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名片】春城理念|昆明市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3—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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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象点睛:春城理念
栏头署书:乔杨(10岁 燕桥小学学生、大唐弘文学员)
插播导读:国土名片网小编芬儿、新宇、李浩、张扬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滇中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度假)区、自贸试验(经济合作)区管委会,各直属机构,市属企业:
 
《昆明市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3—2025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0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昆明市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3—2025年)
 
 
 
科学保护利用林草资源是保障国家生态安全、粮油安全、木材安全的关键举措,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重要途径。为全力打通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的转化通道,加快推进昆明林草资源优势转化为生态优势和发展优势,制定本方案。
 
一、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以生态美、产业兴、百姓富为目标,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发展壮大林下经济、森林康养和生态旅游、观赏苗木、特色经济林、林产品精深加工、林草现代服务业等特色产业,发展优势产业集群,加强品牌建设,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林草产业发展与乡村振兴深度融合,助力乡村振兴。
 
(二)工作目标。到2025年,力争全市林草产业总产值在2021年基础上实现翻番、突破400亿元,其中林下经济产值超过100亿元,林草三次产业结构由2021年63:26:11优化为25:34:41。全市林草产业市场主体实现倍增,达4000户以上,其中产值超亿元企业10家以上,国家级林草龙头企业5家以上,建成国家林业产业示范园区2个以上,产业集群和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水平显著提升。
 
(三)总体布局。按照因地制宜、差异化发展的原则,禄劝县、寻甸县和东川区重点发展林下经济、特色经济林果和森林生态产品精深加工;主城区及安宁市重点发展现代林草服务业、森林康养及生态旅游产业;宜良县、石林县、晋宁区重点发展观赏苗木、花卉及林下经济产业;富民县、寻甸县、安宁市和宜良县重点发展木制品精深加工和特色林草产业园区。加快推进全域森林康养生态旅游产业融合发展。
 
二、 重点任务
 
(一)精准提升森林草原资源质量。科学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坚持适地适树、良种壮苗,大力实施环滇池重点区域绿化等国家和省市重点林草生态项目建设,深入开展造林绿化,不断扩大森林面积、提升森林质量。结合“绿美云南”、“绿美昆明”三年行动,全面提升绿美生活环境。严格划定和保护基本草原,科学实施草原生态修复工程,提升草原生态功能和生产能力,确保基本草原面积不减少、质量不下降、用途不改变。〔市林草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落实〕
 
(二)持续加强林草资源保护管理。开展森林抚育经营,改善林分结构,优化林火阻隔系统布局,提高森林抵抗自然灾害能力。健全完善森林草原防灭火长效机制,实施森林草原防灭火基础治理建设工程,确保年度森林草原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8‰以下,严防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加强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开展松小蠹、松毛虫、楚雄腮扁叶峰等有害生物治理。加大野生动植物保护力度,加强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管巡护和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强化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市林草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应急局、市公安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落实〕
 
(三)切实带动林区群众增收致富。推动生态治理、生态保护、生态产业与乡村振兴有机融合,继续实施生态护林员、退耕还林还草、天然林保护、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石漠化综合治理等生态惠民项目。因地制宜围绕“一县一业”和“一村一品”深化“双绑”利益联结机制,建立“党支部+企业+合作社(村集体)+农户+基地”的利益联结机制,组织引导林农以订单收购、林权流转、生产托管、就业务工等绑定发展,打造产业联合体,促进集体经济组织和林农稳定增收。〔市林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规划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落实〕
 
(四)高质量发展林下经济产业。优先利用商品林地,在维持森林生态系统健康稳定的前提下,适度规模化、集约化有序扩大林下经济产业发展规模,按照“一县一业”发展格局,持续优化产业布局,大力发展林下中药材和林下食用菌产业。培育种植集约化、设施现代化、生产标准化的林下中药材生产基地,加强与药企、医疗机构的合作,积极培育地方传统保健食品产业,支持药食同源中药材产业化发展,支持中医药美容、护肤等系列产品研制生产及市场开拓。推广“包山拾菌”经验,保育促繁菌根性食用菌,集约培育腐生型食用菌。继续推进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建设。到2025年,林下经济经营和利用林地总面积达到200万亩,实现林下经济总产值100亿元以上,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达到10家,发展林下中药材生态培育面积5万亩,林下食用菌仿生态培育面积100万亩。〔市林草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乡村振兴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供销社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落实〕
 
(五)推动观赏苗木产业转型升级。突出乡土特色,以市场为导向,实施苗木标准化体系建设,扶持龙头企业创建全省一流特色观赏苗木示范基地。加大植物新品种研发和名特稀乡土树种培育扶持力度,以宜良县、石林县为中心打造产业集群,加快推进宜良国际观赏苗木产业园区建设,提升昆明国际观赏苗木展览会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充分发挥国有林场生态资源优势,建成滇中特色乡土树种苗木保障基地体系。积极落实国家“一带一路”倡议,推动苗木贸易国际化,积极争创省级出口种苗苗木质量安全示范区。到2025年,全市观赏苗木培育面积达16万亩,建设14个特色乡土树种保障性苗圃,建设1个进出口种苗安全示范区,苗木产业综合产值达100亿元以上。〔市林草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落实〕
 
(六)促进特色经济林产业提质增效。狠抓基地种植标准化,全面规范核桃、板栗、花椒及油橄榄等特色经济林果基地抚育管护标准化。科学控制种植面积,加大低产低效林改造,到2025年建成3万亩核桃优质高效示范基地和2万亩其他特色经济林果高产高效示范基地,实现示范基地单产在2021年基础上翻番、亩产达100公斤以上。继续实施特色经济林果初加工规范化试点示范建设项目,支持储藏加工企业开展精深加工和副产品开发。积极开展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及产地环境风险监测,鼓励实施绿色有机基地认证。到2025年,全市特色经济林种植面积达200万亩,产业总产值达50亿元。〔市林草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市场监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落实〕
 
(七)统筹森林康养生态旅游全域发展。积极发展森林生态观光、森林休闲度假、森林户外运动、自然教育和森林研学等特色生态旅游。实施防火通道与森林步道统筹建设规划,打造环滇池湿地森林步道、轿子山—红土地国家森林步道,规划建设特色生态旅游线路,启动寻甸凤龙山国家草原公园试点建设,配合做好磨憨亚洲象生态旅游项目建设。推动森林康养与医疗、养老、体育、文化旅游等行业深度融合。建设一批高品质服务设施、系统配套康养设施、专业户外体验教育设施、医疗应急设施;打造一批保健养生、康复疗养、健康养老、自然教育、户外运动产品。到2025年,创建国家级森林康养示范基地10个,省级森林康养基地20个,全市森林旅游和森林康养产业产值达到100亿元。〔市林草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自然资源规划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磨憨—磨丁合作区管委会负责组织落实〕
 
(八)发展壮大林产品精深加工产业。深化林产品初加工,加快林产品精深加工业发展,延伸产业链,提高附加值。培育发展森林蔬菜、板栗、食用菌等精深加工食品,积极申报国家森林生态标志产品认证;鼓励和支持木材加工、家具制造、林产化工、香料香精等传统林草企业技术改造,加快调整产业结构,促进产业升级。引导鼓励社会资本参与,以国家储备林为重点,大力培育珍贵用材林、速生丰产林、大径级用材林和混交林。到2025年,全市林草产品精深加工产值突破50亿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林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落实〕
 
三、 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将林草产业发展工作纳入市林长制工作重要内容和市乡村振兴重点产业扶持。各县(市)区、磨憨—磨丁合作区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将林草产业发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制定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定期研究调度,推动重要政策、重点工作、重大项目落实落地。〔市林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投资促进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磨憨—磨丁合作区负责组织落实〕
 
(二)积极稳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创新。以保护森林生态为基石,以推动林权流转为抓手,持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进林业“三权分置”。巩固承包权,建立林权纠纷调处机制,化解历史遗留问题;探索开展集体林地承包权依法自愿有偿退出试点。大力发展家庭林场、股份林场、林业专业合作社,鼓励经营主体通过转包、租赁、入股等形式,平等参与林权流转。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与森林资源数据共享机制,探索建立林权登记、交易“一站式”办理便捷窗口。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由林草部门和有关部门共同组建工作专班,定期研究推动相关工作。〔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林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落实〕
 
(三)加强特色林草产业园区及市场体系建设。建设特色林草现代产业示范园,七甸、富民、晋宁、禄劝食品工业园要紧紧围绕特色经济林果、食用菌、森林蔬菜等引进精深加工龙头企业;寻甸国际林产业园、富民工业园和杨林工业园要围绕木制品精深加工、林产化工、家居建材等加快发展上下游配套产业,注重园区内企业间的关联性和相互渗透性,加速产业积聚,逐步培育起以绿色食品、木制品精深加工为重点的林草产业集群。
 
优化林草产品传统线下市场布局,支持宜良县、禄劝县、寻甸县等重要林产品集散地、优势产品产地市场建设,重点培育林果、野生菌、中药材区域性中心市场。安宁国际林木产品交易市场、宜良苗木花卉交易市场、禄劝特色经济林果交易市场强化物流骨干网络、检验检测、信息互通、冷链物流等配套设施建设。推广实施“互联网+”营销模式,推进传统营销模式与电商集群、直播带货等新兴营销模式共同发展。大力发展流通体系,统筹线上线下流通网络布局,建立健全覆盖产品收集、加工、运输、销售各环节的物流体系。〔市林草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国资委、市商务局、市投资促进局、市市场监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落实〕
 
(四)加大财政金融政策支持。加大财政资金投入,重点扶持特色经济林果产业品种改良、收储贴息、冷链仓储、初加工机械一体化、精深加工等项目建设。采取以奖代补、后奖补等方式,对林下经济生产经营主体给予扶持。探索建立国资平台托底收储补助政策。积极争取国家、省级林草贷款贴息,将营造林、收储加工林草产品等贷款纳入财政贴息范围。探索“政府+银行+企业+农户+保险”五位一体的合作贷款模式。落实中央和省级财政保费补贴政策,优化森林保险方案,稳步提高商品林投保率;结合昆明市农业保险计划以及“一县一业”等相关政策,因地制宜开展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林业保险品种,积极争取上级奖补资金支持。探索建立资产评估、森林保险、林权监管、快速处置、收储兜底“五位一体”的林权抵押风险防控机制,依托昆明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探索建设昆明市“森林生态银行”。探索推进国有林场商品林经营权流转,吸引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投入。将符合条件的林草产业贷款纳入政府性融资担保服务范围。严格执行用地保障、税费减免、农机购置补贴、农业生产用电等优惠政策。〔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国资委、市林草局、市金融办、市乡村振兴局、市税务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落实〕
 
(五)强化科技支撑。积极引导经营主体与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的交流合作,加强应用技术的研究,支持重点开展良种选育、植物新品种研发、仿野生栽培、节水保土、无公害病虫害防治、产品精深加工、储藏保鲜等先进实用技术科研攻关,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依托“昆明市林下经济工程研究中心”建立林草产业科技推广转化平台。加强特色经济林良种选育、合理间种、整形修剪、病虫防控、成熟采收、无烟烘烤等新型实用技术推广,强化丰产管理。以遥感、5G、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为支撑,以林草综合监测数据为基础,建设区域林下经济发展监测监管信息化平台。加大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力度,完善研发、生产、管理、销售人才培养体系。加强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的知识产权保护,支持科研单位和科技人员开发专利新产品。〔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林草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落实〕
 
(六)加强品牌建设。强化品牌战略意识,紧紧围绕板栗、花卉苗木、野生菌等优势产业,联合做强区域品牌。打造有市场影响力的知名特色区域品牌。鼓励企业开展绿色有机、森林生态标志等产品认证认定。重点做好品牌体系创建、推广运营管理、品牌价值维护与提升等工作,强化品牌保护,加大品牌宣传力度。基于Web3.0技术和元宇宙数字化场景应用,依托全国首条植物区块链“中国数字植物碳汇链”数字化赋能智慧林草产业,促进全产业链溯源和知识产权保护。积极融入京东云南森林生态产品馆、善融商务林特产品馆建设,全力办好昆明国际森林产品博览会。〔市林草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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