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习近平新时代小岗精神与乡村振兴
作者:黄苏芬
(宿州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安徽宿州 234000)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乡村振兴战略,并将其列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需要坚定实施的七大战略之一。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无疑是新时期促进农村全面发展与繁荣,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应有之意。而“小岗精神”主要涉及乡村发展领域,是关于基础薄弱乡村如何振兴发展的经验开创与精神总结。“小岗精神”是宝贵的精神财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更是大文章。如何使“小岗精神”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发挥更大作用,需要我们深入探究“小岗精神”的内涵与时代意义,为乡村振兴带来活力。
一、“小岗精神”内涵与时代意义
40年前,安徽凤阳小岗村18户农民以“托孤”的方式签订大包干契约,拉开我国农村改革序幕,小岗村民40年前的创举凝聚成了“小岗精神”,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2016年4月视察小岗村时所说:“当年贴着身家性命干的事,变成中国改革开放的一声惊雷,成为改革开放的重要标志。”小岗村的变化成为我国改革开放的缩影,“小岗精神”也是改革、创新、发展精神的生动体现。“小岗精神”是解放思想的精神,也是敢想敢做、敢于创新的精神,更是艰苦奋斗、自力更生的精神。“小岗精神”的内涵是自我革新,实事求是;开天辟地,敢为人先;甘于奉献,不畏牺牲;尊重群众意愿[1]。
40年后,“小岗精神”仍然有着巨大的现实意义。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小岗村时重提“小岗精神”,并在小岗村农村改革座谈会中强调: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中国要富农民必须富,要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加大推进新形势下农村改革力度,加强城乡统筹,全面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促进农业基础稳固、农村和谐稳定,农民安居乐业。习总书记强调:“今天在这里重温改革,就是要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一百年不动摇,改革开放不停步,续写新的篇章。”当前我国进入社会转型关键期,改革深水区,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与挑战。同时,改革发展也承担着更多群众呼声,这些都呼唤着坚持改革、大胆创新。“小岗精神”凝聚改革开放以来的发展探索之路,积淀了历史功绩以及挫折教训,在解决“三农”问题上获得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其对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无疑有着重要意义[2]。小岗村为乡村振兴提供了范本,“小岗精神”为乡村振兴带来内驱动力。当前站在新的时代起点,我们应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引领下,大力发扬“小岗精神”,将乡村振兴战略落到实处。
农村改革与发展如摸着石头过河,其过程必然是曲折的,小岗村发展也正是我国农村发展的缩影。同时,近年来小岗村发展也一直走在前列。2012年小岗村在全省率先完成承包土地确权颁证,并成立小岗集体资产股份合作社;2012年小岗村在全省率先启动农村“三变”改革省级试点,并在2018年进行了集体分红;坚持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立足政治禀赋与红色基因,做大做强三产。另外,目前小岗村拥有农业部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基地、上百家高等院校等单位建立的实践基地、小岗干部学院等,这些基地与学院也使小岗村与“小岗精神”的时代意义倍增,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发挥出积极的教育与示范作用。“小岗精神”告诉我们,只有创造,才能够走出一条新路,如今的小岗村也已成为城乡统筹先行村、现代农业示范村与和谐文明新农村。总的来看,小岗村与“小岗精神”为乡村振兴提供了范本,带来了鲜活的实践经验。
二、“小岗精神”对乡村振兴战略的启示
重温改革,重温“小岗精神”,并非自我陶醉,而是为了新时代的改革,为了从改革历史中,唤醒改革创新的精神,汲取智慧与经验,凝聚新的改革动力。当前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与脱贫攻坚的关键阶段,同时随着党的十九大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小岗精神”在新时代的启示意义更趋凸显。
(一)敢为人先,改革创新
“小岗精神”的核心是敢为人先的改革精神和制度创新精神,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制度创新是根基。如今乡村不仅需完善“三权分置”制度,巩固经营制度,也应推动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破除城乡二元结构体制障碍。而“小岗精神”无疑是制度创新精神的榜样与先驱。“小岗精神”告诉我们,思想与行动上的故步自封难以取得持续进步,只有敢闯敢干,敢于创新改革,才能够突破发展瓶颈。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进程中,新问题、新情况不断出现,如农业产业化、规模化、农业产权调整、农村医保、养老等都成为乡村振兴发展的关键。面对新问题,需要不断寻求新方法、新路径,而这些都只有始终坚持创新、坚持改革才可获取成效。这也是“小岗精神”带给我们的宝贵精神财富与经验:只有在不断的改革创新中,才能够突破传统条条框框,用新思路、新举措解决新问题[3]。
(二)为民服务,乐于奉献
“小岗精神”是为人民服务的奉献。小岗村所获取的成就与历届村干部的无私奉献精神是分不开的。40年前,“托孤”红手印拉开了我国农村改革序幕;如今,三次“红手印”的挽留也让村干部沈浩鞠躬尽瘁,用生命抒写了为人民服务的赞歌。“大包干精神”、“沈浩精神”等无一不是为人民服务的生动体现,小岗村的发展建设,始终将百姓放在最重要的位置,立足地方实际,摒弃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既不眼高手低,好高骛远,也不固守“一亩三分田”,通过踏实、勤恳的工作,为群众谋福利。如今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面临诸多新问题与新任务,但都离不开为人民服务的根本目标,更需要我们坚持党的群众路线,从群众中汲取智慧与力量,尊重群众,理解群众,服务群众,与群众一起建设美丽新农村。
(三)因地制宜,立足实际
40年前的小岗村穷则思变,走出了一条因地制宜的发展道路,通过立足实际,求真务实的作风实现了发展目标。在当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与脱贫攻坚的关键期,以差异化政策、制度等组合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无疑是“小岗精神”所带来的有益启示。我国乡村发展差异巨大,无数实践经验证明,“一刀切”的发展模式必然会出现问题,只有因地制宜,灵活运用,才能够带来发展活力。事实证明,唯有因地制宜,才能够充分利用自身资源特征获取新发展。就我国当前经济发展成功的乡村来看,无一不是因地制宜、立足实际的特色化发展,例如江苏华西村以统分经营融合的模式,通过产权多元化工业化发展带动发展;河南南街村因地制宜,坚持走集体化道路与农业现代化;浙江藤头村始终秉持“生态立村”的理念,走绿色生态可持续发展道路,成为全国著名的生态村与富裕村[4]。这些“明星村”虽然发展模式各异,但都充分做到了因地制宜,充分结合了地方特征与优势,适应新时期社会经济的发展,走特色化发展的道路。
(四)精诚团结,风险共担
“小岗精神”也带来了精诚团结、风险共担的诚信品质。40年前,18位小岗村民按下红手印,困难共同承担、互相扶持,都表现出了团结合作、风险共同承担的诚信精神内核。这种诚信品质需要我们认真传承与弘扬。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不可避免带来享乐主义、拜金主义等不良思潮,社会公德严重滑坡。而乡村基层由于长期体制机制不完善,市场经济较为落后,受着落后传统思想的影响,坑蒙拐骗、假冒伪劣等现象盛行,诚信问题使许多地区软环境恶化,诚信危机亟待解决。因此,新的发展阶段,我们更需以“小岗精神”为榜样,大力弘扬诚信、团结的品质,构建起诚信的社会环境,使诚信成为国民基本素质,让诚信、团结合作成为乡村振兴的内生动力与无形资产。
(五)艰苦奋斗、自力更生
“小岗精神”告诉我们,推进乡村改革发展,需要艰苦奋斗与自力更生。小岗村的农民穷则思变,通过大包干,利用自己的双手解决全村人的温饱问题,这是艰苦奋斗、自力更生精神的生动体现,这种精神也是新时期新农村建设与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不可或缺的重要指引。当前我国一些基层乡村在发展中存在依赖国家、依赖地方政府投资等思想,缺乏艰苦创业,自谋发展的魄力与决心;许多欠发达地区乡村在经济发展进程中,过于重视借用外力,花大力气招商引资,却一定程度上忽视了地方产业经济特色培育,缺乏自力更生的动力。对于乡村发展而言,如果一味追求安逸,贪图享乐,乡村振兴的目标自然难以实现,无论何时何地,只有自力更生、苦练内功,才能够破解发展中的问题。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更需要我们坚持艰苦奋斗、自力更生的优良传统[5]。
三、发扬“小岗精神”,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一)深化改革带动产业兴旺
新形势下,我们需进一步弘扬改革、创新的“小岗精神”,利用深化改革,促进乡村机制创新、产业创新,带来乡村振兴新动能。
首先,需要进一步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指引,推动建设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与经营体系,使农村新业态、新产业成为农民增收新渠道。具体应推动林业、种植业、渔业、农业服务业的转型升级与深入发展,逐步构建起现代农业产业体系;不断提升农业科技与装备应用水平,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改造传统农业,服务农业,推动创新成果应用,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与风险应对能力,构建起现代农业生产体系;积极培育新型农民以及新型经营主体,加快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构建,提升乡村基层产业经营组织化、集约化以及社会化水平,健全产业化结构。
其次,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农业三产融合发展。如今的乡村,已不再只是从事农业之地,还拥有休闲观光功能、生态度假功能、民宿体验功能等,逐步成为现代人创新创业、养老养生与生活度假新目的地。具体应优化与调整产品结构布局,延长产业链,以农产品加工业以及基层“双创”为主要推动力,推动三产融合发展;积极发展休闲农业、康养产业、农村电商以及乡村旅游等新型业态,促进乡村绿色产业发展;做大做强农产品品牌,实现品牌富农、质量兴农,将绿色生态资源转化为乡村振兴产业资源,使绿水青山变成金山银山[6]。
(二)以民为本推进生态宜居
生态环境的改善无疑是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的重要部分。近年来,政府在农村生态环境改善方面已经取得了不小成效。新形势下,更需我们用“以民为本”、为人民服务的“小岗精神”推动生态宜居,不断改善农民生活生产水平,构建美丽生态家园。首先,需始终坚定“两山”理念,创新多元生态补偿机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用绿色发展引领乡村振兴。具体应在加大农业生态系统保护上花更多的精力,统筹生态系统保护以及修复工程,加强山水林田系统治理,完善耕地草原森林河流湖泊休养生息制度。
其次,在乡村突出环境问题上获取新的治理成果,进一步推动农村厕所、污水、垃圾整治三大“革命”,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实施农业绿色发展行动,实现废弃物资源化、生产清洁化、产业生态化等,逐步构建起生态循环、种养结合的田园生态系统。
此外,在构建多元化、市场化生态补偿机制上获取新成效,使环境保护行为获取实实在在的利润;在促进农业生态产品与服务供给上获得新突破,提供更优的绿色生态产品以及服务,走出生态发展的新路,让更多基层百姓获益。
(三)因地制宜构建乡风文明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文明入侵,传统乡风文明逐步被破坏、被取代,传统乡村生活形态与社会关系日渐淡薄,一些乡村成为“文化沙漠”。与此同时,攀比铺张、厚葬薄养、大操大办等不良风气盛行。乡风文明是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如何加强乡村精神文明建设,构建乡风文明基础,需要坚持因地制宜,立足实际,将乡村文明行动逐步引向深入。首先,应整合乡村现有文化建设阵地,充分发挥管理与监督作用,形成固定的文化传播引导场所[7]。基层文化与乡风文明建设应紧紧围绕基层群众需求,遵循地方风俗习惯,不搞一刀切,拒绝同质化,做到找准切入点,提升吸引力。
其次,立足地方特色,推动乡风文明建设与地方文化建设融合。促进乡风文明建设与地方产业发展相结合,通过资本、人才、技术等引入,使乡村文化民俗特征、生态环境等成为地方产业优势,实现文明互相促进与共同发展;与乡村治理体系紧密结合,结合村规民约以及道德评议会等基层自治协会作用,用自治推动精神文明建设获取成效;注重乡风文明建设与城乡一体化发展融合,将城乡精神文明建设作为整体进行统筹协调,引导地方城镇公共文化服务向乡村基层延伸。
(四)团结合作促进治理有效
治理有效是维护乡村基层稳定和谐,实现农村长治久安的根基。这需要乡村积极探索治理新模式,持续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促进法治、自治与德治相融合,创新基层管理机制,创新乡村治理新体系。“三治结合”也是乡村治理的全新思路,其也需要我们充分秉承团结合作、风险共担的“小岗精神”,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与各类群体在乡村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合作共建乡村治理新模式,加强乡村基础工作。首先,加强乡村法治建设,引导基层群众自觉守法用法,持续推进平安村庄、平安乡镇建设;健全村民自治制度,促进村务公开,引导乡贤、社会人才等各类群体参与乡村治理,在乡村治理体系中发挥重要作用;弘扬乡村文明风尚以及优秀传统文化,持续推进乡村精神文明建设,唱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形成乡村新风尚。例如各地村规民约,必须充分尊重基层群众意愿,不可简单从其他地方或者网上照搬张贴在村委会墙上,唯有村民一起商议拍板,才可将自治落到实处。同时,乡村法治、自治与德治的“三治结合”最关键还需靠人才。眼下乡村新业态、新产业不断涌现,一批家庭农场主、返乡创业人员、合作社等大批乡村产业经营主体出现,这些新“农人”也是乡村治理的新兴力量,我们更需有效团结多股力量,积极推动调动各类群体参与乡村治理与服务。总之,通过团结合作,形成基层党组织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以及公众参与的共同治理格局,推动乡村社会和谐有序发展。
(五)艰苦奋斗实现生活富裕
40年前,小岗村用艰苦奋斗、自力更生的“大包干”解决了村民的温饱问题,给予我们生动启示。40年后,我们更需弘扬其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实现生活富裕的目标。而当前农民持续增收的形势较为严峻,城乡收入差距较大等问题依然存在,脱贫攻坚战仍面临巨大挑战。这也需要持续加快现代高效农业的发展,促进农业特色化、绿色化、品牌化,提升农业价值链与利益链,提高产品服务附加值,进而实现农民家庭经营性收入的提升[8]。同时,持续引导农民工进城就业,支持农民创业创新,带动农民就业,提升工资性收入;同时,坚持精准扶贫,将提高脱贫质量放在重要位置,瞄准定位贫困人口,实现精准帮扶,注重精准扶贫与扶智、扶志相结合,在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劳有所得以及弱有所扶等各方面获取新进展,以艰苦奋斗、自力更生的精神促进农民拓宽收入渠道,致富增收。
其次,推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探索研究农村集体经济新运行机制,盘活农村资产资源,使农民变股东,资源变资产,增加农民收入;同时,推动城乡均等化,促进城乡要素互动,构建城乡公共产品服务共享、保障均衡的制度,使优质教育、医疗卫生、文化等资源实现共享,带动农民享受基本服务与权益,实现共同富裕。