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名片】春城理念|昆明市“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

2023-11-12 15:49 昆明政府网  主页 > 关注 > 重点关注 > 我的昆明 > 春城理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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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象点睛:春城理念
栏头署书:乔杨(10岁 燕桥小学学生、大唐弘文学员)
插播导读:国土名片网小编芬儿、新宇、李浩、张扬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滇中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度假)区、自贸试验(经济合作)区管委会,各直属机构,市属企业:
 
现将《昆明市“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昆明市人民政府
 
2023年8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昆明市“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
 
 
 
为进一步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构建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整体能力和效率,更好地满足全市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助力健康昆明建设,根据《云南省“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昆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健康云南2030”规划纲要》、《昆明市“十四五”卫生与健康规划》等文件,结合昆明市发展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 规划背景
 
(一)基本现状
 
1. 医疗卫生资源不断增加
 
全市医疗卫生机构数从2015年的4490个增加到2020年的5526个。2020年,全市共有医院322个(公立医院105个,民营医院217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5110个〔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391个,乡镇卫生院95个,诊所(卫生所、医务室)3124个,村卫生室1263个,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37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57个〔其中,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7个,妇幼保健院(所、站)17个,急救中心(站)2个,卫生监督所(中心)16个,其他专业公共卫生机构5个〕。
 
全市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从2015年的8.27张增加到2019年的9.22张(因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人口核增,该指标2020年完成值为7.76张);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注册护士数分别从2015年的3.61人、4.21人增加至2020年的3.96人、5.38人,每万人口全科医生数从2015年的1.74人增加至2020年的1.93人。
 
2. 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持续提升
 
2020年,昆明市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达4877.9万人次,比2015年的4477.0万人次增加8.95%,其中医院2917.4万人次(占59.81%),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775.9万人次(占36.41%)。优质医疗资源引进取得新突破,与9家国内顶尖医疗机构建立医疗卫生合作。“十三五”期间,昆明市继续实施14家县级医院提质达标建设工程,12家县级医院通过省级验收。加强采供血质量安全管理,昆明市荣获2018—2019年度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市,云南昆明血液中心获第九届昆明市市长质量奖。
 
3. 居民综合健康水平显著提高
 
2020年,全市人口平均预期寿命达到79.36岁,完成《昆明市“十三五”卫生与健康规划》制定的2020年人均预期寿命达到78岁的目标。全市居民健康素养水平稳步提升,由2015年的11.40%提高到2020年的26.75%。2020年,孕产妇死亡率由2015年的21.05/10万下降至6.55/10万,婴儿死亡率由2015年的5.95‰下降到3.03‰,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由2015年的7.63‰下降到4.18‰。“十三五”期间昆明市无甲类传染病报告,未发生因防控措施不力而导致的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2020年,乙类传染病发病率166.20/10万,远低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居民综合健康指标均已达到“十三五”规划目标,居民综合健康水平显著提高。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十三五”期间,全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成效显著,但仍存在诸多问题,主要体现在:
 
1. 卫生人力资源总量不足、结构不优
 
一是基层医疗卫生队伍数量不足和能力偏低。2020年底,昆明市共有卫生技术人员92800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33487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街道)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共有基层卫生技术人员23920人,占全市卫生技术人员总量的25.78%,其中执业(助理)医师10863人,占全市执业(助理)医师的32.44%。二是高层次人才缺乏,突出表现为全科医生短缺,药师数量不足且增长缓慢,精神科、儿科、康复科等医师短缺。受区位、成长平台等要素影响,市级医疗机构对博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吸引力不足。全市卫生科技高层次人才短缺,卫生领域引人难、留人难的问题较为突出,优秀的高层次人才引不来,培养成长起来的优秀人才留不住,无法有效带动全市医疗卫生机构的人才培养和学科发展。
 
2. 公共卫生机构体系不健全,疾控防疫能力待提升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血站、急救中心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基础设施、设备装备现代化和智慧化水平不高。综合医院公共卫生服务意识不强、动力不足、平急结合转换能力弱。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流行病学调查等疾病预防控制核心能力不强。重大疫情和突发事件应急机制仍不健全。公共卫生机构总体指挥调度协调不足,体系不健全,服务能力有待加强。与发达地区相比,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业务能力相对较弱,设施设备及业务用房配置不足,不能完全满足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要求。2所市级妇幼保健机构职责不清、业务交叉,县级妇幼保健机构规模偏小,服务能力不强。
 
3. 医疗卫生资源区域分布不均衡、结构不合理,整体效率不高
 
县(市)区、滇中新区、开发(度假)区、自贸试验(经济合作)区(以下简称“各县区”)医疗卫生资源区域分布不均衡,优质医疗卫生资源主要集中在主城五区,医疗资源要素(床位、卫生技术人员、设备等)与患者高度集中,三级医院超负荷运转与大量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资源利用不足现象并存,优质医疗资源分布不平衡致使较多郊县区难以就近获得高水平医疗服务。妇产科、儿科、精神科、口腔科、康复科、老年医学科等专科服务资源错配与配置不足并存。中医药特色优势发挥还不充分,中西医互补协作格局尚未形成。社会办医仍呈小散弱的局面。公立医院、三级医院病床使用率进一步增高,持续超负荷运转,而民营医院、二级医院、一级医院、基层医疗机构病床使用率持续下降。
 
4. 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水平与人民群众的需求还有一定差距
 
2020年底,昆明市三级医院仅36个,全国领先专科、知名专家较少,优质医疗资源与北京、上海、广州、武汉等中心城市相比缺口较大。学科实力较落后,建设内涵不足,国家级重点专科缺乏。另外,全市居民死因排在前几位的分别是心脑血管疾病、呼吸系统疾病、肿瘤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昆明市应对此类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医疗服务质量和技术服务水平仍有待提高。主城区人口剧增,原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施和人员已不能满足群众对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需求。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尤其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仍然较弱,受新冠疫情和防控措施要求的影响,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病床使用率呈下降趋势,2020年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病床使用率仅为33.60%,与健全分级诊疗制度的目标还有很大差距。
 
(三)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十四五”期间,昆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机遇与挑战并存。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积极推动健康昆明行动,为推进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速从治病为中心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转变汇聚了合力;乡村振兴战略、新时代西部大开发、滇中城市群发展规划等重大战略的推进实施,为推动全市卫生健康服务资源共享、均衡发展创建了前所未有的平台。
 
随着磨憨—磨丁合作区的建设发展,昆明市国际交流日益增多,南亚东南亚国家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参差不齐,对昆明市跨境和新发传染病监测预警及应急处置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医疗保障政策的优化调整,对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加速转变发展模式、提高存量床位使用效率提出了更现实的要求。
 
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要求不断提高,对卫生健康服务供给的可及性、便捷性、舒适性和质量的要求加速升级。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对昆明市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服务能力和服务模式提出了挑战。生育需求变化和生育政策的进一步调整,对昆明市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构建高质量普惠性的0—3岁婴幼儿照护体系提出了新的要求和任务。
 
二、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入落实新时代卫生健康工作方针,加快构建强大的公共卫生体系,推进建设覆盖全生命周期、健康全过程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动发展方式从以治病为中心转变为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服务体系从规模数量增长型转变为质量效益提升型、资源配置从注重物质要素转变为更加注重人才技术要素,努力让人民群众享有更高水平的卫生健康服务。
 
(二)基本原则
 
统筹规划,系统整合。统筹区域、城乡资源配置,统筹预防、治疗、康复与健康促进,坚持中西医并重,提高整体效能。结合人口结构、分布、疾病谱等因素,分类制定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标准。
 
需求导向,提质扩能。以主要健康问题为导向,扩大资源供给,优化结构布局,提升配置效率。加快优质医疗卫生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缩小区域、城乡、人群之间资源配置和服务水平差距,夯实基层基础。
 
医防协同,平急结合。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建立医防协同长效机制。立足平时需求和保障重大疫情防控需要,提高平急结合和快速转换能力,维护公共卫生安全。
 
政府主导,多元参与。坚持基本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强化政府投入保障、管理监督等责任,加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力度。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依法举办医疗卫生机构,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健康需求。
 
改革创新,强化支撑。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注重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与财政、医保、人力资源等政策的系统集成,发挥人才、科技和信息化的引领支撑作用。把握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重要机遇,增强核心引擎功能,扩大区域影响力和学科引领力。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基本建成与昆明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居民健康需求相匹配的体系完整、布局合理、分工明确、功能互补、密切协作、优质高效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深入推进健康昆明行动,初步建成立足西南、面向全国、辐射南亚东南亚的“国际大健康名城”和“区域性国际医疗中心”。高效快捷的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明显提升,优质均衡的医疗服务体系更加完备,特色鲜明的中医药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体系逐步完善,医学科技水平和创新能力不断提升,卫生健康服务国际化、现代化水平全面提升,居民身心健康素质明显提高。
 
表1 昆明市“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主要指标及目标
 
任务
 
序号
 
指标
 
2020年
 
2025年
 
指标性质
 
现代化疫情防控和应急体系
 
1
 
每万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人)
 
8.05
 
9.75
 
预期性
 
2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础设施达标率(%)
 
33.33
 
100
 
预期性
 
3
 
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含中医医院)设置感染性疾病科的比例(%)
 
-
 
100
 
预期性
 
4
 
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发热诊室(门诊、哨点)比例(%)
 
-
 
80
 
预期性
 
高质量医疗服务体系
 
5
 
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张)
 
7.76
 
≤8.33
 
预期性
 
6
 
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3.96
 
4.22
 
预期性
 
7
 
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人)
 
5.38
 
5.44
 
预期性
 
8
 
每千人口药师(士)数
 
0.42
 
力争达到0.54
 
预期性
 
9
 
每万人口全科医生数
 
1.93
 
2.94
 
预期性
 
10
 
医护比
 
1:1.36
 
1:1.2
 
预期性
 
中医药服务体系
 
11
 
每千人口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0.6
 
0.7
 
预期性
 
12
 
设置治未病科的二级及以上中医类医院的比例(%)
 
-
 
95
 
预期性
 
13
 
设置中医馆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的比例(%)
 
100
 
100
 
预期性
 
14
 
每千人口公立中医类医院床位数(张)
 
0.54
 
0.85
 
预期性
 
重点人群健康服务体系
 
15
 
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个)
 
0.35
 
4.5
 
预期性
 
16
 
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含中医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的比例(%)
 
35
 
70
 
预期性
 
健康水平
 
17
 
人均预期寿命(岁)
 
79.36
 
≥79.40
 
预期性
 
18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26.75
 
≥30
 
预期性
 
注:医院床位含同级妇幼保健院和专科疾病防治院(所)床位
 
三、 优化总体布局和资源配置
 
统筹规划布局医疗卫生资源,优化各级各类医疗卫生资源配置策略,引导优质医疗卫生资源下沉,提高跨区域医疗卫生服务和保障能力。结合服务人口规模和服务半径,统筹布局县域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其他机构等医疗卫生资源。
 
(一)机构
 
全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由各级各类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殊人群健康照护设施及其他机构等组成,面向全人群提供覆盖全生命周期的健康促进、疾病预防、治疗、康复等健康全过程的服务。
 
1.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原则上由政府主办,包括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妇幼保健机构、职业病防治机构、精神病防治机构、急救中心(站)、血站、健康教育机构、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机构等,主要提供传染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职业病、地方病等疾病预防控制和健康教育、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妇幼保健、精神卫生、院前急救、采供血、出生缺陷防治等公共卫生服务。每个县(市)区至少设置1个固定采血点,根据需要设置专科疾病防治机构。
 
2. 医院。包括公立医院和社会办医院,其中,公立医院分为政府办医院〔根据功能定位主要划分为市办医院、县(市)区办医院、部门办医院〕和其他公立医院(主要包括军队医院、国有和集体企事业单位等举办的医院)。公立医院是我国医疗服务体系的主体,主要承担常见病、多发病、急危重症抢救与疑难病诊疗;负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培训指导,医学人才培养和医学科学研究等;开展传染病防控等公共卫生服务、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等工作。社会办医院为人民群众提供多元化的医疗服务。到2025年,公立医院中市属医院全部达到三级甲等水平,县级综合医院争创三级医院,所有县级综合医院全部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鼓励医疗资源丰富地区的部分二级公立医院转型为慢性病医疗机构,为患者提供连续性诊疗服务。支持三级综合医院以医疗联合体、专科联盟等形式,延伸服务能力,支持城乡医疗资源均衡发展。
 
3.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包括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医务室、门诊部(所)等,主要提供预防、保健、健康教育、疾病管理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及部分疾病的康复、护理及向上级医疗机构转诊超出自身服务能力的患者等基本医疗服务。按照满足行政区域内人口需求的原则,每个乡镇办好1所政府举办的标准化卫生院,每个街道办事处或每3万—10万居民设置1所政府举办的标准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合理设置标准化社区卫生服务站;原则上1个行政村设置1所村卫生室,人口较多或者居住分散的行政村可酌情增设,人口较少或面积较小的行政村,可与相邻行政村联合设置村卫生室。
 
4. 其他机构。包括医学影像诊断中心、医学检验实验室、血液透析中心(血液净化中心)、病理诊断中心等独立设置的医疗机构和医疗消毒供应中心、健康体检中心、护理院(中心、站)、康复中心、安宁疗护中心等接续性服务机构及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
 
(二)床位
 
1. 适度控制医疗卫生机构床位。适度合理配置公立医院床位总体规模,适度调整高水平高质量公立医院床位配置,引导优质医疗资源在资源相对薄弱区域规范设置分院区。结合基层床位使用率合理确定床位数量和结构。到2025年,全市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的预期性指标为8.33张。
 
2. 优化调整床位结构。结合实际,适度控制治疗床位增长,增量床位优先向传染病、重症、儿科、康复、精神、老年病等短缺领域倾斜。结合床位使用率、平均住院日、床医比、医护比、床人(卫生人员)比等指标,引导市、县、乡级医疗机构合理设置床位。
 
3. 提高床位配置质量与效率。鼓励医疗机构打破以科室为单位的资源管理方式,对全院床位实行统筹调配。公立综合医院病床使用率低于75%、平均住院日高于9天,不再新增床位。推动三级医院更加突出急危重症、疑难病症诊疗,逐步压缩一、二级手术占比,提高预约转诊比例和日间手术比例,提高床位使用效率。
 
(三)卫生人力资源
 
1. 进一步壮大卫生人才队伍,优化专业技术人才结构,合理配置人才资源。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加强培育和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持续开展全科医生培养。到2025年,力争每万人口全科医生数达到2.94人、每千人口药师(士)数达到0.54人、每万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达到9.75人。
 
2. 合理提高公共卫生人员配置标准。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员原则上按照每万人口1.75人的比例核定,专业技术人员占编制总额的比例不低于85%,卫生技术人员占编制总额的比例不低于70%。每万人口配备1—1.5名卫生监督员、1名妇幼保健机构保健人员。健康教育机构、急救中心(站)、采供血机构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根据服务人口、工作量和任务,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健康教育专业机构专业技术岗位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岗位总量的80%,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健康教育的专(兼)职人员不少于2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人员所占编制不得低于专业技术人员编制数的25%。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均配备至少1名公共卫生医师。推动乡村医生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化。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机构根据需要配备职业卫生、放射卫生、检测检验、工程技术、临床医学等专业技术人员。
 
3. 完善医疗机构人力资源配置。合理设置医、护、药、技、管等不同类别人员岗位。承担临床教学、带教实习、支援基层、医学科研等任务的医院及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市级高水平医院可适当增加人员配置。依据国家规定和标准,加强医疗机构感控人员配备。加强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科医生配备。
 
4. 强化短缺人才供给。增加公共卫生类执业(助理)医师比例,加强精神、康复、全科、重症、急诊、麻醉、口腔、儿科、新生儿科、儿童保健科、产科、影像、病理、老年医学、职业健康等领域急需紧缺人才队伍建设。到2025年,全市每10万人口精神科执业(助理)医师数量达到4.5人以上、注册护士数达15人以上,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配备至少1名心理健康服务专干,全市心理治疗师达到400人左右,精神卫生社会工作者达到1000人左右。
 
表2 各县(市)区主要卫生人力资源目标
 
地区
 
每千人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每千人注册护士(人)
 
2020年
 
2025年
 
2020年
 
2025年
 
五华区
 
6.94
 
7.28
 
9.46
 
9.56
 
盘龙区
 
4.62
 
4.89
 
6.07
 
6.13
 
官渡区
 
2.78
 
3.15
 
3.75
 
3.79
 
西山区
 
8.43
 
8.44
 
11.28
 
11.40
 
东川区
 
2.32
 
2.58
 
3.49
 
3.53
 
呈贡区
 
1.45
 
1.71
 
1.53
 
1.55
 
晋宁区
 
2.37
 
2.69
 
3.45
 
3.49
 
富民县
 
2.41
 
2.49
 
3.03
 
3.06
 
宜良县
 
2.41
 
2.75
 
3.30
 
3.34
 
石林县
 
2.69
 
2.71
 
4.01
 
4.05
 
嵩明县
 
2.12
 
2.37
 
3.02
 
3.06
 
禄劝县
 
2.05
 
2.39
 
3.12
 
3.16
 
寻甸县
 
1.99
 
2.20
 
3.06
 
3.09
 
安宁市
 
3.23
 
3.73
 
4.64
 
4.70
 
(四)设施设备
 
1. 医用设备配置。坚持资源共享、阶梯配置,按照云南省大型医用设备配置数量和布局,引导医疗机构合理配置适宜设备。落实社会办医配置乙类大型医用设备告知承诺制、自由贸易试验区内社会办医配置乙类大型医用设备备案制等改革要求。
 
2. 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设备配置。根据保障公共卫生安全需要,参照国家有关标准,配置和更新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实验室检测检验、大型救治、应急和信息化等设施设备。加强应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现场处置及防控救治设施设备配备。
 
(五)技术与学科
 
1. 促进医疗技术发展应用。鼓励医院加强与医疗技术较发达的国家开展医学学术技术交流,不断强化同北京、上海、广州等拥有优势医疗资源地区的项目合作,采取“送出去”与“引进来”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增强昆明市医疗技术水平,争取以点带面,全面提高昆明市医疗卫生业务水平。持续增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适宜性诊疗技术推广的深度和广度,鼓励市属医疗卫生机构充分结合自身学科和专科优势,整合有关领域专家资源,通过继续医学教育平台授课辅导、建立基层专家工作站、接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学员进修等模式,进一步拓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适宜性诊疗技术的推广幅度,不断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诊疗能力和水平。
 
2. 持续提升学科建设水平。结合居民疾病谱、人民群众看病就医情况、重点病种和重点手术质量安全情况,统筹考虑全市临床专科建设基础和发展趋势,组织实施市、县两级临床重点专科能力建设,充分结合各医疗机构自身特色优势申报各级各类科研创新平台;持续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的沟通与合作,促进医疗机构科研和教学能力的综合发展,以学科和平台为依托,不断增强全市卫生科技创新能力和学科建设水平。
 
(六)信息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十四五”全民健康信息化规划》,推动电子健康档案、家庭医生签约、妇幼健康、职业健康、残疾人康复等公共卫生数据与医疗服务数据的融合和业务协同,逐步实现居民全生命周期健康数据的互通共享。努力推动卫生健康信息跨机构、跨层级、跨区域、跨部门互联互通、业务协同和数据共享,充分释放大数据支持卫生健康服务与行业治理潜能。因地制宜,加快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信息化建设。强化网络安全建设,确保网络安全。
 
四、 加快构建现代化公共卫生体系
 
加强以市、县、乡三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各类专科疾病防治机构为骨干,以医疗机构为依托,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网底的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强化防治结合、医防协同。
 
(一)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
 
1. 聚焦职责定位,提升核心能力。按照国家和省级部署,推进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改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设施设备条件。基本建成覆盖全市的病原生物和化学品毒性综合检测实验室网络体系,提升“一槌定音”的检验检测能力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快速应对能力;推进建设一批与城市公共卫生安全保障要求相适应的公共卫生重点学科群和学科领军人才队伍;建立与疾病预防控制能力提升相符合的投入保障和运行管理机制;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形成疾病预防控制数据共享应用。
 
2. 推进医防协同,提升防控效率。建立健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医院、高等医科院校、其他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乡镇(街道)联动工作机制。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技术指导。探索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专业人员参与医疗联合体工作。
 
公立医疗机构设立公共卫生科等直接从事疾病预防控制的科室,纳入属地传染病、慢性病等防治网络和健康教育促进网络管理。加强医疗机构内感染预防控制能力建设。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立专(兼)职疾控管理人员。
 
以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严重精神障碍等疾病管理为突破口,为每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培养2名具备医、防、管等能力的复合型骨干人才。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备智能健康管理设备,设立科学健身门诊,提升基层防治结合能力。
 
专栏1 疾病预防控制能力提升工程
 
1. 区域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计划: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完成检验室及业务用房建设,项目计划建筑总面积约200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三层一栋、四层一栋,面积约7300平方米,地下2层建筑面积约12700平方米。
 
2.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骨干人才培养计划:到2025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累计引进硕士5—10名。每个县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至少有3名具有较高水平现场流行病学调查能力的骨干人才。
 
3.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标准化建设计划:到2025年,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达到人均建筑面积60平方米的标准(编制人员数)。
 
(二)完善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体系
 
1. 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处置机制。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为主体,以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哨点,以信息化和大数据技术为支撑,建立监测预警机制,实现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处置。完善市、县、乡级信息报告工作机制。
 
2. 提升卫生应急处置能力。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完善卫生应急指挥体系,构建统一领导、反应灵敏、处置高效、联防联控的公共卫生应急管理格局。动态优化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预案体系,完善卫生应急专家决策咨询机制。依托市延安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省精神病医院、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优配强市级医疗卫生应急救援第一梯队,加强预备队和县、乡级医疗卫生应急救援队伍规范化建设。健全统一的医疗卫生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市、县两级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库,科学调整储备物资的品类、规模、结构,增强医疗卫生机构应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在全社会组织开展卫生应急知识技能宣传普及,开展卫生应急“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进家庭”活动,在公共场所配置急救设施设备(AED),提升全民卫生应急素养和自救互救能力。
 
(三)健全传染病疫情和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救治体系
 
1. 完善传染病医疗救治体系。完善市、县、乡三级传染病医疗救治网络,加强传染病专科医院和其他综合(专科)医院传染性疾病科建设,提升传染病综合救治能力和对新发再发传染病的诊断救治能力。到2025年,市、县级公立综合医院布局建设相对独立的传染性疾病科病区,并按要求设置负压病房(病区)和重症监护病房。
 
2. 建设市级重大疫情救治基地。各县区结合实际建设县级重大疫情救治场所,负责承担县域内普通患者集中救治任务;依托市第三人民医院和昆明方舱医院建设市级重大疫情救治基地,分别承担全市危重症患者集中救治和普通患者集中救治任务。市级重大疫情救治基地作为全市疑难危重传染病诊治中心、技术指导中心和远程会诊中心,在重大疫情发生时快速反应,有效提升危重症患者治愈率、降低死亡率。
 
3. 完善紧急医疗救援体系。推进紧急医学救援核心能力建设,加强紧急医学救援机构和队伍建设,提升重大及以上各类突发公共事件伤病员救治能力。推进航空紧急医学救援体系建设,打造立体化的紧急医学救援网络。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置急诊科,强化院前医疗急救与院内急诊有效衔接。加快推进急救站点建设,完善院前急救网络布局。全面启用急救电子病历系统,强化院前急救质控和监管。完善“血液中心—采血点”的供采血层级体系,推进云南昆明血液中心呈贡项目建设,完善昆明市现场血液募集体系建设,为献血者提供便捷舒适的条件。强化血液质量和安全管理,提高采供血和血液制品的安全性。
 
专栏2 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能力提升工程
 
1. 传染病救治和重症医学能力提升计划:重大疫情救治基地按照医院编制床位的10%—15%设置重症监护病床,县级医院按照编制床位的2%—5%设置可转换的重症监护病床。
 
2. 卫生应急队伍培养计划:围绕卫生应急管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紧急医学救援等主题,通过线上、线下、专题、集中等方式开展卫生应急知识和技能培训,为队伍配备基础应急携行装备、标识和应急处置通信调度等装备。通过标准化建设、实战化训练、规范化管理,打造“素质过硬、专常兼备、反应迅速、处置高效”的应急队伍。
 
五、 加速推进高质量医疗服务体系建设
 
建设以市级医院为骨干,县办医院为基础,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和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为载体的高水平公立医院网络。推动市级医院扩容下沉,支持县级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提升综合服务能力,推进全市医疗服务体系高质量发展。“十四五”期间,建设60个市(县)级重点专科、45个市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
 
(一)建设医疗服务高地
 
以国家在云南省布局建设“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试点为契机,全面配合推进已落地的国家心血管病区域医疗中心、国家呼吸区域医疗中心、国家肿瘤区域医疗中心建设,积极配合争取国家创伤区域医疗中心、国家神经区域医疗中心落地昆明。
 
(二)加快推进市级公立医院能力提升
 
以市域内死亡率高、外转率高的疾病为重点,支持市级公立医院加强特色专科、平台专科建设,加快推进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提升市级公立医院诊疗能力。“十四五”期间,打造7个以上省级临床医学中心、中医区域诊疗中心建设项目,争取3个以上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和20个以上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
 
(三)巩固提升县级医院综合能力
 
依托县级医院建设临床服务“五大中心”,建强急诊急救“五大中心”。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组建县域医疗资源共享“五大中心”和紧密型县域医共体高质量管理“五大中心”,不断提升县级医院综合服务能力,降低县域外就诊率。加强县级公立医院专科能力建设,补齐县级公立综合医院服务能力短板并逐步提高医疗服务能力。
 
(四)不断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服务能力
 
以“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为契机,加强基层慢性病管理中心和基层心脑血管救治站建设,提升基层慢病综合防治水平、急诊急救和应急处置能力。支持条件成熟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创建社区医院,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服务能力提升,优化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功能,筑牢基层常态化疫情防控网底,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及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诊疗护理、康复治疗、康复训练等综合服务能力。
 
(五)引导非公立医疗机构协调发展
 
规范并引导社会力量兴办独立设置的医疗机构,加强规范化管理和质量控制,提高同质化水平。鼓励社会办医规模化、品牌化发展。支持非公立医疗机构与公立医院开展医疗业务、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合作,支持非公立医疗机构加入城市医疗集团、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专科联盟和远程医疗网络。
 
专栏3 高质量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工程
 
1. 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计划:积极配合推进已落地的国家心血管病区域医疗中心、国家呼吸区域医疗中心、国家肿瘤区域医疗中心建设。
 
2. 市级医院专科能力提升计划:积极加入省级专科联盟建设,打造7个以上省级临床医学中心、中医区域诊疗中心建设项目,争取3个以上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20个以上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
 
3. 实施县级公立综合医院提质达标计划:按照《云南省县级公立综合医院第二阶段提质达标工作方案》和各县区达标计划,到2025年,60%以上的县区均有1所县级公立综合医院通过第二阶段提质达标验收工作。
 
4. 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提升计划:到2025年,全市9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达到国家服务能力基本标准并至少建成1个符合自身功能定位的特色科室;60%的中心卫生院达到国家服务能力推荐标准;基层慢性病管理中心实现全覆盖,基层心脑血管救治站覆盖率逐步提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均配备至少1名公共卫生医师。
 
六、 加强中医药(民族医药)服务体系建设
 
健全完善以市中医医院为龙头,县级中医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中医临床科室为骨干,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融预防养生、疾病治疗和康复于一体的中医药服务体系,提供覆盖全生命周期的中医药服务。加强综合医院和妇幼保健、康复、护理、传染病等专业医疗机构中医临床科室建设,综合医院中医床位数不少于医院床位总数的5%。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具有特色优势的中医医疗机构,鼓励连锁经营。
 
(一)完善中医医疗服务体系
 
建设市中医医院互联网医院及昆明市中医药研究院。推进一批县级中医医院提标扩能项目,到2025年,县办中医医疗机构(医院、门诊部、诊所)实现全覆盖。支持安宁市、嵩明县、禄劝县、寻甸县4所县级中医医院申报晋升三级医院,支持东川区、安宁市、嵩明县、寻甸县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加强综合医院和妇幼保健、康复、护理、传染病等专业医疗机构中医临床科室建设,强化临床科室中医医师配备。所有县级中医医院成立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心,培养县级师资100名。到2025年,10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能够规范开展6类10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100%社区卫生服务站、80%以上村卫生室能够规范熟练开展4类6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完成48个示范中医馆建设,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占比不低于30%。
 
(二)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
 
支持市中医医院建设高水平医院,支持其承担云南中医药大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专业临床课程的教学任务,促进医院医疗、教学、科研等工作的全面发展。实施第二轮县级公立中医医院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推进中医针灸、骨伤、肛肠3个省级中医临床医学中心建设。做优做强骨伤、肛肠、儿科等中医传统优势专科专病,打造16个中医特色优势项目,推进市级41个中医重点专科、32个重点专病建设。支持昆明市七大代表性中医地方流派传承发展,并带动学术流派间融合发展。提升市中医医院骨伤、肛肠、肺病、康复中医专科联盟建设,提升专科同质化发展水平。推进实施中医治未病健康促进工程,将治未病服务融入基层健康管理、家庭医生签约等服务内容中,推动建立覆盖全生命周期的中医治未病服务体系,探索建立一批规范化的治未病科室。
 
(三)推动中西医协同发展
 
在综合、专科医院和妇幼保健机构推广“有机制、有团队、有措施、有成效”的中西医结合诊疗模式,以解决重大疑难疾病临床治疗难点为核心,整合中西医优质资源,在肿瘤、内分泌和康复等专业领域形成一批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至少建设1个在全市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协同协作诊疗中心。
 
(四)提升中医药疫病防治能力
 
建立重大疫情中医药人群预防和早期介入治疗机制,建立完善中医药参与重大疾病和传染病防治的处置工作机制和网络。加强中医医院应急和救治能力建设,重点支持市中医医院重症医学科、急诊科、肺病科、感染性疾病科建设。鼓励有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规范设置发热门诊及感染性疾病科。支持市中医医院建设中医疫病防治基地及中医药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科研支撑平台。加大中医药防治重大传染病的新药和医疗机构制剂研发力度。配强市级中医药应急救治专家队伍,制定完善一批重大传染病中医药防治方案。
 
专栏4 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工程
 
1. 三级中医医院创建计划:到2025年,至少1所县级中医医院晋级三级医院。
 
2. 县级中医医院综合服务能力提升计划:支持90%的医院达到国家《县级中医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试行)》,50%的医院达到国家《县级中医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推荐标准(试行)》。
 
3. 中医特色优势专科建设计划:支持中医医院建设不少于16个中医特色优势专科,争取所有县级公立中医医院建立“两专科一中心”。
 
4. 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计划:支持不少于15%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馆完成服务能力提升;支持不少于10%的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设置“中医阁”。
 
5. 中医疫病防治能力提升计划:支持市中医医院重症医学科、急诊科、肺病科、感染性疾病科建设;支持市中医医院中医应急医疗能力提升工程建设、中医疫病防治基地建设。
 
七、 完善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体系
 
围绕全生命周期和健康全过程,以“一老一小”为重点,加快完善妇幼健康、老年健康、职业健康、精神卫生、血液供应保障服务体系,补齐健康教育、康复医疗、老年长期照护和安宁疗护等领域短板,建立完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政策标准体系和服务供给体系,全面提高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能力。
 
(一)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
 
建立完善促进普惠托育服务发展的政策标准和保障体系,加强对家庭婴幼儿照护的支持和指导,强化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的功能衔接,推进“医育结合”。引导社会力量举办普惠托育服务机构。鼓励有条件的用人单位提供福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发展托幼一体化普惠托育。鼓励有条件的妇幼保健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提供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推进市妇幼保健院(市妇幼健康服务中心)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建设一批托育机构自建、托育机构与用人单位联办、托幼一体机构等多元构建的普惠托育服务示范机构,逐步满足人民群众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需求。开展“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创建活动。
 
(二)优化妇幼健康服务体系
 
1. 健全妇幼健康三级服务网络。健全以妇幼保健机构为核心,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以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为支撑的妇幼健康服务网络。力争到2025年,完成2所市级妇幼保健机构整合并达到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水平,100%的县级妇幼保健院达到云南省二级妇幼保健院水平。巩固乡村医生和妇幼专干网底,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置不少于1名专职妇幼健康工作人员。开展助产技术的乡镇卫生院规范建设产房。强化公共卫生职能,加强政策宣传、培训、督导及效果评价,建立妇女儿童健康筛查—转诊—确诊治疗服务链。稳定提高孕产妇及儿童保健系统管理率,持续控制孕产妇死亡率和儿童死亡率。
 
2. 建设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加强县级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能力建设,确保每个县区至少建设1个县级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1个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加强多学科联动的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团队建设,完善应急响应及会诊、转诊机制,畅通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绿色通道。落实危重救治分片包干和对口帮扶制度,对责任片区开展危重孕产妇和儿童临床救治帮扶工作。
 
3. 巩固出生缺陷防治体系。推广出生缺陷“三级预防”,健全覆盖城乡居民、涵盖生育全程的出生缺陷防治体系。市级医疗机构至少建有2个产前诊断机构,各县区普遍开展婚前保健、孕前保健、产前筛查、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新生儿听力障碍筛查和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出生缺陷防治宣传动员和健康教育中的网底作用。
 
4. 完善儿童健康服务网络。以儿童体格生长监测、营养与喂养指导、心理和行为发育评估、眼保健和口腔保健、听力障碍评估为重点,完善儿童健康管理体系。建立适应儿童早期发展需求的儿童保健、儿童营养与健康、心理与社会适应等多学科协作机制。发挥国家级儿童早期发展示范基地作用,面向基层开展适宜技术推广。加强云南省儿科联盟建设,支持昆明市儿童医院作为云南省儿科联盟指导医院,统筹区域内儿科医学资源,通过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上下联动,促进分级诊疗的实施。加大儿科医师转岗培训力度,符合条件的有关专业医师通过培训,考核合格的在原专科执业范围的基础上增加儿科执业范围。
 
(三)强化老年健康服务体系
 
1. 健全老年医学服务网络。建立健全市、县、乡三级老年健康服务网络,构建预防、治疗、照护三位一体的老年健康服务模式,把昆明市第二人民医院建设成市级老年病诊疗中心,依托市中医医院筹建老年中医医疗健康中心。结合实际,通过新建、改扩建、转型发展等方式加强全市老年医院、护理院建设,努力提升基层医疗机构老年医学服务能力。到2025年,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比例达70%。
 
2. 深化医养结合。支持医疗资源丰富县区的二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转型,开展康复、护理及医养结合服务。鼓励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毗邻建设、签约合作、共同建设等多种方式共享医养资源,发展医养结合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老年医疗照护、家庭病床、居家护理等服务。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指导支持养老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签约合作。加强与昆明医科大学等高等医学院校在医养结合发展规划、政策制定、科学研究及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合作,促进医养结合服务高质量发展。
 
3. 加强长期照护和安宁疗护服务。增加长期照护服务资源供给,依托护理院(中心、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医疗卫生机构及具备提供长期照护服务能力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乡镇敬老院等养老机构,为失能老年人提供长期照护服务。到2025年,每个县区建成1所照护服务机构。稳步扩大安宁疗护服务试点,在前期国家第二批安宁疗护试点的基础上,持续扩大试点范围。到2025年,力争每个县区至少设置1个标准化、规范化的安宁疗护病区,鼓励有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设立安宁疗护病床。支持医养结合机构、护理院等社会力量规范开展安宁疗护服务。
 
(四)健全职业健康服务体系
 
依托省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机构网络,提升市、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病防治的监测、评估、统计和调查分析、病例报告、应急处置等技术支撑能力。
 
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依托,充分发挥当地医学院校、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专业优势,建设职业病危害监测检测技术指导中心。
 
提升市级职业病诊断医疗机构服务能力,依托乡镇卫生医疗机构,在尘肺病患者集中(100人以上)的乡镇建设尘肺病康复站,开展职业病诊断救治康复工作。
 
(五)加强健康教育服务体系
 
健全由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健康教育服务基地、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及机关、学校、社区、企事业单位的健康教育职能科室等组成的健康教育网络,为健康促进提供有力的体系支撑。推进各级各类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健康教育科室建设,提升医疗卫生机构健康教育服务能力,动员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健康知识普及工作。
 
(六)完善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体系
 
1. 提升精神卫生服务能力。根据《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云南省精神卫生“十四五”发展规划的通知》(云卫医发〔2023〕3号)文件精神,常住人口超过30万的县域内至少有1所公立精神专科医院或综合医院设置有精神科病房,合理确定病房床位数及医护比。常住人口30万以下的县域至少有1所公立医院设置精神心理门诊。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要开展精神疾病患者慢病随访业务,提高基层精神(心理)卫生服务能力。鼓励精神专科医院组建或参与建设专科联盟。鼓励符合条件的精神科医师全(兼)职开办精神专科诊所。健全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社区康复机构及社会组织、家庭相互支持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体系。鼓励社会力量在精神专科医疗服务资源薄弱地区举办非营利性精神病医院、开设精神心理门诊。
 
2. 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心理健康服务网络。依托省精神病医院、市心理危机研究与干预中心、各县区有条件的精神专科医院或综合医院精神科成立公共卫生应急心理救援中心,建立市、县两级突发公共事件心理救援队伍。依托昆明市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平台,整合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或基层综治中心、社会心理服务人员,形成网格化管理,综合开展专业技能培训,强化服务能力。在网格化的指导下,合理、规范设置心理咨询(辅导)室或社会工作室(站),配备心理辅导人员或社会工作者。支持培育专业化、规范化的心理咨询、辅导机构承担心理健康服务。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心理健康服务能力建设。
 
(七)加强康复医疗服务体系
 
增加提供康复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和床位数量。二级及以上公立综合医院要设置并完善康复医学科,二级公立综合医院设置康复床位数不低于医院总床位数的2.5%,康复床位不少于10张;三级公立综合医院设置康复床位数应为医院总床位数的2%—5%。到2025年,全市三级中医医院和二级中医医院设置康复医学科的比例分别达到85%、70%。加强县级医院、基层医疗机构、妇幼保健机构康复医疗能力建设。以提升康复医疗服务能力为核心,重点加强三级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三级中医医院康复科和三级康复医院的康复早期介入、多学科合作、疑难危重症患者康复医疗服务能力建设。
 
(八)优化采供血服务体系
 
加大对云南昆明血液中心呈贡项目的支持力度,持续推进云南昆明血液中心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无偿献血宣传、教育、组织、动员等工作,建立血液安全管理体系,持续开展血液质量控制与评价。做好血液应急检测、储备、供应和统筹调配等工作,提高突发公共事件血液应急保障能力。逐步完善信息系统,满足血液数据的采集、分析、应用等功能需求。持续优化调整各县区采血点网络布局,积极推进主城五区固定献血屋设置和各县区储血点规范化建设工作,确保采供血服务体系与经济社会发展和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相适应。
 
专栏5 重点人群健康服务体系提质工程
 
1. 托育服务补短板计划:到2025年,建立1个市级托育综合服务中心,每个县区至少建立2个具有示范性的托育服务机构,街道托育服务覆盖率达到100%。
 
2. 妇幼健康服务能力提升计划:到2025年,1所市级妇幼保健院达到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标准,100%的县级妇幼保健院达到云南省二级妇幼保健院能力标准;至少有2个经批准开展产前诊断技术的市属医疗机构;设置1个新生儿遗传代谢疾病筛查中心和1个新生儿听力障碍诊断中心。
 
3. 老年健康服务能力提升计划:到2025年,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比例达70%;每个县区建成1所照护服务机构;力争每个县区至少设置1个标准化、规范化的安宁疗护病区(科);争创2个省级医养结合示范县、15个社区(乡镇)医养结合示范机构和15家医养结合优质服务单位。
 
4. 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提升计划:到2025年,85%的三级中医医院和75%的二级中医医院设置康复科。
 
5. 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能力提升计划:到2025年,力争每个县区均设有能提供全天候服务的精神卫生门诊或住院机构,重点加强老年、孕产妇、儿童等重点人群及严重精神障碍、康复、进食障碍、睡眠、物质依赖、儿童心理行为发育异常等特殊领域的亚专科建设与发展。
 
八、 强化支撑体系
 
(一)深化重点领域改革
 
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和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全面领导,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强化体系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管理创新,配合省级部门加快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加快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加强重点专科建设,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全市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深入推广“三明医改”经验,促进医疗、医保、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稳妥有序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落实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完善中医类服务、“互联网+医疗服务”等医疗服务的价格政策和医保支付政策。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持续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医保资金按人头打包付费改革。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健全适应医疗服务发展的医保基金支付方式和结算管理机制。
 
实施国家、省级和省际联盟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完善集中带量采购配套激励约束机制,落实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优先使用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药品。建立健全城市医联体、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等药品联动管理机制。继续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推动各级医疗机构逐步形成“1+X”(“1”为国家基本药物目录,“X”为非基本药物)用药模式。健全完善短缺药品供应保障会商联动机制,健全市、县两级短缺药品监测预警和分级应对体系。加强药品使用监测体系建设,药品使用监测范围力争实现公立医疗机构监测全覆盖。建立健全医疗机构合理用药考核机制,到2023年,实现二级医疗机构考核全覆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考核覆盖率达50%以上并逐年提高。
 
(二)强化人才队伍建设
 
抓好培养人才、引进人才、用好人才三个环节。根据卫生健康事业现代化发展的需求培养人才,完善继续教育、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等教育培养体制,充分发挥“春城名医”、“十百千”工程为昆明市培养、储备卫生人才的能力;紧扣创新驱动引才聚才、改革体制机制选才育才、优化政策环境用才留才,吸引省内外优秀的专业技术人员、学科带头人到昆明市医疗机构工作,加强昆明市卫生人才储备。按照昆明市贯彻落实《云南省促进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发展三十条措施》任务分解表,实施引进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补助和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培养项目。结合昆明市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引进儿科、麻醉、全科、精神科、病理、康复、重症医学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
 
(三)强化科学研究与创新
 
以科研创新能力提升为导向,鼓励全市医疗卫生机构结合自身学科和专科优势深化卫生科技创新,依托国家和省市各级各类科技平台开展卫生科研项目和医学研究,加强与高等医科院校合作,逐步凸显学科特色和学科影响力,实现更多科技成果的转化。以适宜技术推广应用为重点,筛选一批适合基层应用的安全、有效、经济、适用的临床诊疗、中医药、公共卫生、护理等领域的新技术和适宜技术进行推广应用。
 
九、 健全规划实施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
 
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是政府科学配置医疗卫生资源的重要手段。各县区要强化政府责任,把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列入政府工作目标和健康昆明建设任务要求,全面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党的建设,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卫生健康事业改革发展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市人民政府负责研究编制市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拟定全市床位、执业(助理)医师、注册护士、全科医师配置等具体指标。各县区负责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重点规划县办医院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设置。
 
(二)加强部门协同
 
机构编制、发展改革、教育体育、科技、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自然资源规划、卫生健康、医疗保障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政策协同,统筹推进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编制和实施工作。机构编制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合理制定并落实公立医院人员编制标准;发展改革部门要将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依据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对新(改扩)建项目进行基本建设管理;财政部门要按照政府卫生投入政策落实有关经费;自然资源规划部门要在空间规划中统筹考虑医疗卫生机构发展需要,合理安排用地供给,优先保障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用地;卫生健康部门要在政府领导下,牵头研究起草各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并根据需要按程序适时调整;医疗保障部门要加快医疗服务价格和支付制度改革;其他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协同推进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的实施。
 
(三)加强监督评估
 
各县区要将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作为批准有关建设项目立项的首要依据。建立全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和资源配置效率监测评价机制,组织开展全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实施进度和效果动态评价;建立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综合评价体系,对各县区床位数量、质量、结构、效率进行综合评价,引导各县区优化床位资源配置。按期开展阶段性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规划执行中的问题,确保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重点建设项目计划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
 
预计总投资
 
(亿元)
 
开工时间
 
1
 
国家心血管病区域医疗中心升级项目
 
项目选址位于省阜外心血管病医院北侧,项目用地约60亩,总建筑面积约12.97万平方米,新增设置床位280张。
 
10.99
 
2022年11月
 
2
 
国家呼吸区域医疗中心项目
 
项目选址位于官渡区凉亭片区(东三环以西,金马路以北),用地约238亩,总建筑面积38.45万平方米,设置床位2000张。
 
33.73
 
2021年11月
 
3
 
国家肿瘤区域医疗中心项目
 
项目选址位于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信息产业基地辰逸路与秋景路交叉口,在昆明经开人民医院新院项目基础上进行建设,占地面积约149.06亩,总建筑面积约27.84万平方米,规划床位数1000张,其中一期项目占地约69亩,建筑面积约13万平方米,设置床位600张。
 
46.10
 
2018年8月
 
4
 
昆医附一院康复医院项目(北大人民医院云南医院)
 
项目选址位于呈贡区吴家营春融东路以东(春融街与景明北路交叉处),用地约114亩,总建筑面积约22.53万平方米,设置床位1200张。
 
19.66
 
2020年7月
 
5
 
省肿瘤医院云南省癌症中心项目
 
项目选址位于西山区53号片区A5地块,用地约24.09亩,总建筑面积约14.54万平方米,设置床位600张。
 
18.51
 
2022年11月
 
6
 
省妇幼保健院(省妇女儿童医院)新院项目
 
项目选址位于官渡区官渡街道办世纪城西南角,用地约72.93亩,总建筑面积17.60万平方米,设置床位1100张。
 
13.29
 
2022年12月
 
7
 
云南昆明血液中心呈贡项目
 
项目选址位于呈贡区吴家营片区(祥和街与景明北路交叉处),用地面积30.80亩,总建筑面积约3.42万平方米。
 
2.56
 
2021年3月
 
8
 
市第三人民医院长坡院区扩建项目
 
项目选址位于市第三人民医院长坡院区内,用地面积10.45亩,总建筑面积为3万平方米,设置床位300张。
 
3.49
 
2020年9月
 
9
 
市儿童医院传染病诊疗中心项目
 
项目选址位于市儿童医院前兴路院区内,用地面积7.13亩,总建筑面积为2.74万平方米,设置床位200张。
 
2.79
 
2020年9月
 
10
 
市第二人民医院新院项目
 
(一期)
 
项目选址位于盘龙区龙泉街道办上坝社区北京路延长线,用地面积约57.90亩,总建筑面积约15.50万平方米,设置床位800张。
 
10.99
 
2022年11月
 
11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能力提升建设项目
 
项目选址位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滇池路办公区内,总建筑面积2.20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验室及业务用房。
 
2.23
 
2023年5月
 
12
 
东川区精神病医院迁建项目
 
项目选址位于东川区湿地公园片区,项目用地面积20亩,设置床位500张,建筑总面积2.80万平方米。
 
1.20
 
2021年11月
 
13
 
空港人民医院项目
 
项目选址位于昆明长水机场东南侧凌翔街与空港大道交叉口,用地面积67.25亩,总建筑面积8.87万平方米,设置床位600张。
 
7.37
 
2021年9月
 
14
 
盘龙区人民医院扩建项目
 
项目选址位于园博路13号,用地面积约15.61亩,总建筑面积约5.17万平方米,设置床位500张。
 
5.44
 
2022年3月
 
15
 
西山区人民医院三级综合医院迁建项目
 
项目选址位于西山区积善北路73号,用地面积60.31亩,总建筑面积14.62万平方米,设置床位600床。
 
16.8
 
2022年3月
 
16
 
官渡区康复医院项目
 
项目选址位于官渡区六甲新二片区,项目用地面积34.57亩,总建筑面积3.64万平方米,设置床位260张。
 
3.57
 
2022年6月
 
17
 
晋宁区人民医院扩建项目
 
项目选址位于晋宁区昆阳街道办巨桥路36号,项目用地面积19.57亩,总建筑面积9.25万平方米,设置床位460张。
 
6.92
 
2022年3月
 
18
 
宜良县第一人民医院二期项目
 
项目选址位于宜良县匡远街道办起春路中段,项目用地面积24.79亩,总建筑面积3.76万平方米,设置床位120张。
 
2.97
 
2021年8月
 
19
 
昆明同仁医院二期项目
 
项目选址位于广福路1099号,用地面积约24.32亩,总建筑面积约6.60万平方米,设置床位550张。
 
5.40
 
2022年7月
 
20
 
昆明三博脑科医院迁建项目
 
项目选址位于官渡区小板桥街道办广福路旁,用地面积约52.80亩,总建筑面积约11.86万平方米,设置床位600张,其中一期300张。
 
11.60
 
2021年10月
 
21
 
昆明郑保骨伤科医院项目
 
项目选址位于官渡区小板桥街道办四甲社区居委会,用地面积约61.18亩,总建筑面积约10.64万平方米,设置床位300张。
 
5.59
 
2021年10月
 
投资合计
 
2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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