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全力防范和化解影响我国现代化进程的各种重大风险,夯实国家发展的安全根基。对此,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了国家安全“两个十分重要”、应急管理“三个重要”的重要论断——“国家安全工作是党治国理政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也是保障国泰民安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21];“应急管理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及时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重要职责,担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使命。”[22]
作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在总結新的生动实践基础上提出的一个重要创新理论,统筹发展和安全“不仅有力指导了我国经济发展实践,而且开拓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新境界”[23]。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既是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核心要义和内涵要求之一,也是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做好新时代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工作必须坚持的基本政策取向。党的十九大强调:“统筹发展和安全,增强忧患意识,做到居安思危,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一个重大原则。”[24]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把“统筹发展和安全”列入“十四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重要原则,并以专章作出战略部署。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再次强调要统筹发展和安全。党的十九届七中全会强调,要“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统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毫不放松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推动高质量发展”[25]。党的二十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首次写入“统筹发展和安全”。
坚持“两个至上”。国家治理是一个多目标构成的集合;在具体情境下,不同的目标之间可能存在相互矛盾冲突的现象,决策者有时必须在这些相互矛盾冲突的目标中进行权衡、取舍。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了“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价值追求和执政理念,要求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并将其作为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制定风险防控政策的首要考量和衡量风险防控成效的根本标准。2013年11月24日,在听取青岛黄岛经济开发区输油管线泄漏引发爆燃事故情况汇报时,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生命第一”的思想,强调“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牢牢树立发展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个观念”[26]。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27]。2020年5月22日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思想,强调“把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可以不惜一切代价”[28]。
自提出后,坚持“两个至上”成为开展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工作的根本价值遵循和权衡取舍标准,并被写入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章,成为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面对重大风险挑战时进行研究部署的行动准则。例如,《上海市公共卫生应急管理条例》(自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规定,“公共卫生应急管理工作应当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规定,“医师应当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弘扬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崇高职业精神,恪守职业道德,遵守执业规范,提高执业水平,履行防病治病、保护人民健康的神圣职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年新修订)规定,“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把“坚持人民至上”纳入我们党百年奋斗的宝贵历史经验,强调“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人民是党执政兴国的最大底气”[29]。党的二十大再次强调“必须坚持人民至上”,并将其列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
坚持“两个至上”是人民性这个马克思主义本质属性和人民观这个马克思主义最根本价值观的集中反映,是中国共产党人民立场这个根本政治立场和以人民为中心这个根本执政理念的具体体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是一句空洞口号,必须落实到各项决策部署和实际工作之中。”[30]安全稳定是人民群众最基本、最普遍的愿望,是经济社会发展最重要、最根本的基础。坚持“两个至上”,是面对具体安全问题时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在不同目标任务之间进行权衡取舍的行动准则,是中国共产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执政理念在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领域的具体体现,是我国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思想统领的安全新理念的重要内容。
构建新安全格局的实践进路: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
所谓格局,是指结构、规模和式样。构建新安全格局是做好我国新时代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工作的基本思路或基本路径。进入安全新阶段、贯彻安全新理念,要求构建与安全形势和安全理念相适应的新安全格局。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要以全对象、全主体、全过程、全方法为重点,做到系统整合、全域联动,立体多元、协同共治,平战结合、主动塑造,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加快构建与有力保障新发展格局相适应的新安全格局。积极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构成了我们研究新时代新征程上我国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相关问题、构建与新发展格局相适应的新安全格局的实践进路。
全对象:系统整合、全域联动。构建新安全格局指涉的对象是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风险,针对的是“维护和塑造什么”的问题。进入安全新阶段,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面临的风险综合体特征要求我们坚持系统观念,全面而不是片面地、系统而不是零散地、普遍联系而不是单一孤立地观察、研究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工作,从全局上把握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整体态势以及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工作的基本规律,避免“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系统观念是具有基础性的思想和工作方法。”[31]坚持运用系统观念来把握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规律和特征,积极构建系統整合、全域联动的新安全格局,要求我们从整体上科学把握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风险的时空分布规律,相互传导、耦合、叠加、演化趋势以及由此造成的错综复杂的后果,精准绘制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风险关联图,为科学防控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风险提供科学依据,防止各种“认不清、想不到、管不到”问题的发生。
具体而言,积极构建系统整合、全域联动的新安全格局,要求我们从类型、时间和空间三个不同维度,从整体上全面把握各类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风险的基本态势和连锁联动效应。在类型维度上,要高度关注由单个或多个致灾因子引发多灾并发连发形成灾害群、灾害链以及灾害遭遇等多灾种情形[32],防止各类风险之间相互耦合叠加、演化转化,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要高度重视并及时阻断不同领域风险的转化通道”,“防止非公共性风险扩大为公共性风险、非政治性风险蔓延为政治风险”[33]。在时间维度上,要建立健全重大风险多点触发机制,强化动态监测和实时预警,密切关注各类风险状态变化以及在经过较长时间跨度扩散演化后可能产生的各种变异,做好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和持久战的思想准备和工作准备。在空间维度上,要坚持内外联动,高度关注复杂开放社会中本地安全与外地安全之间、全球新的动荡变革期国内安全与国际安全之间的传导效应,增强抗干扰、抗冲击、抗打击能力,有效避免区域性的社会安全、公共安全等问题升级为国家安全问题以及国际上的矛盾风险演变为国内的矛盾风险。
全主体:立体多元、协同共治。构建新安全格局指涉的主体是维护、塑造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各方力量,针对的是“谁来维护和塑造”的问题。现代社会追求的“善治”,强调多元主体之间优势互补、平等协商,形成良好的合作状态,最终达到最佳的治理效果。多元主体协同共治是指,针对一定社会领域的公共问题或公共事务,国家、市场、社会和公民等多元治理主体参与治理过程,并注重发挥相互之间的协同作用,从而形成治理的协同效应,进而实现有效治理。维护、塑造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是一项复杂系统工程,同样需要在坚持党的领导的基础上采取多元主体治理的模式,广泛吸纳不同主体参与其中,从而汇集起维护、塑造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强大合力。
具体而言,积极构建立体多元、协同共治的新安全格局,要求我们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工作格局,最大限度地调动各方力量和资源,形成齐抓共管、群防群控的良好氛围。一是完善高效权威的国家安全领导体制。重点优化中央决策议事协调机构,做好国家安全重大工作的顶层设计和总体布局;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的国家安全工作责任制,衔接好重点领域责任链条;完善国家安全决策咨询和综合会商机制,提高国家安全工作的智能感知和科学决策水平。二是夯实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基层基础。重点发挥各级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强化责任落实,提高基层干部维护、塑造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思想意识、责任担当和综合能力;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为契机,全面增强包括各级领导干部在内的全社会的国家安全意识和综合素养,筑牢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人民防线。三是完善参与全球安全治理机制。坚持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安全观,加强联合国框架内的双边和多边国际安全合作,推动落实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和全球文明倡议,积极推动构建普遍安全的人类命运共同体,推动世界各国携手应对各种区域性、全球性挑战;加强实践总结和理论提升,对外讲好中国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故事,向世界分享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中国经验、中国方案、中国智慧。
全过程:平战结合、主动塑造。构建新安全格局指涉的过程是维护、塑造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关键环节和重点任务,针对的是“如何维护和塑造”的问题。作为一种现代化管理模式,全周期管理注重从要素构成、结构设置、功能配置、运行过程、运作结果等不同层面进行全过程闭环式整合,确保管理的各个环节高效运行、有序衔接、密切配合。维护、塑造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同样是一个包含不同环节的全周期管理活动过程,要求我们坚持平战结合、标本兼治、关口前移,既要有效维护又要主动塑造国家安全与社会稳定,既立足于防又有效处置风险,统筹维护国家安全与社会稳定和塑造国家安全与社会稳定,建立健全常态与非常态有机结合、平战快速转换机制,从而实现对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风险的全过程动态精准防控。
具体而言,积极构建平战结合、主动塑造的新安全格局,要求我们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为主线,以源头防范、风险监测、应急处突、安全保障等为重点,推进常态治理与非常态治理有机融合,实现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治理的全过程均衡。一是做好源头治理,推动各级党委、政府更好地履行“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职责,做到国家安全与经济社会发展同谋划、同部署、同推动,增强发展的安全性、稳定性和可持续性,从源头上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少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风险的发生。二是做好风险防控,建立健全综合研判、科学决策、统筹指挥、全面动员、高效沟通等机制,抓早、抓小、抓苗头,全力防范化解各领域重大风险,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全局性风险的底线。三是做好应急处突,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处理急难险重任务的见识和胆识,做好较长时间应对外部环境变化的思想准备和工作准备,编制应对各种“黑天鹅”“灰犀牛”事件的预案方案,提高第一时间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降低极端突发情况造成的冲击和损失。四是做好安全保障,提高重要部位、关键设施、重点场所的抗压设防标准,加快健全统一的国家战略和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强化重点领域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完善国家安全力量布局和国家区域应急力量建设,确保重要关键时刻“拉得出、用得上、打得赢”。
全方法:多措并举、综合施策。构建新安全格局指涉的方法是维护、塑造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具体手段、方法和工具,针对的是“依靠什么来维护和塑造”的问题。“政府工具已发展成为当代公共管理学和政策科学研究的一个焦点,并正在成长为一个新的学科分支或主题领域。”[34]政府进行管理服务的政策工具是灵活多样的,既包括强制性的政治手段和行政手段,也包括诱导性的经济手段、规范性的法律手段、情感性的思想手段。维护、塑造国家安全与社会稳定涉及责任落实、体系完善、资源整合、力量统筹、意识培养等方方面面,要求我们采取多样化的政策工具,形成优势互补的政策“组合拳”。
具体而言,积极构建多措并举、综合施策的新安全格局,要求我们打造融政治行政手段、法律制度手段、社会手段、科技手段等各种手段于一体的政策“工具箱”,提高维护、塑造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实际效果。在政治行政手段方面,要依托自上而下严密的组织体系,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强大的组织动员能力、统筹协调能力、贯彻执行能力以及集中力量办大事、办难事、办急事的独特优势。在法律制度手段方面,要完善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方面的法治体系、战略体系、政策体系、标准规范体系、应急预案体系,推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提高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在社会手段方面,要坚持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推动建立多样化、网络化、便捷化的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参与平台,夯实维护、塑造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基础;同时,要坚持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完善参与全球安全治理机制,共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在科技手段方面,要坚持科技赋能,优化整合各类科技资源,推进国家安全科技自主创新,充分利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兴技术,积极探索现代科技在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不同场景的应用,不断提高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工作的智能化和精细化水平。
结论
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定是党和国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进入新时代,面对更多逆风逆水的外部环境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把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作出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构建新安全格局、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等重大战略部署。党的二十大明确提出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的重大战略构想。新形势带来新要求,新理念引领新发展,新时代开创新事业。作为做好新时代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工作的主要任务,构建新安全格局以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为基本路径,是进入以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为基本特征的安全新阶段、贯彻落实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思想统领的安全新理念的主动创新之举。
马克思指出:“理论在一个国家实现的程度,总是取决于理论满足这个国家的需要的程度。”[35]理论来源于实践又高于实践。科学理论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具有开放、包容、进化的特征,会随着实践发展而不断丰富、不断发展。当前,我国正处在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的时期。伴随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程的持续推进,对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这个重要命题,党和国家在认识上将不断深入、在战略上将不断成熟、在实践上将不断丰富,为进一步构建和完善与新发展格局相适应的新安全格局提供更加坚实的实践基础、理论基础、制度基础,从而推动中国特色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理论研究和实际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特大城市风险防控体系和能力建设研究”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重大突发事件协同研判与决策机制研究”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分别为:21AZD046、72134003)
注释
[1][21][28][30][31]《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北京:外文出版社,2022年,第161、389、53~54、53、117页。
[2]韩庆祥、刘雷德:《论新时代“历史方位”的鲜明标志》,《马克思主义研究》,2019年第11期。
[3][27][33]《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北京:外文出版社,2020年,第537、38、97页。
[4]习近平:《论坚持全面深化改革》,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8年,第195页。
[5]《邓小平文选》第三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113、19页。
[6][16]《党的二十大报告辅导读本》,北京:人民出版社,2022年,第352、47页。
[7]《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北京:外文出版社,2017年,第82頁。
[8]张海波:《中国第四代应急管理体系:逻辑与框架》,《中国行政管理》,2022年第4期。
[9]刘奕、刘艺、张辉:《非常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关键科学问题与跨学科集成方法研究》,《中国应急管理》,2014年第1期。
[10]钟开斌、薛澜:《以理念现代化引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应急管理事业发展的一个理论阐释》,《管理世界》,2022年第8期。
[11]钟开斌:《新安全理念的逻辑架构阐释》,《社会科学辑刊》,2023年第4期。
[12]从鹏主编:《大国安全观比较》,北京:时事出版社,2004年,第37页。
[13]《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北京:外文出版社,2014年,第200页。
[14]刘跃进:《非传统的总体国家安全观》,《国际安全研究》,2014年第6期。
[15]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总体国家安全观学习纲要》,北京:人民出版社、学习出版社,2022年,第4页。
[17]张海波、童星:《中国应急管理效能的生成机制》,《中国社会科学》,2022年第4期。
[18]何艳玲、汪广龙:《统筹的逻辑:中国兼顾发展和安全的实践分析》,《治理研究》,2022年第2期。
[19]钟开斌:《统筹发展和安全:概念演化与理论转化》,《政治学研究》,2022年第3期。
[20][22][24][26]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习近平关于防范风险挑战、应对突发事件论述摘编》,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20年,第70、198、14、229页。
[23]习近平:《论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21年,第376页。
[25]《中共十九届七中全会在京举行》,《人民日报》,2022年10月13日,第1版。
[29]《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北京:人民出版社,2021年,第66页。
[32]史培军、吕丽莉、汪明、王静爱、陈文方:《灾害系统:灾害群、灾害链、灾害遭遇》,《自然灾害学报》,2014年第6期。
[34]陈振明、薛澜:《中国公共管理理论研究的重点领域和主题》,《中国社会科学》,2007年第3期。
[3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11页。
责 编∕韩 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